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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观行动研究

时间:2022-03-2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在研究中,研究者将社会组织作为社会行动者,把其放在社会实践过程中加以考察和分析,重视对社会组织运作过程与行为的分析,总结了其在具体的社会情境中的角色和行为,提供了观察国家和社会关系的动态视角。这种研究路径在相当程度上印证了当代中国国家与社会关系的非固化和正在进行的急剧变迁。
微观行动研究_公共服务购买中的政府与社会组织互动关系研究

汪俊昌(1999)指出国家与社会关系的分析近些年来显示了分析要素的转向,即由国家组织、政党或官僚科层、公民社会转向基层社会的具体行动者和体制的相互造就关系。中观组织分析是这一努力的证明,一定程度上弥补了宏观分析的缺陷,但仍显不足。因此,近年来,有研究者开始倡导关注社会组织的行动,通过观察其合法性、行动力和自主性等方面的获得过程来透视国家与社会关系的演化。研究对象和内容包括各类社会组织和其具体运作方式和行动策略。可以说这一理论取向将社会组织不是视为一个已经完成了的实体组织(事实性结果)[24],而是视为一个正在形成与发展中的组织(发展过程)。可以说对社会组织的不同理解,决定了研究者对研究问题和研究路径的选择。如果将社会组织视为一个已经完成了的实体组织,则关注的重点必然是这一组织类型的组织形式、正式结构,以及影响其生存发展的制度环境和制度设置;如果将社会组织视为一个正在形成与发展中的组织,则关注的重点不是其组织形式如何,而是其运作逻辑、行动策略,及存在于组织运作和行动策略中的多种冲突与整合过程。微观行动策略研究在这点上就是对以往理论的一种全新突破。

在实证研究方面,彼特(Peter,2001)在比较中西方环境运动的差异时,将当代中国环保组织的行动策略作为切入口研究政府与社会组织的关系。杨国斌(Yang,2005)把中国环保组织的行动策略归结为“传统与现代集体行动技能的混合”,[25]如避免冲突、鼓励学习、合作与参与、利用官方话语作为抗争武器、采取诸如保护污染受害者和反对污染企业等法律行动、充分利用媒体、网络与国际组织创造的机会。谢磊(Xie,2011)则重点考察了全球化时代中国环保组织的行动策略,首先是与媒体形成密切的工作关系;其次是充分利用社会组织领袖及其关键人物的私人关系网络;最后是构建环保组织的集体身份与网络,并在此基础上寻求环保组织之间的合作。除了环保组织外,大量的其他领域草根组织的行动的策略在“强国家、弱社会”的特殊体制下也都成为社会学者讨论的热点。朱建刚(2004)对上海热爱家园青年志愿者协会和广州市绿色希望义工网络做了长期调查,提出当前草根组织在发展过程中存在法律、人力、资金、信任和知识五大困境。基于这些困境,草根组织内部逐渐形成了以下共识和规范,即做实事、平民化,扎根基层不涉及政治以及实现低成本操作等[26]。赵秀梅(2004)考察了妇女维权组织、自然之友、绿家园等在内的诸多非营利组织,从三个层面考察了民间组织对待政府的行动策略:利用国家权威来弥补自身由于法律程序上的缺失而造成的合法性不足;利用政府网络和资源来实现自己的组织目标;利用国家提供的制度性渠道和发动广泛的社会参与来监督政府行为,影响政府决策,并发现中国草根民间组织的运作更多的是一种非正式运作。如“关系”这一工具,成为与正式制度并列的问题解决工具。由于草根民间组织与国家之间的互动是通过关系这种非正式渠道进行的,所以能否与国家发生互动,以及发生什么样的互动,往往取决于其领导人的个人能力和社会背景,以及组织自身的社会网络。这不是一种稳定的、可预测的方式,也不同于西方的法律化、制度化的运作方式。陶庆(2007)以福街草根商会为个案来观察“细胞化”状态的商人个体如何能够在法律条件尚不具备的时空中,与地方政府良性互动建构社会和谐治理的地方性知识,并得出了在此过程中“正当妥协”这样的行动策略。张紧跟(2008)等人通过对业主维权组织(广州业主委员会联谊会筹备委员会的个案研究)的考察,发现其行动策略体现为“非正式政治”的特征,即草根组织无法依托正式的规章制度和程序进行日常运作,不得不寻求非正式的渠道进行运作。何艳玲等(2009)基于草根组织的个案研究,发现:“合作”并非总是草根组织与其他组织优先选择的行动策略,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风险,(与政府相关部门)“不合作”可能是边缘草根组织经常选择的策略;面对不同类型的组织,草根组织可能采取四种性质不一样的行动策略:拒绝(不愿合作)、避免(不敢合作)、默许(可以合作)、欢迎(积极合作)。江华等(2011)在将政府作为理性人的基础上,以理性选择理论提出了利益契合分析框架来分析国家的策略和行动。

