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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拨款收入的核算

时间:2022-02-17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一、财政拨款收入的含义《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规定,财政拨款收入是行政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财政部门对主管部门或主管部门对所属单位拨入经费的方式是划拨资金。

一、财政拨款收入的含义

《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规定,财政拨款收入是行政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行政单位是非经营性和非盈利性单位,他们提供的是公共产品或服务,不能通过市场配置获取补偿,其所需资金来源于财政拨款,这就是行政单位的财政拨款收入。同时,按照财政预算管理体系,行政单位的预算经费由同级财政部门根据预算安排拨付。一级预算单位向同级财政部门申报预算,直接通过上一级预算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拨款;二级及二级以下预算单位,向上一级预算单位申报预算,通过上一级预算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拨款。行政单位按照部门预算的管理要求使用经费。

目前财政拨款的方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传统的经费拨款方式,一种是国库集中支付方式。

1.逐级领拨的经费拨款方式

传统的经费拨款方式是指行政单位按照经费的领报关系,由财政部门或上级单位拨入的预算经费,一般由财政部门拨到主管会计单位,由主管会计单位拔到二级会计单位,再由二级会计单位拨到基层会计单位,即逐级领拨财政经费,又称“划拨资金”方式。

财政部门对主管部门或主管部门对所属单位拨入经费的方式是划拨资金。划拨资金即是实拨资金,是行政单位编制的单位预算得到批准后,按照规定的程序,向财政部门或上级预算单位提出领拨预算资金的申请,财政部门根据主管单位的申请,通知国库将财政存款划转到申请单位所在银行的存款户,主管单位还要在收到拨入的款项后,对下级单位的经费进行转拨,月末由用款单位编报单位支出的一种拨款方式。

资金划拨的具体程序是:主管单位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申请,经财政机关的主管本单位业务的部门审查复核后,由部门领导签章,总预算会计依据齐全的材料,填写预算拨款凭证并送国库办理资金拨付手续。国库收到拨款凭证审核无误后,在凭证有关联次上签章,预算拨款凭证第一联凭以记账,第二、三联转至申请单位开户行,第四联退财政机关,由总预算会计据以记账。主管会计单位则据开户行的收款通知做收入的入账,同时可以在存款余额内直接支用或向下属单位逐级转拨经费。

2.国库集中支付的拨入经费方式

(1)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含义。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也称国库单一账户制度,它要求所有的财政性资金都要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管理,所有款项的收和付都须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进行管理。这种支付方式,不会改变行政单位的机构建制和经费领报关系,不会改变部门、单位财会人员的职责、职能,也不会改变部门预算单位资金的所有权和使用权。但是,这种支付方式更快捷、有效,避免财政资金的沉淀,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

与传统的预算资金拨付方式相比,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很大变化,最为直接的就是预算资金在各单位间层层转拨的情况将消失,取而代之的是国库直接支付,国库资金从单一账户直接支付到劳务提供者和商品供应者的账户上。同时,各单位各部门在银行的账户是零余额账户,账户里并没有货币资金,仅仅是用款的额度而已,财政资金在各单位各部门沉淀的现象将得到有效的控制。

国库集中支付方式的主要流程如下:①预算单位提出预算申请;②财政部门批复预算申请;③财政部门分配预算并通知“支付中心”;④预算单位向“支付中心”提出支付申请;⑤如果支付申请不合格,“支付中心”拒绝支出,如果申请合格,“支付中心”就发出支付令到代理银行;⑥支付令通过代理银行进入清算系统;⑦清算系统自动与人民银行国库单一账户进行清算;⑧国库资金从单一账户直接支付到劳务提供者和商品供应者账户;⑨代理银行向预算单位和“支付中心”反馈信息,“支付中心”要将每天的支付情况向国库司(处)报告。

(2)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的构成。在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下,财政部门的国库司(处)下设“支付中心”,在“支付中心”设立财政支付总账、分类账相结合的账册管理体系,统一账户,统一账簿,统一资金支付。国库单一账户由五类账户体系构成,包括有:

①财政部门在中国人民银行开设的国库存款账户;

②财政部门在商业银行开设的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

③财政部门在商业银行开设的财政零余额账户,用于财政的直接支付和清算;

④财政部门在商业银行为预算单位开设的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用于财权授权支付和清算;

⑤经政府批准或授权财政部门开设特殊性资金专户。

(3)国库集中支付的方式。国库集中支付的方式有两种,包括国库直接支付和国库授权支付。

①在国库直接支付方式下,预算单位应当按照批准的预算和资金使用计划,向财政国库支付的执行机构提出支付申请,由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审核无误后,向代理银行签发支付令,代理银行从财政零余额账户中付款给收款人。而代理银行在每天营业终了时,和同级国库单一账户进行清算。

②在国库授权支付方式下,行政单位按财政部门的要求在银行开设本单位的零余额存款账户,由财政将其预算经费的指标下达至该银行,银行根据行政单位出具的支付票据先用其自有资金进行款项的支付,每日终了,银行与国库进行结算。而行政单位的零余额存款账户里面的资金始终为零。

