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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子产业经营集团化

时间:2022-11-20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种业同行已经开始携起手来联合作战,纷纷组建强势种业集团,组成种业“航空母舰”,使种子科研、生产、经营由分散专一的状况逐步转向大联合、大集团格局,实现育、繁、销一体化。从国际来讲,起到了积极完善我国种子产业管理体制的作用,促进了我国种业走向国际市场,加快了种业法制化管理的步伐。

面对入世带来的巨大挑战,我国种子行业长期以来“多法人、小规模、少网络、低效益”的状况已不能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小而全”的粗放经营正在激烈的竞争中被淘汰,种子市场的准入制度将一批不符合发证条件的种子企业挡在了门外,种子经营集团化已经成为一种必然趋势。种业同行已经开始携起手来联合作战,纷纷组建强势种业集团,组成种业“航空母舰”,使种子科研、生产、经营由分散专一的状况逐步转向大联合、大集团格局,实现育、繁、销一体化。目前,中国种子集团公司与国内外17家企业和科研单位联合,德农种业已与国内14家企业联合开发与营销,湖南亚华和合肥丰乐等上市公司也正在利用自身的优势,加快改革和联合,不断前进,不断实践,不断创新,努力把产业做大、做强。

种子法》及其配套规章的实施,揭开了我国种业发展新的一页,既给我国种子市场管理提供了法律依据,又积极与国际种业法规接轨。从国内来讲,有利于规范生产者、经营者和使用者的行为,维护其合法权益,创造公开、公平竞争的良好环境。从国际来讲,起到了积极完善我国种子产业管理体制的作用,促进了我国种业走向国际市场,加快了种业法制化管理的步伐。同时,使农民自我保护意识增强,企业自律能力提高,农作物品种管理、种子质量管理和种子市场执法管理逐步走向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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