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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护档案管理

时间:2022-11-08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4.6.3 在各类突发事故或设施严重损坏的处理过程中,必须及时记录、摄影或录像,尽可能多地掌握原始资料,为日后进行分析和处理提供依据。

4.6.1 道路设施养护工程项目质量检查验收资料与检查评定结果应随同其他施工和竣工资料整理造册,归入养护工程技术资料档案。

4.6.2 新建、改建、大修的道路设施,应有完整、准确、清晰的竣工技术资料。竣工技术资料应包括工程建设文件、设计及施工技术资料、竣工验收与质量评定资料及接管单位的接管证明等。

4.6.3 在各类突发事故或设施严重损坏的处理过程中,必须及时记录、摄影或录像,尽可能多地掌握原始资料,为日后进行分析和处理提供依据。

4.6.4 道路养护单位应建立道路养护技术档案,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养护技术档案资料应按“一路一档”建立;

——养护技术档案应包括道路的基本技术数据,各类施工技术文件,巡查、定期检测资料和图片资料等;

——小修应建立台账,大、中修、改扩建及掘路工程应建立技术档案;

——档案资料应实行计算机管理,并宜建立道路养护管理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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