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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挥性公文

时间:2022-04-0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一、指挥性公文指挥性公文包括命令(令)、决议、决定、指示、批复等文种,都是下行文。强指挥或指导功能、强约束力是这类公文的共同特点。用于宣布施行重大的强制性行政措施。理由与根据,指的是发布命令的目的、原因或具体依据。事项与要求,指的是具体命令事项与相应的措施、要求以及施令范围、执行机关、违令处罚等。任免令,正文结构为二分形式,由任免依据、任免的人和职两个部分组成。

一、指挥性公文

指挥性公文包括命令(令)、决议、决定、指示、批复等文种,都是下行文。它是制文机关为实施领导、指挥或指导下级工作而制发的,最具政策性、权威性、指挥性和约束力,下级必须服从并贯彻执行。强指挥或指导功能、强约束力是这类公文的共同特点。记录性公文的“会议纪要”,因绝大多数情况下都具有潜在的指挥或指导功能,为了章节的紧凑和讨论的方便,我们也在这部分进行介绍。

(一)命令(令)

命令,有时用作“令”,是同一个文种。它适用于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公布行政法规和规章;宣布施行重大强制性行政措施;嘉奖有关单位和人员。

命令(令)是通用公文中最具权威性和严肃性、强制执行程度最高的文种。命令(令)的发布必须以法律法令为依据,不能随意使用这一文种,也不能朝令夕改。命令一经发出,有关单位和人员必须绝对无条件服从和执行,延误、干扰执行或违抗命令都将受到严厉惩处。命令(令)的制发和使用权限有严格限制。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只有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委员长、国家主席、国务院及总理、国务院各部部长和各委员会主任,以及县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在法律规定的权限内可以发布命令。其他任何机关单位及个人,都无权使用命令这一文种。事实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很少使用这一文种。实际工作中作为行业术语的“命令”(如铁路、港口及工厂作业中)以及人事部门常用的“调令”等,都不属命令(令)这一文种。

1.命令(令)的种类

根据用途区分,命令(令)有以下几种类型:

颁布令。用于公布法律,颁布重要法规、条例等。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5号(见文例6-1),是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57号(见文例6-2),是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的。

行政令。用于宣布施行重大的强制性行政措施。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97号(见文例6-3),是宣布实施健全货币制度的措施:自1992年6月1日起发行一元、五角、一角三种金属人民币

任免令。用于宣布人事任免,是国家主席和国务院使用的任命或免除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的令文。地方政府和一般机关单位宣布人事任免,用决定或通知。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57号(见文例6-4)任命崔世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第三任行政长官

奖惩令。用于宣布嘉奖或惩戒有关人员。

2.命令(令)的一般格式及写法

命令(令)一般由标题、发文字号、正文、附件、签署五部分组成。

标题。命令(令)的标题有两种形式:一是“发布者+文种”,这种形式标题中的文种标为“令”,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二是“发布者+事由+文种”,这种形式标题中的文种写作“命令”,如《国务院关于在我国统一实行法定计量单位的命令》。命令(令)的标题,原有“事由+文种”形式(如《向全国进军的命令》),现已不用。

发文字号。命令(令)的发文字号结构独特,只标注顺序号,没有机关代字和年份。这种顺序号不按年度编,而是按发布机关或发布者的任期编流水号,下一任再另行编号。目前,命令(令)的发文字号标注不太统一,有以汉字标顺序的,也有用阿拉伯数字标顺序的。顺序号作为命令(令)的独特发文字号,还是用阿拉伯数字为好,即“第六十三号”应标为“第63号”。另外,目前按任期编流水号,其单元结构的发文字号难以体现出发文字号的作用和功能,似乎取二元结构更合适,即以“年份+顺序号”形式标命令(令)的发文字号更为妥当,起码能让人明确是哪一年的第几号令,这样也更有利于公文的存档和查检。

正文。各类命令因作用及内容不同,正文的结构也有区别。一般结构形式为:发令原由、发令内容、执行要求,从内容上说大部分令文都有这三项内容,但形式上篇段合一更为多见。

附件。只有颁布令和少数行政令有附件。颁布令都有附件,但无须在正文后标注说明,直接随令下发;一些行政令,如需附件,则应在正文后标注说明名称和顺序。

签署。命令(令)的签署,包括署名和签发日期两项。署名可以是机关名称,但一般由发布机关的最高领导人签署个人姓名及职务。签发日期应以汉字标注规范。另标题下无发文字号时,签发日期注在标题下。

3.命令(令)的正文结构

颁布令的正文,是篇段合一的。但正文内容还是包括三层:发布对象与根据、命令决定、执行要求。对象,是指所颁布的法律或法规、条例的名称;根据,是指批准或通过该对象的会议名称和日期。颁布对象与根据,在正文中多为第一个长句,如文例6-1,开门见山写对象名称,然后说明经什么会议什么时间批准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0年10月20日通过。”命令决定即颁布或发布的决定,紧接根据之后。如文例6-1的“现予公布”即是命令决定。执行要求,是指颁布对象正式生效的时间、范围、要求,如文例6-l的“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有些颁布令正文,“执行要求”一项还包括希望性要求或终止原法规,如“希认真执行”或“╳年╳月╳日公布的《╳╳╳╳╳╳》同时废止”。

行政令的正文,结构形式多为二分模式。正文由命令理由与根据、命令事项与执行要求两大部分组成,有时也成篇段合一形式。理由与根据,指的是发布命令的目的、原因或具体依据。事项与要求,指的是具体命令事项与相应的措施、要求以及施令范围、执行机关、违令处罚等。行政令正文结构的文面形式非篇段合一时,“事项与要求”部分通常为条文,即或以几个要求分条列项,或以事项的几个具体方面分条列项,既有每条都含事项与要求的形式,也有以“要求”作结尾的形式。如文例6-3,“事项与要求”为四条条文,没有独立的结尾。而1984年2月27日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名义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在我国统一实行法定计量单位的命令》,另有单独结尾(是三分式结构):“本命令自公布之日起生效。过去颁布的有关规定,与本命令有抵触的,以本命令为准。”

任免令,正文结构为二分形式,由任免依据、任免的人和职两个部分组成。见文例6-4。

奖惩令,正文内容丰富,篇幅较长。奖惩令包括嘉奖令和惩戒令,两者正文内容的性质相反,但结构相同。以嘉奖令为例,正文结构是典型的三分模式:嘉奖对象情况、嘉奖决定、嘉奖的目的与希望。第一部分,通常要明确嘉奖对象的单位及姓名、主要事迹及对嘉奖对象的评价(精神和事迹的概评)。第二部分,写具体的嘉奖决定,明确嘉奖的方式方法,如决定授予的荣誉、称号、奖章和具体奖励(记功、晋级或发给奖金)。最后一部分,通常是简洁有力地写明对嘉奖对象的勉励与希望,同时也可对广大群众发出号召、提出学习要求。参见文例6-5。

4.命令(令)的写作要求

由文种性质、特点和功能(用途)决定,命令(令)的撰拟、制发是极其严肃的事情。写作中应注意行文严谨简要,表义准确具体,语气严肃果断。

【文例6-1】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35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0年10月20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胡锦涛

二〇一〇年十月二十八日

【文例6-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557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已经2009年7月8日国务院第73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总 理 温家宝

二〇〇九年七月二十日

【文例6-3】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97号

为了便于市场流通,健全我国的货币制度,现命令:

一、由中国人民银行自一九九二年六月一日起发行一元、五角、一角三种金属人民币。

二、三种金属人民币与现在市场上流通的同面额的纸币价值相等,同时在市场上混合流通。任何单位或个人均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其中任何一种人民币。

三、严禁伪造或熔化金属人民币,违者依法论处。

四、三种金属人民币的规格、图案、特征,由中国人民银行通告。

总 理 李 鹏

一九九二年五月八日

【文例6-4】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558号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有关规定,根据澳门特别行政区第三任行政长官选举委员会选举产生的人选,任命崔世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第三任行政长官,于2009年12月20日就职。

总 理 温家宝

二〇〇九年八月十日

【文例6-5】(有删节)

国务院中央军委

关于追授邵荣雁同志“舍己救人好干部”荣誉称号的命令

公安部、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

武警部队广东省总队江门市支队副政委邵荣雁烈士,广西苍梧县人,1959年12月出生,1979年2月入伍,1981年7月入党,中校警衔,1999年8月,他在抗洪抢险中为抢救落水战友光荣牺牲,年仅40岁。邵荣雁同志的一生,是胸怀远大理想、不断奋发进取的一生。

入伍前,他上学是一名好学生,教书是一名好教师。入伍后,他立志献身国防,努力争做一名好军人、好党员、好干部,先后3次荣立三等功,12次受嘉奖,5次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他勤奋学习,刻苦钻研……他爱岗敬业,尽职尽责……他舍生忘死,数十次参加抗洪、扑火等抢险战斗,每次都身先士卒、冲锋在前。1999年8月23日深夜,在江门地区抗洪抢险战斗中,6名官兵不幸落水,邵荣雁同志在身患重病并多次呕吐的情况下,纵身跳入洪流,奋力救起两名战士,在抢救第三名战士时,终因精疲力竭被洪水卷走,英勇牺牲。

邵荣雁同志牢记我党我军根本宗旨,忠实履行军人职责,用宝贵的青春年华谱写了一曲革命军人和共产党人的正气之歌。他是新时期部队政治工作干部的优秀代表,是自觉实践“三讲”要求的模范干部。为此,国务院、中央军委决定追授邵荣雁同志“舍己救人好干部”荣誉称号。

全军指战员和武警官兵、公安干警特别是广大政治工作干部都要向邵荣雁同志学习,学习他如饥似渴、孜孜以求的钻研精神,学习他淡泊名利、一心为公的高尚情怀,学习他清正廉洁、一尘不染的浩然正气,学习他关键时刻挺身而出,舍己救人的崇高品格。

全军指战员和武警官兵、公安干警要紧密团结在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十五大精神,认真落实“三个代表”的要求,广泛开展向英雄模范学习的活动,为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积极推进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而努力奋斗!

