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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才学校的“行政组织体系”_陶行知的教育管理

时间:2022-06-2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育才学校的“行政组织体系”_陶行知的教育管理(三)指导体系和学生自治体系:育才学校的“行政组织体系”根据《公约草案》第十条的规定:“育才学校集体生活的领导组织,以校、组、自治小组之有机的划分为经,指导与自治二体系之有机的划分为纬组成之。”

育才学校的“行政组织体系”_陶行知的教育管理

(三)指导体系和学生自治体系:育才学校的“行政组织体系”

根据《公约草案》第十条的规定:“育才学校集体生活的领导组织,以校、组、自治小组之有机的划分为经,指导与自治二体系之有机的划分为纬组成之。”指导体系由指导员和艺友(即教师)组成,自治体系由学生组成。对组织机构的这种经纬设计,《公约草案》第九条作了明确说明:“自治体系在运用学生的集体与组织的力量训练学生的自治能力(治事与治学的能力)。指导体系的作用,一方面即在于指导学生获得各种知能,并日益扩大其自治范围,另一方面则在运用指导员、艺友的集体与组织的力量,实行自我教育。”上述构建组织机构的指导思想,主要体现在育才学校行政组织体系的建立上,由此产生了图41所示的组织结构。

图4-1 育才学校行政组织示意图(www.guayunfan.com)

图中的校指导委员会是全校的最高行政机关,其组成人员包括校长、各组(各系科)主任、各部会(各职能管理部门)主任或专任主席、校长指定的校内人员(人数不超过前述人数之和的四分之一),掌管全校的学生自治及其指导、教师自我教育、教学、后勤及对外联络等诸多工作。校指导委员会下设指导部分管学生自治的指导事宜,设自我教育委员会分管教师的自我教育事宜,其他事宜另设部会。校长和指导部主任为指导委员会正副主席。全校学生自治的行政机关为全校学生生活委员会,其职权是在指导部指导下,领导全校学生从事体育、卫生、娱乐文化社会等活动。校学生生活委员会设总干事、副总干事各1人,干事若干人,总理职掌全盘事宜。全校学生生活委员会不称职时,自治会议得罢免之。

育才学校的各组行政组织为组指导会,由组主任及该组指导员、艺友共同组成,组主任担任主席。组指导会的职权是指导本组学生的自治,执行本组指导员和艺友的自我教育及本组的专科教学事宜。各组学生自治的行政组织为组学生生活委员会,设正副总干事和干事若干人,在组指导会指导之下,领导本组学生从事各项活动。该组织由全组学生选举产生,若委员不称职,由所在组罢免。由于组学生生活委员会同时接受组指导会和校学生生活委员会领导,因此《公约草案》规定,如遇双方意见不同时,由指导部来处理。

育才学校的教师基层组织为指导员、艺友的自我教育小组,受校自我教育委员会领导;学生的基层组织是自治小组,以不记名投票选举正副干事2人,领导小组日常事宜,自治小组受小组辅导教师的指导和组学生生活委员会的领导,如遇双方意见不同时,由组指导会来处理。

从育才学校的行政组织体系可以看出,陶行知进行组织设计时,把重点放在学生自治能力的培养上,这对于学校管理实践来说是一个大胆的尝试,反映了陶行知作为一位民主的教育家在治校中对学生能力及地位的充分肯定。然而,陶行知提倡的学生自治并不是一种放任的自治,他极其强调教育者的指导作用,在构建组织体系时,将学校各级指导组织与学生各级自治组织层层呼应,紧密联系,因此才有指导体系对学生自治体系的逐级监护,形成纵横交错的经纬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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