行动研究试图在微观层面洞察国家与社会之间相互交融的机制、策略与路径,研究者突破了国家社会两分的假设,选择了“国家在社会中”的立场,不是聚焦于社会组织发展而引发的社会结构变迁,而主要关注社会组织为了生存和发展与国家互动的过程。在研究中,研究者将社会组织作为社会行动者,把其放在社会实践过程中加以考察和分析,重视对社会组织运作过程与行为的分析,总结了其在具体的社会情境中的角色和行为,提供了观察国家和社会关系的动态视角。这种研究路径在相当程度上印证了当代中国国家与社会关系的非固化和正在进行的急剧变迁。同时这一研究还让我们注意到了非正式社会网络、关系资源这些非正式制度环境对各类组织运作的重要影响。如官方民间组织的运作出现了行政化倾向,半官半民性质的民间组织则处于自主运作与行政化运作的矛盾冲突中,草根民间组织的运作表现为非正式化运作。这类研究将研究视角从正式的制度转移到了对非正式制度的分析,从对民间组织的制度环境分析转向了对民间组织实际运作的分析,让人们觉察到了一种体现社会组织与政府微妙互动关系的“行动空间”,将社会组织研究又向前推进了一步。中国的各类民间组织本身还只是一个正在形成中的组织,它们始终处于不断的变动之中。只有掌握其行动的特点,才能真正理解其运作逻辑。因此,探究社会组织在发展过程中的行动策略及其运作逻辑也是本书关注的重点。

但是,这些研究也存在着不足之处。在研究内容上,主要集中讨论社会组织一方为了生存和发展而进行的各种正式和非正式的策略,但对互动另一方政府的关注度不够,而在中国的现实情况下,政府的力量在社会组织发展过程中发挥着较之与西方更重要的作用。本书认为政府一方的策略研究非常有必要展开分析。而以往研究少量的关注政府一方力量的也多是集中在政府的制度、权力领域,对政府的制度或管理体制的创新,制度逻辑及行动策略这些微观方面关注不足。同时我们还要关注到政府也不是铁板一块,各级政府对待社会组织的不同策略以及其背后的理性逻辑和制度逻辑也是需要特别关注的一块内容。另外,在这种“行动空间”中的关系状况的实质的探讨中,研究者已经触及到了政府与社会组织之间的相互依赖的非对称性关系以及相对应的权力关系,但是遗憾的是对这种“权力关系”的理解还局限于政府所拥有的整体的正式权力,本书认为还需注意到不同科层制实际运作中的权力,这些权力才是社会组织与政府互动中最真实的存在。

同时,在研究对象选择上,学者大多选择自下而上型的社会组织,因为他们认为这类组织才是社会组织的代表,通过这类组织的生存和发展才更能洞察到国家与社会关系的变化。本书认为社会现实中,大量存在的社会组织不是自下而上型的,而是那些自上而下型,与体制有着千丝万缕联系的社会组织,这类组织数量大且多从事社会服务,是国家愿意给予空间发展的社会组织,从这类组织的行动和态势上去探究国家和社会关系的演变过程及未来趋势,更具洞察力和分析力。

另外,在理论体系的构建上,也不完整,不成系统,缺乏理论上的深度提炼,没有明确的分析框架,成熟的分析概念。已有的概念工具要么是各自为政,没有理论对话的基础,要么就是实际运用的难度较大。同时,由于只局限于微观行动策略的分析,对社会组织作为整体存在的宏观社会的具体运作还谈不上解释效力。就像张紧跟(2012)文中所说“行动研究路径往往偏好于个案研究方法,由于研究范围的限制,其研究结论的解释力往往受到局限,发展到极端,就有可能出现‘一个案例,一个理论’”,[27]“尽管行动研究路径有利于对具体的NGO行动进行深描,形象地刻画改革发展中当代中国NGO的多样性与复杂性的真实图景,但仍然缺乏一个相对成熟的理论分析框架,无法在深入具体的实证研究基础上对NGO的行为模式及其内在的演变逻辑给出更合理的解释。已有关于中国NGO行动的研究对当代中国国家与社会互动进程中的NGO从不同角度提出了多元化的理论解释,虽然拓展了研究者的理论思考视野,但也加剧了对NGO行为逻辑的困惑。如何从多样化的NGO行动中寻求其内在的共同逻辑,仍然是一个未知数”。[28]所以微观研究虽然有其优势,但对社会组织与政府关系这一问题上,仍有不足。本书认为需从个体层次再上升一步,在中层理论或是整体理论上进一步把握。要考虑到当前体制的复杂多变性和中国各个层面都存在的制度多变、不确定以及混乱等情况,采取一个结合微观和中观,甚至呼应宏观的分析视角。

