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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创建工作

时间:2022-10-10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各基层单位相应成立组织机构,合理配备党群政工人员,从组织上保证了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1995年,为进一步深化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在全局开展了文明职工评选活动,并制定了海委引滦局《文明职工条件》《文明职工考核制度》《文明职工活动奖惩制度》《文明职工监督制度》。此后,评选活动每三年进行一次,每届评选出10户五好文明家庭标兵。

第二节 文明创建工作

在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中,海委引滦局围绕中心工作,以保障各项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为目标,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紧跟形势发展,不断丰富活动内容,努力在创新内容、创新形式、创新手段上下功夫。经过全局干部职工30年的共同努力,精神文明建设取得了丰硕成果:自1995年起,连续14年被唐山市委、市政府授予市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连续12年被河北省委、省政府授予省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自1998年8月起,连续12年被水利部授予全国水利系统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一、组织机构

海委引滦局党委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根据国家经济社会改革发展不同时期的要求,立足工作实际,及时明确不同阶段精神文明建设的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不断深化文明创建活动。健全了组织机构,成立了由局党委书记(局长)任主任、分管局领导任副主任、有关单位和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并设立文明办负责日常工作。各基层单位相应成立组织机构,合理配备党群政工人员,从组织上保证了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创建目标

为促进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协调发展,建立起一套既符合中央要求,又符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精神文明建设管理机制,1994年,海委引滦局提出了“争创市级文明单位”的奋斗目标,并制定了创建规划和措施。1996年,为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全面提高精神文明建设整体水平,专门研究制定了《水利部海委引滦工程管理局精神文明建设“九五”规划》,并提出了向省、部级文明单位迈进的精神文明建设目标。

三、考核

1994年,将精神文明建设纳入全局目标管理考核体系,与生产工作任务和各项管理工作同部署、同考核、同奖惩。1995年,为进一步深化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在全局开展了文明职工评选活动,并制定了海委引滦局《文明职工条件》《文明职工考核制度》《文明职工活动奖惩制度》《文明职工监督制度》。同时,不断丰富精神文明建设考核内容,细化考核指标,严格考核,落实奖惩,做到了精神文明建设长效机制“四个化”,即两个文明一体化、目标任务具体化、管理实施规范化和奖惩兑现制度化。使各级干部牢固树立了“一岗双责”意识,确保了精神文明建设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四、具体活动

(一)文明职工评选

文明职工评选活动自1995年开展,截至2010年底,逐步建立了一套集不文明行为预防、自查、教育和惩罚为一体的、较为完善的文明职工动态管理机制。根据评选过程中的实际情况,陆续修订完善了海委引滦局《文明职工条件》《文明职工管理办法》,制定了《不文明行为告诫和文明职工自查制度》。局及各二级单位分别成立了文明督查组,设立了兼职文明督查员,对职工八小时内外的不文明行为予以监督,真正实现了文明职工的动态管理,有力地遏制了不文明行为的发生。

(二)十佳职工评选

1997年、2004年、2009年,在全局范围内开展了十佳职工评选活动。对于弘扬创业奉献精神,调动职工生产工作积极性,增强单位凝聚力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特别是1997年第一届十佳职工评选之后,局工会组织了6场十佳职工先进事迹报告会,听众达1500余人次。

十佳职工获奖名单:

第一届十佳职工:刘丽娟、王琳、张连琴、魏洪利、解国会、梅新海、张华、胡振强、韩宝军、成嘉陵。

第二届十佳职工:王贺贤、刘瑞臣、安婷、秦国菊、肖玉宝、李晓霜、宋云玲、刘涛、刘建波、蔡同福。

第三届十佳职工:马娥、王澧、王少明、王文江、付金英、张丛波、陈红、郝振明、葛正海、富金平。

(三)文明家庭评选

1997年,在全局范围内开展了争创五好文明家庭活动。通过举办婚姻与家庭讲座、美好家庭演讲会、组织收看家庭美德系列教育讲座等方式,推动家庭美德建设。

1999年,开展了五好文明家庭标兵评选活动。此后,评选活动每三年进行一次,每届评选出10户五好文明家庭标兵。

2008年,五好文明家庭标兵评选更名为和谐文明家庭标兵评选。

1999年五好文明家庭标兵:李桂英、刘桂松、王艳梅、杜莉、胡金娥、尹秀荣、白玉荣、刘丽娟、牛景凤、王澧。

2002年五好文明家庭标兵:杜莉、岳家富、魏洪利、徐秀华、杨学文、孙京江、孙卫国、王小冰、吉辛望、秦国菊。

2005年五好文明家庭标兵:魏洪利、陈红、李宏丽、李玉莲、邵惠敏、闻立芸、杜金淑、石秀峰、王文阁、李纪颖。

2007年五好文明家庭标兵:王丽艳、邢玲、严柏林、章瑞芬、高柱、韦俊高、王印霞、李淑琴、张云艳、佟玲。

2011年和谐文明家庭标兵为:李纪颖、陈红、牛景凤、邵惠敏、潘国红、卢文新、殷嘉惠、王文阁、杜金淑、赵红霞。

(四)文明班组评选

1990年,局工会在全局开展了安全合格班组、安全优秀班组达标竞赛活动。

2001年,在生产一线班组开展了争创优秀班组、优秀班组长活动。通过自下而上评选,评选出9个优秀班组、9名优秀班组长。

2010年,开展和谐班组创建活动,制定了《引滦局深化和谐班组创建活动实施方案》,计划通过5年的创建,逐步将全局基层班组建设成为制度健全、管理有序、安全生产、岗位文明、团结和谐的一流班组。局和谐班组创建活动领导小组每年对创建活动进行评选,对和谐班组、优秀班组长进行表彰。

(五)文明服务窗口竞赛

1992年,局工会开展了食堂服务竞赛活动。此后,连续多年开展了此项活动。

1999年,在职工医院、托儿所等后勤服务部门开展了文明服务窗口标兵竞赛活动。

2002年,对文明服务窗口标兵优胜单位进行了复审。通过自查、联查、职工测评等程序,对未保持优胜的单位进行了摘牌。

2007年,在职工食堂、浴池、招待所、托儿所、医务室(所)、液化气站及职工医院等窗口单位继续开展了文明服务窗口竞赛活动,并对优胜单位进行了评选表彰。

(六)文明单位(集体)评审

2006年,首次开展局级文明单位(集体)评选活动,并确定每两年进行一次。2008年,改为每3年进行一次文明单位(集体)评选。

表9-6 海委引滦局文明单位(集体)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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