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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常态”下中国产业转型升级的主要战略与对策

时间:2022-11-0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新常态”下中国产业转型升级的基本要素发生了变化,需要我们在要素方面实现优化升级,要实现驱动力从要素驱动、投资驱动向创新驱动的转变不可能一蹴而就,“新常态”下的这些转变都需要新的战略来引领。尽管“互联网+”、“中国制造2025”等战略看起来前景一片光明,但实际上我们需要深刻认识这些战略背后的实质和原理,完善我国产业发展的长效机制。

“新常态”下中国产业转型升级的基本要素发生了变化,需要我们在要素方面实现优化升级,要实现驱动力从要素驱动、投资驱动向创新驱动的转变不可能一蹴而就,“新常态”下的这些转变都需要新的战略来引领。尽管“互联网+”、“中国制造2025”等战略看起来前景一片光明,但实际上我们需要深刻认识这些战略背后的实质和原理,完善我国产业发展的长效机制

3.3.1 积极推动要素的升级,构建新的竞争优势

传统的依靠低成本要素竞争的方式已不适应“新常态”下中国产业的发展,产业发展驱动力的转变、竞争方式的升级首先需要产业要素实现升级。只有在要素禀赋方面实现提升,我们产业的转型升级才能具有可持续性。在劳动力方面,我们亟需实现由数量向质量的转变。当前,我国劳动力受教育水平在不断提高,人力资本的积累也在不断完善。未来我们应该通过引进与培育结合提升金字塔塔尖的高素质创新型人才的比例,鼓励这些高端人才在前沿技术创新、商业模式创新以及创业方面发挥引领作用,为产业中高端环节的发展集聚人力资本。其次,要大力提高劳动者的劳动生产率,特别是在技能培训上要对劳动力特别是存量的劳动力多倾斜,强化对务工人员的再教育与再培训,让他们成为有专业技能的人力资本,以适应不断升级的产业结构。技能培训能增进人力资本的积累,并且短期内就能收到令人满意的效果,这也是培养大批我们亟需的产业技术工人的重要手段。此外,阻碍人才自由流动的制度性障碍亟需打破,特别是与人力资本流动捆绑在一起的社会保障、医疗保障、子女的教育等均是其自由流动最大的障碍,逐步建立全国统一的社会、医疗保障是释放人才配置效应的重要基础制度,构建公平、合理的教育体系也是促进人资资本效率提升的重要方面。

今后我国产业要在国际市场有所作为,必须有强有力的金融资本的支撑,让金融资本和产业资本发挥“1+1>2”的效应。一方面要改变现有银行融资占比高且结构畸形的现状,改变金融业效率低、融资成本高、融资渠道窄、资金错配等问题。首先要分步切实推进银行业的改革,要对国有银行的经营管理方式进行改革,由于市场化竞争程度还不够充足,银行在金融资源有限的当下中国社会占有支配地位,具备绝对的定价权和博弈能力,这使得企业获得银行贷款的过程中,通常处于利益分配格局的被动方,不利于实体经济的发展。在此过程中,重点实现两方面的转变:一是对国有银行管理方式改革必须改变党政管理方式,实行委托制管理经营模式,采用分权制衡方式加强银行管理。通过委托合同的方式把国有银行委托给董事长、股东代表、监事会。由股东代表行使国家和人民委托的股东权,监事会行使国家和人民委托的财务和工会权,董事长行使国家和人民委托的日常经营决策权和执行权。同时,董事长、股东代表、监事会在行使权力的时候,必须承担一定的义务。董事长、股东代表、监事会之间相互独立、相互监督,各自对国家和人民负责,真正形成分权制衡的委托模式。二是对国有银行经营管理方式改革必须实行非干部管理方式。当前,我们国有银行的管理实行的是干部负责制,国有银行的级别挂靠行政级别,这容易左右国家的政策,逐渐形成“特权”式经营,导致偏离市场规则的行为发生。打破体制内用人的惯例,实行全社会开放式的用人方针,干部个人的行政级别和身份不得在其管理过程中出现,人才的选拔可以在体制外、全球范围内挑选。[4]在上述改革逐步完成后,接下来是允许大量民营资本进入银行业,增加银行业的竞争,民营银行在成立和发展过程中,必须破解一些壁垒,实行民营和国营平等的原则。与此同时,通过信贷市场、债券市场股票市场等形式直接向社会融资,降低银行在企业融资过程的中介比例,降低融资成本,为企业下一步增加研发投入、做强做大产业提供强力支持。中国金融改革的重要方向,就是要打造有助于企业融资的金融体系,要求为中小企业提供支持,发展普惠金融,发挥金融资源合理配置的主力作用,彻底改变实体经济融资难,而金融市场不差钱的脱节问题。

