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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文明城市创建中新闻舆论监督作用的几点看法

时间:2022-02-14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对文明城市创建中新闻舆论监督作用的几点看法中共白云区委宣传部 任 萍所谓舆论监督,就是通过公众意见所具有的精神压力和社会压力来监督、约束和规范人们的行为,它是对社会上一切有悖于法律和道德规范行为所实施的一种公众监督。舆论监督是党和人民赋予新闻媒体的神圣职责,已被写入党的十七大报告。新闻舆论监督不等于只曝光社会阴暗面和市民不文明行为,过度曝光社会阴暗面也会给社会带来不必要的消极影响。
对文明城市创建中新闻舆论监督作用的几点看法_常青树

对文明城市创建中新闻舆论监督作用的几点看法

中共白云区委宣传部 任 萍

所谓舆论监督,就是通过公众意见所具有的精神压力和社会压力来监督、约束和规范人们的行为,它是对社会上一切有悖于法律和道德规范行为所实施的一种公众监督。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它是让广大群众参与社会问题的解决。舆论监督的特点是独立性、公开性、广泛性。监督社会问题,提出批评、建议,促进社会和谐发展,是新闻媒体的责任,也是新闻舆论监督的角色定位

舆论监督是党和人民赋予新闻媒体的神圣职责,已被写入党的十七大报告。胡锦涛同志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阐述“完善制约和监督机制,保证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利益”时强调,要“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加强民主监督,发挥好舆论监督作用,增强监督合力和实效”。当个人或者社会组织的行为超过现实社会所认可的社会道德底线时,新闻舆论能够对这些行为进行制约和监督。新闻媒体依靠新闻所具有的新鲜性、及时性、广泛性、开放性的特点,已逐步成为舆论监督的主导形式,成为推动社会文明进步的一支重要力量。

新闻舆论监督属于软监督,比社会硬性监督更容易发现社会问题,舆论的触角可以伸向社会的各个角落。新闻舆论监督对于解决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净化社会风气,弘扬社会主旋律,有着其他监督形式不可替代的作用。实践证明,新闻舆论监督是文明城市创建、提升城市品味的一个有效手段。不少城市环境卫生脏乱差、交通秩序混乱等问题,以及一些社会不良现象和市民不文明行为等等,都是经过新闻媒体曝光后引起当地党委和政府的重视并得到解决的。因此,要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监督在文明城市创建中的作用。

首先,要注重解决问题。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是我们党和政府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也是新闻舆论监督的根本原则。新闻舆论监督不是为了追求“轰动效应”,而是为了帮助党委和政府做好文明城市创建,帮助群众树立文明理念,倡导市民养成文明习惯,不断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提升城市综合竞争力。因此,新闻舆论监督要以维护城市公共秩序、引导群众提高公德意识、推动城市文明创建、促进问题有效解决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来开展工作,方能得到全社会各个方面的支持,从而实现新闻舆论监督的有效性。近年来,我市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跨越式的大发展、使文明城市创建和城市管理面临着许多新的情况和深层次的矛盾,与群众利益息息相关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不断增多。因此,要充分利用新闻舆论监督的力量,促使文明城市创建中一些城市管理难题得到解决。通过有效的新闻舆论监督,帮助群众形成正确的思想,促使群众养成文明习惯,提高市民综合整体素质。利用新闻舆论监督,促进解决涉及私搭乱建、占道经营、垃圾清理、污水排放、交通秩序等社会热点、难点问题。《贵阳日报》、贵阳电视台在这方面作出了有益的尝试。《贵阳日报》开设的“晒晒不文明”栏目、贵阳电视台《贵阳新闻联播》开设的“认认他是谁?”、“责任属于谁?”“三创一办在进行”等新闻版块以及《法治直通车》等多个栏目,有表扬、有批评、有建议、有呼声,不同层次,不同角度地反映了当前我市在文明城市创建中存在和暴露的问题,并应用说理的形式反映出来。通过这样的新闻舆论监督手段,对一些社会不良现象、城市不文明行为和城市管理中暴露出来的问题进行报道,群众表示接受,并表现出了极大的热情来关心和关注这些问题的解决。这些新闻舆论监督对我市的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其次,要注重社会效果。从新闻舆论监督的出发点来看,新闻舆论监督的目的不是为了批评而批评,为揭露而揭露,也不是为展示和渲染消极落后现象,而是为了解决问题,改正行为错误和缺点,增强人们的信心和勇气,从而达到了规范行为、改进工作、知行合一、协力争先的目的,其出发点是善意的,是同志式的。因而,在新闻舆论监督中要注意权衡利弊,掌握时机,把握变量,使新闻舆论监督产生积极作用,减轻其副作用,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舆论监督要坚持以善意的、关心的、爱护的、劝解的态度出发,不以情绪性的、不讲原则的主观愿望进行批评,使舆论监督按照其逻辑发展轨道,遵循客观规律,并按照我们的愿望去发挥其积极的有意义的作用。新闻舆论监督不是一种简单的斥责与否定,它是一种带有倾向性的披露,一种带有批评性的评论,这种披露和评论须有针对性、教育性。新闻舆论监督不等于只曝光社会阴暗面和市民不文明行为,过度曝光社会阴暗面也会给社会带来不必要的消极影响。因此,要善于把握好一个“度”。新闻记者要认真分析批评的问题有无普遍教育意义,对于那些无普遍教育意义和较大新闻价值的社会丑恶现象,则不必公开报道。同时,对有损于党和政府整体形象的个别偶发事件,也不宜公开报道。作为党和人民“喉舌”的新闻媒体,不能抓住某些问题大做文章,更不能不顾后果大肆炒作。批评、揭露的目的在于扬善抑恶、扶正祛邪,在于维护党和人民群众整体的、根本的、长远的利益,在于促进问题的解决,鼓舞人民群众的信心,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联系。新闻媒体要为党和政府分忧、帮忙,而不是添乱,不能为了单纯批评而批评,更不能为了发泄而监督。对于可能引发新的社会矛盾的敏感问题,曝光后可能引起社会不稳定因素的问题,新闻媒体必须保持慎重态度,要冷静分析、辩证思考、软化处理,真正达到“出以公心,针砭时弊,解决问题,有利工作,增进团结,维护稳定”的要求。

第三,要用事实说话。作为新闻媒体,在开展新闻舆论监督时,应当保持客观、公正的态度,准确把握好自己的角色,站在党和人民的立场去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用正确的舆论引导人,用正确的导向引领社会思潮。同时,要清楚地认识自身的“定位”:新闻工作者不能包打天下,更不能像“黑旋风”一样,站在个人立场上,挥着板斧乱砍乱杀乱舞。新闻媒体不是执法机关和行政机关,监督、批评的职责是通过媒体客观、全面、公正地反映事实真相,是非曲直自有读者评说。新闻舆论监督要用事实说话,以理服人,批评或反映问题必须全面、客观、公正,要透过现象看本质,不要抓住枝节问题不放。要用辩证的观点分析问题,找出问题的症结,对症下药,力求问题尽快、圆满解决。

第四,要多方协作,形成合力。媒体是新闻舆论监督的主阵地,新闻记者是人民群众的代言人,但报纸、电视台毕竟不是执法机关,新闻记者也不是行政执法人员,报道事件和问题有许多的局限。因此,新闻记者在开展新闻舆论监督时,应当寻求城管、交通、交警、卫生等部门,特别是城管执法部门的支持,与行政执法部门协同作战。行政执法部门和新闻媒体的协作与配合,是实施新闻舆论监督的非常重要且行之有效的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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