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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阶段进度控制的主要工作

时间:2022-10-03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施工阶段是建设工程实体的形成阶段,对其进度实施控制是建设工程进度控制的重点。施工进度控制工作细则是在建设工程监理规划的指导下,由项目监理机构中进度控制部门的监理工程师负责编制的更具有实施性和操作性的监理业务文件。为了避免施工承包单位超报已完工程量,监理人员有必要进行现场实地检查和监督。

施工阶段是建设工程实体的形成阶段,对其进度实施控制是建设工程进度控制的重点。做好施工进度计划与项目建设总进度计划的衔接,并跟踪检查施工进度计划的执行情况,在必要时对施工进度计划进行调整对于建设工程进度控制总目标的实现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为完成施工阶段进度控制任务,项目监理机构需要做好以下工作:完善建设工程控制性进度计划;编制或审核施工进度计划;协助建设单位编制和实施由建设单位负责供应的材料和设备供应进度计划;组织进度协调会议,协调有关各方关系;跟踪检查实际施工进度;研究制定预防工期索赔的措施,做好工程延期审批工作等。

1.施工阶段进度控制目标的确定

为了提高进度计划的预见性和进度控制的主动性,在确定施工进度控制目标时,必须全面、细致地分析与建设工程进度有关的各种有利因素和不利因素。只有这样,才能订出一个科学、合理的进度控制目标。确定施工进度控制目标的主要依据有:建设工程总进度目标对施工工期的要求;工期定额、类似工程项目的实际进度;工程难易程度和工程条件的落实情况等。

在确定施工进度分解目标时,还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1)对于大型建设工程项目,应根据尽早提供可动用单元的原则,集中力量分期分批建设,以便尽早投入使用,尽快发挥投资效益。这时,为保证每一动用单元能形成完整的生产能力,就要考虑这些动用单元交付使用时所必需的全部配套项目。因此,要处理好前期动用和后期建设的关系、每期工程中主要工程与辅助及附属工程之间的关系等。

(2)合理安排土建与设备的综合施工。要按照它们各自的特点,合理安排土建施工与设备基础、设备安装的先后顺序及搭接、交叉或平行作业,明确设备工程对土建工程的要求和土建工程为设备工程提供施工条件的内容及时间。

(3)结合本工程的特点,参考同类建设工程的经验来确定施工进度目标。避免只按主观愿望盲目确定进度目标,从而在实施过程中造成进度失控。

(4)做好资金供应能力、施工力量配备、物资(材料、配件、设备)供应能力与施工进度的平衡工作,确保工程进度目标的要求而不使其落空。

(5)考虑外部协作条件的配合情况。包括施工过程中及项目竣工动用所需的水、电、气、通信、道路及其他社会服务项目的满足程序和满足时间。它们必须与有关项目的进度目标相协调。

(6)考虑工程项目所在地区地形、地质、水文、气象等方面的限制条件。

总之,要想对工程项目的施工进度实施控制,就必须有明确、合理的进度目标(进度总目标和进度分目标);否则,控制便失去了意义。

2.编制施工进度控制工作细则

施工进度控制工作细则是在建设工程监理规划的指导下,由项目监理机构中进度控制部门的监理工程师负责编制的更具有实施性和操作性的监理业务文件。其主要内容包括:

(1)施工进度控制目标分解图;

(2)施工进度控制的主要工作内容和深度;

(3)进度控制人员的职责分工;

(4)与进度控制有关各项工作的时间安排及工作流程;

(5)进度控制的方法(包括进度检查周期、数据采集方式、进度报表格式、统计分析方法等);

(6)进度控制的具体措施(包括组织措施、技术措施、经济措施合同措施等);

(7)施工进度控制目标实现的风险分析;

(8)其他需要解决的问题。

3.编制或审核施工进度计划

为了保证建设工程的施工任务按期完成,监理工程师必须审核承包单位提交的施工进度计划。对于大型建设工程,由于单位工程较多、施工工期长,且采取分期分批发包又没有一个负责全部工程的总承包单位时,就需要监理工程师编制施工总进度计划;或者当建设工程由若干个承包单位平行承包时,监理工程师也有必要编制施工总进度计划。施工总进度计划应确定分期分批的项目组成;各批工程项目的开工、竣工顺序及时间安排;全场性准备工程,特别是首批准备工程的内容与进度安排等。常用的进度计划表示方法有横道图和网络图两种。

当建设工程有总承包单位时,监理工程师只需对总承包单位提交的施工总进度计划进行审核即可。而对于单位工程施工进度计划,监理工程师只负责审核而不需要编制。

施工进度计划审核的内容主要有:

