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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谷区生态文明建设的工作基础

时间:2022-01-2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2006年,平谷区提出要强化生态立区理念,建设首都生态第一区的目标,在北京市率先制定并实施了《平谷区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准入的若干规定》,任何不符合环境准入规定的将被一票否决,同年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正式投入运行。平谷区环境保护局代表区政府与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签订了相关规划编制合同,2009年底,《平谷区生态区建设总体规划》经区人大审议通过并颁布实施。

1.3.1 生态建设示范区创建的历程

平谷区的生态创建工作起步比较早,1996年被原国家环保总局批准为全国生态示范区建设试点地区,平谷的生态创建工作在全国范围处于领先水平。

2002年,平谷区被国家环保部命名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

2006年,平谷区提出要强化生态立区理念,建设首都生态第一区的目标,在北京市率先制定并实施了《平谷区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准入的若干规定》,任何不符合环境准入规定的将被一票否决,同年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正式投入运行。

2007年,平谷区区域环境噪声、交通干线噪声、主要污染物排放削减率和森林覆盖率均为北京市首位,在全市的生态质量气象评价中也居第一位。

2009年3月,平谷区举行了“创建国家卫生区、国家生态区暨环境建设动员大会”,正式提出“举全区之力,集全区之智,努力争创国家卫生区、国家生态区”。随后,平谷区成立了由书记、区长任组长的生态建设领导小组,下设秘书处和四个办公室。国家环保模范城区、国家生态建设示范区考核指标中还要求“制定创建规划,规划颁布实施不少于2年”。平谷区环境保护局代表区政府与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签订了相关规划编制合同,2009年底,《平谷区生态区建设总体规划》经区人大审议通过并颁布实施。

2012年10月16日,平谷区政府第七次常务会专题讨论《平谷区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区总体规划》,并原则上同意通过此项规划。2012年12月6日区政府向环保部提请规划评审,并于当月顺利通过专家组审核。

2013年5月,环保部正式受理了平谷区的创模申请。

1.3.2 主要措施和初步成效

根据《平谷区2013年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区总体工作方案》的要求,环保、发改、水务等七家主责单位分别以“节能减排、蓝天、碧水、健康、靓丽、宣教”六个专项行动为抓手,针对“创模”考核指标,积极开展了各项创建工作,并取得了一系列的成果:

(1)节能减排行动。2013年平谷区万元地区生产总值能耗、水耗分别下降3.3%和3%,能耗指标达标有一定难度。一是实施建筑节能改造。完成老旧小区热计量改造65万平方米,建设抗震节能农宅4500户。二是开展氮氧化物治理。完成兴谷、滨河集中供热中心脱硫脱硝改造,并已投入使用,预计可削减氮氧化物105吨。三是做好重点用能单位能源管理。对耗能5000吨以上的单位进行能源管理负责人备案和能源利用状况审查,并完成5家全国万家在京企业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及考核和3家企业的清洁生产验收工作。四是启动一批重点节能工程。建成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日处理能力600吨,焚烧、生化处理比例达到83%以上;在南宅、井峪等7个村继续实施新民居太阳能采暖与建筑一体化工程,已完成工程总量的90%;北京千喜鹤食品有限公司太阳能屋顶光伏电站工程完成调试并开始发电,标志着平谷区首个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正式运行,该项目年发电量19万度,相当于减少能耗63吨标煤。

(2)蓝天行动。平谷区按照北京市政府的要求,对照北京市清洁空气行动计划,在广泛调研、充分论证、认真听取意见的基础上,结合平谷区能源消费量大、生活性消耗占比高等特点,立足能源结构优化、产业绿色转型和城市管理精细化要求,制定了《平谷区2013年清洁空气行动计划》和《平谷区2013—2017年清洁空气行动计划》,《平谷区2013—2017年清洁空气行动计划》按照限制增量、削减存量、增加容量三大原则安排了45项重点任务,各项重点任务均按年度进行了细化分解,明确了责任人和时间节点。2013年平谷区很好地完成了清洁空气行动计划各项任务措施,并取得了一定成效。

在限制增量方面,严格建设项目审批管理,从源头控制新增污染物。在审批和验收过程中,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建设项目“三同时”管理制度,对不符合国家和北京市环境要求的建设项目,不予批准或核准立项;对不符合《环境准入规定》要求的,予以一票否决;对不符合功能区划要求或超出总量控制指标的,实行区域或行业限批。同时,按照“不欠新账、多还旧账”和“以新带老、总量减少”的原则,将总量控制指标作为环保审批的前置条件,实现增产不增污或增产减污。全年共完成建设项目环保审批409个,比2013年的367个增加了11.4%。

在削减存量方面,分为压减燃煤、控油减车、治污减排、清洁降尘四个部分。压减燃煤方面,平谷区共计削减燃煤7.1187万吨,超额完成了2013年削减燃煤3万吨的任务目标;控车减油方面,共淘汰老旧车5340辆,是2013年淘汰老旧机动车任务量的1.4倍。新增50辆纯电动出租车,全区纯电动出租车现已达到150辆。新增48辆液化天然气(LNG)公交车。组建“绿色车队”3家,组建车辆51辆;治污减排方面压缩水泥产量29.13万吨。调整退出建材、化工、铸造、家具制造等行业的小型污染企业3家。完成了兴谷、滨河集中供热中心脱硝治理工作,削减氮氧化物105吨。关停挥发性有机物台账中4家企业,削减挥发性有机物170.4吨,超额完成了2013年减排任务;清洁降尘方面进一步推进建筑工地绿色施工模式,建筑工地绿色施工达标率达100%,扬尘违法举报率同比减少16.2%;

