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焉”非兼詞

“焉”非兼詞

时间:2022-04-0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焉”是上古漢語中出現頻率很高,用法和功能又十分複雜的一個虛詞,歷代學者對於其詞性、語義有很多不同看法。在《公羊傳》中,“焉”共出現94次,承擔着幾種不同的句法、語義功能,這些功能之間看似差別很大,但也存在着十分密切的聯繫。“焉”常被視爲典型的兼詞,王引之《經傳釋詞》卷二“焉”條:“焉,猶於是也。”

“焉”是上古漢語中出現頻率很高,用法和功能又十分複雜的一個虛詞,歷代學者對於其詞性、語義有很多不同看法。在《公羊傳》中,“焉”共出現94次,承擔着幾種不同的句法、語義功能,這些功能之間看似差別很大,但也存在着十分密切的聯繫。

要探討“焉”的性質,首先要將它的各種不同用法根據句法、語義功能分類,對此學者便有很多分歧。其中最大的問題是有很多研究者把“焉”視爲“兼詞”。關於何謂兼詞,楊伯峻先生(1954:21—23)作過說明:“兼詞是單音詞,而這單音詞,意義却不簡單,兼有兩種不同的意義和作用。”他以“諸”爲例:它是“之於”的合音,“之”是指示詞,“於”是介詞,“諸”也可以是“之乎”的合音,“之”是指示詞,“乎”是語氣詞,故而“諸”便同時起到代詞和介詞或代詞和語氣詞的作用,因此被認爲是兼詞。除此之外,楊先生還舉了“叵”、“旃”、“曷”、“盍”、“焉”等例子。“焉”常被視爲典型的兼詞,王引之《經傳釋詞》卷二“焉”條:“焉,猶於是也。”《馬氏文通》卷二“指名代字”條引用了這個說法,又申說道:“凡用‘於之’兩字之處,‘焉’字代焉。……‘焉’代‘於是’者,指事也;代‘於此’者,指地也;代‘於之’者,指人也。”由於此觀點對於解釋文義大有幫助,“兼詞”概念爲很多古漢語研究著作和教材所採用。如何樂士先生(2004:364)就將《左傳》中的877個“焉”分爲兼詞、助詞、語氣詞、介詞、代詞五類,而被歸爲兼詞的“焉”有859個,佔了絕對多數。蒲立本先生(1995[2006]:61)提到:“‘焉’常見於《詩經》以後的古漢語文獻,擁有‘於+之’這一形式所可能擁有的全部的意思。”張玉金先生(2008b)在討論出土戰國文獻中的“焉”時,亦將“焉”理解爲“介詞+代詞”,並且認爲它沒有表達語氣的功能[7]

然而早已有學者指出,“焉”並不總是等於“於是”或“於此”。章錫琛《馬氏文通校注》卷二“指名代字”條引陳承澤《國文法草創》的觀點:“馬氏以‘焉’爲代字而解爲‘於此’、‘於是’之義。‘焉’亦助字,非代字也。如《孟子》‘於此有人焉’,《公羊傳》‘隱於是焉而辭立”,《北史》‘於焉靡既’等例,絕不能仍認‘焉’爲代字也。用‘焉’之時,往往不須目的副語,或略去‘於此’、‘於是’等字,此誠有之,然徑以‘焉’爲代字則不可。”雖然否認“焉”能作代字有些武斷,但所舉三個文例中的“焉”毫無疑問無法作“於是”解,是十分有說服力的。

後來的學者進一步論證了“焉”爲兼詞的說法不能成立。關樹法先生(1986)提出了兼詞形成的兩個條件:第一,構成兼詞的兩個單音詞,在語音上有形成合音詞的條件;第二,構成兼詞的兩個單音詞,在該兼詞形成以前必須有一段相當長的,經常在一起連用的歷史。而考察“焉”,語音上有兩讀,分別是影母元部和匣母元部,雖然“於”屬影母,但“是”、“此”屬支部,“之”屬之部,“於是”、“於此”、“於之”的合音必仍是陰聲,不會出現陽聲的“焉”。其次“於”與“是”、“此”連用是春秋時代以後的事,遠晚於“焉”的產生時間,而“於之”更是古漢語中從不存在的結構,因此“焉”完全不具備轉化爲兼詞的條件。王世華先生(1989)更是從上古漢語語音、詞彙、句法幾方面破兼詞說,認爲“以古語今譯、詞語訓釋代替語法分析”,造成了根本不存在的“焉”、“諸”等兼詞。

以上兩位先生的論證有力地證明了“焉”並不是兼詞,兼詞也不應當被視爲一個詞類。有的學者同樣不同意“焉”相當於“於之”的說法,但還是認爲“焉”兼有多種功能。李佐豐先生(2003)稱其爲“兼有指代作用的決斷詞”,即“論斷句前項中的某些內容,通常就是謂語中謂詞之後‘焉’所指代的內容”。劉利、李小軍先生(2007)對“焉”的分類也用到“兼詞”這一概念,但他們所謂“兼詞”指“兼有指代和語氣功能”,不是上文所定義的兼詞,而是“兼類詞”。通過下文研究可知,兼有多種功能是“焉”虛化過程中的詞義共存階段,這是詞語語法化過程中的常見現象,而非“焉”的特殊屬性。

“焉”在不同句子中具有不同的句法、語義功能這一事實是不可否認的,但使用“兼詞”這個概念會擾亂我們對於“焉”一詞詞性、功能的分析,因此在以下的分類中,我們將排除這一概念,將“焉”的功能分爲代詞、語氣詞,代詞/語氣詞兩可、詞綴四大類。判斷的標準如下:

1)如果“焉”出現於動詞之後作賓語或補語,可替換爲“之”或“於是”,有明確指代性,不可刪除的,是代詞。有時不能根據上下文來確定是否可替換,則參照注疏文字,如隱公二年“託始焉爾”何休注:“焉爾,猶於是也。”則此處判斷“焉”爲代詞。

2)如果找不到“焉”的指代对象,刪除也不影響句子完整性的,是語氣詞。

3)如果“焉”可刪除,但也有指代性,可回指上文提及的某事、某物、某地的,就處於代詞/語氣詞兩可的階段。

4)如果“焉”出現於句中,負擔全句的疑問功能,不可刪除的,是疑問代詞。

5)如果“焉”出現在形容詞之後,與形容詞構成一個整體用以描寫性質、情態的,是詞綴。

《公羊傳》中,“焉”用作疑問代詞的僅有1例:

(莊公)曰:“寡人即不起此病,吾將焉致乎魯國?”(莊32)

用作詞綴的僅有2例:

惟一介斷斷焉,無他技。(文12)

(鄭伯)以逆莊王曰:“……是以使君王沛焉,辱到敝邑。”(宣12)

我們很難找出作疑問代詞或詞綴的“焉”與前文討論的作代詞和語氣詞的“焉”之間發展引申的關係,因此推斷它們可能僅是同形詞,由於在《公羊傳》中用例稀少,我們這裏暫不討論。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