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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流量表各项目的填列方法

时间:2022-04-08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四、现金流量表各项目的填列方法编制现金流量表时,计算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的方法有两种:一是直接法;二是间接法。直接法的主要优点是显示了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的各项流入流出内容。相对间接法来说,它更能体现现金流量表的目的。

四、现金流量表各项目的填列方法

编制现金流量表时,计算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的方法有两种:一是直接法;二是间接法。

所谓直接法,是指通过现金收入和支出的主要项目反映来自企业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在实务中,一般是以利润表或损益表中的营业收入为起算点,调整与经营活动各项目中有关的增减变动,然后分别计算出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所谓间接法,是指以本期净利润为起算点,调整不涉及现金的收入、费用、营业外收支以及应收应付等项目的增减变动,据以计算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直接法的主要优点是显示了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的各项流入流出内容。相对间接法来说,它更能体现现金流量表的目的。间接法在净利润的基础上调整不涉及现金收支的收入、费用、营业外收支和应收应付等项目,据以确定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也有助于分析影响现金流量的原因以及从现金流量角度分析企业净利润的质量。因此,在我国现行企业会计准则中,要求企业按直接法编制现金流量表,并在附注中披露按间接法将净利润调整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的信息,从而兼顾了两种方法的优点。

(一)采用直接法编制现金流量表主表

房地产开发企业现金流量表中按照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和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别反映。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的项目的内容和填列方法

(1)“销售商品、转让土地、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项目,反映企业销售商品房屋、转让土地、提供物业管理等劳务实际收到的现金。包括本期销售商品、转让土地、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以及前期销售商品、转让土地、提供劳务本期收到的现金和本期预收的款项,扣除本期退回本期销售的商品和前期销售本期退回的商品支付的现金。本项目根据“现金”、“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预收账款”,“经营收入”等账户的记录分析填列。

根据账户记录分析计算该项目的金额,通常可以采用以下公式:

销售商品、转让土地、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当期销售商品、转让土地、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当期收回前期的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当期预收的款项-当期销售退回支付的现金+当期收回前期核销的坏账损失

(2)“收到的税费返还”项目,反映企业收到返还的各种税费,包括收到返还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关税、所得税、教育费附加等。本项目根据“现金”、“银行存款”、“营业外收入”、“其他应收款”等账户的记录分析填列。

(3)“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反映企业除了上述各个项目外,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如捐赠现金收入、罚款收入、流动资产损失中由个人赔偿的现金收入、经营租赁租金等,本项目根据“营业外收入”、“其他应收款”、“现金”、“银行存款”等账户的记录分析填列。

(4)“发包工程、征用和批租土地、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项目,反映企业与承包工程单位结算工程价款、征用和批租土地、购买设备材料、接受劳务实际支付的现金,包括本期与承包单位结算工程价款、征用和批租土地、购买设备材料、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以及本期支付前期与承包单位结算工程价款、征用和批租土地、购买设备材料、接受劳务的未付款项,和本期预付承包单位工程款、备料款及供应单位购货款。本项目根据“现金”、“银行存款”、“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预付账款”、“物资采购”等账户的记录分析填列。

根据账户记录分析计算该项目的金额,通常可以采用以下公式:

发包工程、征用和批租土地、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当期发包工程、征用和批租土地、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当期支付前期的应付账款和应付票据+当期的预付账款-当期因购货退回收到的现金

(5)“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项目,反映企业实际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包括本期实际支付给职工的工资、奖金、各种津贴和补贴等,以及为职工支付的养老保险、待业保险、补充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支付给职工的住房困难补助,支付给离退休人员的费用等。但不包括购建固定资产人员的工资。本项目根据“现金”、“银行存款”、“应付职工薪酬”等账户的记录分析填列。

(6)“支付的各种税费”项目,反映企业按规定实际支付的各种税费,包括所得税、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印花税房产税、土地增值税、车船使用税、教育费附加、矿产资源补偿费等,但不包括计入固定资产价值、实际支付的耕地占用税,也不包括本期退回的增值税、所得税。本期退回的增值税、所得税在“收到的税费返还”项目反映。本项目根据“应交税费”、“现金”、“银行存款”账户的记录分析计算填列。

(7)“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反映企业除上述各个项目外、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如经营租赁支付的租金、捐赠现金支出、罚款支出、支付的差旅费、业务招待费、广告费、保险费等现金支出,根据“现金”、“银行存款”、“管理费用”、“营业外支出”等账户的记录分析填列。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的项目的内容和填列方法

(1)“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项目,反映企业出售、转让或到期收回除现金等价物以外的短期投资、长期股权投资而收到的现金,以及收回长期债权投资本金而收到的现金,根据“现金”、“银行存款”、“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长期股权投资”、“持有至到期投资”等账户的记录分析填列。