最后,要充分发挥我国大市场的优势,任何一个产业的发展壮大都必须有市场的支撑,一般的小国经济往往依赖国际市场来做大做强产业,但大国不仅可以利用出口来提升产业的规模,更为重要的是可以利用国内市场的广度和深度来实现产业的转型升级。当产业在国内市场实现充分竞争,提高自身发展的水平后,才能在国际市场上更具竞争力。对一些新兴的产业更是如此,我们可以利用大市场的优势快速培育这些产业的成长,高铁和电子商务等产业即是我国大市场优势的最好例证。我们亟需破除阻碍统一市场形成的地区壁垒、行业壁垒等诸多行政性的障碍,切实推进简政放权,释放市场的活力。简政放权不能仅仅停留在国家层面,简政放权的更大空间应该在地方,与国务院部门层面推进简政放权的力度相比,大多数地方改革力度不够。因此,下一步的重点应该着力推进地方的放权,一些明显不符合市场发展趋势的文件要及时有效地清理。但简政放权最终的目的还在于通过相应的法律法规去规制相关市场中的经济活动,实现法治化、透明化,将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落到实处,真正做到以“负面清单”的管理模式促进企业与市场的发展,以“正面清单”监督政府,优化政府的调控措施,切实履行“法无授权不可为、法无禁止皆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提高市场配置资源的能力,促进产业要素的合理流动,释放新的制度红利与改革红利。

3.3.2 实现创新链和全球价值链的融合发展,提升产业的竞争力

长期以来,我国产业的发展主要依靠低成本的优势嵌入全球价值链,并且在价值链中处于较低的位置,往往并不掌握产业升级的主动权,更遑论主导全球创新链。这也是导致我国全球价值链升级缓慢的重要原因,特别是在新技术革命日新月异的未来,价值链的每一个环节都会被新的技术、智能制造、服务所渗透,而这些对创新的要求都较高,因此,如果不能从单纯嵌入全球价值链中实现价值链与创新链的融合发展,则我国的产业升级也很难实现,在国际上也无法获得较高的竞争位势。但在实践中,价值链和创新链并不存在先后次序的问题,二者一定是共生共荣的。传统上,价值链往往体现着产业不同环节的价值分布,而创新链一般是指一项科技成果从创意的产生到生产销售整个过程的链状结构,主要揭示知识、技术在整个过程中的流动、转化和增值效应,也反映各创新主体在整个过程中的衔接、合作和价值传递关系。可见,价值链和创新链都有着产业这一共同的载体,是产业价值实现、产业环节融合发展的体现,是要素优化组合、合理配置的过程。但实际上发展中国家很难实现二者的深度融合发展,往往在并行发展中会有一个层次的问题,初期时一般是依靠低成本优势嵌入全球价值链,创新链也一般被外资所主导,如果发展中国家不能通过“干中学”实现自主创新链的升级,则整个价值链就有被固化在低端的风险。因此,价值链得以升级的高级形态即是逐步成为具有“创新环节全球分工、创新资源全球配置、创新能力全球协调、创新核心以我为主”等特征的全球创新链体系中的重要一员。