  国务院总理 朱镕基

 中央军委主 席江泽民

二〇〇〇年六月二十六日

(二)决议

决议是党的各级领导机关使用的主要文种。《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中规定:决议用于经会议讨论通过的重要决策事项。从用途看,决议是针对重要的决策事项而作的,有贯彻执行要求,而且这一决策事项还必须是经会议讨论通过的。毫无疑问,决议是指挥性的下行公文,具有权威性的指挥功能和强制性约束力。决策事项又以“重要”限定,通常是指关系到全局的原则性的重要问题、重大行动和重要事项。而任何一个单位、部门,事关全局的考虑或者说决策,都是必须经过高层次重要会议或特定会议讨论、表决,以法定多数票(2/3或以上)通过才能生效,才能以决议行文的。也就是说,制发决议必须有“会议讨论通过”这一程序,决议只能是会议的产物。

而且事关全局的原则性的考虑或者说决策,往往侧重于贯彻执行的指导性,通常都是精神、原则、方向的认定或认可,不可能具体到贯彻执行的措施、步骤、方法及要求等。这也是决议与另一种安排及决策重要事项的公文——决定的明显区别。

1.决议的种类

根据内容和用途的区别,常见的决议有四种类型:

表态性决议。用于表决有关文件或审查批准有关事项,多是直接表明审议批准或同意的态度。如文例6-6。

部署性决议。用于议决重大事项、重大行动的安排部署,设立、撤并重要组织机构,调整行政区划等。《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大兴安岭特大森林火灾事故的决议》(1987年6月23日通过),是对大兴安岭特大森林火灾事故这一问题的议决。《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建立海南经济特区的决议》(1988年4月13日通过),是用于调整行政区划或者说是部署重大行动、议决重要事项的。

阐述性决议。用于阐述方针政策,讨论决断重大事项。讨论决断重大事项时,阐述性质、目的、意义、原则、方法等,明确范围、内容、要求等,理论色彩浓,与部署性决议或决断事项有明显区别。如《中共中央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方针的决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普法的决议》即属此类。

专门性决议。用于决断专门性重大问题、决策修改法律等。如文例6-7是决断党的若干历史问题。

决议的类型,也有两分为事项性决议和纪要性决议的。事项性决议,是记录单一重要事项、问题、行动的安排及决策的;纪要性决议则是记录会议对一系列重要问题、事项、行动的安排及决策,集中突出会议对议决事项的原则性意见。如文例6-8《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关于十六届中央委员会报告的决议》就是一份典型的纪要性决议。

当然,决议的分类不论根据什么标准,都只能是大致的分类,因为实际工作中常见的决议内容并不像我们理解或界定的那样单纯,如文例6-8可以说是表态性的(审议批准报告)决议,也可以说是部署性的(后面的几个“大会强调”)决议,前一部分表态,后一部分部署。

2.决议的一般格式及写法

决议一般由标题、会议名称及通过日期、正文三部分组成。

标题。决议的标题有两种结构形式:一是完全式标题,即由发文机关、事由、文种构成;二是省略式标题,即由事由、文种二项构成。前者用于新闻媒介公布的决议,后者用于机关、单位内部下发的决议。有时重大会议期间报纸同版刊载决议、决定多份,也使用省略式标题,但版面上应有通栏总题,如《光明日报》1996年3月18日二版刊载八届人大四次会议六个决议,均用省略式标题。

会议名称及通过日期。在标题下正中央以括号标注。标题中“发文机关”有会议名称(全称)时,标题下可只括注通过日期;标题中“发文机关”无会议名称或是会议简称,标题下应括注会议全称及通过日期。这一项不可缺,否则无效。

正文。决议的正文一般包括三项内容:原由或根据、议决事项、号召或执行要求。第三项内容并不是每个决议都必备的,但前两项都应写明。原由或根据,是指形成决议的原因、理由或根据,具体到各类决议中,其表现形式和写法各不相同。如文例6-6,“听取”、“审议”、“审查”是形成决议的原由。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普法的决议》则是以开展普法活动的意义和目的为形成决议的原由。议决事项,是指审议意见或讨论通过而形成的意见。针对具体问题、事项、行动进行议决而形成的意见,应以“会议”为主体进行表述。如“会议批准……”、“会议同意……”、“会议指出……”、“会议认为……”、“会议建议……”等句式,是决议事项(议决意见)的惯用表现形式,句中主语“会议”不能随意更换。如文例6-6的议决事项是“会议同意省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意见,决定批准省人民政府提出的2009年省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和《关于2009年省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号召或执行要求,是决议正文的最后一项内容。如文例6-6的“会议要求,要建立健全地方政府债券使用管理制度并加强监管,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要量力举债,强化诚信意识,重视提高偿还债务能力”,以及文例6-7的最后一个部分“团结起来,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而奋斗”即为“号召或执行要求”部分。

决议正文的三项内容,其结构形式因决议的内容和要求而定。通常,内容单一、文字简短的决议,正文为篇段合一形式,三项内容依次组织在同一段中,如文例6-6。而内容繁杂的,除开头、结尾分别以独立的段落或部分表述“原由或根据”、“号召或执行要求”两项内容外,“议决事项”部分往往还要求归纳分项表述,如文例6-7的“议决事项”就包括各有关标题的七大部分或者说七大块。目前,决议正文为两大块的结构形式较为多见,第一项内容“原由或根据”独立一段作开头,而后两项内容则合而为一(一段或一大部分)。

3.决议的写作要求

首先,应该做到把握会议主旨,准确、真实地表达会议的议决事项。决议是会议的产物,是会议成果的反映,决议的内容必须从会议中来,反映出讨论后取得的一致意见。这就要求,在决议写作过程中,既要杜绝主观地想当然,又要防止片面性。悬而未决的事项、有分歧的意见均不能写进决议中,哪怕不同意见很有道理或者未议决一致的事项非常重要。全面掌握会议材料(包括不同意见),准确把握会议主旨,是防止片面性和主观性的首要前提。会议中,有不同意见是正常现象,这也是召开会议的意义和目的,但形成指挥性公文——决议并要求贯彻执行,却必须提供议决一致的意见,否则下级就无法贯彻执行,不但决议的权威性、指挥功能和约束力丧失了,而且可能造成思想混乱。

其次,决议写作还应该注意叙议结合,做到行文既有理论性又有逻辑力量。决议重在议决,即讨论决断,强调的是贯彻执行的指导性。它的决策、指挥作用,是统一思想、统一认识后统一行动。这就决定了它必须有理论色彩和逻辑力量,不仅要提供议决一致的意见和要求,同时要有必要的分析论述,既明确叙述意见和要求,又有阐述,以利于理解和贯彻,激发贯彻执行的自觉性。

最后,要做到行文严谨、庄重,善用决议惯用语以严肃表达集体(会议)意志。以“会议”为主语的系列句式,因表意严肃语气庄重,在决议中使用较多,是决议惯用语。行文严谨,是前一个要求“叙议结合”的补充要求,即叙述要简要,议论要适度,不能过多过散,表述要准确。

当然,注意决议的一般格式及写法,是决议写作的一个基本要求。

【文例6-6】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批准2009年省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

(2009年5月27日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财政厅厅长刘昆受省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09年省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和省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我省2009年省级财政预算调整的审查报告》,对省人民政府提出的2009年省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进行了审查。会议同意省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意见,决定批准省人民政府提出的2009年省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和《关于2009年省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会议要求,要建立健全地方政府债券使用管理制度并加强监管,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要量力举债,强化诚信意识,重视提高偿还债务能力。

【文例6-7】

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关于十六届中央委员会报告的决议

(2007年10月21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

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批准胡锦涛同志代表十六届中央委员会所作的报告。报告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科学回答了党在改革发展关键阶段举什么旗、走什么路、以什么样的精神状态、朝着什么样的发展目标继续前进等重大问题,对继续推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作出了全面部署,对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提出了明确要求。报告描绘了在新的时代条件下继续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宏伟蓝图,为我们继续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是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智慧的结晶,是我们党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在新的历史起点上继续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宣言和行动纲领,是马克思主义的纲领性文献。

大会认为,报告阐明的大会主题对我们党带领人民继往开来、开拓奋进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全党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而奋斗。

大会强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是当代中国发展进步的旗帜,是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旗帜。全党必须坚定不移地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带领人民抓住和用好重要战略机遇期,求真务实,锐意进取,继续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完成时代赋予的崇高使命。

大会高度评价十六届中央委员会的工作。大会认为,十六大以来,面对复杂多变的国际环境和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任务,党带领全国各族人民,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提出并贯彻科学发展观等重大战略思想,战略各种困难和风险,推动党和国家工作取得新的重大成就、人民生活得到显著改善,开创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开拓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新境界。实践充分证明,十六大和十六大以来中央作出的各项重大决策是完全正确的。