(2)“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项目,反映企业除现金等价物以外的对其他企业的权益工具、债务工具和合营中的权益投资分回的现金股利和利息等,不包括股票股利。根据“现金”、“银行存款”、“投资收益”等账户的记录分析填列。

(3)“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而收回的现金净额”项目,反映企业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扣除所发生的现金支出后的净额,根据“现金”、“银行存款”、“固定资产”、“固定资产清理”、“无形资产”等账户的记录分析填列。

(4)“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项目,反映企业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减去相关处置费用以及子公司及其他单位持有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后的净额。本项目可以根据“长期股权投资”、“银行存款”、“现金”等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5)“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反映企业除了上述各项以外,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根据“现金”、“银行存款”、“应收股利”、“应收利息”等账户的记录分析填列。

(6)“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项目,反映企业购买、建造固定资产,取得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实际支付的现金以及用现金支付的应由在建工程和无形资产负担的职工薪酬,不包括为购建固定资产而发生的借款利息资本化的部分,以及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支付的租赁费、借款利息。企业为购建固定资产而发生的借款利息资本化的部分,以及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支付的租赁费、借款利息,在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中反映。根据“现金”、“银行存款”、“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工程物资”、“无形资产”等账户的记录分析填列。

(7)“投资所支付的现金”项目,反映企业取得除现金等价物以外的对其他企业的权益工具、债务工具和合营中的权益投资所支付的现金以及支付的佣金、手续费等交易费用,但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除外。本项目可以根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长期股权投资”、“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8)“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项目,反映企业购买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购买出价中以现金支付的部分,减去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持有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后的净额。本项目可以根据“长期股权投资”、“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9)“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反映企业除了上述各项以外,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流出,如企业购买股票时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已宣告发放而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购买债券时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已到期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等。若某项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流出金额较大,应单列项目反映。本项目可以根据“应收股利”、“应收利息”、“现金”、“银行存款”等账户的记录分析填列。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的项目的内容和填列方法

(1)“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项目,反映企业以发行股票、债券等方式筹集资金实际收到的款项,减去直接支付的佣金、手续费、宣传费、咨询费、印刷费等发行费用后的净额。本项目可以根据“现金”、“银行存款”、“股本”或“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等账户的记录分析填列。

(2)“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项目,反映企业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借入的各种短期借款、长期借款实际收到的现金。本项目可以根据“现金”、“银行存款”、“短期借款”、“长期借款”等账户的记录分析填列。

(3)“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反映企业除上述各项目外所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流入,如接受现金捐赠等。若某项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流入金额较大,应单列项目反映。本项目可以根据“现金”、“银行存款”、“营业外收入”等账户的记录分析填列。

(4)“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项目,反映企业偿还债务本金所支付的现金,包括偿还金融企业的借款本金、偿还债券本金等。企业支付的借款利息和债券利息在“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项目反映,不包括在本项目内。本项目可以根据“现金”、“银行存款”、“短期借款”、“长期借款”、“应付债券”等账户的记录分析填列。

(5)“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项目,反映企业实际支付的现金股利,支付给其他投资单位的利润或用现金支付的借款利息、债券利息等。本项目可以根据“现金”、“银行存款”、“应付股利”、“应付利息”、“财务费用”等账户的记录分析填列。

(6)“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反映企业除了上述各项目以外所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流出,如捐赠现金支出、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支付的租赁费等。本项目可以根据“现金”、“银行存款”、“长期应付款”、“营业外支出”等账户的记录分析填列。

4.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

该项目反映企业因外币汇率变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按现金流量发生日的汇率或平均汇率折算的人民币金额与外币现金净额按期末汇率折算的人民币金额之间的差额填列。在实际工作中,对当期发生的外币业务,也可不必逐笔计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可以通过报表附注中“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数额,与报表中“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三项之和比较,其差额即为“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项目的金额。

5.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该项目反映企业本期净增加的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和持有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现风险很小的投资,根据下列公式计算填列: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经营活动流入的现金-经营活动流出的现金

(二)现金流量表附注披露的信息及其填列

现金流量表附注披露的信息,包括不涉及现金收支的投资和筹资活动、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和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情况三个部分。

1.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的项目及其填列方法

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的项目反映企业一定会计期间内影响资产和负债但不形成该期现金收支活动的有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的信息。这些投资和筹资活动是企业重大的理财活动,对以后各期的现金流量会产生重大影响,因此应单列项目在补充资料中反映。这些项目的金额,可以根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借款”、“长期股权投资”、“长期应付款”各有关账户的记录分析填列。这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几项:

