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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学对土地整治的指导意义

时间:2024-11-11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土地整治是我国走生态文明道路的客观要求。土地整治的最终目的是为了改善生活、生产和生态环境,确保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发展。因此,在具体实施土地整治时要结合各自的特色,突出土地管理模式的时限性和土地整治规划的弹性,使农村土地整治更加符合景观生态学原理。因此,在加强对土地新陈代谢机理及人类干预机制研究的基础上,各地区应对土地整治造成的危害进行动态监测,以便及时掌握情况并作出调整,防止危害的进一步扩大。

2.3.3 生态学对土地整治的指导意义

1.加强土地生态设计研究,积极改造中低产田

土地生态设计是在研究土地类型结构和演替规律的基础上,根据生态学原理,从促进土地向正向演替的角度出发,建立由人工调控的自然社会经济复合的土地生态系统,并在其运转过程中使自然结构、社会结构和经济结构相互促进,从而不断地从土地取得更多的物质财富。我国中低产田面积大,而且各部门争地矛盾仍较突出,所以,应组织土地、生态、经济、技术、管理等多方面专家合作,对砂姜黑土、红(黄)壤、工矿塌陷地等开展土地生态设计研究,逐步摸索方法,积累经验,分期治理,改造中低产田,提高现有耕地的生产水平。

2.转变观念,从生态文明的高度来充分认识开展土地整治的重要意义

土地整治是我国走生态文明道路的客观要求。土地整治活动是人类利用土地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尤其是在我国人多地少、耕地后备资源严重不足的条件下,大力推进土地整治无疑是一种明智之举。土地整治不仅满足当代人对土地资源的要求,又不对后代人满足其要求构成危害,注重人与自然的协调发展,不仅保持质量状态良好的土地数量,同时又为后代人创造良好的土地生态环境,走生态文明之路。

土地整治的最终目的是为了改善生活、生产和生态环境,确保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发展。因此在进行土地整治工作时,必须要有一个整体观念、全局观念和系统观念,在追求社会经济效益最大化的同时,充分考虑到土地生态系统中内部和外部各种相互关系以及生态系统内外因素改变对生态系统的影响,确保人与自然协调发展,保证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其中科学地进行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是关键和基础。在土地整治工作前期规划设计阶段,以区域生态系统为评价对象,选择具有代表性的生态系统因素作为评价因子,根据全面性、科学性、典型性、可操作性、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动态性与稳定性相结合的原则建立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指标体系,分析区域内各因素对生态环境的影响,确定不同类型土地用途的适宜性和限制性,以生态环境影响评价为依据进行生态景观规划设计,使其成为整个土地整治规划的一部分。这样,土地整治在实现社会经济效益的同时,也因地制宜保持区域生态平衡和生态效益,促进区域生态景观的建设,实现可持续发展。当然,土地整治项目实施的生态环境评价,不仅着眼于事前,即土地整治的前期,也要着眼于事后,即在土地整治后以及土地利用过程中也要进行。

3.重视景观资源的最优管理和可持续利用,创建特色土地整治模式

在整治过程中,把景观作为一个整体单位来考虑,通过协调人与环境、生物与生物、生物与非生物及生态系统之间的关系,达到持续利用景观资源的目的;以景观生态类型为评价单元,选择有代表性的生态因子,分析某一景观类型内在的资源质量以及与相邻景观类型的关系,确定其对某一用途的适宜性和限制性,以便进行景观生态规划与设计。这样,就可以把生物多样性保护体现到土地管理中来,使诸多景观在土地整治中均有平等机会得到重视,公平合理地处理自然和人文景观的关系,实现景观资源的最优管理和可持续利用。因此,在具体实施土地整治时要结合各自的特色,突出土地管理模式的时限性和土地整治规划的弹性,使农村土地整治更加符合景观生态学原理。

4.逐渐形成土地整治危害动态监测机制

在农村土地整治中坚持避免危害原则是尊重人、自然、生态环境关系的表现,是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持整个区域生态平衡及开发利用资源的前提。因此,在加强对土地新陈代谢机理及人类干预机制研究的基础上,各地区应对土地整治造成的危害进行动态监测,以便及时掌握情况并作出调整,防止危害的进一步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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