大会同意报告对我国改革开放的伟大历史进程和宝贵经验的科学总结。大会认为,改革开放是党在新的时代条件下带领人民进行的新的伟大革命,符合党心民心,顺应时代潮流。改革开放29年来的成功实践雄辩地证明,改革开放是决定当代中国命运的关键抉择,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由之路;只有社会主义才能救中国,只有改革开放才能发展中国、发展社会主义、发展马克思主义。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取得一切成绩和进步的根本原因,归结起来就是: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全党同志要倍加珍惜、长期坚持和不断发展党历经艰辛开创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勇于变革、勇于创新,永不僵化、永不停滞,不为任何艰险所惧,不被任何干扰所惑,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越走越宽广,让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放射出更加灿烂的真理光芒。

大会强调,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发展成就,但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没有变,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力之间的矛盾这一社会主要矛盾没有变。全党同志必须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路线,坚持把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同四项基本原则、改革开放这两个基本点统一于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任何时候都决不能动摇。

大会强调,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科学发展观,是对党的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关于发展的重要思想的继承和发展,是马克思主义关于发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集中体现,是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既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的科学理论,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导方针,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和贯彻的重大战略思想。全党同志要全面把握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和精神实质,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把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到经济社会发展各个方面。

大会指出,我们已经朝着党的十六大确立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迈出了坚实步伐。今后五年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我们要坚定信心,埋头苦干,按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努力实现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更好保障人民权益和社会公平正义,明显提高全民族文明素质,全面改善人民生活,建设生态文明,为全面建成惠及十几亿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打下更加牢固的基础。

大会同意报告关于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的部署。大会强调,实现未来经济发展目标,关键要在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方面取得重大进展,大力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更加注重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提高节能环保水平、提高经济整体素质和国际竞争力;坚持和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从制度上更好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形成有利于科学发展的宏观调控体系。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政治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文明。要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兴起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新高潮,激发全民族文化创造活力,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更加自觉、更加主动地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要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社会体制改革,扩大公共服务,完善社会管理,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推动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大会认为,必须站在国家安全和发展战略全局的高度,统筹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中实现富国和强军的统一。

大会强调,要坚定不移地贯彻“一国两制”、“港人治港”、“澳人治澳”、高度自治的方针,严格按照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办事,促进香港、澳门长期繁荣稳定;要牢牢把握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主题,真诚为两岸同胞谋福祉、为台海地区谋和平,积极促进祖国和平统一大业,坚决反对“台独”分裂活动,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维护中华民族根本利益。

大会同意报告对国际形势的分析和提出的对外工作方针,强调要奉行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始终不渝走和平发展道路,始终不渝奉行互利共赢的开放战略,坚持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基础上同所有国家发展友好合作,共同分享发展机遇,共同应对各种挑战,推动建设持久和平、共同繁荣的和谐世界,推进人类和平与发展的崇高事业。

大会强调,党要站在时代前列带领人民不断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必须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自身建设。必须把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作为主线,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贯彻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全面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谦建设,使党始终成为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求真务实、改革创新,艰苦奋斗、清正廉洁,富有活力、团结和谐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

大会强调,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关系人心向背和党的生死存亡,是党必须始终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全党同志一定要充分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旗帜鲜明地反对腐败。

大会强调,全党同志必须清醒认识到,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还需要继续奋斗十几年,基本实现现代化还需要继续奋斗几十年,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制度则需要几代人、十几代人甚至几十代人坚持不懈地努力奋斗。我们必须继续承担好带领中国人民创造幸福生活、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使命。我们一定要居安思危、增强忧患意识,一定要戒骄戒躁、艰苦奋斗,一定要刻苦学习、埋头苦干,一定要加强团结、顾全大局,战胜一切艰难险阻,推动党和人民事业取得新的更大胜利。

大会号召,全党全国各族人民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更加紧密地团结在党中央周围,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万众一心,开拓奋进,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谱写人民美好生活新篇章而努力奋斗!

【文例6-8】

国务院关于2010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的决定

国发〔2010〕4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推进科技进步和自主创新,国务院决定,对为我国科学技术进步、经济社会发展、国防现代化建设作出突出贡献的科学技术人员和组织给予奖励。

根据《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的规定,经国家科学技术奖励评审委员会评审、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审定和科技部审核,国务院批准并报请国家主席胡锦涛签署,授予师昌绪院士、王振义院士2010年度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国务院批准,授予“基于模拟关系的计算力学辛理论体系和数值方法”等30项成果国家自然科学奖二等奖,授予“钞票对印技术”等2项成果国家技术发明奖一等奖,授予“催化氧化新材料——空心钛硅分子筛”等44项成果国家技术发明奖二等奖,授予“大庆油田高含水后期4000万吨以上持续稳产高效勘探开发技术”等3项成果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特等奖,授予“三峡输电系统工程”等31项成果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授予“水稻重要种子创新及其应用”等239项成果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授予德国环境规划专家克劳斯·托普弗等5名外国专家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

全国科学技术工作者要向师昌绪院士、王振义院士及全体获奖者学习,继续发扬求真务实、勇于创新的科学精神,以科教兴国为己任,为建设创新型国家、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国务院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十日

(三)决定

决定是实际工作中使用频率很高的一种指挥性公文。《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中规定:“决定用于对重要事项作出决策和安排。”《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中规定,决定“适用于对重要事项或者重大行动做出安排,奖惩有关单位及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分解一下,决定的用途有三:对重要事项作出安排、对重大行动作出安排及决策、对重要问题作出决策。作为行政公文处理法规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和作为党的文件处理法规的《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对决定用途的规定有细微差别。一个是“重要事项”和“重大行动”的不同表述,另一个是“安排”与“决策和安排”的不同规范。实际上,真正的差别在后者。“安排”和“决策”两词表义不同,应注意区别。“安排”是指有条理、分先后地处理事务;“决策”却是指决断策略或方法,即安排比决策要具体实在,决策则虚泛些,一实一虚区别明显。《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和《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关于决定的用途,都重在“安排”,《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的规定中有“决策和”三字,应该是指决定有时候也用于对重要问题或重大行动作出决策。也就是说,决定绝大多数情况下是对具体问题、事项、工作作出安排,有时候也用于决断事关全局的策略或方法。明确这一点对区别决议和决定是有帮助的。

决定既然用于对重要问题、事项或重大行动作出安排及决策,那它的指挥功能就显而易见了。关于重要事项、问题或重大工作的安排及决策,甚至具体到方法、条理和步骤,决定的约束力也就可想而知。决议因是关于全局性、原则性问题、事项或工作的决策,侧重于贯彻执行的指导性;而决定是对具体问题、事项或工作的具体安排,则更偏重于贯彻执行的约束力。说得通俗一点,决议是给下级机关、单位提出方向、原则、精神,而决定则是要求下级机关、单位逐项照办。从这一点看,决定更接近于规定、办法等规范性公文(它们的区别在本章最后介绍)。

1.决定的种类

根据内容及制文机关意图的区别,常见的决定可分为两大类七种,即知照性决定四种:奖惩决定、任免决定、审批决定和事项决定,指挥性决定三种:政策性决定、法规性决定和部署性决定。知照性决定,是重在知照决断事项的一类决定,主要是传达上级机关对有关重要事项的决断,要求受文对象知悉,不强调执行的要求。指挥性决定,当然也有周知的要求,但却是重在贯彻执行,要求受文对象严格按发文机关的决断意见和安排认真贯彻执行。

奖惩决定。它是用于表彰和处分有关人员和事件的决定,属知照性决定一类。授衔授勋的决定也可归入这一类。如《国务院关于授予赵春娥、罗健夫、蒋筑英全国劳动模范的决定》(1983年2月12日)、《国务院关于2010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的决定》(见文例6-8)属于奖惩决定中的表彰决定;╳╳电力学院关于给予韩╳╳留校察看一年处分的决定》(见文例6-11)、《╳╳省电业局电建四公司关于9.19交通事故的处理决定》属于奖惩决定中的处分(理)决定。

任免决定。它是用于决断有关人员任职或免职的决定,属知照性决定。中下级机关常用。但机关、单位内部任免有关人员职务常用通知。

审批决定。它是用于审议批准有关文件的决定。如《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条例〉的决定》(1987年1月22日通过)。

事项决定。它主要用于决断重要事项,包括关于机构设置、行政区划调整、加入组织或接受组织成员等的决断。如《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入〈禁止并惩治种族隔离罪行国际公约〉的决定》(1983年3月5日通过)等。

知照性决定四种,尽管它们都不要求读者或受文者采取什么行动,但指挥功能和约束力并不因此消失或减弱,这一点必须明确。如任免决定,重在周知某同志的任职或免职,从决定作出或下达日起该同志就担任或被免除了某一职务。同样,审批决定重在让大家知晓权力机关或领导机关批准通过了某一文件,履行了审批这一法律程序,自决定下达日起该文件就正式生效了。另如授予某同志荣誉称号或给予某同志处分,决定本身是告知大家这一事项或情况,但同时该同志也就成了劳动模范或者被开除了。也就是说,“决定”的制文机关的主要意图是周知决断事项,但上级机关的决断对下级机关和有关人员是具有权威性指挥功能和约束力的。

政策性决定。主要用于决断或阐述党和国家方针政策,以指导、规范工作,属指挥性决定。政策性决定多是最高领导机关和权力机关才使用的,中下级机关不用。中下级机关是贯彻落实方针政策的中介机关,它传达贯彻方针政策以指导或规范工作,使用的是另一种指挥性决定——部署性决定。政策性决定,决断的是全党全国具有全局性、方向性、政策性的重要事项、重大问题或重大行动。如《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1985年6月7日)、《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中国共产党第十二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1984年10月20日通过)等。

