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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扩面的政策导向

时间:2022-04-07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对参保缴费人员结构的调查统计分析,有利于明确扩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面的征缴方向,也有利于调整劳动保障政策方向、财政支出结构,对不断健全完善地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等也具有重大意义。

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扩面的政策导向——德阳市旌阳区2001—2010年职工医保参保缴费人员结构的统计分析

唐 鹏 德阳市旌阳区医疗保险管理局

【摘 要】 将近十年全区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人员逐年按其身份结构进行分类统计,通过分析各年度各类参加医疗保险缴费人员变化情况,查找其主要规律及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调整相应医疗保险政策及扩大参保覆盖面的应对措施。

【关键词】 医疗保险 统计

Abstract The statistics has been made in medical insurance for urban workers in nearly ten years.Through the analysis of the annual change of insured personnel in the medical insurance payment,we find the main rules and the problems and put forward the corresponding adjustment of medical insurance policy and measures on expanding the coverage.

Key Words Medical Insurance Statistics

2001—2010年旌阳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人数从5750人增长到29674人,年均增长达51.6%,工资基数从人均833元/月增长到人均1632元/月,年人均增长约19.59%;工资基数的增长不及人数的增长,究其原因,参保人员结构已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并按一定规律在进一步加大。对参保缴费人员结构的调查统计分析,有利于明确扩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面的征缴方向,也有利于调整劳动保障政策方向、财政支出结构,对不断健全完善地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等也具有重大意义。

一、2001年至2010年参保缴费人员的结构状况统计

(1)国有、集体(含已改制为现代企业制度的)企业参保缴费人数基本情况。从2001年的830人到2010年2347人,尤其在2002年就增长到2042人(见表1),经调查是因为全区企业从2000年10月启动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大多数企业因其年度预决算因素,从2002年1月起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全区统筹。近十年增幅极小,对比参加养老保险人数(见表2),基本一致,做到了应保尽保,企业自建统筹机制逐步退出,已经全员参加社会统筹,纳入大盘之中。

表1 2001—2010年医疗保险参保缴费人员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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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2 2001—2010年养老保险参保缴费人员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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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私营、股份公司等现代企业制度的企业参保缴费人数在2002年为1601人,在2010年已快速增至11657人,年均增长率达72.8%以上,各年度均出现持续稳定增长状态,但比对养老保险参保情况,仍有部分企业未参保。

(3)城镇个体、非工薪自由职业及灵活就业参保缴费人数在2002年为837人,到2010年已发展为7241人,各年度均出现稳定增长,增长率没有出现过高或较低的现象,增长较为平稳,但比对养老保险差异最大,已参加养老保险未参加医疗保险约为3000人。

(4)机关、事业单位(临聘人员)参保缴费人数从2002年的7668人到2010年的7504人,各年度增长较小,在2004年乡镇机构改革时部分机关人员分流,反而有所减少。

(5)其他人员(主要是非企业法人单位或宗教团体等)在启动医疗保险初期增长较多,但近几年已趋于平稳,缘于2007年全区将非企业法人单位及宗教团体神职人员纳入社会保险范围,这部分人员有所增加。

(6)统计数据表明参保缴费人均工资基数的增长与同期人数的增长率不一致,人数的增长率高于工资基数的增长;突现出参保缴费人员的缴费水平偏低,以非工薪及私营企业较为明显,其工资基数大多处于最低标准边缘。企业职工工资人均增长率也并不理想

二、对参保缴费人员结构状况变化的分析及存在的问题

(一)国有、集体企业参保缴费人员没有多大变化,已不再是参保扩面的重点

随着经济体制的深化改革,国有、集体企业参保缴费人数增长较小甚至出现下降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国有、集体企业为适应市场的需要,实行产权制度改革,改革后大量职工与单位解除了劳动关系转为非工薪人员身份参保,而新毕业的大学生或年轻员工难以进入国有、集体企业从业,这是近年来参保缴费人员不断下降的原因,而少量增长是由于国家医疗保险政策的明晰及单位对以前招用的临时工进一步规范管理的结果。但这部分增量幅度较小,人数增长绝对值不大,也不再是参保扩面的重点对象。

(二)私营、股份公司等参保缴费人数不断增长,是今后扩面的重点与难点

由于近几年来加强对劳动法律法规的宣传和贯彻实施,广大劳动者的法律意识得到提高,人们维护自身权益的参保意识不断增强;随着企业的不断壮大,其社会责任感也会愈来愈强烈,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解决职工后顾之忧,稳定职工实现老有所养参保缴费也顺理成章。这部分人群数量巨大,从业未参保人员较多,是扩面工作的主要对象。

