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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特根斯坦逻辑哲学论

时间:2022-05-06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维特根斯坦逻辑哲学论路德维希·维特根斯坦于1912年赴剑桥大学三一学院跟随罗素学习。1919年获释后,经罗素的支持,《逻辑哲学论》于1921年出版。维特根斯坦本人从未使用过逻辑原子主义这一称呼,但这并不影响后人将《逻辑哲学论》中的一些理论看作是逻辑原子主义。概括来说,维特根斯坦的逻辑原子主义包含了语言学层面、形而上学层面和认识论层面。逻辑实证主义的可证实性原则也受惠于早期维特根斯坦的意义可证实性。

维特根斯坦逻辑哲学

路德维希·维特根斯坦于1912年赴剑桥大学三一学院跟随罗素学习。1914年自愿加入奥地利军队,1915年因作战英勇成为军官。他在战壕里思考哲学问题,并作了大量笔记。1918年被俘,在战俘营完成了他的写作。1919年获释后,经罗素的支持,《逻辑哲学论》于1921年出版。20世纪30年代之后,维特根斯坦的思想发生了显著的变化,转向了日常语言的哲学研究,这方面的研究成果发表于1953年出版的《哲学研究》中。维特根斯坦的思想对于现代英美哲学的影响是巨大的,早期的思想深刻影响了正统科学哲学的确立,后期的思想极大影响了日常语言学派,无怪乎人们称他为“伟大又有独创性的哲学天才”[10]

《逻辑哲学论》中,罗素的逻辑原子主义得到了维特根斯坦的进一步发展,序言中维特根斯坦明确表示他受到了罗素的影响,而罗素也说他受到了维特根斯坦的影响,因而不如说罗素和维特根斯坦两人的逻辑原子主义是相互影响的,虽然他们的理论之间也存在着诸多不同。维特根斯坦本人从未使用过逻辑原子主义这一称呼,但这并不影响后人将《逻辑哲学论》中的一些理论看作是逻辑原子主义。

《逻辑哲学论》中的命题1和命题2是关于世界逻辑构造的逻辑原子主义思想,是关于世界的形而上学本体论说明。世界是由事实(fact)组成的,事实又是由事态(state of affair)组成的,事态是各种简单对象(object)的组合。命题3和命题4是关于语言与世界关系的图像论,他指出语言是命题的总和,命题是关于事实世界的图像,基本命题与事态之间有共同的逻辑结构,每个基本命题与事态之间是图像对应的关系。命题5和命题6是基本命题的真值函项理论,一切命题都是基本命题的真值函项(truth function),基本命题由名称(name)构成,通过命题之间的逻辑构造来揭示世界的逻辑结构。命题7限定了语言的界限。

概括来说,维特根斯坦的逻辑原子主义包含了语言学层面、形而上学层面和认识论层面。主要理论有:1.每个命题都有一个完全的分析,这一分析将其揭示为基本命题的真值函项(《逻辑哲学论》3.25,4.221,4.51,5);2.这些基本命题断言事态的存在(3.25,4.21);3.基本命题是相互独立的——每一个都可真可假,其真假独立于其他基本命题(4.211,5.134);4.基本命题是由语义上简单的符号或“名称”直接结合而成的(4.221);5.名称指的是完全不具有复合性的对象(2.02 & 3.22);6.事物的事态是这些简单对象的组合(2.01)。这里的事态相当于罗素的原子事实,基本命题相当于罗素的原子命题。“事态相互间是独立的(2.061)。从一个事态的存在或不存在不能推出另一个事态的存在或不存在(2.062)。”所不同的是,罗素强调原子事实的经验性,维特根斯坦强调事态是对象的配置所形成的。

《逻辑哲学论》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是关于命题的意义理论。“命题的意义在于命题与事态的存在或不存在相一致或不一致。”(4.2)命题的意义一方面要符合语言的逻辑,另一方面要作为现实的图像,要由事态来规定。在此基础上,维特根斯坦划定了有意义的命题和无意义的命题之间的界限,进而将传统哲学中的“形而上学”命题排除在哲学研究的范围之外。至于什么样的命题是有意义的,维特根斯坦指出:“有意义的命题表述某种事情,而对它的证明则表明事情确实如此。在逻辑中每一个命题都是一种证明的形式。”(6.1264)

关于命题的真与假,维特根斯坦提出了真值函项论。“命题是基本命题的真值函项(基本命题是自身的真值函项)。”(5)真值函项是指若干基本命题通过“否定”、“合取”、“析取”等一些逻辑运算而产生的新的命题,这些新命题的真值取决于基本命题的真值。基本命题的真与假需要与现实相比较。存在这样一个命题,其真值不取决于基本命题,维特根斯坦称其为重言式(tautology)命题,它们是无条件为真的,如“明天可能下雨,也可能不下雨”;还存在一些矛盾的命题,如“他在这里同时又不在这里”,它们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可能为真。这两类命题都不是现实的图像,不能提供任何关于世界的知识。真值函项论在数理逻辑的发展中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和实用价值。

《逻辑哲学论》对维也纳学派的逻辑实证主义产生了十分深远的影响。石里克早在1921年就读到了《逻辑哲学论》,对该著作产生了强烈的兴趣。1922年汉恩曾以该著作为基础开设了一学期的讨论班。1924—1926年间,维也纳学派的成员们集体研读了这一著作。卡尔纳普回忆说,当时“在维也纳学派里,路德维希·维特根斯坦的著作《逻辑哲学论》大部分警句被大声地朗读和被逐句地讨论……维特根斯坦的著作对我们学派产生了强烈的影响。……从我们关于这部著作的讨论中我们学习了很多东西,而且就我们能使其与我们自己的基本观念相一致而言,我们接受了他的许多观点。当然,影响的程度对于不同的成员来说是不同的。”[11]

维也纳学派从早期维特根斯坦那里继承和发展的思想包括:哲学是一种澄清思想的活动;传统哲学中的形而上学命题是没有认识内容的伪命题;逻辑命题的真理性仅依据其逻辑结构及其中出现的词的意义,它们不具有事实内容,仅是重言式;一切命题都是基本命题的真值函项等等。逻辑实证主义的可证实性原则也受惠于早期维特根斯坦的意义可证实性。维也纳学派的可证实性原则表明,命题的意义就在于它的证实方法,基本命题可以通过观察的手段和实验的方法加以证实,从而一切命题都可以借助于经验来判定其意义。这里需要注意的是,是《逻辑哲学论》中的意义理论影响了维也纳学派,因而不能把前者等同于或看作是后者的经验主义的意义证实,前者是一种逻辑结构方面的理论,只强调形式,并不涉及现实和事实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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