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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政策和贸易平台建设

时间:2022-11-0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2015年1月7日,上海市商务委员会发布《关于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平行进口汽车试点的通知》,正式启动试点。2015年3月10日,自贸试验区检验检疫行业标准审定会在上海召开,由上海检验检疫局起草的8项自贸试验区检验检疫行业标准顺利通过审定。2015年6月18日,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上海自贸试验区管委会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发布《上海国检局关于深化检验检疫监管模式改革支持上海自贸试验区发展的意见》。

1.上海自贸试验区开展平行进口汽车试点

2015年1月7日,上海市商务委员会发布《关于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平行进口汽车试点的通知》,正式启动试点。《通知》明确了申请开展平行进口汽车试点业务企业的资质要求,包括从事汽车销售业务5年以上等具体细则。

根据《通知》,符合以下四个条件的企业可申请开展平行进口汽车试点业务:(1)从事汽车销售业务5年以上;(2)具有最近3年连续盈利的经营业绩,上一财务年度汽车销售额超过4亿元人民币;(3)具备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维修、服务、零部件供应网点与设施,信誉良好、具有采购渠道和汽车销售服务行业经验;(4)在自贸试验区内注册具有汽车经销资质的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公司。对无法满足该要求的企业,可依托自贸试验区区内第三方公共服务平台提供相应服务,达到要求后方可参与试点。

与授权渠道销售的汽车相比,平行进口汽车的优势是价格较为便宜。但面临的突出问题是缺乏售后服务保障。为此,《通知》对责任主体进行了明确:试点企业及其在自贸试验区内注册的汽车经销商是平行进口汽车产品质量追溯的责任主体。其应当依法履行产品召回、质量保障、售后服务、汽车三包、平均燃料消耗量核算等义务,不允许进口旧车和非法改装车,并负责采用原制造商许可的方案消除质量缺陷。经销商进口的汽车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标准、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并符合国家规定的强制性产品认证等准入要求。进口以上海口岸为主,销售区域以试点企业现有销售区域为主。

2.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推17条措施助浦东对接自贸试验区

2015年1月15日,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与浦东新区合作推出17项措施,探索自贸试验区检验检疫制度创新向外辐射的方法途径。具体措施有:(1)支持总部经济发展。积极推动在2016年前建成浦东保健中心,为浦东引进人才及总部经济企业高管提供出入境传染病监测、健康评估“一站式绿色通道”服务。(2)支持贸易平台及示范区建设。(3)支持跨境电子商务发展。(4)支持进口直销业务和保税展示交易发展。推动建立自贸试验区商品直销中心、国际商品出口采购中心等。(5)进一步支持浦东生物医药及入境再利用产业的聚集发展。(6)积极培育第三方检验检测市场,支持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落户浦东。(7)支持迪士尼等重大工程建设。(8)积极推动钻交所业务发展。(9)建立支持国际中转集拼等物流新方式的检验检疫监管制度。(10)完善国际船舶检验检疫监管。推动船舶落户登记有效开展。(11)全面提升信息化服务与管理水平。(12)进一步落实简政放权。(13)开展检验检疫行政审批标准化试点。(14)推动实施企业信用分级分类管理。(15)深化“三个一”通关模式改革。(16)推进投资准入及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17)推动沿海与内地通关合作。实现长江经济带、长三角区域内“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

3.上海自贸试验区筹建8家大宗商品现货市场

2015年1月29日,上海自贸试验区区内大宗商品现货市场建设取得重要突破,由宝钢资源、上海有色网等机构作为主发起人的8家大宗商品现货市场建设方案近期通过评审,正式启动筹建。

与国内现有的大宗商品现货市场不同,自贸试验区大宗商品现货市场具有三个典型特征:一是交易对象为不包含进口关税和增值税的保税货物;二是交易主体吸引了境外现货交易商和服务商;三是计价方式为人民币计价结算。

上海自贸试验区管委会会同上海市商务委、金融办等,在诸多方面进行了制度创新探索。比如引入社会第三方机构提供专业服务,包括第三方资金清算和第三方仓单公示等,增加了商品市场的透明度。

4.首批自贸试验区检验检疫行业标准落地

2015年3月10日,自贸试验区检验检疫行业标准审定会在上海召开,由上海检验检疫局起草的8项自贸试验区检验检疫行业标准顺利通过审定。该8项标准建立在自贸试验区首批可复制推广的检验监管制度的基础上,以第三方采信及入境维修制度为试点,将制度创新成果转化为行业标准,促使行业标准从“内部规范”到“外部管理”、从“微观检验”到“宏观把控”,开展了重要尝试。

