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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润形成及其分配业务概述

时间:2022-02-17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一、利润形成及其分配业务概述(一)利润形成及计算利润是企业一定期间内所取得的经营成果,它是将一定期间的各项收入与各项费用支出相抵后形成的最终经营成果,包括营业利润、投资收益、营业外收支净额和所得税等内容。利润根据其核算程序分别呈现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和净利润等三种形式。未分配利润可留待以后年度进行分配。

一、利润形成及其分配业务概述

(一)利润形成及计算

利润是企业一定期间内所取得的经营成果,它是将一定期间的各项收入与各项费用支出相抵后形成的最终经营成果,包括营业利润、投资收益、营业外收支净额和所得税等内容。

营业利润是企业营业收入减去营业成本、营业费用、营业税金和管理费用后的余额,它是利润要素中最主要的内容。

投资收益是指企业对外投资所取得的收益,减去发生的投资损失和计提的投资减值准备后的净额。

营业外收支净额是指与企业生产经营没有直接关系的各种营业外收入减去营业外支出后的净额。属于营业外收入项目的有财产盘盈、无法偿还的应付账款等;属于营业外支出项目的有财产盘亏、毁损、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等。营业外收支净额构成企业一定时期内的另一部分利润。营业外收支业务不是企业的经常性经营活动,其产生的收支,也构成企业的利润,因此有必要将它与企业的经营业务区别开来。

所得税是因企业的所得而应缴纳的一种税,只要有所得就必须按税法规定的税率缴纳所得税。所得税具有强制性、无偿性的特点。对于企业来说,它是企业取得利润的一种必然开支,可将其视为一种费用。

利润根据其核算程序分别呈现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和净利润等三种形式。利润形成的关系式可以分步表示,如图7-10所示。

图7-10 利润的形成过程

(二)利润分配

1.利润分配的去向

利润实现以后,要按规定进行分配。一部分以利润的形式分配给投资者,作为投资者的收益;一部分以公积金的形式留归企业,作为企业扩大生产经营、提高集体福利的资金;一部分以未分配利润的形式保留在账面上,作为增强企业抵险能力的资金。

2.利润分配的原则

企业实现的净利润,应按照国家的规定或企业董事会决议提请股东大会批准的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合理分配。

企业(股份制公司)实现的净利润,应按下列顺序分配。

(1)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2)提取法定公益金。

(3)可供分配的利润减去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法定公益金等后,为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按下列顺序分配。

①应付优先股股利,是指企业按照利润分配方案分配给优先股股东的现金股利。

②提取任意盈余公积,是指企业按规定提取的任意盈余公积。

③应付普通股股利,是指企业按照利润分配方案分配给普通股股东的现金股利,及分配给投资者的利润。

④转作资本(或股本)的普通股股利,是指企业按照利润分配方案以分派股票股利的形式转作的资本(或股本),及以利润转增的资本。

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经过上述分配后,剩余为未分配利润(或未弥补亏损)。未分配利润可留待以后年度进行分配。企业如发生亏损,可以按规定由以后年度利润进行弥补。利润分配流程如图7-11所示。

图7-11 利润分配的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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