法规性规定。主要用于决断法律法规的修改、调整或决断会议的召开等,属指挥性决定。决断重要节日如决定每年9月10号为教师节,也属于这一种。这种决定可以说它本身就是法规,如文例6-9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决定》(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1996年3月17日通过)是决断修改、调整(补充)法律法令的。一些会议的召开(如人大会议)必须依据法律程序作出决定,这种决定也如同法规。另外一些授权决定,如《全国人大关于授权汕头市和珠海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人民政府分别制定法规和规章在各自的经济特区实施的决定》(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1996年3月17日通过),因为是决断授权制定法规和规章,也属法规性决定。

部署性决定。主要用于决断重大行动或部署重要工作。属于指挥性决定。如文例6-10是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安排、部署。《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治理淮河和太湖的决定》(国发〔1991〕62号)、《╳县人民政府关于增加冬季农业试点区、乡的决定》、《╳╳大学关于举办首届校园艺术节的决定》等均属部署性决定。

指挥性决定三种,或阐述政策,或规范事项,或布置工作,均有较为具体的步骤、方法、措施、要求等。对于这类决定,受阅对象不能只知晓了事,必须遵照上级决断认真贯彻执行。

应该说明的是,我们区分知照性决定与指挥性决定,是依据决定内容及制文意图的不同侧重点而定的,是为了便于读者理解、把握制文意图,在秘书工作实际中正确撰拟和处理“决定”这种使用广泛的重要公文。实际上,知照和指挥、约束功能在决定中并不是截然可分的,而且任何一种运行公文上行下达,都有知悉的要求,否则指挥、指导、联系、商洽、安排、布置、贯彻执行等就无从谈起。明确两大类七种决定的不同侧重点,可以使我们更准确地完成决定的撰拟和处理工作,以免在知照类决定中提供不适当的贯彻执行要求或者在指挥类决定中却不提供具体要求、措施,致使无法达到、实现制发决定的意图或目的。

2.决定的一般格式及写法

决定一般由标题、发文字号(或通过、形成日期)、正文和落款四大部分组成。有些决定正文前有主送机关(如表彰决定),多数情况下决定的受文对象标在文尾部分的“抄送”栏。

标题。常见形式同决议,一般情况下决定的标题都要求是完整形式,省略形式“关于……的决定”一般不用。机关单位内部下发的决定,有眉首(俗称文头)时可使用省略式标题。

发文字号。决定的发文字号标识域,现行标注形式复杂。有些决定因是重要特定会议通过(如人代会、党代会、职代会等),标题下需同决议一样加括号标注“会议全称及通过日期”,如文例6-9;有些决定是在标题下括注“发文日期”(形成日期);有些决定标题下是发文字号,如文例6-8。还有些决定标题下既有发文日期又有发文字号。发文字号标识域标注形式的复杂多样,显然有悖于公文处理的标准化和规范化要求。我们认为,将决定的发文字号标识域的标注形式规范为两种比较合适,即特别重要会议通过的一律括注“会议全称及通过日期”,其他的均标发文字号。当然,以正式文头行文时,决定的发文字号应标注在文头的规范位置。

正文。决定的正文通常包括三项内容,即决定根据、决断事项、希望号召或执行要求。决定根据,指作出决断的根据、原因或目的、意义。决断事项即决定的具体事项。提出希望或发出号召,在知照性决定中只有奖惩决定具备这项内容。而指挥性决定中的法规性决定,一般不具备第三项内容。指挥性决定中的政策性决定,第三项内容通常是“希望号召”,而部署性决定则多为“执行要求”。正文的三项内容,因文字繁简有别而呈现出不同的文面形式,内容单纯、文字简短的决定多为篇段合一,内容丰富、篇幅较长的决定则多为条文式或块状式。另外,内容单纯、文字简短的决定,二分式结构形式也较为常见。具体说来,审批决定、事项决定以及用于授权或决断节日、会议召开的法规性决定,文面形式通常是篇段合一的。奖惩决定、任免决定、决断法律法规修改或调整的法规性决定,正文多为二分式结构,如文例6-8及文例6-11。政策性决定、部署性决定以及少数奖惩决定,块状式或条文式的正文结构较为多见,如文例6-10。

决定正文的三项内容,在不同决定中,因制文意图不同,写法和要求也有区别。一般来说,知照性决定(除奖惩决定外)的“决定根据”都是简短的一两句话直接概括,“决断事项”也是直接明确,不作阐述或论析,也不写“希望号召或执行要求”部分。如开头常为“经研究决定:”或“╳届╳╳会议第╳次会议决定:”,以“研究”或“会议”作决定根据,之后直接明确决定的具体内容。法规性决定也都是这种写法,常以“为了……”,“根据……”或“……会议决定:”(如文例6-9)一句交待作出决定的根据(法律或政策)或目的,之后直接明确决定的具体内容。这种写法,可称为“决断认定式”,即对决断事项直接表态(通过、批准、认可),不作解释、阐述或论理,明确决断事项即结束正文。但知照性决定类的奖惩(表彰或处分)决定,通常以“情况概述”开头,作为“决定根据”,“决断事项”写完后一般还有希望或号召式的文字,如文例6-8。这种写法,与政策性决定和部署性决定的写法接近。政策性、部署性决定,一般在开头部分要提供充分的“决定根据”,或有事实、政策依据,或有目的、意义的阐述,如文例6-10。另如《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职工教育工作的决定》(1981年2月20日)开头以三个自然段论述职工教育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提供作出决定的充分理由,然后以“为了加强职工教育工作,中共中央和国务院特作如下决定”过渡到“决断事项”(共九大项)。而政策性、部署性决定正文的“决断事项”部分,通常分条列项,每一项每一条每一部分均有必要的分析论述,如文例6-10。“决断事项”之后往往都有“希望号召或执行要求”,如文例6-10的结尾。另《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治理淮河和太湖的决定》(国发〔1991〕62号)的最后一段文字:“淮河流域和太湖流域各级政府和全体人民要进一步发扬……精神,不失时机地……认真完成进一步治理淮河和太湖的各项任务。”既有号召和希望,也有执行要求。政策性、部署性决定正文的这种写法,可称为“决断论述式”,既要具体明确决断事项,也要进行必要的阐述、分析、论理,以便受阅对象统一思想认识,明确上级决断的目的、原由及意义,提高贯彻执行的自觉性。

决定正文的三部分内容,其中“希望号召或执行要求”分散在“决断事项”中的写法现在也比较常见,尤其是“执行要求”与“决断事项”合而为一的写法。也就是,正文分两大部分:第一部分(开头)写“决定根据”;“决断事项”无论是分条列项还是内容分块,整体上都是一个部分,每一个内容项都包含“执行要求”,或者在第二部分最后一项再总提“希望号召”,如文例6-10。

落款。包括发文机关、成文日期及印章。落款的要求与其他公文相同。要说明的是,并不是每份决定都必须有落款。一般说来,重要会议通过的,即标题下括注了“会议全称及通过日期”的决定,不需要落款。报纸上刊载这类决定时,有时在正文后括注“新华社发”等字样,这不能算决定的落款。至于编发文字号下发或公布的决定,则必须有落款。标题下标注发文日期或形成决定的日期,也必须有落款。如前所述,我们建议除会议通过的以外,其他的决定均以标注发文字号为宜。据此,在引用文例时,同时标注发文日期和发文字号的决定,我们只保留发文字号。至于单独有发文日期的,只好不作处理。

3.决定的写作要求

首先,应该明确的是,撰拟决定必须注意并提供决断事项的法律或政策依据。也就是说,作者必须明确作出决定的根据、理由、目的或意义,写得有理有据。决定是具有很强政策性和约束力的指挥性公文,决断事项既要依据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令,同时决断事项的目的也正是为了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令。

其次,决断事项又不能离开具体实际,作决定总是为解决实际问题的,撰拟决定必须做到将政策精神和实际情况结合起来,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实现制发决定的目的和意图。这就要求,决断事项必须切合实际,提出的步骤、措施和方法要切实可行,要有可操作性。不切实际的措施和要求不仅在实际工作中行不通、达不到,也是毫无意义的。

最后,还应注意观点鲜明,表述准确。决定是要求贯彻执行的,如果要做什么以及应该怎么做、不能怎么做这些问题在决定中模糊不清或者表述不准确,贯彻执行也就成了一句空话。即使是众所周知的知照性决定,如果观点模糊,表述不准确,受众也无法知悉上级的决断意见,制文意图也就无法实现。

当然,表述准确这一要求也包括正文结构的层次、条理清晰要求在内。简短的决定,依“决定根据”→“决定事项”→“希望号召或执行要求”的顺序明确表述即可。内容丰富,篇幅较长的决定,应合理安排好正文的层次、结构,分条逐项表述明确、清晰,各部分各层次的内容不要混串。要遵循一般的逻辑顺序进行归纳或分类,照顾到各部分各层次间的逻辑联系。一般的做法是,先写原则、精神或思想认识的内容,后写措施、方法和要求;先写主要事项、关键环节,后写次要事项、一般环节;先写总的决断,后写局部要求。

4.决定与决议的区别

这部分内容实际上在介绍两个文种的有关知识时都提出来了,这里我们再概括明确一下。

首先,形成方式不同。决定和决议近在“决”字上,即两者都是上级用于安排及决策重要事项的。但形成决议,是必须经特定重要会议(法定会议)讨论通过的;而形成决定,则不一定经会议讨论通过,既可与会议有关,也可与会议无关(领导研究决定、领导批准同意)。

