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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文明城市创建

时间:2022-10-19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陕西省文明城市是省委、省政府授予的反映城市整体文明程度的综合性最高荣誉称号。特色指标反映城市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特色,共2条。文明镇、文明村、文明单位是各级党委、政府授予的在当地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生态文明建设中成绩突出的镇、村和单位的综合性最高荣誉称号。
省级文明城市创建_神木文明手册

一、陕西省文明城市的概念

陕西省文明城市是指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新的发展阶段,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科学发展观,全面推进“三个陕西”建设,在某一地区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全面发展,精神文明建设成绩显著,群众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较高的城市。陕西省文明城市是省委、省政府授予的反映城市整体文明程度的综合性最高荣誉称号。

二、申报条件

1.纳入省级文明城市创建资格城市名单两年以上,经自查符合省级文明城市条件,主要经济社会发展指标在全省同类城市中位居前列。

2.是省级卫生城市、省级园林示范城市和省级环保模范城市(生态示范县)。

3.本测评体系中测评项目1—4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测评分数达到20分以上。

4.申报前12个月,县(区)委、县(区)政府主要负责人没有严重违纪、违法犯罪,没有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重大刑事案件、重大群体上访事件、重大环境污染事件及严重损害城市和地区声誉、形象的恶性事件。

三、测评体系的结构与内容

1.结构:测评体系包括“基本指标”和“特色指标”。基本指标反映文明城市创建的基本情况,共设置了5个测评项目、30项测评指标、96项测评内容、222个测评标准。特色指标反映城市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特色,共2条。

2.基本指标的测评项目:富裕陕西、和谐陕西、美丽陕西、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组织领导和专项工作。

3.测评方法:测评体系由省文明办组织工作人员和专家,采用看、察、听、访、问等方式,不定期随时进行。

(1)实地考察:主要采取暗访形式在一定时间内,进入现场查证被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测评标准,如到行政服务中心查证运行情况,在特定时间到主干道路查看交通秩序与管理情况。

(2)模拟验证:设置实景(情),以普通市民身份验证公共服务情况,例如拨打法律服务热线,拨打维权举报电话等。

(3)问卷调查:随机向普通市民发放问卷。

(4)网络审核:通过互联网报送查证相关内容。

(5)部门审核:省行业主管部门根据掌握的情况进行评判,查阅省统计年鉴资料。

(6)整体观察:从建筑布局、市容环境、社会氛围、市民精神面貌等方面对被测评城市的整体形象做出评价。

(7)听取汇报:听取县委、县政府创建工作情况汇报。

4.数据采集方法:文明城市的考核数据为城区数据,实地考察的范围主要是建成区(测评内容中“以城带乡,共建美丽乡村”除外)。文明城市的各类数据依据两年的测评成绩按照折算比例合并计算。

5.分值构成:总分为210分。其中基本指标200分,特色指标10分。

四、命名条件

经连续两年以上综合测评,成绩优秀的,有资格被命名为陕西省文明城市。

五、神木县省级文明城市创建阶段任务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分解任务(2013年11月至2014年3月)

第二阶段:分步实施,整体推进(2014年4月至2016年7月)

第三阶段:对照标准,提高完善(2016年8月至2016年9月)

第四阶段:自测自查,迎接验收(2016年10月至2016年11月)

六、开展“八大载体”创文明活动

1.在全县开展“诚信建设创文明”活动:

2014年6月神木县率先在全省启动诚信建设工作,初步确定在公检法、金融、工商、税务、社保、交通、食药品、招投标等重点领域推进诚信建设,建成了“一网、三库、三平台”征信体系,为每个公民和企业建立一份“信用档案”,实现信用信息的互联共享。

2.在市民群众中开展 “举手之劳创文明”活动:引导市民在言谈举止、环境卫生、交通秩序、爱护公共设施等方面讲文明、讲礼仪、守秩序,倡导从小事做起,从我做起,做文明有礼的神木人,使创建活动成为一种责任、一种风尚。

3.在学生中开展 “麟州学子创文明”活动:

