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通过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实现在线交易的登记管理

通过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实现在线交易的登记管理

时间:2022-10-2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根据《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服务规范》的规定,我们将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中的经营者分为平台经营者和站内经营者。通过第三方平台的在线交易中,平台经营者承担了大部分的承诺保障、审核监管以及制度建设的任务,如与电子商务直接交易有关的在线支付服务便是由平台经营者与支付提供商接洽确立。

4.3.2 通过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实现在线交易的登记管理

《电子商务模式规范(征求意见稿)》将通过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实现的在线交易分为两种:一种是网上商厦,指向具有法人资质的企业提供在网上开店进行实物和服务交易的电子商务平台,该平台由第三方负责运营管理,属于B2C盈利模式类型之一;另一种是网上交易市场,又分为B2B盈利模式下的网上交易市场和C2C盈利模式下的网上交易市场,两者的区别在于B2B下的网上交易市场具备法人资质的企业经营者向以自然人为主体的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而C2C下的网上交易市场是自然人向自然人为主体的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两者的共同之处在于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均需通过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而作为第三方的网络服务经营者只对交易进行管理,并不参与交易本身。淘宝网是目前发展最为迅猛、网上自然人商家数量最庞大的C2C网上交易市场,而淘宝商城则是典型的B2C网上交易市场。

根据《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服务规范》(简称《服务规范》)的规定,我们将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中的经营者分为平台经营者和站内经营者。站内经营者包括网上商厦和网上交易市场平台下的企业和自然人经营者。平台经营者和站内经营者的市场准入条件是不相同的:

1.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的设立条件和运行规则

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的设立条件即是平台经营者市场准入的条件,根据《服务规范》第5条第一款的规定,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的设立应符合下列条件:①有与从事的业务和规模相适应的硬件设施;②有保障交易正常运营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和安全环境;③有与交易平台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客户服务人员;④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电子认证服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的运行规则:

(1)平台经营者应办理工商登记,并公示相关信息。

其公示的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以及各类经营许可证;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登记或经备案的电子验证标识;经营地址邮政编码、电话号码、电子信箱等联系信息及法律文书送达地址;监管部门或消费者投诉机构的联系方式等。

(2)保障交易平台的软硬件设施正常运行。

《服务规范》第五条第四款确立了大宗交易异地灾难备份系统,即日交易额1亿元人民币以上(含1亿元)的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应当设置异地灾难备份系统,建立灾难恢复体系和应急预案。

(3)保障数据的存储与查询。

《服务规范》要求,站内经营者和交易相对人的身份信息的保存时间自其最后一次登录之日起不少于两年;交易信息保存时间自发生之日起不少于两年。

(4)制定实施有关平台交易的制度。

包括但不限于用户注册、平台交易规则、信息披露与审核、商业秘密与隐私权保护、消费者权益保护、广告发布审核、交易安全保障与数据备份、争议解决机制等制度规则。

(5)修改规则提前公示义务。

指平台经营者如修改用户协议和交易规则,应至少提前30日予以公示。

(6)终止经营提前通知义务。

指第三方交易平台歇业或者其他自身原因终止经营的,应当提前一个月通知站内经营者,并与站内经营者结清财务及相关手续。

2.站内经营者的准入条件及退出规则

(1)站内经营者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需要向平台经营者提交营业执照或其他获准经营的证明文件、经营地址及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如果是自然人,还需要提供身份证明文件,由平台经营者对这些证件予以审核验证。

(2)提供准确的商品或者服务信息,合法经营,不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或者有毒有害产品。

(3)终止经营提前通知义务,站内经营者应就在停止经营或撤柜前3个月告知平台经营者,并配合平台经营者处理好涉及消费者或第三方的事务

通过第三方平台的在线交易中,平台经营者承担了大部分的承诺保障、审核监管以及制度建设的任务,如与电子商务直接交易有关的在线支付服务便是由平台经营者与支付提供商接洽确立。平台经营者要对站内经营者提供商品和服务的行为进行监管,如发生交易错误、货物退换、侵犯知识产权、消费者投诉时要及时查清事实,协助投诉方或者权益被侵害方解决相关纠纷。平台经营者要建立相关制度,如信息留存与保密、交易规则、保证金、“冷静期”制度等,并且如果平台经营者利用自身平台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要严格遵循业务隔离原则,即要将平台经营业务与提供商品、服务业务严格区分,不能利用自身优势侵害其他站内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