其次,内容有区别。决议是用于“决策”重要事项的,侧重贯彻执行的指导性,提供开展工作处理事务的原则、精神、方向等;而决定是用于“决断”重要事项、安排重大行动的,侧重贯彻执行的约束力,提供开展工作处理事务的措施、方法、要求等。“决策”与“决断”不是等义的,前者的行为是策略性的,后者的行为是规范性的;前者重在“议”,后者重在“断”,两者的效用也就各有不同。表现在公文内容中,决议显得原则一些概括一些,多涉及全局性工作;而决定详尽一些具体一些,多决断具体或特定工作。前者要求贯彻精神,后者要求(落实)执行措施,即因内容有别,两者的效用及处理要求也各有区别。

再次,表现形式不同。除内容的表现形式有别之外,文面形式区别也较明显。所有的决议都必须标注“会议全称及通过日期”(甚至不能略去“通过”二字)才能有效,且文尾都不落款,文面形式严格、单一。而决定的文面形式受内容及制文意图制约显然相对灵活,会议通过的标注“会议全称及通过日期”,不落款,除此以外的决定均编发文字号且有落款。而且,决议正文前都没有主送机关,决定视具体情况可在正文前标注主送机关。

最后,两者的写作要求也有区别。决议的写作,多要求表述原则、概括,有理论色彩;决定的写作,多要求表述具体、详尽、明确,有可操作性。决议写作中较多用到议论的表达方式;而决定写作中多用叙述、说明,较少用到议论的表达方式。

当然,决定决议的区别都是相对而言的,两者之间的共同点也很多。这正是造成错用文种的原因。一般来说,我们认为行政公文还是不用决议为好(决议不是“办法”中的行政公文文种)。至于到底什么情况下可用决议或决定,可简单概括为:凡经重要特定会议(法定会议)讨论通过的,涉及全局性、原则性的议决事项(决策事项),用“决议”;凡有具体明确的执行要求,内容具体、特定,或虽事关全局但有具体要求的决断事项,用“决定”。

【文例6-9】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劫持航空器犯罪分子的决定

(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1992年12月28日通过)

为了惩治劫持航空器的犯罪分子,维护旅客和航空器的安全,特作如下决定: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劫持航空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航空器遭受严重破坏或者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文例6-9为法规性决定。“决断事项”部分即例文“特作如下决定”以下文字,其效用等同于法律条文。决定内容的具体、准确、详尽在此例中表现突出,犯罪行为的分类、定性以及刑期等都很明确、很具体,可操作性强。此例“决断事项”等同于“执行要求”。经人大常务会议通过的此类“决断事项”,就是必须认真执行的法律法规。

【文例6-10】

╳╳电力学院关于给予韩╳╳留校察看一年处分的决定

院教发〔2005〕47号

韩╳╳,男,中文系020103班学生。该生在2004—2005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中国古代文学》时,自知答卷很差难以及格,便将试卷藏在抽屉里,考试完后偷偷带走。随后在寒假里请人以“一个曾受到伤害但又不愿伤害他人的人”的名义向阅卷老师写信,慌称上期期终《中国古代文学》考试中拿走了韩╳╳的试卷。2004—2005学年第二学期开学后,韩╳╳将自己更改了答案的试卷连同请人写的匿名信一起塞到阅卷老师家的信箱里,企图欺骗老师。韩╳╳这种行为,错误是严重的。经批评教育,该生对自己所犯错误有所认识。经研究,根据《╳╳电力学院学生违纪处罚条例》第四条第三款规定,决定给予韩╳╳留校察看一年的处分。

╳╳电力学院(印)

二〇〇五年五月八日

文例6-10是奖惩决定的处分决定,处分正文包括两部分内容:一是错误事实或情况,二是处分决定。错误事实或情况即“决定根据”,一般应包括被处分者的身份、主要错误事实、错误性质分析及本人对所犯错误的认识等内容。处分决定有对人、对事两种。如是关于事件的处理决定,开头应写明事件概况,然后分析问题的性质及其产生原因、应当吸取的教训,最后写明处理意见,即具体决定。处分决定的写作,应注意错误事实或情况的叙述要准确、实事求是,对错误的定性分析及对犯错误者的评价要准确、中肯,作出具体处分决定的依据要充分,问题或错误事实是事实依据,另应有法规依据。

(四)指示

指示是指挥性公文中指导性最强的一种公文,“用于对下级机关布置工作,提出开展工作的原则和要求”,是《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中党的机关公文文种。说它指导性最强,是指贯彻执行的灵活程度高,下级机关可根据实际情况灵活执行。

在实际工作中,上级以“指示”布置工作或阐明工作活动的指导原则,适用范围很广。如对下级机关贯彻执行方针政策提出指导性意见,对具有普遍性和全局性的工作或问题提出指导原则、部署工作或解决问题,指导下级机关处理新情况、新问题或紧急事项等,都可以用指示。指导性是指示的显著特点,同时由文种用途决定,指示还具有政策性和理论性的特点。布置工作也好,阐明工作活动的指导原则也好,都必须体现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都有理论上的分析和论述,否则指示的指导作用或功能就无法实现。指示,说到底是精神或原则,看不见,摸不着,难以具体,必须先让下级机关理解、把握,然后才谈得上遵循和贯彻,才能成为下级机关的行动准则。

实际工作中常见的指示,有分成布置工作、解决问题两类的,也有分成解决普遍性问题(指导面上的工作)和解决局部性问题(指导点上的工作)或者紧急和一般两类的。我们觉得在这里,指示的分类并不重要,明确指示是用来指导工作的(有的放矢)就足够了。倒是指示与前面介绍过的命令(令)和决定等指挥性公文的区别,应该先予以明确。

与命令(令)相比,指示的制发权限、指挥范围和执行要求都有所不及。命令(令)的制发权限如前所述,有严格限制,而指示则没有限制,所有的上级机关(县以下基层机关和职能部门不宜直接发指示,多用通知)都可以向所属下级机关制发。命令(令)的指挥范围很广,约束力达及公民、下级和有关人员;而指示的指挥范围小得多,只约束法定作者职权范围内的有关下级机关及有关人员。命令(令)是必须无条件服从并执行的,指示则可根据各地各单位的实际灵活执行。另外,命令(令)通常是无需说理或无需太多说理的,而指示通常都需要充分论理说理。命令(令)的权威性也远高于指示。

与决定相比,指示的形成和发布方式、内容、执行要求等也有明显区别。决定,或经会议通过,或经研究决断,均以上级机关名义制发,经报刊公布或行文下达。而指示则灵活得多,既可以机关名义制发,也可以领导人名义制发,除公布或行文下达外,也可以用电报及领导人讲话的方式传达。决定和指示,虽然都可以用于布置工作,提出工作原则、方法、措施,明确要做什么、怎么做等问题,但比较起来,决定的内容更具体。指示虽然也提方法、措施,但只是原则性的,不具体。也就是说,指示通常是界定应该做什么、应该怎么做;而决定则具体明确要做什么、要怎么做。要做什么、要怎么做的内容也就形成了决定强制执行的约束力。命令(令)、决定、指示就灵活程度来说,是指示>决定>命令(令);就坚决执行的要求来说,顺序正好相反。

1.指示的一般格式及写法

指示一般由标题、成文时间(或发文字号)、正文、(落款)组成。因其传发形式灵活,成文时间等项的标识也不统一。一般来说,文本运行的(即正式印发)有落款,成文时间在落款部分,发文字号在文头。也有成文时间在标题下的,以成文时间代替发文字号的情况很普遍。此外,指示正文前有时也标主送机关,有时则将受文单位标在“抄送”栏。指示的标题都应是完整形式的。

指示的正文一般由三个部分组成,即指示依据、指示的具体内容、执行要求。

指示依据。正文的开头部分,说明发指示的原因或根据、目的或意义。通常,指示依据要求写得概括一些、简明一些,观点鲜明。通过对某一问题、现象的简要叙述和扼要分析来说明指示依据,这种开头的方法比较常见,如文例6-11。指示的开头部分(依据)虽然多为一整段文字,却常有三个层次:先从理论上概括开展某项工作的重要性或者指示事项的意义,再结合实际简要叙述和分析基本情况(包括主要成绩和存在的问题等),最后简短说明开展某一工作的目的和要求。这是侧重于布置工作的“指示”开头部分的常见写法,参见文例6-11。而侧重于解决问题的“指示”,开头部分常见的写法是:先提出问题,然后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最后说明解决这一问题的必要性、目的或重要意义等,参见文例6-12。

指示的具体内容。这是正文的主体部分,通常应具备三个方面的内容:工作任务、工作的指导原则或政策界限、具体措施。这三方面的内容实际上也就是回答为什么做、做什么、应该怎么做等问题。工作任务部分,一般应从虚实两方面来明确,做到虚实结合,虚是指要阐明开展这一工作的目的或完成这项任务的意义,实是指要明确具体任务。明确工作任务之后,应给出开展工作的指导原则或政策界限,最后明确开展工作的具体措施或方法。写作时,指示的具体内容即正文主体部分,一般分项表述,每一项任务都明确工作原则、政策界限和措施。如文例6-11的第一项指示内容是“要十分重视使用有机肥料”,先阐明为什么要重视,然后明确怎样重视、有什么措施。当然,从整体上说,第一项指示内容是要解决思想认识的问题,是“虚”的任务,但虚中有实,有较明确的原则和较具体的措施。

