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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恢复与重建工作,应当遵循的原则

时间:2022-09-1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7.1.3恢复与重建的原则公共危机事件的恢复与重建是由政府主导,社会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的应急管理行为,在恢复与重建过程中,为了高效、有序地开展对突发事件影响人群的生命救护、城市生命线恢复、物质设施重建、经济社会秩序恢复、灾后心理干预与生活救助、损失补偿与赔偿等各项工作,必须遵循一定原则,以确保突发事件恢复与重建目的的真正实现。

7.1.3 恢复与重建的原则

公共危机事件的恢复与重建是由政府主导,社会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的应急管理行为,在恢复与重建过程中,为了高效、有序地开展对突发事件影响人群的生命救护、城市生命线恢复、物质设施重建、经济社会秩序恢复、灾后心理干预与生活救助、损失补偿与赔偿等各项工作,必须遵循一定原则,以确保突发事件恢复与重建目的的真正实现。为了切实加强突发事件恢复与重建机制建设,推进恢复与重建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1)以人为本原则。在救灾中,“当务之急仍然是救人,只要有一线希望,我们都要千方百计地抢救”。救灾工作以人为本,重建也同样要以人为本。因此,要以确保受害人的安全为前提,把保护人的生命健康和安全作为恢复与重建的首要任务。应格外关照身处灾害中的老弱病残等弱势群体,采取特殊措施,维护其基本权益。要从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高度出发,有效开展各项恢复与重建工作。

(2)及时高效原则。突发事件一旦发生,根据需要随时开展相应的恢复工作。伤亡人员应优先得到救助,水、电、气、热等生命线应尽快加以修复,社会治安秩序应尽快进行恢复。突发事件稳定后,应尽快恢复生产、生活、工作和社会秩序。其他各项相关工作都要衔接紧密,不延误时间,务必讲求效率。

(3)统筹协调原则。应从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的高度,统筹协调好以生存为取向的紧急恢复和以发展为取向的持续恢复的关系,统筹协调好物质层面的恢复与非物质层面恢复的关系,统筹协调好事发地与中央及其他地区在恢复与重建中的关系,统筹协调好成本与效益之间的关系。通过恢复与重建,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4)广泛参与原则。政府应该建立起有效的动员机制,发动国内和国际社会各种力量共同参与公共危机的管理。社会参与机制的构建,尤应重视的是社区的参与机制,社区参与具有较强的社会基础,可以较好地利用社区资源,是社会参与的最基本方式。应充分发挥非政府组织、慈善机构、企事业单位、保险机构、基层社区等有关组织的作用,动员各方面资源,协同开展恢复与重建工作。

(5)公开公正原则。应当根据地区遭受损失的不同程度和不同需求,拨付相应的救灾物资和资金。自觉和充分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使救援物资和资金及时准确到位,援助措施得当有效。

(6)依法究责原则。如果不能圆满解答生者的疑惑,纵使政府在重建与安顿上做了再多的成绩,也难免留下一个深沉的遗憾和问号。因此,对于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未及时组织开展生产自救、恢复与重建等工作,造成各种不良后果的当事人和属地政府,应依据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责任追究和法律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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