5.上海自贸试验区进口商品食品标签中介服务平台试运行

2015年4月8日,在上海检验检疫局支持下,由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协会指导、上海进口食品企业协会负责的进口食品标签中介服务平台,在自贸试验区上线试运行。该平台已完成信息导入、数据对接、系统软件开发等工作,现有12家ISQ正式加入,数百家食品企业正与其接洽了解咨询。

该平台为进口食品企业提供进口食品标签咨询服务。进口食品标签咨询服务合格供应商(以下简称ISQ)可自愿加入平台,以与进口食品企业签订合同的形式,为企业提供如何制作合格进口食品中文标签的咨询服务,帮助企业提升制作食品中文标签的合格率,加快标签审核速度。该平台将在协会的指导下负责对ISQ的日常管理,通过社会咨询服务资源对ISQ服务质量进行评估,建立工作质量管理体系。

6.上海国检出台24条意见支持自贸试验区新一轮发展

2015年6月18日,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上海自贸试验区管委会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发布《上海国检局关于深化检验检疫监管模式改革支持上海自贸试验区发展的意见》。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发布的意见,涉及体制机制创新、简政放权、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服务新兴产业发展、加快互联互通等5个方面24条意见。主要内容:一是推出“十检十放”分类监管模式。二是进一步加大简政放权力度。三是推出入境货物“先进区,后报检”通关管理模式。四是进一步支持产业发展。五是进一步加快互联互通。

7.上海海关:深化贸易监管制度改革新8项政策措施

2015年6月24日,上海海关公布深化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贸易监管制度改革的8项政策措施,其中涉及通关便利化改革的有5项,涉及功能拓展的有2项,另有一项涉及简政放权。

通关便利化改革5项:“一站式”申报查验作业制度可以进一步简化口岸通关手续;“一区注册、四区经营”可以较好满足自贸试验区内企业一体化运作需求;美术品便利通关制度可在有效防范风险的前提下促进文化贸易发展;归类行政裁定全国适用制度将通过在自贸试验区的先行先试将具体商品归类判例化;商品易归类服务制度则通过整合归类化验政务公开信息,提高贸易可预知性。

功能拓展2项:上海海关推出离岸服务外包全程保税监管和大宗商品现货市场保税交易等2项创新制度。离岸服务外包全程保税监管制度能更好对接上海自贸试验区扩区后的功能拓展和产业发展需求,促进服务外包产业链发展和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大宗商品现货市场保税交易制度允许大宗商品现货以保税方式多次交易、实施交割,在通过相关部门的有效协同监管下,可支持自贸试验区建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重点商品和产业交易中心,提升自贸试验区贸易能级。

简政放权1项,通过编制公布自贸试验区海关行政权力和行政责任“两张清单”,进一步明晰权力与职责,实现海关行政执法的制度化、透明化和规范化。

8.上海国际贸易“单一窗口”1.0版上线

2015年6月30日,上海国际贸易“单一窗口”1.0版于全面上线运行。目前该系统覆盖六大模块,参与的口岸和贸易监管部门有17个。“单一窗口”1.0版正式上线后,企业在口岸通关监管的主要环节均可通过“单一窗口”进行“一次申报”,申报结果通过“单一窗口”统一反馈。监管单位则可通过“单一窗口”,共享监管状态和结果信息。上海国际贸易“单一窗口”1.0版的功能覆盖了货物申报、运输工具申报、支付结算、企业资质、贸易许可、信息查询等六个模块,已具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的基本架构和主要功能。

9.上海自贸试验区实施通关单无纸化

2015年7月1日,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和上海海关对上海自贸试验区范围内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实施进出口/境通关单无纸化。除特殊情况外,检验检疫不再签发纸质通关单,海关不再收取纸质通关单。除进口固体废物外,进出浦东机场综合保税区、洋山保税港区、外高桥保税区、外高桥保税物流园区的涉及《出/入境货物通关单》的货物,均适用上述相关举措。

10.上海牵头“亚太示范电子口岸合作网络”建设

2015年8月21日,亚太示范电子口岸网络(APMEN)运营中心正式揭牌,上海负责完成该运营中心的筹建工作。当日举行的第一次公私对话会上,来自亚太示范电子口岸网络第一批9个成员经济体和以观察员身份与会的6个APEC成员经济体的政府、企业、学术界以及国际组织的近200名代表,围绕共建亚太示范电子口岸网络,深入交换意见。

2014年11月,亚太经合组织(APEC)第22次领导人非正式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通过了《北京纲领》,批准了《亚太示范电子口岸网络工作大纲》,确认澳大利亚、加拿大、墨西哥、秘鲁、越南、马来西亚、中国等9个APEC成员经济体的11个口岸成为首批参与APMEN建设的示范电子口岸。经与APEC其他经济体协商,中国商务部已明确,由上海负责完成APMEN运营中心筹建工作。