执行要求。这是指示中就指示事项完成的步骤、时限及向上级汇报等问题而提出的要求,或者呼应前文对执行指示提出总的希望、要求。这是指示的最后一部分,实际写作中处理比较灵活,也就是说并不是每份指示都要写这一部分,或者从文面形式上看与第二部分是一体的。如文例6-11的第九项,可以说是“执行要求”,但同时也是一项工作任务,是指示事项。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认真做好第三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指示》,则是典型的三分式结构,主体是四项工作任务(指示事项),最后一段文字是“执行要求”(详见文例6-12)。

【文例6-11】(原文既有成文日期,也有发文字号。此处将成文日期改为汉字)

国务院关于重视和加强有机肥料工作的指示

国发〔1988〕8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有关部门:

使用有机肥料,是我国农业生产的优良传统。但近几年来,在农村出现了重化肥轻有机肥、重用地轻养地、重产出轻投入的倾向,不少地区农家肥的使用量减少,绿肥作物种植面积下降,大中城市的粪肥、垃圾也很少利用。出现这种情况的主要原因:一是普遍放松了对有机肥料工作的领导,没有把它摆到应有位置;二是积造有机肥料的劳动强度大,手段落后,加上农民对土地利用存在短期行为,不愿多投入有机肥;三是没有制定相应的政策,缺乏必要的经济扶持措施。实践证明,长期单一使用化肥,不能满足农作物对多种养分的需要。各地应十分重视有机肥资源的开发和利用,鼓励农民多施有机肥料,增加对土地的投入,搞好地力建设。为此特作如下指示:

一、要十分重视使用有机肥料。有机肥料不仅能为农作物提供全面营养,促进生长,而且肥效长,可以增加和更新土壤有机质,促进微生物繁殖,增强土壤保水保肥能力。有机肥料能提供大量的磷、钾元素,在目前磷、钾肥供应不足的情况下,对缓解我国化肥中氮磷钾肥比例失调,具有重要意义。有机肥与化肥配合施用,缓急相济,互补短长,对提高化肥肥效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广泛开发利用有机肥源,还可以净化城乡环境。各地应把增施有机肥料作为发展农业生产的一项重大措施切实抓好。要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学者,通过示范推广科研成果,把使用有机肥的好处讲透讲够。要大力宣传“有机肥与无机肥相结合,用地与养地相结合”的方针,宣传使用有机肥料促进农业生产、改善环境的重要作用。

二、研究制定鼓励农民增加有机肥料投入的政策和法规。在完善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同时,不仅要明确农民对土地的使用权,还要规定农民有提高地力的义务。农业部门要积极开展农用土地肥力的评价工作,划分等级,建立土地档案。土地转移时,可按新的地力等级,对原承包者给予适当补偿。各地要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制定鼓励农民使用有机肥料的政策措施,同时,要制定土地培肥保养法规,确定地力建设的具体任务、指标和奖惩办法。农业部要在总结各地经验的基础上,抓紧拟定全国耕地肥力保养条例,使这项工作有法可依。

三、抓紧制定发展有机肥料的规划。我国有机肥料资源丰富,开发利用的潜力很大。在大力发展化肥工业的同时,要积极开发利用有机肥源。各地要因地制宜,制定具体规划,明确重点;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开发。

(一)广辟农家肥。要重点抓好粪肥和堆沤造肥,坚持常年积肥与季节性积肥相结合。要勤积勤管,改进积制农家肥的办法,减少散失,提高质量。同时,要充分利用河塘泥、泥炭、沼气渣等资源,增加有机肥料。

(二)推广秸秆还田。秸秆还田是补充和平衡土壤养分、改良土壤的有效方法。特别是我国钾肥资源缺乏,秸秆还田对钾元素循环利用尤为重要。在有条件的地区,要采取必要的行政手段和经济措施,大力推广秸秆还田、秸秆盖田。农机部门要组织好秸秆粉碎、施肥机具的研制、生产和供应,积极搞好社会化服务,逐步实现秸秆还田机械化。

(三)恢复和发展绿肥生产。要采取多种办法,发展各种优质高产的绿肥作物和肥菜兼用、肥油兼用、肥饲兼用及其他养地作物,搞好综合利用。要将绿肥作物纳入种植计划,充分利用间作、套种和荒坡、荒山、隙地、果桑园、水面等发展绿肥。国家和地方都要安排一定数量化肥扶持绿肥生产,调动农民种植绿肥作物的积极性。农业部门要建立一批绿肥作物种子基地,稳定提供绿肥作物良种。对计划内收购的绿肥作物种子,要规定保护价,并按留种面积或种子交售量补助一些优质化肥。种子收购部门要与农民签订绿肥作物种子生产、收购合同。

(四)搞好城肥下乡。城市人粪尿、有机废弃物和大中型畜禽场的粪便是重要的有机肥源,应充分利用。城市环卫部门要将粪便、有机废弃物进行无害化处理,变废为宝,支援农业。环卫、农业部门要密切配合,搞好城市粪肥下乡。城建部门要在运输、堆积场地等方面提供方便。大中城市要逐步进行有机肥料工厂化生产的试点,使人粪尿、大型畜禽场的粪肥处理向工厂化、商品化方面发展。对试点单位,国家有关部门要在科技攻关以及能源、材料等方面给予支持,在税收上给予适当照顾。

四、加强有机肥料的科技工作。要把有机肥料的研究工作列入日程,组织科研、教育、推广部门协作攻关。要抓紧解决发展有机肥料工作中的难题,如研制提供积造有机肥料省工省力的机具;绿肥作物新品种的选育、提纯复壮、高产栽培以及综合利用;城市人粪尿、垃圾和大型畜禽场粪肥工厂化处理等新技术、新工艺。国家计委、国家科委、农业部、建设部、机械电子部、国家环保局在加强科学研究的同时,要积极组织推广各地抓有机肥料工作的好经验,并落实到国家和重点科技开发规划和“丰收计划”中去。

五、切实解决发展有机肥料的资金和物资。抓好有机肥料的工作难度大,条件差,直接经济效益低,但环境效益、社会效益高。要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改造传统的有机肥料积造方法,提高劳动效率,必须有一定的资金和物资作保证。因此,国家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要安排一些资金,主要用于有机肥料的开发利用,新技术试验、示范和推广工作,以及绿肥作物种子基地建设等。各级计划、物资、商业、银行等部门对生产有机肥加工、运输机具以及仓储设备等,要在物资和贷款上给予支持。

六、加强组织领导。开发利用有机肥料,是一项涉及面广的工作,既关系到发展农业生产,又关系到城乡环境。因此,各级政府要作为一项重要工作,认真研究,狠抓落实。要把积造有机肥,作为考核县乡干部的重要内容。要组织农业、计划、科技、农机、城建、环卫、环保、物资、商业、财税、银行等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共同抓好这项工作。要搞好试点,不断总结经验,指导和推动面上的工作。要定期检查,开展评比,对成绩突出者给予表彰奖励,把这项工作扎扎实实地开展起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一九八八年十二月十三日

【文例6-12】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认真做好第三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指示

(1982年2月28日)

人口普查,是查清我国国情、国力的一项重要工作。准确地掌握我国人口的分布及构成情况,对于从我国实际情况出发,更好地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安排人民的物质和文化生活,制定人口政策和规划,具有重大意义。为此,中共中央、国务院1980年6月决定,1982年7月1日进行第三次全国人口普查。一年多来,各省、市、自治区和各部门共同努力,做了大量准备工作,是有成效的。国务院已批准颁发了《第三次全国人口普查办法》。为了高质量地完成这次人口普查任务,特作如下指示;

一、各级党委和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领导。人口普查工作必须在各级党委和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行。现在,离正式普查登记只有4个月的时间了。各级党委和人民政府要全面检查一下各项准备工作的落实情况,切实解决实际工作中的问题,特别要注意选调得力干部,建立和健全各级人口普查机构。各级人民政府要根据全国人口普查工作总的部署和要求,做好周密的安排,围绕提高人口普查资料的准确程度这个中心,做好各个环节的工作。从6月末起,在半个月左右的时间内,要把人口普查作为一项中心任务,做到人口普查和工农业生产两不误。普查登记以后,还要做好一系列汇总工作。各项工作必须保证质量,如果某项工作达不到规定的质量标准,必须返工重做。

二、各级党委宣传部门要对人口普查的宣传工作做出统一安排,广泛深入地进行宣传动员。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应主动配合,运用各种宣传手段,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各种形式,宣传人口普查的意义、内容和要求,做到家喻户晓,人人明白,以取得全国各族人民的积极支持。宣传工作从现在起就要逐步展开,6月份作为人口普查宣传月,掀起一个高潮。

共产党员、共青团员、各级干部都要以身作则,模范地执行人口普查办法,并向周围群众有针对性地进行宣传。

三、切实做好普查人员的选调和培训工作。人口普查是一项极为复杂、细致的工作,需要及时组织几百万人包括普查员、编码员、录入员的队伍,才能顺利进行。在短期内组织和培训好这样一支队伍,任务是艰巨的。各级人民政府必须按照《第三次全国人口普查办法》的有关规定选调和培训各类普查人员。被选调人员的单位,要当作一项政治任务,保证抽调合格的人员参加普查工作。

四、节约办普查。人口普查经费要在保证完成普查任务的前提下,精打细算,厉行节约。普查经费,除财政部拨一部分外,不足的由地方财政解决。普查所需要的物质条件,计划、商业、物资、交通、电力等部门要予以保证。

