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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詞/連詞“及”

时间:2022-04-0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公羊傳》中的“及”與所闡釋的《春秋》經文有密切聯繫,故而我們先考察《春秋》中的用例。“及”在《春秋》中共出現94次,根據上述標準,作介詞的有76例。除了介詞和連詞,還有7例“及”是作動詞的:宋督弑其君與夷,及其大夫孔父。“及”在《公羊傳》中共出現41次。

《公羊傳》中的“及”與所闡釋的《春秋》經文有密切聯繫,故而我們先考察《春秋》中的用例。“及”在《春秋》中共出現94次,根據上述標準,作介詞的有76例。根據“及”所引進內容的不同,可分爲兩類。

1)引進動作行爲的聯合對象,即B伴隨或配合A進行同一個動作,共56例,如:

公及戎盟于唐。(隱2)

公及宋公遇于清。(隱4)

公及齊侯、鄭伯入許。(隱11)

公及齊人狩于郜。(莊4)

師及齊師圍成。(莊8)

公及齊侯、宋公、陳侯、衛侯、鄭伯、許男、曹伯會王世子于首戴。(僖5)

公及夫人姜氏會齊侯于陽穀。(僖11)

公孫敖率師及諸侯之大夫救徐。(僖15)

公及齊侯平莒及郯。(宣4)

此類情況中的動詞(詞組)有:盟、遇、會、平、入、來、伐、狩、圍、救、敗。

56例中有16例前項A承前省略,如:

及宋人盟于宿。(隱元)

及鄭師伐宋。(桓12)

公子結媵陳人之婦于鄄,遂及齊侯、宋公盟。(莊19)

及齊平。(昭10)

公會晉侯及吳子于黄池。(哀13)

2)引進動作行爲的對抗對象,即A進行某動作時涉及B,使其被動參與,共20例,主要動詞都是“戰”,如:

公會紀侯、鄭伯。己巳,及齊侯、宋公、衛侯、燕人戰。(桓13)

及齊師戰于乾時,我師敗績。(莊9)

及邾婁人戰于升陘。(僖22)

宋公及楚人戰于泓,宋師敗績。(僖22)

晉侯、齊師、宋師、秦師及楚人戰于城濮,楚師敗績。(僖28)

宋華元帥師及鄭公子歸生帥師戰于大棘,宋師敗績,獲宋華元。(宣2)

蔡侯以吳子及楚人戰于伯莒,楚師敗績。(定4)

作連詞的“及”有11例:

城諸及防。(莊29)

季孫行父帥師城諸及運。(文12)

公及齊侯平莒及郯。(宣4)

晉人滅赤狄甲氏及留吁。(宣16)

莒牟夷以牟婁及防兹來奔。(昭5)

雉門及兩觀災。(定2)

新作雉門及兩觀。(定2)

城莒父及霄。(定14)

季孫斯、叔孫州仇、仲孫何忌帥師伐邾婁,取漷東田及沂西田。(哀2)

齊人取讙及僤。(哀8)

齊人歸讙及僤。(哀8)

這11例中,有10例“A及B”作爲整體充當動詞或介詞的賓語,且A、B兩項位置可互換,這可幫助確定“及”的連詞功能。

僅有定公二年“雉門及兩觀災”中的“及”連接的是主語。與前面76例介詞引導的成分不同的是,此處的“雉門”和“兩觀”是完全對等的結構,它們的謂語動詞都是“災”,“雉門”對“兩觀”沒有任何聯合或對抗關係,位置可互換,因此這個“及”是連詞。

除了介詞和連詞,還有7例“及”是作動詞的:

宋督弑其君與夷,及其大夫孔父。(桓2)

宋萬弑其君接,及其大夫仇牧。(莊12)

晉里克弑其君卓子,及其大夫荀息。(僖10)

衛殺其大夫元咺,及公子瑕。(僖30)

晉人殺其大夫士縠,及箕鄭父。(文9)

季孫行父會齊侯于陽穀,齊侯弗及盟。(文16)

陳殺其大夫慶虎,及慶寅。(襄23)

以上7例中,3例“弑A,及B”,3例“殺A,及B”,這裏的“及”不能理解爲連詞“以及、和”的意思。《公羊傳》桓公二年:“及者何?累也。”何休注:“大夫言‘及’,知君尊亦不得及臣,故問之。”《穀梁傳》桓公二年:“其曰及何?書尊及卑,《春秋》之義也。”從二傳及注可知此“及”當是動詞,表示“涉及”或“累及”。考察上述諸例上下文,要殺的對象僅是A,B是被連累的對象,而不是A與B共同作爲被殺的對象。“弑A,及B”這種結構尤其能證明我們的觀點。根據《春秋》義例,“弑”的對象衹能是“君”,不能說“弑其大夫”,由此可知謂語動詞“弑”的賓語衹是“君”,而支配“大夫”的動詞則是“及”,“君”與“大夫”不是一個整體,也不是平行結構,因而此六例中“及”也不是並列連詞。