建设APMEN,旨在利用云计算、大数据和物联网等新技术手段,提高亚太地区供应链互联互通和贸易便利化水平,进而实现2010年APEC领导人非正式会议承诺的“2015年前在整个亚太经合组织范围内将供应链的绩效提高10%”的工作目标。

APMEN将致力于促进APEC区域贸易便利化和供应链优化;通过寻求信息互联互通互用的解决方案及有利环境,提高物流和监管的透明度,提升亚太地区物流分包、陆海空及多式联运能力;通过公私伙伴机制促进边境不同管理部门间的协调,推进清关文件及其他程序的简化,基于信息通信技术支持海关货物清关效率的提高,提高区域性跨境海关转运安排协调水平。

11.上海空港口岸为跨境电商量身定制“三位一体”监管新模式

2015年1—9月,上海机场检验检疫局共受理直邮进口模式跨境电子商务快件约22.8万批,日均844批次,是2014年同期的46.5倍,呈现高速增长的态势。其中CCC认证产品占23%,食品化妆品占16%,检验类产品占8%,非法检类占53%。为支持贸易新业态的发展,上海机场检验检疫局为直邮进口模式跨境电子商务快件量身定制了“无纸申报+电子审核+即查即放”三位一体的监管新模式。

无纸申报,即跨境电子商务快件通过“快件物流监控系统”进行7×24小时全申报,无须报检,无须提交纸质单证。快件运营企业、电商平台和支付平台分别为申报系统提供报单信息、订单信息和支付单信息,三单信息在系统内自动实现一致性比对后进入正式申报流程。

电子审核,即通过设置电子审单规则,“快件物流监控系统”对已申报信息进行自动的风险审核和拦截操作,并即时发出放行、查验或交单指令。其中查验是对跨境电子商务快件实施2%左右的货证核查;交单就是对系统初步判定为涉嫌负面清单的快件进行必要的人工审单。

即查即放,即对实施比例查验的跨境电子商务快件,查验人员在现场给予优先查验;核实货证信息后,即时发送放行指令。目前,上海机场局借助自主开发的“无线查验系统”和手持式无线查验终端设备,对该类快件实施快速查验和快速放行,查验和放行实现了零等待无缝衔接。

新的监管模式,将不需查验的快件通检时间从最初的2—3天缩短至1分钟,将需查验的快件通检时间从3—5天缩短到半个工作日,显著提升了贸易便利化水平。

12.沪粤津闽四大自贸试验区七个国检局签署备忘录

2015年10月21日,上海、天津、福建、厦门、广东、深圳、珠海7个与自贸试验区有关的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四区七局签署备忘录后,将建立中国自贸试验区检验检疫制度创新合作联动机制。四区七局将成立联动机制领导小组,组长由国家质检总局通关业务司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天津、上海、福建、厦门、广东、深圳、珠海等7个直属检验检疫局分管局领导担任,办公室设在上海自贸试验区检验检疫政策研究所。

今后,四大自贸试验区检验检疫机构间也将从信息互通、问题共商、政研互助、改革创新成果共享四个方面开展合作。四个自贸试验区的当前合作,重点将聚焦邮轮经济、跨境电商、全球维修、生物医药等有“共同语言”的领域。

13.国家认监委批准上海浦东建“国家公共检验检测认证服务平台示范区”

2015年11月10日,国家认监委同意上海浦东新区创建“国家公共检验检测认证服务平台示范区”。

“国家公共检验检测服务平台示范区”有六项功能:(1)为产品研发和自主创新提供技术服务平台,与企业实现检测设备、试验场地、检验技术等资源的共享共用,提高产品研发和自主创新效率。(2)集聚产业技术优势和人才优势,积极主导先进标准制订,掌握标准领域的“话语权”。(3)组织技术专家深入企业开展“质量义诊”活动,查找分析产品质量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改进质量管理及提升产品质量的措施。(4)为产业集聚和产业转移提供方便快捷的原材料把关、产品测试、出厂检验等服务,既能有效降低企业创业成本,又为企业落户解决后顾之忧。(5)就近为企业提供检测服务,促进企业进行技术创新,有效减轻企业人力、财力方面的负担。(6)及时为企业生产和产品质量监管提供科学的检测方法和安全评估数据,保障生产安全和产品质量安全。

14.国检局支持公共检验检测认证服务平台的6项举措

2015年12月14日,上海自贸试验区、浦东新区创建国家“公共检验检测认证服务平台示范区”暨检验检测认证产业推进大会在浦东新区政府举行。

上海国检局在《上海检验检疫局浦东新区政府关于推动浦东改革创新进一步扩大开放合作备忘录》及“24条”的基础上,再推出六项支持举措,分别是:(1)支持示范区检验检测认证制度创新;(2)支持自贸试验区试点平行进口汽车CCC认证制度改革;(3)支持示范区“互联网+检验检测认证”应用示范;(4)支持示范区开展电子商务认证试点和示范;(5)支持示范区检验检测与认证一体化发展;(6)支持示范区检验检测与认证第三方采信。

