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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干扰性研究

时间:2022-03-1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非干扰性研究是不接触研究对象的研究技术,工作对象不受研究过程和场景的影响而变化是其根本特征。比较法以现存非统计资料为研究对象。如,以社会工作者为抽样单位了解案主的情况,案主就成为分析单位;抽取案主并了解其自身情况时,分析单位就等于抽样单位。
非干扰性研究_社会工作概论

7.非干扰性研究

实验研究、统计调查和实地研究中,研究对象都会在有意无意中发生变化,从而使得研究者搜集的信息可能与实际情况存在偏差。

非干扰性研究(unobtrusive research)是不接触研究对象的研究技术,工作对象不受研究过程和场景的影响而变化是其根本特征。现存统计资料分析、历史或比较分析、内容分析是其常用方法。

(1)现存统计资料分析

现存统计资料分析(analyzing existing statistics)就是对既有统计数据进行剖析以进一步发现其信息,可以直接达成研究目的,也可以为大型研究提供背景资料。

现存统计资料可能存在有效度和可信度问题(Rubin&Babbie,1993:415)。前者即资料是否反映了研究对象的真实信息,后者即资料在不同时间地点是否接近或一致。现存统计资料也可能并不覆盖研究者感兴趣的内容,测量手法可能并不有效代表所测的变量和概念。因此,研究者必须首先对资料进行审核,以保证分析的质量。

统计资料审校要完成如下工作。(A)了解其来源、目的、方法、整理和分析技术,以对其背景有全面把握。(B)了解资料的指标定义、分组、统计范围等信息从而判断其可比性(袁方,2000:303—304)。如,街道贫困人口的变化一者与街道区划调整有关,二者也与贫困人口的界定有关。(C)对可疑资料进行逻辑检查和重复检查(Rubin&Babbie,1993:419—422)。研究者可采用多角度方法整合不同研究者、不同时间、不同方法获得的同一主题的资料,以发现可靠资料和校订有关信息。

现存统计资料的分析应注意几方面问题。首先,分析单位往往不是个人而是群体甚至国家。如果用群体层次资料反映个人行为模式,就出现层次谬误。其次,指标属于不同测量层次,在探索多变量关系时应关注统计技术的前提是否满足,从而使用恰当指标。在分析准备和实施中充分关注所有统计陷阱,是发现客观事实和把握真实联系的根本要求。

(2)比较法

比较法有历史分析(historical analysis)和比较分析(comparative analysis)两种,目的“是寻求发现发生在不同时间和地方的事件的共同特征。力图超出他人的发现,根据原始数据提出自己的结论”(Rubin&Babbie,1993:424—426)。

比较法以现存非统计资料为研究对象。这类资料包括案主的个人资料和个案记录、公共资料、服务机构资料、政府资料、学术机构报告等。这些资料可归入初级资料和次级资料两类,前者指对某些事件的第一手记录,如,日记会议记录、目击证词等;后者是依赖于初级资料对过去现象进行描述,如新闻评论。

避免资料错误是比较法的关键。初级资料可能存在错误,如,案主可能提供不确信息;次级资料则在初级资料偏差甚至错误时重复其错误,导致研究者的视角偏差。因此,必须对分析前资料进行审核。对初级观察资料,要关注其是否严格按照调查提纲获得,如果资料由多种方法和角度获得就应进行比较,并注意观察时间的长短;对初级访问资料,要关注被研究者的态度、熟悉程度等状况;对于次级资料应搞清文献的作者和出版者的背景,注意文献编写时间,留心伪造文献(袁方,2000:300—303)。其实,无论初级还是次级资料,采用多角度方法是防止错误的有效手段。

比较法应遵循有关原则(袁方,2000:385—386)。一是横向与纵向比较结合。如,比较不同城市的社区照顾模式以发现其影响机制,比较不同时期失业人口变化以说明就业政策效果。二是比较共同点和差异点。三是注意可比性。如,评价不同街道的社区教育成效,除要比较任务完成状况外还应比较区位和资源状况。四是发现和比较本质的异同。

由于与研究对象的非接触性,在资料可靠时比较法利于对事物进行区分和概括,发现有价值信息,建立一般理论概念。然而,这种方法只是有限地认识事物间联系,无法详释事物变化的原因。因此,在必要时应与其他方法结合使用。

(3)内容分析法

内容分析法(content analysis)是将质性资料转成量性资料的方法,由不同内容的编码和列表分类等工作组成;它要求研究者首先形成因变量的操作定义,然后细化所测内容,再开始观测、分类和记录,从而发现变量特征和不同变量之间的联系(Rubin&Babbie,1993:406—407)。

编码和抽样是其最重要的工作。首先,编码必须提炼概念结构,对变量进行概念化和操作化。编码还要确定分析单位,单词、短语、句子、段落、节、章、书、作者、书籍等都可成为分析单位。其次,建立抽样框并采用随机方法抽选若干单位。其中,抽样单位不一定等同于分析单位。如,以社会工作者为抽样单位了解案主的情况,案主就成为分析单位;抽取案主并了解其自身情况时,分析单位就等于抽样单位。然后,对抽中单位依托概念化和操作化后的分类方法进行编码。直接可见的文献内容称为显性内容,编码可采用类于标准问卷的编码方法;非直接可见但含于信息中的内容被称为隐性内容,编码依赖于对内容理解的深度和专业性(Rubin&Babbie,1993:410)。编码必须采用数字形式,并有必要将变量的编码汇总成册,而根据编码手册就可初步分解文献内容。

内容分析法的资料分析比较复杂。(A)显性内容的输入和分析类似于问卷调查。如,某社会工作者的案主治疗中有七成个案采用行为疗法,另一社会工作者对同样情况的处理只有四成采用认知疗法,这表明前者比后者更倾向于行为疗法。(B)隐性内容的分析并不完全通过频数,而需要把握字里行间的内在含义。有作者指出“女性预期寿命居然比男性长四岁”,这显示了作者较难认同女性优于男性的事实。由于隐性内容的分析较复杂和精深,研究者的洞察力、逻辑能力显得极其重要。(C)在依据一类单位无法发现有价值信息时可变换为其他抽样单位。(D)资料分析可信度和有效度较难得到保证,因为两个人的解释、个人在不同时点的解释都可能存在差异。最好方法是采用两种以上的方法,从而保证观测单位由不同方法分析中得到相同信息。如果两类方法得出的信息相当接近,最终信息可能反映了两个独立方法的信息,否则可能需要重新考虑理论的概念化。

内容分析法有自身的特性(Rubin&Babbie,1993:410)。其不足在于必须对资料进行专门编码,只依托现存信息的结果准确与否不得而知。其优点是不影响研究对象,从而消除了研究本身可能导致的偏差。由于其非接触性,资源比较节省,一人就可完成。本法的资料比较安全,可以重复、重新编码,弥补失误,也可以进行纵向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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