但是从企业的产业结构分析来看,大多数企业产品科技含量不高,产品附加值低,产品为劳动密集型,员工待遇低,留不住人,从业人员流动性大,给企业经营管理带来很多问题,企业顾虑较多,参加社会保险积极性不高。一些企业追求效益最大化,对可缴可不缴的费用尽量回避,无法避免时也只会考虑按最低费用缴纳。而且现行社会保险制度上仍立足在计划经济时代,以解决城镇企业职工社会保险为基础,加之起点较高,既要考虑国家未建立社会保险制度之前历史欠账问题,同时又要筹划社会保险制度建立后的医疗保障问题,企业的确难以承受,按国家现行制度规定,现行社会保险综合费率(五项保险)企业缴纳部分已达职工工资基数的30%以上。企业参保面临的经济压力较大,也是社保扩面的难点。

(三)城镇个体、非工薪自由职业及灵活就业参保缴费人数增长迅猛

该类人群其中有一部分人员为国有、集体下岗失业人员,而且这部分人员绝大多数会以个体非工薪身份接续参保缴费,因为他们认为这是与进城务工人员最大区别的地方,且大多数了解参加社会保险的相关政策;另一部分人员为城镇灵活就业自由职业人员,他们一般有一定的经济基础,也意识到了参加社会保险对其自身的重要性,有迫切参保愿望,但他们不太了解社保知识,往往将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混淆。

针对他们的参保缴费方式灵活、标准因个体有一定的差异、个人要求不一致等特点,社保经办机构大部分工作职能资源耗在其中,各社保服务大厅主要窗口为其服务。

(四)机关事业单位人数增减变动不明显

近年来机关事业单位不断改革,精简机构,人员编制相对固定,大部分单位精减人员,少数因工作需要也只有少量增加,且该类人员是公费劳保医疗的受益者,政策的调整对此整体影响不大。

(五)社会保险立法滞后,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

对社保经办机构政府投入不足,制约了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和完善,包括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社会保障服务平台的建立及社会保险基金征缴经费的投入等。社会保障是一个庞大的社会工程体系,目前基层经办机构大多为小马拉大车。经调查,乡镇无机构、无人员、无经费、无办公场所等现象普遍存在。社保经办业务无一例外是由县级社保机构承办,面对几十万服务对象,仅靠县医保部门十余人难以将工作做得尽善尽美。

现行社会保险缺乏法律的刚性支撑,劳动法及配套法规只有原则性的规定,社会保险法几经全国人大讨论至今还未出台,劳动行政部门执法仍有难度。

三、建议与意见

(一)强化责任,加强部门协作,完善征收管理体制

加大劳动监察执法力度,增强社会养老保险的强制性,进一步完善政策、法律约束机制,增强法律刚性;劳动、工会、公安、司法、工商、税务等部门应密切配合,切实履行职责,加大监察力度,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改革缴费机制,促使企业切实履行应尽职责。

(二)加强对重点企业社会保险法规执行力度

对私营、股份制等已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严格依法办事,要求有能力参加养老保险的企业必须为职工参加养老保险;充分运用行政、法制、经济手段强制个别拒不参保的企业依法参保,以体现社会养老保险法律、法规的严肃性。对这部分企业进一步规范劳动用工关系,利用企业年检等方式督促企业参加社会保险是劳动、工会等部门的重点监察对象。劳动监察部门定期对应参保而未参保的企业进行检查,对拒不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企业进行行政处罚,促使企业参加社会保险。这部分企业也是今后我们扩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面的重点,也是增加医疗保险基金积累的重要手段。

(三)强化对社会保险的宣传

首先,宣传各种企业参加社会保险的重要性及其合法性。其次,宣传医疗保险政策法规,强化依法参保的意识,使全社会逐步形成办企业就必须为职工参加社会保险的共识,促使其成为企业经营者和职工的自觉行为。再次,对医疗保险缴费及待遇计算的基本原则、缴费与待遇之间的联系,进行针对性的宣传,使大家明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特点和优越性。

(四)加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建设,着力构建基层服务平台,方便群众办理业务

尽快构建县(区)、街道(乡镇)、社区(村)三级经办工作及服务平台,将就业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延伸至社区(村),完善社区(村)经办服务方式,探索三方金融机构代收代扣社会保险费,方便群众不出社区就近办理相关参保缴费业务。

当前我国正处在经济体制改革的关键时期,建立医疗保障制度是走向市场经济不可缺少的重要一环。劳动保障工作应当引起了高层领导的重视,随着《劳动合同法》的颁布实施,《社会保险法》也将进入全国人大法制建设目标,成为人们越来越关注的焦点。我们有理由相信,在不久的将来,劳动保障工作必将有质的飞跃!人们的生活会得到更有力的保障!

(该文荣获2010—2011年四川省医疗保险论文评选优秀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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