我国是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在10亿人口这样一个大国进行人口普查,从我国的历史来说,规模之大是空前的。我们的工作不仅为全国人民所关心,而且为世界人士所瞩目。各级党委和人民政府一定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有计划、有步骤、高标准、严要求地做好每个环节的工作,胜利完成第三次全国人口普查任务。

2.指示的写作要求

指示的写作应注意:依据要充分,任务要明确,政策界限要清楚,措施要切实可行,并留有因地制宜的余地。这几点要求,总括起来实际上也就是一点,即指示一定要有“指导性”。不提供充分的指示依据,就可能是简单命令的方式,谈不上“指导”;指示事项不明确,下级不知道要开展哪些工作;政策界限不清楚,贯彻落实起来就可能无章可依,甚至与方针政策不一致;措施和方法不切实际或者过于武断、规范太死板,虽然约束力是强了,但指导性就没有了。正因为“指示”强调的是“指导性”,语气也应注意较命令(令)、决定的语气要缓和一些。当然,遇紧急事项作紧急指示时,则应注意用语要果断、严格、坚决,标题中可在文种前加“紧急”二字。

另外,必须明确的是,指示也是严肃性的文种,应注意不可滥用,这也是由“指导性”决定的,即有必要对下级机关的工作、活动作出指导的时候才用,也就是有必要给下级明确工作原则、政策界限或者提供指导意见时,才使用这一文种。新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和《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中都将“意见”确定为正式文种,“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时用“意见”,行政公文中基本不用“指示”了。

(五)批复

批复适用于答复下级机关的请示事项。它的撰拟、制发是以下级机关的“请示”为条件的,与“请示”形成一对一的往来关系,没有“请示”就不可能有“批复”。批复的指挥性是由行文关系及文种用途决定的,上级机关经过研究或根据政策法规对下级机关的请示事项作出答复,无论持何意见,对下级机关来说都是具有政策性和权威性的,下级机关必须按批复意见执行。批复作为唯一一种回复性的指挥性公文,其内容无论与“指示”何其接近,区别仍是明显的,倒是有可能跟后面要介绍的函(复函)错混不清,请注意分辨。概括地说,批复具有三个比较明显的特点:行文的被动性、回复的针对性、效用的指挥性。批复不可能主动制发,总是下级有请示上级才作答复,而且上级的回复不可能离开下级的请示事项顾左右而言他。上级未对请示事项作出答复之前,下级机关只能按兵不动;而一旦有了回复,下级就必须依照执行,不能违逆。“批复”,从字面上理解也有“批示回复”之意,指挥、指导作用是显而易见的。

1.批复的一般格式及写法

批复的一般格式没有什么特殊要求,我们只介绍标题拟制、主送机关标识及正文的写法等。以下关于各种公文的一般格式及写法,也依此处理,只在必要时明确格式及写法上需要注意的其他问题。

批复的标题。常见的标题形式有两种,一种是规范的三要素标题,另一种是较常用的四要素标题。前者由发文机关、批复事项和文种依次组成,如《国务院关于长沙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后者则在批复事项和文种之间加入“受文对象”,如《国务院关于将辽宁蛇岛、老铁山列为国家重点自然保护区给辽宁省人民政府的批复》。要注意的是,批复标题中的“发文机关”不能随便省略。

主送机关。批复的主送机关只能是一个,因为批复与请示是一对一的往复公文,对甲的请示事项的批复不能主送给乙。如下级原请示事项具有普遍性,批复可抄送有关单位,或将上级指示意见另用“通知”行文。有时可能两个下级机关的请示事项相同或大体相同,也有同时主送的用法,如《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圳特区私人建房问题给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并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的批复》。但即便实际工作中存在这类情况,我们认为“同时主送”的方式还是应予否定,以抄送另一下级的方式处理更为合适。

批复的正文结构及写法。批复的正文一般由批复依据、批复内容和结束语三部分组成。批复是用于答复请示事项的,其依据显然就是原请示,原请示既是批复的依据也是批复的对象。也就是说,正文的开头部分是应引叙来文以说明批复的依据和对象的,通常要写明来文日期、来文名称或发文字号。批复时有政策或理论依据的,在引叙来文之后明确。引叙来文的方法可以多种多样,但一般要明确来文日期、来文标题、发文字号和请示事项中的两项,然后,以“承启语”过渡到批复内容,即用“现批复如下”等过渡。批复事项是批复的主体,要针对请示事项作出明确具体的答复。这部分的内容主要是表明批准、同意与否的态度并阐述理由,提出指示性意见。篇幅视请示事项而定,可长可短,但一定要对所有请示事项作出答复,一般分条列项一一作答。要注意的是,写批复事项(即答复)时应复述或概述原请示的相关内容,不能笼统以“同意你们的意见”表述;无论是完全同意、部分同意还是都不同意,均应提出指示性意见或说明理由。至于结束语部分,则可灵活处理,或以“此复”、“特此批复”作结,或提出希望和要求,也可以不写结束语。目前,秃尾形式的批复越来越多见,因为相应的指导意见或要求在答复相应事项时已明确,批复事项写完正文便已结束,倒更显得行文简洁,干净利落。

2.批复的写作要求

首先应注意标题拟制准确。一般来说,为了准确概括正文的主要内容,完全同意或完全不同意的批复,标题中有表态词“同意”或“不同意”。而部分同意或虽同意但仍有某些指示、意见、要求的,标题中不加表态词。

其次应注意批复的针对性。既要明确批复事项,对请示事项逐一作复,态度明朗,又要做到批复有理有据,体现出批复的“指导”、“批示”作用。

最后应注意行文准确、简明。在表述准确的前提下,尽量做到简明扼要。表述不准确或有歧义,下级无法真正明了上级态度;行文拖沓、表述繁杂自然有悖于批复的回复功能。繁复而不得要领的回复即使是在日常交往中也应绝对避免。

【文例6-13】

国务院关于同意将浙江省嘉兴市列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批复

国函〔2011〕10号

浙江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要求审批嘉兴市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请示》(浙政〔2009〕73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浙江省嘉兴市列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嘉兴市历史悠久,文化底蕴丰厚,历史遗存丰富,城市建设特色突出,红色文化价值独特。

二、你省及嘉兴市人民政府要根据本批复精神,按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的要求,正确处理城市建设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关系,明确保护的原则和重点,编制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划定历史文化街区、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的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制订严格的保护措施。在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的指导下,编制好重要保护地段的详细规划。在规划和建设中,要注重体现传统文化特色和地方传统风貌,不得进行任何与历史文化名城环境和风貌不相协调的建设活动。

三、你省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文物局要加强对嘉兴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规划、保护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国务院

二〇一一年一月二十四日

【文例6-14】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宁夏太阳山等

四个太阳能光伏电站临时上网电价的批复

发改价格〔2010〕653号

宁夏自治区物价局:

报来《关于核定宁夏太阳山光伏并网电站上网电价的请示》(宁价商发〔2009〕53号)、《关于核定中节能太阳山、华电宁夏宁东光伏并网电站上网电价的请示》(宁价商发〔2009〕59号)、《关于核定中节能尚德石嘴山太阳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上网电价的请示》(宁价商发〔2009〕46号)均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核定宁夏发电集团太阳山光伏电站一期、宁夏中节能太阳山光伏电站一期、华电宁夏宁东光伏电站、宁夏中节能石嘴山光伏电站一期发电项目临时上网电价为每千瓦时1.15元(含税)。

二、以上电价自光伏电站投入商业运营之日起执行,高出当地脱硫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的部分纳入全国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分摊。

国家发展改革委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日

(六)会议纪要

与决议一样,会议纪要也必须是会议的产物。会议纪要适用于记载和传达会议情况和议定事项(《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中表述为“用于记载会议主要精神和议定事项”),从用途看,会议纪要属于记录性公文。

1.会议纪要的类型

根据用途及功能的区别,会议纪要可分为三种类型:情况性纪要、指示性纪要和议决性纪要。

情况性纪要,是记载和传达会议情况的,主要起沟通信息及记载凭证的作用,以便各与会单位会后如实传达会议情况。这类纪要多与指示性纪要合为一体,单独使用的情况不多见。但在会议最终未能决定事项也未能明确精神的前提下,这次会议纪要就只能是情况性纪要,也确是有必要行文的,因为可为下次会议议题的准备以及进行工作研讨、探索提供方便。

指示性纪要,是记载和传达会议精神的,主要记载会议对某一问题、工作进行的探讨以及趋于一致的政策性措施,以指导与会单位的工作。

议决性纪要,是记载和传达会议议决事项以及结论性意见的,要求各与会单位按纪要传达、贯彻、落实、执行是这类纪要的特点。

从这里可以看出,指示性纪要和议决性纪要都有一定的指挥、指导功能,或指导工作,或要求贯彻执行。而情况性纪要虽然只提供会议信息,但这种信息往往反映了一种动态和趋向,同样能对与会单位的工作产生影响。例如╳╳╳╳年全国高校毕业生分配与就业工作会议,会上并未出台新的方案,没有关于高校毕业生分配的大举措、大动作,也没有形成明确的会议精神,只是一些与会单位介绍了本单位的人才需求情况、一些与会单位介绍了本年度毕业生情况,这个会议纪要就是典型的情况性纪要,但这份纪要却无疑会对高校毕业生分配、就业甚至是专业设置和调整、新生招生等工作产生影响,各与会高校都可能会根据这份纪要提供的情况和信息采取相应的措施,以使本校的毕业生更好地适应社会的需要。也就是说,会议纪要虽然是记录性公文,却有着潜在的指挥功能,即使将它归入指挥性公文也是有道理的。