价值链与创新链的融合发展也需要一定的条件,其中最重要的就是要有一批具有全球影响力的本土跨国公司,这些跨国公司主导着全球价值链的资源配置,掌握创新链的核心环节,对高端资源、创新活动都有着重要的集聚效应与影响力。在集聚跨国企业时,政府通过出台一些优惠政策往往能起到一定的效果,但要充分发挥跨国公司的扩散效应,特别是在培育本土跨国公司上,还得打好“市场”这张牌。一方面,以市场为导向,减少价值链环节的行政干扰,促进不同市场的融合,鼓励企业不断开拓新市场,提高企业联结新价值网络的能力;在培育本土的跨国机构方面,坚持开放型、市场化的原则,让企业利用市场化的力量发展,提供宽松的市场环境推进核心企业在创新链、价值链上的整合,逐步掌控价值链的主导权,在此基础上增强对产业链的创新能力与控制能力;同时,我们也要注重专业化中小企业的培育,这不仅有助于完善全球价值链管控功能的生态系统,而且还能发挥迂回的效果,催生具有竞争力与影响力的总部企业的诞生,从而促进本土企业由嵌入全球价值链逐步过渡到引领产业价值链。其次,要强化创新平台载体与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创新资源的扩散效应,提升创新链和价值链的能级。不断完善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建设,实现科技成果有效转换;要加快科技成果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将平台建设与经济发展、产业转型升级等有效结合起来,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大力推动科技服务业的发展,构建完备的科技服务支撑体系。积极推进研发设计服务、知识产权服务、科技成果检测、中介咨询等科技服务机构和组织建设,形成研发到产业化的有效衔接,从而实现技术的扩散、转移和推广,使创新链的整体功能作用得到充分发挥;进一步完善技术服务体系、技术标准体系以及监管体系,为科技服务业有序发展、创新链条整体功能作用的发挥营造公平健康的市场环境。

3.3.3 以创新打通产业关联的壁垒,促进产业的融合发展

正如前面所提到的,我们现在的一些新战略如“互联网+”、“中国制造2025”以及“一带一路”都有着产业融合发展的内涵,通过完善产业之间的关联机制来实现中国产业的转型升级还处于大有作为的战略机遇期,产业关联效应的改善,对提升中国产业总体规模和水平都有着重要的意义。中国的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不仅仅体现在先进制造业或者服务业比重的提高上,更为重要的是产业互动关联机制的完善,因为产业关联对经济发展往往会起到加速器的效应,而且内部关联机制的优化能使整个经济系统更合理地运行。这也是“新常态”下中国产业转型升级可以充分挖掘的潜力。但与此同时,我们现在亟须降低阻碍产业融合发展的制度性障碍与壁垒,完善促进产业关联效应发挥的机制。

首先,完善需求拉动与供给推动的机制,重塑制造业与服务业的融合发展效应。我们的产业转型发展一定是制造与服务的双转型,制造业的发展如果不能为服务业的发展提供更多的需求,服务业就会陷入“无水之源、无木之本”的窘境;服务业如果不能为制造业的升级提供更优质的供给,制造业的转型也就失去了“灵魂”。制造业产业链较短和服务外部化程度低是我国制造业无法有效促进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的主要原因。因此,政府应在延伸制造业产业链和促进制造业服务外部化方面做出合理的制度安排,制造业需求效应的扩大需要完善制造业的自主创新发展机制,摆脱先天资源禀赋边际成本上升的约束,培育和提升新的比较优势,加快技术进步,促进出口的多样化、生产技术复杂化,把具有较低的生产率水平的制造业培育成为具有较高的相对生产率的产业,由此形成更高分工层级,拓展制造业产业链的空间。与制造业相比,中国服务业长期以来存在产业过度管制、低效管制和对外开放不足的显著特征。因此,我们可以借助自贸试验区的建设积极探索服务业的开放,降低服务业的进入壁垒,重塑服务业发展机制。以“负面清单”的管理模式、事中事后的监管模式优化政府的管理机制,完善市场制度以及公共政策体系,夯实服务经济发展的基础。

其次,突破地方保护、贸易壁垒等制度性的障碍,降低中国制造业与服务业发展的“冰山成本”。产业之间关联效应的提高重点在于生产要素、商品之间的自由流动。目前,由于国内市场分割比较严重,许多地方的对内开放程度远小于对外开放程度。由于存在着各种隐形的、变相的地区市场壁垒,各区域之间商品自由流通、要素流动受限,物流成本高企,目前中国的物流成本占GDP的比重接近20%左右,过高的物流成本导致生产与消费之间形成严重的梗阻效应,造成以满足国内需求为导向的社会再生产全过程运行不畅,市场交易和运行的效率低下。因此,首先要着力打破各种形式的地区封锁和地区壁垒,提高国内市场区域一体化水平。按照中央简政放权的思路,清理各种含有地区保护主义条款的文件、规章、制度;加快出台有利于建设规范平等、公平自由、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的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推动体制创新。其次,应积极推进区域经济合作机制的建设。加快体制创新的步伐,发挥合作各方的优势,优化区内各种资源的配置,实现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的联合与合作,为资本、劳动力等各类要素在区域间的自由流动创造条件,推动开放、统一、有序的大市场的形成,为产业的发展创造更为宽松、自由的环境。