二、财政拨款收入的分类

(一)按财政拨款的种类,分为公共财政预算拨款和其他拨款

财政拨款收入是行政单位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而我国财政预算资金按性质的不同分为公共财政预算资金、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和社保基金预算资金,可见,行政单位的财政拨款收入存在不同的资金性质,要按照财政拨款的种类进行收入的明细核算。

1.公共财政预算拨款

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是行政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公共财政预算资金拨款。公共财政预算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行政单位的设立就是为了履行国家的行政职能,所以公共财政预算拨款也就成为行政单位取得的主要财政资金来源。

2.其他预算拨款

其他预算拨款,是行政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上述公共财政预算拨款以外的拨款,主要包括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和社保基金预算拨款。行政单位的财政拨款收入主要是公共财政预算资金,有部分行政单位也会取得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拨款等。

(二)按预算管理的要求,分为基本支出拨款和项目支出拨款

1.基本支出拨款

基本支出拨款是行政单位用于维持正常运行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需要的经费。可以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人员经费是指行政单位用于人员方面开支的经费,如职工工资、医疗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日常公用经费是指用于保障行政单位日常公务活动开支的经费。目前,我国对行政单位基本支出拨款是实行财政定额拨款,如公用经费按照一定的标准和单位的人数进行预算和核拨。

2.项目支出拨款

项目支出拨款是行政单位在基本支出拨款以外,为了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所需要的经费,包括专项会议费、业务费、设备购置费等,项目支出拨款由财政部门按具体情况和需求分项核定,定项拨款,要求行政单位按项目的不同分类进行管理和分项核算,保证项目资金的专款专用

(三)按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要求,行政单位的财政拨款收入要进行功能分类

财政部门的预算支出是行政单位的财政拨款收入,而政府预算支出是有分类的。目前,我国已经建立了一整套规范、完整的政府收支分类体系,它是按照一定的原则、方法对政府收入和支出项目进行类别和层次划分,以全面、准确、清晰地反映政府的收支活动。政府收支分类改革不仅对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对各级政府职能的调整、建立公共财政起到十分重要的推动作用。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的要求,行政单位的财政拨款收入要按照政府支出的功能进行反映,如教育厅(局)的财政拨款收入属于政府收支分类中的“教育支出”,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财政拨款收入属于“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科技厅(局)的财政拨款收入属于“科学技术支出”,等等。通过支出的功能分类,可以清晰地反映出政府的支出花在了哪些方面,有利于进行经费的比较和统计。

三、财政拨款收入的会计核算

(一)财政拨款收入核算的会计科目

行政单位应该设置“财政拨款收入”科目,核算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该科目属于收入类科目,贷方登记拨来的预算经费数,借方登记缴回经费或核销经费数,贷方余额反映财政拨款的累计数。年终结账时,将本科目的贷方余额转入“结余”科目,年终转账后,本科目无余额。

“财政拨款收入”科目应按管理要求分别设置“基本支出拨款”和“项目支出拨款”两个二级明细科目,核算行政单位取得用于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的财政拨款资金。同时,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的项级科目进行明细核算,在“基本支出拨款”明细科目下按照“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进行明细核算,在“项目支出拨款”明细科目下按照具体项目进行明细核算。财政拨款收入明细科目设置表如表14-1所示。

表14-1 财政拨款收入明细科目设置表

(二)财政拨款收入的账务处理

随着国库支付制度的改革,财政拨款收入需要按照财政直接支付、财政授权支付和其他方式进行不同的账务处理。

1.财政直接支付方式

(1)含义和范围。财政直接支付是指按财政部门核定的用款计划,由财政开具支付令,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直接将财政资金支付到收款人(即商品、服务和劳务供应商)或用款单位账户。行政单位财政直接支付范围包括:纳入财政统发范围的人员工资、津贴补贴;政府集中采购的采购支出;基本建设资金;其他按规定应纳入财政直接支付范围的各类支出。

(2)程序和账务处理。行政单位发生的在财政直接支付范围内的费用,按规定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并附有关材料,经财政部门审核无误后,由财政部门国库收付中心开具财政直接支付指令,随财政部门对应的直接支付额度一并提交银行,银行审核印鉴一级电子信息和纸质凭证的一致性后,将资金直接支付到最终收款单位。行政单位应当在收到国库支付执行机构委托代理银行转来的“财政直接支付入账通知书”及相关原始凭证是确认财政拨款收入,同时确认财政直接支付所形成的支出。此时,借记“经费支出”科目,贷记“财政拨款收入”科目。财政部门已经直接支付的资金在本年度收回,行政单位应当冲销当期已经确认的财政拨款收入,借记“财政拨款收入”科目,贷记“经费支出”等科目。

