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百科知识 土地整治的内涵

土地整治的内涵

时间:2022-11-11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在科学发展与可持续利用的历史新时期,我国所讲的土地整治主要是广义的土地整治,它是对土地进行考察、规划、开发、利用、改良、治理、保护等各项措施的总称,主要包括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和土地治理。《规定》第二条指出:土地复垦是指对生产建设过程中,因挖损、塌陷、压占等造成破坏的土地,采取整治措施,使其恢复到可利用状态的活动。

1.1.1 土地整治的内涵

土地整治[1]是农业中最基本的建设项目,系属农业工程内容。国家实行土地整治,对低效利用、不合理利用和未利用的土地进行治理,对生产建设破坏和自然灾害损毁的土地进行恢复利用,提高土地利用率和产出率。

狭义的土地整治,又叫土地治理,是指通过采取生物、工程技术等综合措施,改变土地的生态环境,以建立新的有利于人类生产活动的生态系统平衡,提高土地利用率和产出率,使土地资源能永续利用。狭义的土地整治侧重于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对土地退化现象进行消除与预防。即防和治两个方面,防是指消除可能造成未退化土地发生退化和使已退化土地继续发生退化的各种动力因素;治是指对已退化土地进行建设性改造。对未退化土地而言,土地整治的目的是要维持土地已有的良好性状并使其具有持续的利用能力;对已退化的土地而言,土地整治的目的是要消除其不良性状,恢复土地良好的生产条件,从而提高土地的利用能力。

广义的土地整治是指为保障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土地生态系统平衡的原理,结合土地利用现状,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土地整治专项规划所确定的目标和用途,采用行政、经济、法律、生物、工程技术等直接或间接的手段和措施;对低效利用、不合理利用和未利用的土地进行科学开发利用、建设调整、改良改造和综合治理;对生产建设破坏和自然灾害损毁的土地进行恢复利用,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率和产出率,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的活动过程。简言之,土地整治就是要对那些受生态环境、技术条件、社会经济等因素制约和影响的,土地利用率低、质量差、产出不高的土地,采用生物、工程技术等综合措施进行科学开发利用、建设调整、改良改造和综合治理。

土地整治是农业基本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科学地对土地进行整治,有利于合理开发和利用土地资源,提高土地生产力,保持生态平衡,防止水土流失以及土壤沙化和碱化。实施土地整治的根本目的在于提高土地利用率和产出率,实现经济、社会、环境三大效率良性循环。在科学发展与可持续利用的历史新时期,我国所讲的土地整治主要是广义的土地整治,它是对土地进行考察、规划、开发、利用、改良、治理、保护等各项措施的总称,主要包括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和土地治理。

1.1.1.1 土地开发(Land Development)

从广义上来讲,土地开发是指人类通过采取工程措施、生物措施和技术措施等,使各种未利用土地资源,如荒山、荒地、荒滩、荒水等,投入经营与使用;或使土地利用由一种利用状态改变为另一种状态的活动,如将农地开发为城市建设用地。从狭义的角度理解,土地开发主要是对未利用土地的开发利用,要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未利用土地开发是补充耕地的一种有效途径。未利用土地的开发要统一规划,特别要注意保护生态环境,严禁在生态脆弱的地区进行盲目开发,同时根据开发区域的地域特点和土地适宜性以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土地的适度开发规模和土地用途。

土地开发实际上是为合理而有效地利用土地创造必要条件而进行的经济、技术的投入过程。通过土地开发活动,可以有效地扩大土地利用范围,使原来不适合某种用途的土地变为适合该用途的土地;同时,通过土地开发活动,可以有效地改善土地利用条件,提高土地利用率。

1.1.1.2 土地整理(Land Consolidation)

广义的土地整理是指在一定区域内,按照土地利用规划或城市规划所确定的目标和用途,采取行政、经济、法律和工程技术手段,对土地利用状况进行综合整治、调整改造,以提高土地利用率和产出率,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的过程,既包括对现有已利用土地的整理,以提高其利用的集约程度,也包括对未利用土地的开发和对废弃地的复垦,以增加耕地总量。实质是调整土地关系和合理组织土地利用。土地整理的范围广泛,从地域表现形态角度可分为农地整理和市地整理两方面的内容。现阶段我国狭义的土地整理主要指的是农地整理,包括农用地整理和农村建设用地整理。

1.1.1.3 土地复垦(Land Reclamation)

我国1988年11月8日国务院第19号令发布的《土地复垦规定》中的第二、三条明确了土地复垦的含义和范畴。《规定》第二条指出:土地复垦是指对生产建设过程中,因挖损、塌陷、压占等造成破坏的土地,采取整治措施,使其恢复到可利用状态的活动。凡从事开采矿产资源、烧制砖瓦、燃煤发电等生产建设活动造成土地破坏和废弃的都属土地复垦范畴。由于采矿业是破坏土地最严重的行业,因此,狭义地讲“土地复垦”是专指对工矿业用地的再生利用和生态系统的恢复。

土地复垦要因地制宜,以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并重为原则,确定复垦的方式和规模,最大限度发挥综合效益。同时要结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复垦的目标、方向、方法和进度。

1.1.1.4 土地治理(Land Improvement)

土地治理是指通过采取生物、工程技术等综合措施,改变土地的生态环境,以建立新的有利于人类生产活动的生态系统平衡,提高土地利用率和产出率,使土地资源能永续利用的活动。其目的就是要对已利用或未利用的土地进行治理改造,调整土地生态机制,提高土地生产潜力,使其更好地得到利用。

土地治理通过两个途径来进行:一是从自然条件着手,人为改造土地条件,使地形、土壤、水、植被、热量等自然因素处于较好的组合状况;二是从人类活动自身着手,采取有利于保护土地的开发利用技术和方法。

土地整治是人类在土地利用中不断建设、不断调整、不断治理土地的过程。世界上许多国家都在积极推进这一项经济、社会建设的基础性工作。土地整治也是实施土地利用规划的重要手段,土地整治的内涵和外延都十分丰富,不同的国家、不同历史时期,对土地整治都有不同的要求。我国现阶段的土地整治包含了以往进行的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土地治理,但又不等同于这四个方面的简单叠加,其内涵更加丰富,层次更高;不是简单地对某一地块采取单项的物理措施,而是按照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在尊重自然规律、尊重原有产权和农民意愿、尊重市场经济规律的前提下,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重新安排河山,建设美丽家园的一个综合性的事业。现在所从事的土地整治是经济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对土地利用在深度、广度和空间上配置方式提出的新的要求,是建立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基础上的,是经济体制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客观要求,是落实土地基本国策,实现土地资源永续利用的必然选择。土地整治能够逐步发展、长期坚持,也在于此。因为它是顺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尊重农民意愿和市场规律、自然规律的。长期坚持开展土地整治必将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起到重要的作用。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