在幼儿园、中小学校、职业技术学院中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学习、诚信教育、道德讲堂、志愿服务、我们的节日、“美德少年和美德教师”评选、文明礼仪、文明餐桌、“爱洒身边”、文明校园创建“十项”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引导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4.在机关、行业中开展 “服务承诺创文明”活动:遵守《神木县党员领导干部及公职人员公共场合行为规范“七不准”》规定,加强机关、行业作风建设,规范政务服务行为,建设环境优美、秩序优良、服务优质、管理优化的文明机关、行业,塑造良好公仆形象。

5.在社区中开展“六进社区创文明”活动:

开展道德、科教、文体、法律、卫生、环保六项工作进社区活动,提高市民文明素养和城市文明程度。

6.在各行各业中开展 “争先评优创文明”活动:在各行各业开展文明单位、文明机关、文明校园、文明镇、文明村、文明小区、文明社区、文明矿山、文明窗口、文明行业等“十项”创建活动。在市民群众中开展美德少年、最美教师、诚信市民、诚信商户、优秀公仆、优秀志愿者、最美医生、最美政法干警、最美工人、最美司机、最美村官、“好公婆、好媳妇、好儿女”、最美家庭、荣誉市民等十四种类型的“最美神木人”评选活动。

7.在志愿者中开展“志愿服务创文明”活动 :2014年5月成立了神木县志愿者服务总会,并将每年的农历八月十六日设立为神木县“邻里节”,开展邻里帮活动。大力倡导“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充分发挥志愿者队伍的作用,积极开展社会影响大、公众受益面广的“三关爱”志愿服务活动。

8.在文明单位中开展“互帮互促创文明”活动:2016年安排210个文明单位参与活动,以大带小,以强带弱,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实施结对共建。

七、深入开展“厚德神木”建设活动

以提高公民思想道德素养和社会文明程度为核心,实施立德、尚德、遵德、载德、润德、弘德“六德”工程,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人们的精神世界,落细落小落实到生产生活实践中。

八、“美丽乡村•文明家园”建设

按照省“重点示范县”的建设要求,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农村工作,大力推进民风建设“十个一”工作,即建一个农家书屋,建一个村广播室,建一个村文化活动室和文化活动广场,建一条乡村文明街,设立一个善行义举榜,建一支乡贤文化骨干队伍,设立一个道德讲堂,建一套乡规民约,每年评选表彰一次“十星级文明户”,每年评选表彰 一批好公婆、好儿媳、好家庭、好庭院,大力开展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活动。

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方针,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以提高广大人民群众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为目的,以创造美好生活为出发点,自发开展的军民共建、警民共建,创建文明城市、文明镇、文明村、文明矿山、文明行业、文明家庭、文明社区、文明小区、文明校园、文明楼院等各种形式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创建文明镇、文明村、文明单位(包括文明校园、文明社区、文明小区、文明机关、文明矿山、文明窗口单位)是我县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重要载体,是提高公民素质、城乡文明程度、人民幸福指数、建设美好家园的重要举措,是加强基层建设、提升干部群众素质、引导社会风尚的有效途径。

文明镇、文明村、文明单位是各级党委、政府授予的在当地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生态文明建设中成绩突出的镇、村和单位的综合性最高荣誉称号。

一、文明镇创建标准

1.组织领导坚强有力:

镇(办)党委、镇政府领导班子坚强团结,领导干部以身作则、廉洁奉公、团结协作、开拓创新、民主管理科学决策执政为民,领导班子成员及机关干部无违法违纪行为。全面贯彻执行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坚持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在群众中威信高,干群关系和谐融洽。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组织和部署镇(办)的新农村建设工作。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制订切实可行的创建规划和年度计划,措施具体,经费保证,创建活动扎实有效。把精神文明建设列入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干部年度考核实绩。广泛开展“美丽乡村·文明家园”建设和文明村、文明单位、文明集市、文明校园、文明诚信户等的创建活动,100%的农户参与创建“十星级文明户”,30%以上的村建成县级以上文明村。

2.思想道德风尚良好:

通过建设乡风文明一条街, 建立道德讲堂和农民学校,开展传统文化活动等形式,坚持不懈地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干部群众,开展“中国梦”宣传教育,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广大干部群众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和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开展“厚德神木”道德建设活动,推动形成良好的社会道德风尚。建立健全学校、社会、家庭“三位一体”的未成年人教育网络,促进未成年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乡镇机关和站所建立了志愿者队伍,经常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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