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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产权法律制度概述

时间:2022-10-2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工业产权是指权利人对于其发明创造以及在工商业活动中使用的识别性标记依法享有的权利。在我国,工业产权主要是指专利权和商标专用权。权利人依据某国法律取得的工业产权,只能在该国领域内发生法律效力,其他国家没有保护的义务。工业产权法是指调整因确认、保护、使用和转让工业产权而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建立和完善工业产权法律制度对于保护和发展社会生产力有着战略意义。

第一节 工业产权法律制度概述

一、工业产权与工业产权法的概念

(一)工业产权的概念

工业产权是指权利人对于其发明创造以及在工商业活动中使用的识别性标记依法享有的权利。《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中规定:工业产权的保护对象有专利、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商标、服务标记、货源标记或原产地名称,和制止不正当竞争。在我国,工业产权主要是指专利权和商标专用权。工业产权具有以下特征。

1.国家确认性

与财产所有权不同,权利人的工业产权必须由当事人申请、经国家主管机关依法确认才能取得。

2.专有性

权利人依法取得工业产权后,就对其发明创造或商标具有独占权,排除了其他人对同一发明创造或者商标享有相同的权利。

3.地域性

权利人依据某国法律取得的工业产权,只能在该国领域内发生法律效力,其他国家没有保护的义务。但是,随着工业产权国际保护体系的建立,因地域性而导致的工业产权在外国的保护问题将逐步得到解决。

4.时间性

权利人对其工业产权只能在法律规定的有效期限内受到法律保护,有效期限届满,工业产权的保护对象就成为全社会的共同财富,任何人均可无偿使用。

(二)工业产权法的概念

工业产权法是指调整因确认、保护、使用和转让工业产权而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在我国,工业产权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以下简称《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下简称《商标法》)和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司法解释等规范性文件所组成,其中专利法和商标法是工业产权法的主干,构成工业产权法的基础。

二、我国工业产权法律制度的建立和完善

从世界各国来看,工业产权法律制度的产生和发展是伴随着人类科学技术进步和发明创造转化为生产力而逐步发展起来的。建立和完善工业产权法律制度对于保护和发展社会生产力有着战略意义。新中国成立后,政务院颁布了《保证发明权与专利权暂行条例》、《商标注册暂行条例》及其《施行细则》。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为了适应我国社会主义有计划商品经济建设的需要,在国务院发布的一系列有关鼓励和保护技术发明创造以及商标注册的行政法规基础上,我国开始着手制定相关法律。1982年8月23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了《商标法》,1984年3月12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了《专利法》。我国在建立工业产权法律制度的同时,相继参加了《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等相关的国际公约和条约,对促进我国与国际社会的国际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是,随着我国对外开放政策的实施以及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尤其是加入世贸组织后,我国市场经济得到了迅速发展。适应现有形势发展的需要,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先后对《专利法》和《商标法》进行了多次修改,进一步提高了对专利权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水平,使我国的工业产权制度得到了进一步完善,实现了与国际惯例接轨。

我国工业产权法律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对于促进科技进步和发明创造的推广,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维护市场竞争秩序,扩大对外经贸发展,必将产生积极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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