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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音与语境

时间:2022-03-3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3.1.1 语音与语境20世纪下半叶以来,语言学由重视语言结构的分析转而重视语言功能的研究,语境问题受到了前所未有的重视。语境分上下文语境、情境语境和文化语境三大类,语境具有语义阐释功能。交际者要获得话语在特定语境中的语用含意,他首先要具有语言内知识,即他不仅要掌握所使用语言的词汇、语法及语音系统,还要了解言语行为产生的上下文及相关的文化背景知识。

3.1.1 语音与语境

20世纪下半叶以来,语言学由重视语言结构的分析转而重视语言功能的研究,语境(context)问题受到了前所未有的重视。词本无义,义随境生,“语言意义是抽象概括的,只有在特定的交际环境中才能确定其具体含义,交际环境是落实语言意义的重要条件”。(周靖,1998:41)语境分上下文语境(discoursive context)、情境语境(situational context)和文化语境(cultural context)三大类,语境具有语义阐释功能。交际者要获得话语在特定语境中的语用含意,他首先要具有语言内知识,即他不仅要掌握所使用语言的词汇、语法及语音系统,还要了解言语行为产生的上下文及相关的文化背景知识。人们在言语交际中所使用的句子,都要受到交际语境的制约。例如,在莎士比亚历史剧《朱利叶斯·恺撒》(Julius Caesar)中,阴谋家勃鲁图斯(Brutus)杀害了万众敬仰的铁腕强人恺撒,然后发表了一番慷慨激昂的演说,试图遮掩他弑君的罪恶。恺撒义子安东尼(Antony)听了挖苦勃鲁图斯说:

[1]But Brutus Says he was ambitious/And Brutus is an honourable man/...Yet Brutus says he was ambitious/And Sure he is an honourable man.(Julius Caesar)

当时安东尼处于弱势地位,他不可能公开抨击勃鲁图斯的弑君之罪,只能使用反语手法揭露敌手的卑鄙行径,通过加强say,honourable,sure这三个单词的读音来表达与句子字面意义相反的语用意义,以唤醒民众看清阴谋家的卑鄙嘴脸。这里Says首字母大写是提醒演员重读该词,此句表明Only Brutus thinks that Caesar is ambitious,I don't think so.第二句与第三句中的形容词honourable是反语(irony),其语用意义与字面意义刚好相反,表示dishonourable,刻画了安东尼内心抑制的愤怒:勃鲁图斯只不过是一个背主求荣的无耻小人罢了!通过改变句子的重音(sentence stress),从而表达特定的语境意义,即语境的语义阐释功能可以通过语音手段来实现,这种交际手法在日常会话中经常使用,交际者常把调核放在含义很重要的词汇上。因此,对于我们中国的英语学习者来说,通过了解某种调型所表示的某种态度或口气也就颇为重要。下面三个例句所用词汇、句型、语序与时态均一模一样,但不同位置的调核使句子产生了不同的会话意义(intended meaning)(刘正仪,1990:177):

[2a]Jack likesˊfish.(It is fish that Jack likes.)

[2b]Jackˊlikes fish.(Jack does like fish.)

[2c]ˊJack likes fish.(It's Jack who likes fish.)

根据奥斯汀的言语行为理论,以上三个句子[2a][2b][2c]如果不考虑语调,其字面意义在阅读时看起来完全相同,但在现实言语行为中,说话者一旦使用了位置不同的调核,则三句话的言外之意立刻产生了差异。一句话中的语调波峰一般都是句重音所在,通过一句话中的语调波峰所在,我们就可以了解说话人的意思。[2a]表示杰克只喜欢吃鱼,[2b]表示杰克确实喜欢吃鱼,[2c]表示只有杰克喜欢吃鱼。[2a][2b][2c]如果考虑语调,fish,likes,Jack这三个重读单词分别是三个句子的信息焦点,是说话者想要表达的新信息。句子的信息焦点是一个句子中心里重要性比较大的语言成分,即说话者在心理上已认为它们都是对完成交际任务比较重要的成分,因而是说话者有意加以突出、强调的对象。不同语言中表达信息焦点的手段不尽相同。信息焦点主要跟成分所载信息的心理重要性(即成分所载信息在言语主体的意识中的重要程度)有关,而和信息的已知新知没有必然的联系,成分所载信息心理重要性的大小影响它在序列中出现的位置。(刘鑫民,1995)在英汉语中,表达信息焦点的手段主要有语音手段、词汇手段、句法手段。语音手段是指在口语中往往通过逻辑重音来指明信息焦点,同样一句话,逻辑重音不同,信息焦点也就不一样。[2a]用词汇手段来表达就是:It is fish that Jack likes.汉语用“只”、“是”或“就”来指明信息焦点的开始,所以可以翻译成:杰克只(就)喜欢吃鱼。语序和修辞是表达信息焦点的一个重要句法手段。在例[1]中安东尼就利用了重复修辞来表达句子的焦点。他反复使用honourable这个单词,并配以不同的语调,以传达出说话人的语用含义,听者根据上下文和语言背景知识比较容易预知安东尼的言外之音。