“齊侯弗及盟”一句,《公羊傳》文公十六年:“其言弗及盟何?不見與盟也。”表示齊侯不愿與季孫行父盟,經文爲魯國諱,僅說齊侯沒有來盟,這裏的“及”是“至”、“到”或“參與”的意思,也是動詞。

“及”在《公羊傳》中共出現41次。作動詞的有24例:

其言來何?不及事也。(隱元)

不及時而日,渴葬也。不及時而不日,慢葬也。(隱3)

及者何?累也。(桓2、莊12、僖10)

士不及兹四者則冬不裘夏不葛。(桓8)

雨星,不及地尺,而復。(莊7)

外災不書,此何以書?及我也。(莊11、莊20)

牙謂我曰:“魯一生一及,君已知之矣。慶父也存。”(莊32)

既而不可及,因獄有所歸,不探其情而誅焉,親親之道也。(閔元)

既而不可及,緩追逸賊,親親之道也。(閔2)

此其言次何?不及事也。不及事者何?邢已亡矣。(僖元)

其言至雋弗及何?侈也。(僖26)

不及時書,過時書。(文9)

其言弗及盟何?不與見盟也。(文16)

莊王曰:“……吾以不詳道民,災及吾身,何日之有?”(宣12)

惡惡止其身,善善及子孫。(昭20)

何言乎王室亂?言不及外也。(昭22)

昭公曰:“君不忘吾先君,延及喪人,錫之以大禮。”(昭25)

然則曷爲不言雉門災及兩觀?(定2)

主災者兩觀,則曷爲後言之?不以微及大也。(定2)

《公羊傳》中的動詞“及”有五個義項:1)至、到,如“不及地尺”;2)累及、延及,如“善善及子孫”;3)追及、趕上,如“既而不可及”;4)參與,如“其言弗及盟何”;5)兄終弟及,如“魯一生一及”。

作介詞的有11例:

及者何?與也。會、及、暨,皆與也。曷爲或言會,或言及,或言暨?會,猶最也。及,猶汲汲也。暨,猶暨暨也。及,我欲之。暨,不得已也。(隱元)

孰及之?內之微者也。(隱元)

公何以不言及夫人?夫人外也。(桓18)

其言及姜戎何?姜戎微也。(僖33)

及齊國佐盟于袁婁。(成2)

曷爲殊及陳袁僑?爲其與袁僑盟也。(襄3)

其言及吳子何?會兩伯之辭也。(哀13)

作連詞的有6例:

何以不言及仲子?仲子微也。(隱元)

曷爲不言及成風?成風尊也。(文9)

然則曷爲不言齊人執單伯及子叔姬?內辭也,使若異罪然。(文14)

其言及防兹來奔何?不以私邑累公邑也。(昭5)

其言雉門及兩觀災何?兩觀微也。(定2)

何以不言及?敵也。(哀3)

作介詞和連詞的17例“及”無一例外都是和《春秋》內容相關的,它們在以下四種情形中被使用:

1)引用《春秋》原文,如:

及齊國佐盟于袁婁。(成2)

2)解釋《春秋》中“及”的意義,如:

及者何?與也。(隱元)

3)解釋《春秋》中爲何要用“及”,如:

其言及姜戎何?姜戎微也。(僖33)

4)解釋《春秋》中爲何不用“及”,如:

何以不言及仲子?仲子微也。(隱元)

正因如此,傳文中的“及”是介詞還是連詞不能僅根據傳文本身判斷,而需結合《春秋》來考察。如桓公十八年“公何以不言及夫人”,是詢問“公、夫人姜氏遂如齊”爲何不說成“公及夫人姜氏遂如齊”,在後面這個句子中,根據我們的標準,“及”是介詞,因此“公何以不言及夫人”中的“及”也是介詞。隱公元年“何以不言及仲子”,是詢問“天王使宰咺來歸惠公、仲子之賵”爲何不說成“來歸惠公及仲子之賵”,因“惠公”與“仲子”共同作爲“賵”的定語,“及”是並列連詞,則“何以不言及仲子”的“及”也是連詞。同理,昭公五年“其言及防兹來奔何”詢問經文“莒牟夷以牟婁及防兹來奔”,後一句中的“及”是連詞,因此前一句的“及”亦是連詞。其餘諸例也可如此判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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