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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城镇密集地区规划的启迪

时间:2022-10-20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与城乡统筹协调发展理论相契合,城镇密集地区规划应加强对城乡整体发展的规划引导,除了节点的规划外,将基质空间以及网络在乡村地区的延伸作为规划的对象和任务之一,充分研究城乡发展的相互关系,注重为乡村地区的发展、为城乡发展的相互融合提供规划引导。如果我们漠视城镇与区域生长过程的多样性,在规划工作中机械地套用规模导向、地域导向的规则、标准和模式,势必会将规划推入形而上学的陷阱。

3.3.3 对城镇密集地区规划的启迪

(1)城镇群体空间组合研究着眼于城镇、乡村和生态空间在内的区域整体,试图解决如何在日益加剧的竞争环境中,使城镇群体及其所在的区域有序发展,探讨由此相应产生的空间组合配置的规划原则与方法。与城乡统筹协调发展理论相契合,城镇密集地区规划应加强对城乡整体发展的规划引导,除了节点的规划外,将基质空间(乡村地区)以及网络在乡村地区的延伸作为规划的对象和任务之一,充分研究城乡发展的相互关系,注重为乡村地区的发展、为城乡发展的相互融合提供规划引导。

(2)城镇与区域表现出生长过程的多样性。城镇群体空间的演化是自构与被构复合作用的结果,相同的空间形态可以是不同力量作用的结果,同样的力量作用于具体不同的地域可以促生不同的空间形态。发展的过程和空间演化都将表现出各自所在地域环境的特征,而并无必要强调统一的模式。城镇与区域生长过程的多样性远不是简单的规模类型、地域类型和职能类型能表述明白的。如果我们漠视城镇与区域生长过程的多样性,在规划工作中机械地套用规模导向、地域导向的规则、标准和模式,势必会将规划推入形而上学的陷阱。规划工作的核心就是通过对上述过程的综合分析,动态地、整体地研究某一城市或某一区域空间发展的机制,有针对性地提出引导城镇与区域空间发展的对策和措施(张勤,2002)。

(3)加强对区域经济、社会、文化、生态的统筹协调,处理好城镇之间的关系、城镇建设与生态环境的关系、城镇发展与人文氛围的关系,保障城镇密集地区形成有序的群体竞争优势、健康的社会发展态势、适宜的城乡人居和生态环境、疏密有致的区域空间。

(4)规划对城镇密集地区发展的人为建构主要起到两个方面的作用:首先是通过人为主动建构引导群体自构机制的演化方向,如通过重大基础设施、环境设施的布局,引导区域群体形态发生改变等;其次是通过人为主动建构来强行限制群体空间的不合理演化趋势,如制定区域发展中各方需共同遵守的发展原则,包括限制性要求。在现代市场经济体制下,通过空间规划实行必要的空间管制,已经与法律、税收等一起,成为西方国家政府调控社会、经济及环境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手段。

(5)人类一直在干预城镇空间发展,由于人们的目的、方式与能力的不同,价值观和主观取向的不同,干预的结果可以加速自组织过程,也可以延缓自组织过程和修正空间自组织过程。政府的规划引导必须建立在充分认识和尊重市场经济与区域发展规律的基础上,使区域发展始终处于良性循环之中。要想使制定的规划积极并且切实有效,前提是必须认真研究“空间自组织过程”和“社会、经济演化过程”。只有准确把握“空间自组织过程”和“社会、经济演化过程”,才能恰当地把握干预的分寸和力度。

(6)空间的演化是在人流、物流和信息流的空间交换中实现的,也可以简单地看作是通过人的活动来实现的。规划必须注重对社会行为和政府行为的研究,必须重视对人的行为的引导,制定一系列与物质规划相配套的规则和措施,从道德规范、经济利益和行政制约等多个方面入手,提出能够有效引导社会行为的对策和措施,引导人的活动符合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的需要。从机制分析入手到提出引导人类自身活动的对策和措施,这是规划工作的全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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