(1)进度安排是否符合工程项目建设总进度计划中总目标和分目标的要求,是否符合施工合同中开工、竣工日期的规定。

(2)施工总进度计划中的项目是否有遗漏,分期施工是否满足分批动用的需要和配套动用的要求。

(3)施工顺序的安排是否符合施工工艺的要求。

(4)劳动力、材料、构配件、设备及施工机具、水、电等生产要素的供应计划是否能保证施工进度计划的实现,供应是否均衡,需求高峰期是否有足够能力实现计划供应。

(5)总包、分包单位分别编制的各项单位工程施工进度计划之间是否相协调,专业分工与计划衔接是否明确合理。

(6)对于业主负责提供的施工条件(包括资金、施工图纸、施工场地、采供的物资等),在施工进度计划中安排得是否明确、合理,是否有造成因业主违约而导致工程延期和费用索赔的可能存在。

如果监理工程师在审查施工进度计划的过程中发现问题,应及时向承包单位提出书面修改意见(也称整改通知书),并协助承包单位修改。其中重大问题应及时向业主汇报。

应当说明,编制和实施施工进度计划是承包单位的责任。承包单位之所以将施工进度计划提交给监理工程师审查,是为了听取监理工程师的建设性意见。因此,监理工程师对施工进度计划的审查或批准,并不解除承包单位对施工进度计划的任何责任和义务。另外,对监理工程师来讲,其审查施工进度计划的主要目的是防止承包单位计划不当,以及为承包单位保证实现合同规定的进度目标提供帮助。强制地干预承包单位的进度安排,或支配施工中所需要劳动力、设备和材料,是一种错误行为。

尽管承包单位向监理工程师提交施工进度计划是为了听取建设性的意见,但施工进度计划一经监理工程师确认,即应当视为合同文件的一部分,它是以后处理承包单位提出的工程延期或费用索赔的一个重要依据。

4.施工进度的动态检查

在施工进度计划的实施过程中,由于各种因素的影响,常常会打乱原始计划的安排而出现进度偏差。因此,监理工程师必须对施工进度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动态检查,并分析进度偏差产生的原因,以便为施工进度计划的调整提供必要的信息。

(1)施工进度的检查方式。在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监理工程师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获得其实际进展情况:

1)定期地、经常地收集由承包单位提交的有关进度报表资料。工程施工进度报表资料不仅是监理工程师实施进度控制的依据,同时,也是其核对工程进度款的依据。在一般情况下,进度报表格式由监理单位提供给施工承包单位,施工承包单位按时填写完后提交给监理工程师核查。报表的内容根据施工对象及承包方式的不同而有所区别,但一般应包括工作的开始时间、完成时间、持续时间、逻辑关系、实物工程量和工作量,以及工作时差的利用情况等。承包单位若能准确地填报进度报表,监理工程师就能从中了解到建设工程的实际进展情况。

2)由监理人员现场跟踪检查建设工程的实际进展情况。为了避免施工承包单位超报已完工程量,监理人员有必要进行现场实地检查和监督。至于每隔多长时间检查一次,应视建设工程的类型、规模、监理范围及施工现场的条件等多方面的因素而定。可以每月或每半月检查一次,也可每旬或每周检查一次。如果在某一施工阶段出现不利情况时,甚至需要每天检查。

除上述两种方式外,由监理工程师定期组织现场施工负责人召开现场会议,也是获得建设工程实际进展情况的一种方式。通过这种面对面的交谈,监理工程师可以从中了解到施工过程中的潜在问题,以便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加以预防。

(2)施工进度的检查方法。施工进度检查的主要方法是对比法,常用的进度比较方法有横道图、S形曲线、香蕉形曲线、前锋线和列表比较法。将经过整理的实际进度数据与计划进度数据进行比较,从中发现是否出现进度偏差以及进度偏差的大小。通过检查分析,如果进度偏差比较小,应在分析其产生原因的基础上采取有效措施,解决矛盾,排除障碍,继续执行原进度计划。如果经过努力,确实不能按原计划实现时,再考虑对原计划进行必要的调整。即适当延长工期,或改变施工速度。计划的调整一般是不可避免的,但应当慎重,尽量减少变更计划性的调整。

5.施工进度计划的调整

通过检查分析,如果发现原有进度计划已不能适应实际情况时,为了确保进度控制目标的实现或需要确定新的计划目标,就必须对原有进度计划进行调整,以形成新的进度计划,作为进度控制的新依据。

施工进度计划的调整方法主要有两种:一种是通过缩短某些工作的持续时间来缩短工期;另一种是通过改变某些工作之间的逻辑关系来缩短工期。在实际工作中,应根据具体情况选用上述方法进行进度计划的调整。

(1)缩短某些工作的持续时间。这种方法的特点是不改变工作之间的先后顺序关系,通过缩短网络计划中关键线路上工作的持续时间来缩短工期。这时,通常需要采取一定的措施来达到目的。具体措施包括组织措施,如增加工作面、组织更多的施工队伍、增加每天的施工时间、增加劳动力和施工机械的数量等;技术措施,如改进施工工艺和施工技术以缩短工艺技术间歇时间、采用更先进的施工方法以减少施工过程的数量、采用更先进的施工机械等;经济措施,如实行包干奖励、提高奖金数额、对所采取的技术措施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等;其他配套措施,如改善外部配合条件、改善劳动条件、实施强有力的调度等。