[1] 法国社会学家布东最早概况出社会研究的研究层次,后期袁方(1997)、风笑天(2005)对其进行了发展。本书沿用的是风笑天发展出的宏观、中观和微观研究层次。

[2] Civil Society在国内有三种不同的译名,即市民社会、民间社会与公民社会。目前国内很多学者都交叉使用这三个术语,但其实三者仍然存在微妙的差别,参见俞可平.中国公民社会:概念、分类与制度环境[J].中国社会科学,2006(1),本文沿用市民社会这一概念名称。

[3] He,B.G.,The Limits of Semi-Civil Society,in The Democratic Implications of Civil Societyin China[M].London:Macmillan Press Ltd,1997,pp.913.

[4] He,B.G.,The Making of a Nascent Civil Societyin China[J].In David C.Schakand Wayne Hudson(eds.),Civil Societyin Asia[M].Aldershot,England;Burlington,VT:Ashgate,2003.

[5] Frolic,B.M.,State-Led Civil Society[J].In Brook,T.,and Frolic,B.M.(eds.)Civil Societyin China[M].M.E.Sharpe,Inc,1997.

[6] 参见Victor Nee.The Emergence of a Market Society:Changing Mechanisms of Strati ficationin China[J].American Journal of Sociology,101:pp.908949;Whyte, M.K.,Urban China:ACivil Society in the Making?[J]In Rosenbaum,A.L.(ed.), Stateand Society in China:The Consequence of Reform[M].San Francisco:Oxford. 1992.等文献的讨论。

[7] 邓正来.市民社会理论的研究[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35。

[8] 邓正来.国家与社会——中国的市民社会研究的研究[J].中国社会科学季刊,1996(15)。

[9] 同上。

[10] 在国内有法团主义,合作主义和统合主义这些提法,本文使用的是法团主义一词。

[11] Schmitter,P.C.,Stillthe Century of Corporatism?[J].Review of Politics,36(1), 1974,pp.85-131.

[12] Chan,A.,Revolutionor Corporatism?Workersand Trade Unionsin Post-Mao China [J].Australian Journal of Chinese Affairs,29,1993,pp.31-61.

[13] Shue,V.,The Reach of the State[M].Stanford,Calif.: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 1988.

[14] 张静.法团主义[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5:165。

[15] 其合作主义就是本文所指的法团主义。参见贾西津.民间组织与政府的关系[J].载王名.中国民间组织30年——走向公民社会[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8:199。

[16] 吴建平.理解法团主义——兼论其在中国国家与社会关系研究中的适用性[J].社会学研究,2012(1)。

[17] 马秋莎(Ma,2002)认为一是当代中国存在着高度多样性的NGO。由于中国NGO正处于转型发展之中,其使命、组织结构、自治程度以及影响等都存在着高度差异性,即使是同一类型的NGO在不同地区或不同层级也存在巨大的差异性;二是在不同的分析框架下研究者选择了不同类型的NGO作为研究对象。

[18] Pfeffer,J.and Salancik,G.R.,The External Control of Organizations:AResource Dependence Perspective[M].New York:Harperand Row.1978.

[19] Meyer,J.W.and Rowan,B.,Institutionalized Organizations:Formal Structureas Mythand Ceremony[J].American Journal of Sociology,83(2),1977,pp.340-363.

[20] Donaldson,Lex.,American Anti-management Theories of Organization:AC ritique of Paradigm Proliferation[M].Cambridge: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95,p.130.

[21] Meyerand Rowan,1977,“Institutionalized Organizations:Formal Structureas Myth and Ceremony”[J].American Journal of Sociology,83(2),p.344.

[22] W.理查德·斯格特.组织理论[M].黄洋等译.北京:华夏出版社,2002:18。

[23] Zucker,Lynne G.,Institutional Patternsand Organization:Culture and Environment [M].New York:Ballinger Publishing Company,1988.p.4.

[24] 市民社会和法团主义,甚至是资源依赖和新制度主义理论都是将社会组织作为一个事实性结果。

[25] Yang,Guobin.,Environmental NGOs and Institutional Dynamicsin China[J].The China Quarterly(181),2005,pp.4666.

[26] 朱建刚.草根NGO与中国公民社会的成长[J].开放时代,2004(6)。

[27] 张紧跟.从结构论争到行动分析:海外中国NGO研究述评[J],社会,2012(3)。

[28] 张紧跟.从结构论争到行动分析:海外中国NGO研究述评[J],社会,2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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