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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平台的分类

时间:2022-05-09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8.2.3 B2B电子商务平台的分类1)根据交易机制分类产品目录式 集中了大量产品和服务,为卖方提供低成本的销售渠道,为买方提供一站式的采购站点。以供需为中心的B2B电子商务 这种模式以企业之间的供需关系为主,关注的重点是生产过程与供应链,而不仅仅是商品交易。中立的B2B平台是真正的市场建设者,他们对买主和卖主有着同样的吸引力。

8.2.3 B2B电子商务平台的分类

1)根据交易机制分类

(1)产品目录式 集中了大量产品和服务,为卖方提供低成本的销售渠道,为买方提供一站式的采购站点。产品目录式产生价值的根源在于将高度分散市场中的需求方和供给方聚集到一起,提供“一站买全”的服务。产品目录式B2B电子商务平台,可为卖方带来更低的销售成本和处理费用,更高的客户满意度以及新的销售渠道和收入来源;可以为买方带来更低的采购成本和库存成本,扩展了潜在的供应商来源,使买方更容易获得更多种类的产品的比较信息。

(2)拍卖式 提供一个销售和购买特殊商品的场所,如多余的存货、使用过的固定资产、中止生产的产品、可翻新产品等。拍卖式为买卖双方带来的好处主要在于提供更多的选择与机会。采用拍卖式,卖方可以吸引更多的竞价者,获取更高的销售价和存货周转速度;买方可以找到更简便的购买特殊产品和服务的方法,获得更多的余地,并在卖方竞标的反向拍卖中获得更低的采购价格。

(3)交易所式 是按产业或行业细分的“大宗商品”交易市场。由于采取相对标准的合约与严格的交易管理方法,安全和交易量问题都比较容易解决。通过交易市场提供的价格信息,卖方可及时消减过量存货;买方也可通过快捷、方便、规范化的交易,满足立即购买的需求。

(4)社区式 聚集一群买方和卖方的目标用户,为他们提供行业或产业专门信息以及与业内专业人士相关的社区式服务。通过提供行业新闻、评论、市场信息、工作机会、在线聊天、公告板以及专家服务等方式,吸引特定行业的买卖双方。

2)根据企业间商务关系分类

(1)以交易为中心的B2B电子商务 这种模式以企业之间的在线交易为主,关注的重点是商品交易本身,而不是买卖双方的关系。其主要形式为在线产品交易和在线产品信息提供。前者一般以一次性的买卖活动为中心,交易对象为产品、原材料、中间产品或其他生产资料;而后者提供产品的综合信息。

(2)以供需为中心的B2B电子商务 这种模式以企业之间的供需关系为主,关注的重点是生产过程与供应链,而不仅仅是商品交易。其主要形式为制造商和供应商所组成的B2B供应和采购市场。这种模式以制造商和供应商的供需活动为中心,以企业之间的合作关系为重点,通过Intenret将合作企业的供应链管理、企业资源计划、产品数据管理和客户关系管理等有机地结合起来,从而实现产品生产过程中企业与企业之间供应链的无缝连接。

(3)以协作为中心的B2B电子商务 这种模式以企业之间的虚拟协作为主,不仅重视生产过程与供应链,而且更加关注协作企业虚拟组织中价值链的整体优化。其主要形式是企业协作平台,业务活动涉及围绕协作而形成的虚拟组织内价值链的各个环节。在这种模式中,对产品的规划、设计、生产、销售和服务的整个过程,在世界范围内产生相关企业间最佳协作的组合,并且通过企业协作平台对整个产品生命周期中的业务活动提供有效的管理环境。而业务活动则通过虚拟组织的形式在全世界范围内同步实施。这种模式集成了并行设计、敏捷制造、精益生产、大量定制等生产技术和SCM、ERP、PDM、CRM等管理方法。

3)根据买方和卖方在交易中所处的地位不同分类

(1)以卖方为主模式 这是一种最普遍的B2B电子商务模式。在这种模式中,提供产品或服务的企业即卖方企业占据主动地位,它先上网公布信息,然后等待买方企业上网洽谈、交易。

(2)以买方为主模式 这种模式需要产品或服务的企业占据主动地位,买方企业先上网公布需求信息,然后等待卖方企业来上网洽谈、交易。这种交易方式类似于现在企业常用的项目招标方式。

(3)中立模式 也就是对卖方或买方而言,B2B平台是作为独立第三方存在的。中立的B2B平台是真正的市场建设者,他们对买主和卖主有着同样的吸引力。中立的B2B平台往往可能在买方和卖方都非常分散的市场中取得成功,因为在这样的市场中B2B平台能降低企业的交易成本并具有较高的匹配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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