一般来说,不管采取哪种措施,都会增加费用。因此,在调整施工进度计划时,应利用费用优化的原理选择费用增加量最小的关键工作作为压缩对象。

(2)改变某些工作之间的逻辑关系。这种方法的特点是不改变工作的持续时间,而只改变工作的开始时间和完成时间。对于大型建设工程,由于其单位工程较多且相互之间的制约比较小,可调整的幅度比较大,所以,容易采用平行作业的方法来调整施工进度计划。而对于单位工程项目,由于受工作之间工艺关系的限制,可调整的幅度比较小,所以,通常采用搭接作业的方法来调整施工进度计划。

除分别采用上述两种方法来缩短工期外,有时由于工期拖延得太多,当采用某种方法进行调整,其可调整的幅度又受到限制时,还可以同时利用这两种方法对同一施工进度计划进行调整,以满足工期目标的要求。

6.审批工程延期

造成工程进度拖延的原因有两个方面:一是由于承包单位自身的原因;二是由于承包单位以外的原因。前者所造成的进度拖延,称为工程延误;而后者所造成的进度拖延,称为工程延期。

(1)工程延误。当出现工程延误时,监理工程师有权要求承包单位采取有效措施加快施工进度。如果经过一段时间后,实际进度没有明显改进,仍然拖后于计划进度,而且显然影响工程按期竣工时,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承包单位修改进度计划,并提交给监理工程师重新确认。

监理工程师对修改后的施工进度计划的确认,并不是对工程延期的批准,他只是要求承包单位在合理的状态下施工。因此,监理工程师对进度计划的确认,并不能解除承包单位应负的一切责任,承包单位需要承担赶工的全部额外开支和误期损失赔偿。

如果由于承包单位自身的原因造成工期拖延,而承包单位又未按照监理工程师的指令改变延期状态时,通常可以采用下列手段进行处理:

1)拒绝签署付款凭证。当承包单位的施工活动不能使监理工程师满意时,监理工程师有权拒绝承包单位的支付申请。因此,当承包单位的施工进度拖后且又不采取积极措施时,监理工程师可以采取拒绝签署付款凭证的手段制约承包单位。

2)误期损失赔偿。拒绝签署付款凭证一般是监理工程师在施工过程中制约承包单位延误工期的手段,而误期损失赔偿则是当承包单位未能按合同规定的工期完成合同范围内的工作时对其的处罚。如果承包单位未能按合同规定的工期和条件完成整个工程,则应向业主支付投标书附件中规定的金额,作为该项违约的损失赔偿费。

3)取消承包资格(业主才能行使)。如果承包单位严重违反合同,又不采取补救措施,则业主为了保证合同工期有权取消其承包资格。例如,承包单位接到监理工程师的开工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推迟开工时间,或在施工过程中无任何理由要求延长工期,施工进度缓慢,又无视监理工程师的书面警告等,都有可能受到取消承包资格的处罚。

取消承包资格是对承包单位违约的严厉制裁。因为业主一旦取消了承包单位的承包资格,承包单位不但要被驱逐出施工现场,而且还要承担由此而造成的业主的损失费用。这种惩罚措施一般不轻易采用,而且在作出这项决定前,业主必须事先通知承包单位,并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做好辩护准备。

(2)工程延期。如果由于承包单位以外的原因造成工期拖延,承包单位有权提出延长工期的申请。监理工程师应根据合同规定,审批工程延期时间。经监理工程师核实批准的工程延期时间,应纳入合同工期,作为合同工期的一部分。即新的合同工期应等于原定的合同工期加上监理工程师批准的工程延期时间。

监理工程师对于施工进度的拖延,是否批准为工程延期,对承包单位和业主都十分重要。如果承包单位得到监理工程师批准的工程延期,不仅可以不赔偿由于工期延长而支付的误期损失费,而且还要由业主承担由于工期延长所增加的费用。因此,监理工程师应按照合同的有关规定,公正地区分工程延误和工程延期,并合理地批准工程延期时间。

发生工程延期事件,不仅影响工程的进展,而且还会给业主带来损失。因此,监理工程师应做好以下工作,以减少或避免工程延期事件的发生。

1)选择合适的时机下达工程开工令。监理工程师在下达工程开工令之前,应充分考虑业主的前期准备工作是否充分。特别是征地、拆迁问题是否已解决,设计图纸能否及时提供,以及付款方面有无问题等,以避免由于上述问题缺乏准备而造成工程延期。

2)提醒业主履行施工承包合同中所规定的职责。在施工过程中,监理工程师应经常提醒业主履行自己的职责,提前做好施工场地及设计图纸的提供工作,并能及时支付工程进度款,以减少或避免由此而造成的工程延期。

3)妥善处理工程延期事件。当延期事件发生以后,监理工程师应根据合同规定进行妥善处理。既要尽量减少工程延期时间及其损失,又要在详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合理批准工程延期时间。

另外,业主在施工过程中应尽量减少干预、多协调,以避免由于业主的干扰和阻碍而导致延期事件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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