在增加容量方面完成平原造林建设任务18007亩,生态清洁小流域总治理面积30平方公里,京津风沙源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总治理面积35平方公里。

自《平谷区2013—2017年清洁空气行动计划》发布实施以来,平谷区空气质量得到明显改善,2013年11月、12月大气中二氧化硫、二氧化氮、PM10三项污染物平均浓度较2012年历史同期分别下降17.7%和22.3%。2013年全年全区大气中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二氧化氮、PM10浓度分别为:20.6、35.0、98.7微克/立方米,三项污染物平均浓度与2012年相比下降4.3%,二氧化硫年均浓度较2012年相比,下降比例更是达到了14.2%,超额完成了大气中主要污染物年均浓度平均下降2%的任务目标,在北京市排名第三。

2014年平谷区确定了空气中的PM2.5年均浓度同比下降5%左右的空气质量任务目标,截至2月份PM2.5累计平均浓度较2013年同比下降了5.5%,下降比例在五个生态涵养发展区排名第一。

(3)碧水行动。全区污水处理率提高7个百分点,但有两个出境水断面水质未达标。一是开展河道排污治理工作。分两个阶段,共排查洳河、泃河沿岸排污点位47处,并建立相应的排污台账,通过两个阶段的治理,目前已治理完成19处。二是加快新城水系建设。洳河新城段、琴湖公园和泃河城南路—西高村西路治理工程已完工,城北湿地公园完成前期工作,小辛寨石河已开工,泃河新城段开始拆迁评估。三是推进乡镇再生水厂及配套管线建设。共开建再生水厂6个,已建成1个;配套管线项目已取得立项和初步设计及概算批复4个,还有4个正在办理前期手续。四是加强饮用水行业监管和水源地水质监测,共检查生活饮用水386户次,全年水质指标全部达标。

(4)健康行动。一是做好病媒生物防治工作。开展灭鼠、灭蚊蝇等工作,将“四害”密度严格控制在国家规定的标准以内。二是大力普及健康知识。通过发放宣传材料、开展健康知识讲堂和利用宣传栏等形式,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三是加大食品卫生监督管理。开展乳制品、饮料和大米等14大类产品专项检查,共检查企业70家次,未发现企业存在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情况。四是落实食品监督抽查后处理、信息公开。对市级监督抽查不合格的4家食品企业进行立案处理,责令企业限期整改,并召回不合格的产品。通过网站、简报等媒体,及时将70家食品生产企业的委托加工备案信息向社会公开。

(5)靓丽行动。一是狠抓扬尘污染治理。开展绿色文明施工管理,探索建立扬尘污染防治保证金制度;加强联动执法,严格处罚渣土运输车辆道路遗撒;实施新工艺清扫保洁作业,作业率达到78%。二是加强建筑工地监管。制定了《2013年建筑工地绿色施工达标方案》,明确达标依据和达标时限,确保施工工地做到“五个100%”,与新开工工地签订《环保达标施工协议书》,严格控制施工作业时间,有效控制了扬尘及噪声污染。加强夜间施工审批管理,禁止未办理夜间施工许可证的工地在规定时段施工。三是全面推进网格化服务管理体系建设。落实“门前三包”制度,将重点任务进行分解,排查结果进行分类,逐一登记建立挂销制度,发现问题及时督促相关单位进行整改。四是积极开展城乡环境整治。实行周检查、月排名、月通报制度,共整改市区两级环境脏乱点975处,解决了一大批群众关注的环境问题。

(6)宣教行动。一是组织多渠道多形式的宣传活动。统筹区内广播电视台、信息中心、《平谷报》、《绿谷》杂志等媒体对平谷区空气清洁行动进行宣传,共播出300余期新闻节目和6期专题节目,刊发稿件40篇,发布信息280余条。二是开设中小学生环保教育课程。利用学科教学、生活指导课专题教育、社会实践体验教育活动等课程形式,分别在小学二至六年级和中学一至三年级开展中小学环境教育,每年级每学年环境教育达到12课时。三是围绕世界环境日(每年6月5日)这个宣传主题,开展了丰富多彩的环保宣传活动。在平谷区世纪广举办纪念2013年度“六·五”世界环境日暨创模环境曝光平台启动仪式。四是举办了2013年平谷区“我爱地球妈妈”中小学生环保演讲比赛活动。五是围绕“创建环保模范城区、共享碧水蓝天家园”这一主题,开展创模宣传进社区、进乡村活动。活动采用小品、杂技、变脸、河北梆子、民族舞蹈以及创模知识有奖问答等形式营造了浓厚的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区氛围,强化了创模知识的宣传普及。

针对创生指标,根据环境保护部明确要求“生态区应有80%的乡镇达到(国家级)生态乡镇的建设标准;生态乡镇应有80%的行政村达到(市级以上)生态村的建设标准”,截至2014年,全区16个乡镇已全部成功创建“北京市级环境优美乡镇”,并有236个行政村成功创建并命名“北京市级生态村”。其中平谷镇、王辛庄镇、山东庄镇、熊儿寨乡、黄松峪乡、镇罗营镇、峪口镇、大华山镇、马昌营镇、马坊镇等10个乡镇(夏各庄、金海湖、南独乐河、刘家店、大兴庄、东高村未创建)已通过环境保护部审核,成功创建“国家生态乡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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