15.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发布自贸试验区“权责清单”

2015年12月23日,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发布自贸试验区“权责清单”。结合上海自贸试验区检验检疫业务特点,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经过职权梳理、厘清权力、落实责任、审查确认等步骤,共厘出47项行政权力,涉及7大类。

此外,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推出行政许可一体化信息系统。这一系统为全国检验检疫首个集行政许可申办一体化的办事平台。在平台上,上海国检局所有8项行政许可项目全部被纳入。企业可以从上海国检局网站上的行政许可专窗,或者通过扫描行政许可系统办理查询的二维码,在多种终端设备上直接进入该系统,在网上了解办理须知,进行行政许可申请、流程查询等,并可实时查询办理进度。

同时,为配合自贸试验区简政放权,该系统优化了自贸试验区审批办理模式,创新进境动植物及其产品检疫审批管理。对经自贸试验区进境的部分风险较低的动植物产品,下放审批权限,审批流程时限由20个工作日减为5个工作日,许可证有效期由6个月延长为12个月。出入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审批办理时限,也较原来缩短75%。

16.国家认监委发布自贸试验区平行进口汽车CCC认证改革试点措施

2015年12月30日,国家认监委发布《国家认监委关于自贸试验区平行进口汽车CCC认证改革试点措施的公告》,国家认监委决定进一步调整汽车产品强制性认证制度,促进自贸试验区汽车平行进口认证实施试点工作。

从2016年1月1日起,将放宽对进口汽车原厂授权文件要求、放宽平行进口汽车数量限制、简化工厂检查要求等三大举措,以便促进汽车平行进口贸易发展。

《公告》指出,自贸试验区内开展平行进口汽车试点业务的企业,在已建立了完善的“三包”和召回体系情况下,CCC认证申请时,可放宽提供原厂授权文件的相关要求。在认证过程中,指定认证机构须增加对认证申请人“三包”、召回能力和体系的检查工作。

《公告》指出,自贸试验区内开展平行进口汽车试点业务的企业,在经指定认证机构确认已对申请认证车辆的一致性实施有效管理情况下,可取消非量产车认证模式数量要求。《公告》还指出,允许平行进口车试点企业在自贸试验区内设立自己的整改场所,并可视情况对其进行3C认证工厂检查。

17.上海自贸试验区启动跨境电子商务示范园区

2016年3月15日,上海自贸试验区“上海市跨境电子商务示范园区”启动仪式在外高桥保税区举行。跨境电商示范园区主体分别为外高桥国际贸易营运中心公司、外高桥物流中心公司、浦东现代产业公司、东航物流公司、自贸联发公司和深水港物流公司。

该示范园区将进一步优化跨境电商监管流程,提高企业通关效率降低成本。推进保税集货、线上线下互动等模式多元化运作,吸引境外消费回流。构建保税区域“外贸+互联网”全产业链,吸引集聚市场采购、展会交易、信用担保、分销体系、供应链管理+互联网应用的各种类型电子商务企业。培育金融、物流、培训、商务咨询等外贸综合服务商。建立跨境电商示范园区工作推进机制,充分发挥好自贸试验区专项发展资金作用,支持推动区域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做大做强。

18.上海国际棉花交易中心正式开业

2016年3月29日,上海国际棉花交易中心正式开业。作为上海自贸试验区首批8家大宗商品现货市场之一,该中心的建成和运行,将不仅有利于保障资金和货物的安全,还能提高交易效率,调动企业参与国际贸易、转口贸易的积极性,并进一步提升“中国价格”的全球地位。

上海国际棉花交易中心于2015年2月2日获批筹建,同年8月14日通过自贸试验区开业现场验收,经过半年运行,正式开业。交易中心首期注册资金人民币1亿元,发起股东为上海纺织集团下属全资子公司上海纺织集团投资有限公司(占股份99%)和上海纺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占股份1%)。未来,将进一步扩充股本至人民币2亿元。

上海国际棉花交易中心作为上海自贸试验区内唯一的棉花、纺织原料及纺织品交易平台,也是国内唯一交易进口棉花及纺织品的国际性电商平台,首创保税棉花与棉纱用人民币进行交易和结算。

19.中国籍船舶入级检验将对外国验船公司放开

2016年4月8日获悉,交通部制定的《船舶检验管理规定》将于2016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规定第六条对于外国验船公司的业务范围予以进一步放开,明确允许外国验船公司经交通运输部海事局认可,对自贸易区登记的中国籍国际航行船舶实施入级检验,此举将有利于促进中国船检市场的对外开放与技术交流,不断增强自贸试验区国际船舶登记制度的吸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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