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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类推作用”

时间:2022-04-0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除了语音规律之外,青年语法学派还特别重视关系到语言发展的另一个重要因素——类推作用的问题。所谓类推作用,是指说话者无意识地依照语言中某些词的形式变更另一些词的形式或创造新词这样一种语言现象。上述三例均符合此条件,因此可构成类推比例式。总的说来,青年语法学派对类推作用的强调和对类推比例式的运用,给语言史的研究和语言研究方法的改进是产生了良好的影响的。

除了语音规律之外,青年语法学派还特别重视关系到语言发展的另一个重要因素——类推作用的问题。

所谓类推作用,是指说话者无意识地依照语言中某些词的形式变更另一些词的形式或创造新词这样一种语言现象。青年语法学派的学者在研究中发现,语音演变的不规则现象的产生是由多种因素造成的,既有外在因素,又有内在因素。外在因素包括隐蔽规律的作用、借词的联想、书面形式对词的语音形式的影响等等,内在因素则主要是类推作用的影响。对类推现象的认识,并非始于青年语法学派,丹麦学者布勒斯多尔夫(J.H.Bredsdorff)和马德维格(J.N.Madvig)早已指出过类推作用对语言变化的重要意义,博杜恩 库尔特内也在1869年写过《波兰语变格中类推作用的几个事例》一文,用具体例子说明了类推作用对形态结构划一的意义。然而,青年语法学派特别推崇薛勒的《德语史》(1868)对类推作用的解释,认为他的类推方法使人们在研究方法上跟过去五十年有了根本的区别,从而使历史比较语言学的总面貌发生了显著的变化。

薛勒是如何运用类推方法分析语音演变的呢?他发现,有些特别不规则的语音变化很难从音变角度寻找原因,而应该寻求别的办法来解释。例如下面一例:

希腊语 phérō(我负担)  ei-mi(我走)  dídō-mi(我给)

梵语 bhárā-mi      é-mi       dádā-mi

这里,表示第一人称的词尾,梵语整齐划一,都是-mi,而希腊语却显得不很规则,既有-mi,又有-o。早期的比较语言学家认为梵语最接近原始印欧语,因此总是以梵语为出发点解释其他印欧语言。于是,上述希腊语的不一致现象就被解释为有些词的-mi词尾失去了,有些词则保留着。然而,薛勒却有不同的看法。他发现,印欧语系语言第一人称直陈式有词尾-mi和-o的区别的,并不只是希腊语,还有一些别的印欧语也存在着这一区别。例如“我负担”,拉丁语为fero,哥特语为baira,古爱尔兰语为biur(由beru变来),与希腊语的phérō相比,词尾显然是同源的。由此他断定梵语的bhárā-mi的-mi词尾不是原始形式,而是由类推(他当时叫作“错误的类推”)而产生的。也就是说,很可能是由于受到ei-mi、dídō-mi这些词的影响,类推而使得词尾取得了划一的形式。当时不少学者仍受“语言生命的两个时期”这类错误思想的束缚,认为梵语最完整地保持了原始印欧语的形式,其他印欧语则都已进入衰落时期,因此在解释上述现象时很自然地会以梵语作为准则。薛勒重视分析活的语言材料,大胆地用类推原理解释语言形式的变化,显示出了开创精神,使人耳目一新。再说,类推作用也为论证“语音规律无例外”提供了一个有力的根据,因此薛勒的解释使勃鲁格曼、奥斯脱霍夫、维尔纳等人十分钦佩。

青年语法学派的代表人物对类推原则十分重视,竭力主张推广这一原则,在语言发展的各个阶段寻找类推变化。勃鲁格曼和奥斯脱霍夫在“宣言”中强调:“既然十分清楚,形式的联想,即用迂回的类推方法构成语言的新形式,在现代语言的生命中起着很大的作用,我们就应该承认,这一语言更新的方式也应无保留地同样适用于古代直至最古时代的语言,而且不只是原则上承认,而是应该承认在任何情况下,不管何时,可适用同样的解释原则。因此当我们看到古代的类推形式与现代一样的广泛,甚至比现代更为广泛,不必感到惊讶。”[15]保罗的《语言史原理》对类推作用问题也作了详细的阐述,并创造了一种类推作用的数学公式,即一种比例式,如:

这一公式称为“保罗比例式”,它可用来解释任何类推形式的产生,例如:

保罗指出,“由于用类推法构成新词就是解一个比例方程式,那么至少必须有适合于列出这类方程式的三个(比例)项”[16],比例方程式方可能成立。上述三例均符合此条件,因此可构成类推比例式。若是写成animus∶animi∶∶mensa∶x,因为mensa与animus在构成上不相类似,mensa不适合于作为这一方程式的一个比例项,因此这个比例式不能成立。

青年语法学派认为类推是有心理根源的。勃鲁格曼和奥斯脱霍夫在“宣言”中指出,类推是可以广泛观察心理因素的一种方法,并认为斯坦达尔(Steinthal)在其心理学著作(例如《在心理学照耀下的同化和诱变》等文)里已勾勒出了这方面的大致轮廓,因此竭力主张将斯坦达尔的心理学观点跟语言史的研究紧密结合起来。保罗在《语言史原理》中也指出,“心理因素是整个文化发展中最本质的因素,是在任何地方都起决定作用的因素,所以心理学是一切人文科学的基础”[17],因此他也特别注意从心理方面解释类推现象。在“保罗比例式”中,“∶∶”这一符号就假设比例式的两边是存在着密切的心理联系的。该学派的学者认为,在人的意识中,每个词或形式并不是孤立地存在的,而总是跟别的词和形式互相联系着的。正是这种对同类语法事实的心理联想,产生了语言的类推现象。

总的说来,青年语法学派对类推作用的强调和对类推比例式的运用,给语言史的研究和语言研究方法的改进是产生了良好的影响的。因为,承认了类推在语言变化中的重要作用,就为解释语言变化中许多不规则的现象找到了一条重要途径,同时也使人们得到启发,懂得了对语言史的研究,不能只注意历史事实的探溯,还应依靠理论的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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