最后,从技术创新与制度创新两方面双管齐下促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的融合发展,不断催生新产业业态、新商业模式的涌现。制造业与服务业特别是现代服务业的融合发展本质上是由于技术进步、管制放松与管理创新,在产业边界和交叉处发生技术融合,改变了原有产业产品的特征和市场需求,导致产业之间或同一产业不同行业相互渗透、相互交叉,从而呈现一种新型的竞争与合作关系,逐步形成产业之间产品、业务与市场全面融合的动态发展过程。因此,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是打破制造业和服务业技术与制度壁垒的必由之路。一方面,我们应从政府购买、消费补贴等需求侧重点鼓励信息技术、新能源技术、节能环保技术等的推广和应用,并鼓励这些技术与服务业态的结合,发挥其在制造业与服务业融合中的黏合剂和推进剂作用,不断培育诸如移动互联、电子商务等新型业态的发展,实现制造技术与服务形态的深度融合,拓展整个产业系统的发展空间和获利能力。另一方面,从机制和组织方式上完善制造与服务之间的融合机制。一是有效促进服务外包的发展,服务外包作为服务业与制造业融合的主要方式,在提高了服务的专业化水平的同时也极大地提高了制造业的生产效率。因此,应积极扶持企业承接高水平的外包服务,在“干中学”中掌握国际先进管理理念,逐步融入并主动拓展国际网络渠道,在此基础上提高规模化、国际化、信息化水平。二是要着力推动制造业的“主辅分离”,引导大型制造企业提升管理创新和业务流程再造能力,积极拓展技术研发、品牌运作、集成服务等高附加值业务;鼓励制造企业有针对性地剥离服务部门,以产业链整合配套服务企业,推进服务向专业化、市场化、社会化方向发展。此外,针对当前我国产业园区在产业集聚方面的优势,完善服务配套平台的建设,注重制造、服务产业生态系统的建设,提升产业的融合发展能力。

参考文献

[1]刘运彪:《中国银行业改革的几点思考》,《经济导刊》,2013年第5期。

[2]刘志彪:《从全球价值链转向全球创新链:新常态下中国产业发展新动力》,《学术月刊》,2015年第2期。

[3]余典范:《中国产业动态比较优势的实证研究:基于马尔科夫链的方法》,《经济管理》,2013年第12期。

[4]余典范:《2014中国产业发展报告》,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14年版。

[5]余典范、张亚军:《制造驱动还是服务驱动?——基于中国产业关联效应的实证研究》,《财经研究》,2015年第6期。

[6]张占斌:《经济新常态下简政放权改革新突破》,《行政管理改革》,2015年第1期。

(本章主持及执笔:余典范)

【注释】

[1]一般而言,基础研究是指为了获得关于现象和可观察事实的基本原理的新知识,揭示客观事物的本质、运动规律,获得新发现、新学说而进行的实验性或理论性研究,它不以任何专门或特定的应用或使用为目的,其成果以科学论文和科学著作为主要形式,基础研究属于科学研究范畴。应用研究是指为获得新知识而进行的创造性研究,主要针对某一特定的目的或目标。应用研究是为了确定基础研究成果可能的用途,或是为达到预定的目标探索应采取的新方法(原理性)或新途径,其成果形式以科学论文、专著、原理性模型或发明专利为主,应用研究也属于科学研究范畴。试验发展是指利用从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实际经验所获得的现有知识,为产生新的产品、材料和装置,建立新的工艺、系统和服务,以及对已产生和建立的上述各项做实质性的改进而进行的系统性工作,其成果形式主要是专利、专有技术、新产品原型或样机样件等。

[2]依据得分情况,各个经济体被列入五个不同的自由度区间。80.0~100为“自由经济体”、70.0~79.9为“较自由经济体”、60.0~69.9为“中等自由经济体”、50.0~59.9为“较不自由经济体”、0~49.9为“受压制经济体”。资料来源:维基百科,http://en.wikipedia.org/wiki/Index_of_Economic_Freedom#Historical_rankings_.281995.E2.80.932008.29。

[3]张占斌:《经济新常态下简政放权改革新突破》,《行政管理改革》,2015年第1期。

[4]刘运彪:《中国银行业改革的几点思考》,《经济导刊》,2013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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