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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广播电视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应当把握的指导原则

时间:2022-04-1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能否抓住机遇,推进广播电视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事关社会主义文化建设大业和国家意识形态阵地的巩固,事关广播电视业在未来现代化国家的地位、作用和前途。广播电视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具有相当的复杂性和艰巨性,应当把握好指导原则,积极、稳妥、有序地推进并取得良好的效果。

三、推进广播电视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应当把握的指导原则

现行广播电视行政管理体制的基本特征表明,它与其他意识形态部门和相关产业主管部门,既有相同相似的一面,更有独到特殊的一面。比如,它与新华社相比,同属新闻宣传单位,但它具有新华社不具有的系统和行业管理指导职能;它与文化部、新闻出版署相比,同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但它具有文化部、新闻出版署不具有的庞大技术支撑系统以及安全播出调度指挥职能;它与信息产业部相比,同样各自管理着全国性的广电网络和通信网络,但它与信息产业部对网络管理的方式不同,必须对所有传输的节目信息内容负责。总之,广电部门所具有的政治、经济、文化属性,宣传、管理、事业建设职能,构成了一个相当复杂而庞大的系统。其体制改革涉及经济体制、政治体制、文化体制改革的诸多方面,涉及党对意识形态、对新闻媒体、对影视文化的领导、执政和管理方式的改革。这一切决定了广播电视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具有相当的复杂性和艰巨性。因此,对广播电视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必须持特别慎重的态度。我认为,应当把握以下若干指导原则:

1.坚持以中央精神为指导。广播电视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要始终坚持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中央关于政府行政体制改革、文化体制改革的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最大限度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这个中心任务,创新体制、转换机制,转变管理方式,强化依法行政,确保广播电视事业和产业快速、持续、健康、有序发展。

2.坚持从中国国情出发。广播电视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要充分考虑我国广播电视的性质和意识形态特点,有利于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有利于巩固和扩大社会主义思想文化阵地;要充分考虑适应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规律与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的统一,有利于促进广播电视生产力的解放和发展,有利于调动和发挥广播电视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要充分考虑不同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不平衡性,坚持因地制宜、统筹兼顾,不搞一刀切。

3.坚持科学民主决策。广播电视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事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具有很强的政治性和政策性,任何重大改革举措都应经过调查研究、科学论证和民主决策的程序,防止因主观主义的决策而导致重大失误或体制上的混乱。特别是涉及全国性的体制改革政策的出台,更应以深入调研为基础,力求实事求是、科学可行。

4.坚持积极、稳妥、有序推进。广播电视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既要积极探索,勇于创新,又要细致稳妥,有序推进,切忌急躁冒进。体制内部机制、制度和改革方法、步骤,应当从当地实际出发,体现自己的特点,但体制性质、基本架构和主要职能,应当统一、规范,不能搞成五花八门。广播电视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要同劳动、人事、财政、分配、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改革和政策相衔接,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相吻合,以利于巩固和完善新体制,有效地进行运行。广播电视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应当自上而下、先行试点,取得成功经验后逐步推行,同时,针对不同地区的不同情况,选择好改革时机,实行分类指导,及时发现和解决改革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有计划、有目标、有步骤地向前推进。

综上所述,积极推进广播电视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立新型的广播电视行政管理体制,是广播电视业在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的历史阶段的必然选择,也是广播电视业谋求自身快速、持续、健康发展的内在要求。能否抓住机遇,推进广播电视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事关社会主义文化建设大业和国家意识形态阵地的巩固,事关广播电视业在未来现代化国家的地位、作用和前途。深化广播电视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构建新型广播电视行政管理体制,可以从理顺党政事企关系、实行“三个分开”、转变政府职能、构建四大体系等方面寻求重点突破。广播电视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具有相当的复杂性和艰巨性,应当把握好指导原则,积极、稳妥、有序地推进并取得良好的效果。

(此文为中国机构编制管理研究会2005年7月16日举办的“行政体制改革研讨会”参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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