何兆熊教授指出(1989:25),一名成功的交际者除了应掌握交际中所使用的语言知识外,还应充分了解语言以外的知识,包括交际背景知识、交际情景知识以及交际者共享的知识。语言是社会的交际工具,如果参与交际的人不了解who says what to whom through which channel for what purpose,那就很容易在交际中犯错误。例如,一名澳大利亚人(A)和一个美国人(B)同住北京一家旅游饭店,他们在酒吧里相遇,于是产生了下面的对话(喻云根、张积模,1994):

[3]A:Are you going to the Ming Tombs today?

  B:What do you mean,sir?

  A:I mean“Are you going to visit the Ming Tombs today?”

  B:Oh,yes.Will you?

显然,这名美国人刚开始误解了澳大利亚人的交际意图,因为today在澳洲英语中读作[taˊdai],正好和to die联诵音相同,而西方人忌讳谈死,所以B反问A:What do you mean,sir?澳大利亚人连忙加了一个to visit做解释,从而消除了today澳式读音所造成的歧义。虽然美国人和澳大利亚人同说英语,但美国英语(AmE)和澳洲英语(Aussie)属于不同的地域变体(regional variety)。澳洲原为英国的殖民地,澳大利亚人的先辈多是些流放犯,这些下层劳动者没受过多少正规教育,一般说伦敦方言,故澳洲英语带有浓厚的伦敦方言色彩。英国语言学家波特指出,在伦敦方言中,人们把双元音[eΙ]发成[ai],于是late读[lait],“澳洲英语中元音太明显,以至日常谈话带着伦敦土语的色彩”。(波特,1987:25)时至今日,澳大利亚人仍把today读成[taˊdai],把the Great Wall读做[graitwa:l]。如果我们不了解说话者的身份,就不容易根据语音判断词语在特定语境中的语义,有时甚至可能产生曲解,这属于语境的消极阐释功能。一个县官去微服私访,他操着文绉绉的书面语问一个果农:“请问老伯今年黎庶几何?”果农回答说:“今年梨树没长虫。”显然,县官选择了不恰当的文体同果农交谈,结果老农把“黎庶”听成了“梨树”,造成交际的失败,因为二者缺乏文言文的共享知识(shared assumption)。

众所周知,言语活动必须在一定的语境中进行,语境为受话者鉴别所接受的语言信息提供了丰富的语境标志。一个人要想使用言语进行有效的交际,就必须遵守语言的使用规则,换言之,他必须具备两种知识,一种是关于语言代码的知识,这保证言语行为的正确性,另一种是关于言语规约的知识,这保证言语行为的可接受性。一旦违反了或不具备上述两种规则知识,一个人的言语行为就会出现语域错乱,从而影响交际的正常进行。例如,中国广东人、朝鲜人与部分日本人在说英语时,不能正确区分短元音[i]前面的辅音[s]与[∫],因此很容易把NewYork City念成NewYork Shitty,把Please sit down念成Please shit down,把university念成univershity,英语本族语操持者听了这种蹩脚的英语很不高兴,因为shit属于禁忌词。(Claire,1998:45)由此看来,准确的发音在交际中也非常重要,它可以帮助受话者确定词语在特定语境中的语用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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