当然,并不是凡会议都必形成会议纪要。形成和使用会议纪要是有条件的,一般来说,需要记载或传达会议情况、精神、议决事项,并要求与会单位传达或贯彻执行时,才形成并使用这一公文,并且只对与会单位有约束力。这也决定了会议纪要的特点,即内容有研讨性(会议讨论或议决的事项),涉及的部门或地区较广,是共同商讨的结果的记录和整理,对与会单位有一定的指挥或指导作用。

会议纪要的行文方式通常有:由与会单位联合行文、主持单位(上级)加按语行文、经上级机关批转或转发(用于指导更大范围内的工作,发至一些非与会单位)等。

2.会议纪要的一般格式及写法

会议纪要由标题、正文、落款三部分组成。其中“落款”只有办公会议纪要具备全部内容(机关全称、成文日期和公章),一般会议纪要无需其中的“机关全称”,可以不用盖章,甚至无需“落款”。

标题。会议纪要的标题,形式灵活,既有完全式标题,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十二省、自治区法院审理毒品犯罪案件工作会议纪要》(法〈刑一〉发〔1991〕38号),以及“会议名称+文种”形式的标题,如《县长办公会议纪要》、《中共╳╳市委常委会议纪要》;也有类似完全式的标题(发文机关变为会议范围),如《全国城市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座谈会纪要》;还有两行标题式,如《抓住机遇扩大开放——沿长江五市对外开放研讨会纪要》。

正文。会议纪要的正文一般由三部分构成:会议基本情况、会议主要内容及会议成果、结束语。不管正文的文面形式是一段到底还是分条列项或分类归纳,都应该包括这三部分内容。

会议基本情况,相当于正文的导言,一般要写明召开会议的依据或目的、会议的时间、会议地点、主持人、与会人员构成、会议议题与活动安排等内容,然后导出下文。这是正文的开头部分,其写法通常是记录式或概述式。记录式,即分项如实记录会议的基本情况,可略去召开会议的依据或目的。记录式导言的格式与会议记录的开头格式相同:

时间:╳╳╳╳年╳月╳日至╳月╳日

地点:╳╳╳╳

主持人:╳╳╳

出席:(注意有关领导到会情况)

列席:(非正式与会单位及人员)

会议议题或会议内容:╳╳╳,╳╳╳。

概述式则是以一段文字概括叙述会议的基本情况,如文例6-15的开头部分即为概述式导言。

会议主要内容及会议成果,是正文的主体部分。一般包括讨论的问题、研究的工作、形成的意见、作出的决定、提出的要求等内容。主体部分是会议重点内容的系统表述,要求有具体的叙述和说明,极强的概括性和指导性。通常是先写会议的主要内容,再写会议成果,可以按会议进行的程序叙述,也可以将会议内容归纳分类,还可以用发言摘要的方式拟写。

按会议进行程序概述,一般先明确议题,再写围绕议题进行讨论的情况及形成的意见,然后写会议议决事项(经讨论决断了哪些事项,作出了什么决定),最后写会议要求。

归纳分类,即将会议内容及会议成果按内在联系和逻辑关系归纳为几个方面,分类表述。可以简单地以序数标明各部分,也可以给出每部分的小标题。这种形式也可以变化为会议内容(议题)和会议成果(议决事项)两大部分,每一部分都以条文形式表述具体内容。

发言摘要,是将与会者围绕议题所作的发言摘要整理,按发言次序(某一议题的)直录。形式为:先写明议题,再注明发言人姓名,然后摘要记录其发言内容。这种形式多用于内容专门的工作问题讨论、专题讨论、座谈会议等,尤其为学术讨论会座谈会纪要所常用,其他会议一般不用这种形式纪要。

结束语,是正文的结尾部分,通常写会议对与会单位提出的希望和要求。大多数会议纪要都没有结束语,主体部分写完就自然结束,“希望和要求”的内容实际上已分散在主体部分,具体到了每一议决事项。

3.会议纪要的写作要求

会议纪要是会议的产物,它是记录性公文,首先应该做到客观纪实,保证纪要的真实性。会议纪要是会议内容和成果的如实反映,不能走样,即使有所整理,也是客观整理,绝对不能有主观性因素。记录发言尤其应该注意做到“一字不差”。

其次,会议纪要重在一个“要”字,不是会议的流水账簿,必须注意详略得当、突出重点。这可以说是会议纪要写作中的一个关键,既要全面反映会议的主要内容及成果,又不能显得杂乱,不能平均使用笔墨;既要突出重点,纪其要,又不能流于空泛,过于抽象或概括。突出重点,也就是要求紧紧抓住会议的中心议题体现会议的主要精神。会议要研究、讨论和解决的主要问题以及与此密切相关的意见要写得充分、完整,其他则可以从简;会议取得的一致意见要充分明确,存在分歧有不同意见是正常的,但不必详述,甚至可以略去(学术性研讨性的会议,不同意见应反映出来)。这也要求会议纪要的写作,必须全面掌握会议的各方面资料,了解会议的全过程。同时应该注意,详略得当还包括提供议决事项的充分依据,即纪要中列写会议议决事项及明确会议精神时,除“会议讨论通过”或“会议决定”这两项依据外,还应有必要的理论和事实依据。

当然,注意正文层次清晰、条理分明,做到表述准确、客观(善用“会议……”句式)也是会议纪要写作的基本要求。

【文例6-15】

╳╳市电业局基建协调会议纪要

╳╳电局发〔2006〕14号

2006年2月23日至25日,我局2006年度基建工作协调会议在╳╳公司召开。会议由╳╳副局长主持,局属各单位主管基建、后勤工作的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局财务处和基建处负责同志分别介绍了本年度我局基建经费预算和应完成的基建工程项目的总体情况。针对本年度全局基建工程面广项多而基建投资存在一定缺口、施工力量分散、工程进度缓慢的实际情况,与会代表按照“保重点,求进度”的指导思想,就全局各单位基建工作的协调问题展开了热烈讨论。会议确定了本年度的重点基建工程,就协调工作的具体问题达成了一致意见。现将会议主要精神纪要如下:

一、集中施工力量确保╳╳╳、╳╳╳、╳╳╳╳╳╳╳四项重点工程进度。

二、保证重点工程投资到位和收尾工程的经费投入。

三、会议决定,四公司的╳╳╳工程和一公司的╳╳工程暂不上马。

四、会议要求。(略)

五、我局今年基建工作任务重,难度大,各单位要认真部署,狠抓落实。本次会议作出的决定、提出的要求是我局年度基建工作的重中之重,各与会代表会后要迅速传达会议精神。协调工作的具体措施、要求,局属各单位要认真执行。

╳╳市电业局

二〇〇六年二月二十八日

这份纪要的开头部分是概述会议基本情况。主体部分分条列项表述会议的主要内容,其中第五项可看成是结束语。结束语部分一般是写会议提出的总的希望和要求,但必要时应明确对会议所讨论的问题或所研究的工作的思想认识,诸如问题及其解决的重要性和意义、工作的目的和紧迫性及必要性等,以便与会单位在传达和贯彻执行会议纪要的议决事项和主要精神时,做到准确理解、把握,自觉执行。

【文例6-16】

╳╳县冬季农业工作座谈会纪要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县农业局、县科委联合召集我县2004年度冬季农业新增试点乡、村负责人及2003年度冬季农业工作先进单位代表和先进个人,就2004年冬季农业工作的形势、发展趋势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及2005年全面铺开冬季农业工作的有关问题进行了座谈。座谈会为期三天(2004年3月8日至3月10日),会议由农业局╳╳局长主持。县委常委、县委副书记殷╳╳同志3月10日到会作了重要讲话。现将会议情况纪要如下。

与会代表一致认为,全面开展冬季农业推行三熟制是我县农业的根本出路。

代表们指出,我县绝大部分地区都具备实行三熟耕作制度的条件。

代表们强调,2003年冬季农业试点乡、村已经积累了许多宝贵的经验,一些措施和办法很有推广价值,县人民政府应会同有关部门认真加以总结……

与会代表对我县冬季农业工作面临的困难和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探讨。

代表们一致认为,冬季农业工作的关键在于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引进激励机制、加强科技服务。为此,代表们建议:

1.各级领导应充分重视冬季农业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2.广泛深入地宣传冬季农业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促使广大农民尽快改变观念。

3.希望县人民政府尽快拿出行之有效的奖惩措施和办法。

4.希望县科委围绕冬季农业工作加强农业科技服务。

5.希望有关部门切实加强农资供应工作。

殷╳╳同志的讲话充分肯定了这次座谈会的成果和意义,认为座谈会开得非常成功……

╳╳县农业局 县科委

二〇〇四年三月十二日

这份纪要是县人民政府以批示性通知转发的,批示意见肯定了会议精神,责成有关部门认真研究五条建议并付诸行动,要求在2004年8月底以前拿出具体方案提交冬季农业专题工作会议讨论。一般情况下,座谈会研讨会纪要都是以这种形式产生效力的,在上级未作出肯定批示之前,只起交流沟通信息的作用。本文例正文结构形式灵活,用语妥当,层次清晰。正文主体部分,先写与会代表对工作的认识,再写已具备的条件和存在的问题,然后针对问题及工作开展提出建设性意见,较好地体现了各层次间的内在联系和逻辑关系,思路顺畅。因是座谈会纪要,不宜提会议要求,所以结尾简要说明领导对会议的意见。从本例可以看出,会议纪要的正文结构不必拘泥形式,在全面准确纪其要(即会议主要精神及成果)的前提下,可灵活掌握和处理,突破模式,尽量出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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