(1)“债务转为资本”项目,反映企业本期转为资本的债务金额。

(2)“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反映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务的本息。

(3)“融资租入固定资产”项目,反映企业本期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最低租赁付款额扣除应分期计入利息费用的未确认融资费用后的净额。

2.采用间接法调整现金流量表的补充资料

为了有助于报表使用者分析影响现金流量增减变动的原因和分析企业净利润的质量,现金流量还应采用间接法将净利润调节为经济活动的现金流量。由于利润表或损益表中反映的净利润,是按权责发生制原则确定的,其中有些收入、费用、损失项目并没有实际发生现金流出和流入,有些不属于经营活动的损益,因此要在净利润基础上计算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必须对这些项目进行调整。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加调整的项目主要有:

(1)“资产减值准备”项目,反映企业本期实际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包括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商誉减值准备、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准备、油气资产减值准备等。本项目可以根据“资产减值损失”账户的记录分析填列。

(2)“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项目,反映企业本期累计计提的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本项目可以根据“累计折旧”、“累计折耗”等账户的贷方发生额分析填列。

(3)“无形资产摊销”项目,反映本期累计计入成本费用的无形资产价值。本项目可以根据“累计摊销”账户的贷方发生额分析填列。

(4)“长期待摊费用摊销”项目,反映企业本期累计摊入成本费用的长期待摊费用。本项目可以根据“长期待摊费用”账户的贷方发生额分析填列。

(5)“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项目,反映企业本期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发生的净损失(或净收益)。如为净收益以“-”号填列。本项目可以根据“营业外支出”、“营业外收入”账户所属有关明细账户的记录分析填列。

(6)“固定资产报废损失”项目,反映企业本期发生的固定资产盘亏净损失。该项目可以根据“营业外支出”、“营业外收入”账户所属有关明细账户的记录分析填列。如为收益以“-”号填列。

(7)“公允价值变动损失”项目,反映企业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等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净损失。如为净收益以“-”号填列。本项目可以根据“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账户所属的有关明细账户的记录分析填列。

(8)“财务费用”项目,反映企业本期实际发生的属于投资活动或筹资活动的财务费用。属于投资活动、筹资活动的部分,在计算净利润时已扣除,但这部分发生的现金流出不属于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的范畴,所以在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时,需要加回。本项目可以根据“财务费用”账户的本期借方发生额分析填列;如为收益以“-”号填列。

(9)“投资损失”项目,反映企业对外投资实际发生的投资损失减去收益后的净损失。本项目可以根据利润表“投资收益”项目的数字填列;如为收益以“-”号填列。

(10)“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项目,反映企业资产负债表“递延所得税资产”项目的期初余额期末余额的差额。本项目可以根据“递延所得税资产”账户发生额填列;期末数大于期初数的差额以“-”号填列。

(11)“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反映企业资产负债表“递延所得税负债”项目的期初余额与期末余额的差额。本项目可以根据“递延所得税负债”账户发生额分析填列;期末数大于期初数的差额以“-”号填列。

(12)“存货的减少”项目,反映企业资产负债表“存货”项目的期初与期末余额的差额;如期末余额大于期初余额的差额以“-”号填列。

(13)“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项目,反映本期经营性应收项目(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长期应收款和其他应收款等经营性应收项目中与经营活动有关的部分及应收的增值税销项税额等)的期初与期末的差额。期末余额大于期初余额的差额以“-”号填列。

(14)“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项目,反映企业本期经营性应付项目(包括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和其他应付款等经营性应付项目中与经营活动有关的部分及应付增值税进项税额等)的期初余额与期末余额的差额;期末余额小于期初余额的差额以“-”号填列。

上述各个调整项目的金额,可根据“坏账准备”、“累计折旧”、“无形资产”、“递延资产”或“开办费”、“长期待摊费用”、“固定资产清理”、“财务费用”、“投资收益”、“递延税款”、“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应付账款”、“应付票据”、“应交税费”、“应付职工薪酬”等账户的记录和资产负债表“存货”项目的期初、期末数分析计算填列。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项目的金额根据“净利润”项目与上述各个调整项目的金额加总填列。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的计算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现金的期末余额-现金的期初余额+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现金的期末余额”和“现金的期初余额”项目反映企业“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账户的期末、期初余额扣除超过3个月定期存款的合计数。“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和“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项目反映持有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现风险小的投资的期末余额和期初余额,根据“交易性金融资产”账户的期末、期初余额分析填列。

附注中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应与现金流量表中最后一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核对相符。

房地产开发企业现金流量表及其补充资料的格式列示如表13-10。

表13-10 现金流量表

续 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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