【例14-1】某行政单位收到国库支付执行机构委托代理银行转来的“财政直接支付入账通知书”及原始凭证,行政单位当月的职工工资总额360000元已经发放完成,转入个人账户的工资总额300000万元,代扣住房公积金40000元,代扣医疗保险20000元,资金性质为公共财政预算资金。

【例14-2】行政单位因专项业务活动发生设备购置费90000元,已经收到国库支付执行机构委托代理银行转来的“财政直接支付入账通知书”及原始凭证。

【例14-3】通过政府集中采购的方式购入办公用品一批,价值36000元。款项已经通过财政直接支付方式全额支付,办公用品已经由销售方交付给行政单位,行政单位已经验收入库。

【例14-4】当年支付的一项培训费用,由于培训时间缩短,培训费由原来的120000元减少到110000元,年末,差额已经退回,并收到银行转来的“财政直接支付收回通知”。

行政单位收到退回的上一年度资金,则要通过“财政拨款结转”“财政拨款结余”科目核算。借“财政应返还额度”科目,贷“财政拨款结转”“财政拨款结余”科目,不能冲减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科目。

【例14-5】单位本年度财政直接支付预算指标数为2600000元,财政直接支付实际支出2540000元,年末注销未使用的财政直接支付额度60000元。

年末,未使用的预算指标要进行注销,这部分指标明年是否能够继续使用,要进行分析。一般情况下,未使用的基本支出预算指标,结转次年继续按规定使用,人员经费指标与日常公用经费指标不能互相调剂使用。项目支出指标视情况而定,如果项目次年按计划进行,那么相应的预算指标结转次年继续按照规定用途继续使用;否则,指标取消,由财政统筹安排使用,或者计入单位次年的基本支出预算。

2.财政授权支付方式

(1)含义和范围。财政授权支付是国库集中支付的另一种方式,是指预算单位按照部门预算和用款计划确定资金用途,根据财政部门授权,自行开具支付令送代理银行,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中的单位零余额账户或特设专户,将财政性资金支付到收款人或用款单位账户。同样的,行政单位的财政预算收入由财政部门根据预算按用款计划通知代理银行,下达额度。财政授权支付的范围是指除财政直接支付支出以外的全部支出。

(2)程序和账务处理。在财政授权支付方式下,行政单位根据预算和用款计划,按规定的时间和程序向同级财政部门申请财政授权支付用款额度。经财政部门的本单位主管业务处室审核无误后,将财政授权支付用款额度下达至行政单位零余额账户代理银行。行政单位在用款额度内使用。

在收到代理银行转来的“授权支付到账通知书”时,确认财政拨款收入,同时确认已经到账的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借记“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科目,贷记“财政拨款收入”科目。

【例14-6】某行政单位收到代理银行转来的“授权支付到账通知书”,收到授权支付额度800000元,其中,行政运行公用经费300000元,专项项目500000元。

【例14-7】某行政单位本年度的财政授权支付预算指标数6000000元,年末,财政授权支付额度下达数为5300000元,其中公用经费未下达数为200000元,项目支出未下达数为500000元。

年末,行政单位的本年度财政授权支付预算指标数与下达数的差额为行政单位本年度尚未收到的财政授权支付预算指标数,要确认为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下一年能否继续使用,同财政直接支付预算指标数一样,视情况而定。

3.划拨资金

(1)划拨经费的方式

在财政划拨资金,即实拨资金的方式下,由财政部门根据用款单位的申请,按月开出预算拨款凭证,通知国库将财政存款划转到申请单位在商业银行开设的银行存款账户,再由主管单位按规定用途办理转拨或使用,月末由用款单位编报预算支出等相关报表。经费领拨是执行国家预算的重要环节,是行政单位执行任务的财力保证。按照正确的原则收到和拨付经费,保证预算资金的及时供应,同时对财政经费的领拨活动进行核算和监督,是行政单位预算会计的主要职能。

(2)划拨资金的程序

行政单位根据单位预算和用款计划,按照规定的时间和程序向财政部门提出资金拨款的申请;财政部门对应本单位的主管业务处室审查复核后,由领导签章,总预算会计据以填写拨款凭证,送国库办理资金拨付手续,将资金拨付到行政单位在银行的账户;主管会计单位根据开户银行的收款通知进行入账处理,可以在银行存款余额内直接使用或向所属的下级单位转拨经费。随着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不断改革,目前这种方式使用得越来越少。

在这种方式下,行政单位收到财政部门拨来的预算资金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同时,贷记“财政拨款收入”科目;如果将预算资金拨付下级行政单位时,借记“拨出经费”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例14-8】某行政单位尚未纳入国库管理改革试点范围,其收到财政部门通过银行拨入预算资金,公用经费900000元。

【例14-9】某行政单位尚未纳入国库管理改革试点范围,其财政拨款已经收到,并按程序向下属单位拨出经费300000元。

【例14-10】尚未纳入国库管理改革试点范围的某行政单位,其收到财政部门通过银行拨入预算资金,专项项目资金12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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