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项目公司的税收政策

项目公司的税收政策

时间:2022-11-0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目前国家尚未有针对BT项目经营模式经营收入的相关纳税规定,因而,要求项目投资人在签订项目之初,与项目所在地政府进行积极的沟通。其税收政策,目前在国家的税收条例中尚无具体规定。BT项目公司支付与总包单位的工程总包收入,由总包单位按规定缴纳营业税;支付与施工管理部门的中介费用等均由该等部门按行业的税收管理规定缴纳税费。

一、BT项目公司的税收政策

目前国家尚未有针对BT项目经营模式经营收入的相关纳税规定,因而,要求项目投资人在签订项目之初,与项目所在地政府进行积极的沟通。下文以浦东建设针对该类问题与BT项目投资公司注册地税务机关进行沟通的相关经验来分析BT项目在纳税方面需要重点关注的纳税方式。

对BT项目取得的收支差额,按服务业—代理业交纳5%的营业税。

由于BT项目的经营方式为“建造—转移”,是政府或代理公司授权BT项目投资公司代理其实施投融资职能的创新投融资模式。其税收政策,目前在国家的税收条例中尚无具体规定。因此,通过各公司的BT项目公司向所在地税务部门征询的意见,鉴于BT项目公司承接的BT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多为政府立项,企业受托投资建设,项目建成由政府回购的实际情况,最终基本达成“对BT项目取得的收支差额,按服务业—代理业交纳5%营业税”的营业税征收方法。

BT项目收入按营业额差额纳税的计算方法为:BT项目公司按政府委托的专项工程审计确认的,该项目回购基数与BT项目公司支付的建设成本,包括:(1)建安费用;(2)独立费用;(3)工程预备费用等;(4)把用于该项目的贷款所支付的资本化利息等费用之间的差额视为BT项目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并作为营业税差额纳税的依据。

计提营业税金及附加的会计分录为

借:营业税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

    应交税费/应交税金/应交城建税

    应交税费/应交税金/应交教育费附加

    应交税费/应交税金/应交地方教育费附加

按BT项目公司属地管理的规定,照章交纳所得税。

计提所得税的会计分录为

借:所得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BT项目公司获得的投资收益,即实际收到的回购资金与“持有至到期投资”(工程审价确定的回购基数)的差额,按照损益表的编制方法计入利润总额,计征所得税。由于投资收益是由年初回购本金乘以内含报酬率得来,其内涵不同于主营业务收入,因此只计征所得税。

BT项目公司支付与总包单位的工程总包收入,由总包单位按规定缴纳营业税;支付与施工管理部门的中介费用等均由该等部门按行业的税收管理规定缴纳税费。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