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乡镇民政救助档案管理实践_档案管理理论与实

乡镇民政救助档案管理实践_档案管理理论与实

时间:2022-07-0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乡镇民政救助档案是在开展乡镇低保户、病困户、残疾人救助管理工作过程中形成的各种原始记录。以笔者所在的萧山区宁围镇为例,在2012年度全镇民政救助工作中,共救助4784人次,发放各类救助资金总计1327余万元,期间形成了大量档案材料。如何规范管理这些档案,是民政救助档案管理部门面临的重大课题。(三)制订归档范围和要求笔者认为,民政救助档案包括行政管理、救助业务、会计档案三方面的材料。

乡镇民政救助档案管理实践_档案管理理论与实

乡镇民政救助档案管理实践

楼晓芳

(杭州市萧山区宁围镇人民政府)

摘 要:本文在分析民政救助档案特点和民政救助档案利用现状的基础上,提出要从思想认识和实际行动上真正重视民政救助档案信息的开发利用,并切实加强民政救助档案管理,使民政救助档案能够更好服务于社会民生。

关键词:民政救助 档案 民生(www.guayunfan.com)

民政救助是社会保障的最后一道屏障。乡镇民政救助档案是在开展乡镇低保户、病困户、残疾人救助管理工作过程中形成的各种原始记录。这些档案门类广、数量多,与老百姓的利益息息相关,在维护百姓权益、改善民生、加强社会建设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以笔者所在的萧山区宁围镇为例,在2012年度全镇民政救助工作中,共救助4784人次,发放各类救助资金总计1327余万元,期间形成了大量档案材料。如何规范管理这些档案,是民政救助档案管理部门面临的重大课题。本文围绕乡镇民政救助档案管理谈谈自己的体会。

一、把握民政救助档案的特点

本文论述的民政救助档案,专指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以及村(社区)委员会在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救助、低收入家庭医疗救助、贫困孤残人员供养救助、特殊困难人员临时救助的审核、审批、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电子数据等不同形式和载体的历史记录。这些档案呈现出以下特点:

(一)内部关联性强

民政救助工作有一套严格的申请、审批和发放程序,所形成的档案环环相扣,关联度非常强。

(二)来源广泛而分散

乡镇民政救助工作由镇民政办公室组织实施,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配合落实。在每个单位,低保户、病困户、残疾人救助工作涉及行政办公室、财务部门、人力资源部门等多个部门,会形成低保对象花名册、一户一档材料、乡镇评议委员会文件、审核低保对象的会议记录、经村民代表会议推选成立评议委员会及民主评议低保对象的会议记录(村保存会议记录)、评议票决表、票决统计表、三榜公示资料、低保金存折发放花名册等大量档案材料,其来源广泛而分散。

(三)信息化程度高

近年来,市、区民政部门以及乡镇、村(社区)都建立了民政社会救助管理平台,初步实现了民政救助信息的网络化、专业化,我镇民政办公室还创新利用宁围民政QQ群、浙江农民信箱等现代化手段,实时、高效地传递、利用民政救助工作信息。

(四)基础性和工具性强

由于民政救助档案中包含大量救助对象的基础信息,因此在开展和延续各项救助工作时,要大量利用民政救助档案,其基础性和工具性作用十分明显。

二、加强民政救助档案管理

(一)加强制度建设

各乡镇应建立严格的民政救助档案的集中统一管理制度,明确民政救助工作的管理部门和相关制度,工作任务责任到人、责任到事,把民政救助档案管理纳入本单位年度考核范畴,从制度上推进工作规范开展。

(二)落实法律责任

凡民政部门下发的相关文件,必须遵循文件签发的各个程序,漏签的文件都要补签。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等的各级各类救助材料,必须有各基层单位主管领导签字,民政助理员签章,以保证归档材料的完整性和法律凭证价值。在民政救助工作过程中形成的电子文件材料,在目前相关法律尚不健全的情况下,可以还原成纸质文件、加盖单位公章后予以归档。

(三)制订归档范围和要求

笔者认为,民政救助档案包括行政管理、救助业务、会计档案三方面的材料。其中,行政管理类的档案材料包括:乡镇慈善分会成立文件材料,民政救助工作需要贯彻执行的上级民政部门文件材料,重要问题的请示、批复,低保户、病困户、残疾人评定制度,村(社区)张榜公示资料,救助工作管理办法、计划、总结、会议记录,救助考核自评表,救助存折签订、发放协议等。救助业务类材料包括:低保户、病困户、残疾人年度审核表,工作状况和家庭收入来源等证明材料,困难家庭基本情况登记表,救助金审批表、名册,救助专项资金拨付文件,其他上报的信息材料等。会计档案类包括:救助专项资金经费票据、低保金存折发放花名册、其他各类救助资金发放凭证等。

参考文献

[1]陈庆河,薄洋,夏广成.浅论民政档案的社会功能[J].办公室业务,2004(3).

[2]胡英君.家庭经济困难生档案材料管理要务[J].浙江档案,2012(12).

[3]赵斐斐.浅谈如何做好新时期民政档案工作[J].中国民政,2011(1).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