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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需求,疏导货币,改革价格

时间:2022-09-14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这样看来,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联邦德国、日本等国行之有效的“管住货币,放开价格”的办法,是唯一可能获得成功的选择。因此,这项改革只有在取得大多数人民群众的谅解的基础上才能做好。因此,在近期内对农产品最好还是根据国家财力的可能,酌情实行调价补贴的办法,同时进行生产资料价格的改革。

控制需求,疏导货币,改革价格[1]

(1988年4月)

最近一段时间,由于价格总水平上涨幅度较大,而原有比价关系不合理的问题不但未见缓和反而日趋突出,因此,价格问题引起了人们广泛的注意。经验证明,用加强行政管制的办法压制物价是不能奏效的。这使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到,解决价格问题的出路在于深化改革,但在具体问题上却有不同的考虑。

似乎从全面改革开始的时候起,我们在宏观经济问题上,就一直存在三种可能的选择:第一,在货币供应过量的条件下,用加强行政管理的办法制止物价上涨;第二,积极进行价格改革,但不改变扩张性的货币政策;第三,适当控制货币供应量,然后有步骤地推行价格改革。现在事情已经越来越清楚,采取第一种方法,“放开货币,管住价格”,无论对于发展还是对于改革都十分不利。这样做,既妨碍了改革的推进,又无法制止价格的上涨。而在物价总水平上升的条件下,管住部分重要产品的价格,又只能使比价关系进一步扭曲,从而导致资源的错误配置。在矛盾公开暴露出来之前,人们被既缺乏效率又含有水分的增长速度所迷惑,不能及时作出政策调整,就更加重了尔后救治的困难。在多数人认识到价格改革既不能绕过,也不宜推迟以后,作出第二种选择的可能性会增大。但是,这是一种成功的可能性很小的选择,因为在需求膨胀和待实现购买力大量积累的情况下,对价格作较大的调整和放开部分产品的价格,有可能引发严重的通货膨胀南斯拉夫曾经几次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要求下,放开了价格,但由于没有改变导致需求膨胀的体制(如市场割据、产权关系模糊的企业所有制等)和没有采取反膨胀的宏观经济政策,结果都因物价暴涨,超过了社会承受能力而不得不中止改革,重新冻结物价。事实证明,在价格管制难以维持时被迫放开价格,在价格上涨过快时又重新冻结物价,这种痉挛式的价格变动对经济的健康运行和资源的有效配置是最为有害的。许多国家有过这方面的教训,值得我们认真汲取。这样看来,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联邦德国、日本等国行之有效的“管住货币,放开价格”的办法,是唯一可能获得成功的选择。

当然,在经过几次反复以后,目前在我国,互相攀比的需求膨胀和行政性的地方分权都已成为某种定式,无论“管住货币”还是“放开价格”都决非易事,而要冒相当大的风险。但是经验已经证明,建立起竞争性的市场体系是使新体制的整体功能得以发挥的基本条件。因此,价格改革适时推出虽然艰险,舍此却别无他途,而且随着时间的流逝,困难和风险会越来越大。对于已经启动的通货膨胀来说,其发展通常是不断加速的,不或早或迟地采取一次比较猛烈的刹车措施,而完全寄希望于“逐渐缓解”,可能会事与愿违,在国际上也罕有先例。所以,此关早晚要过,迟过不如早过,长痛不如短痛,贵在当机立断。只要领导上下大的决心,动员起全党和一切有志于改革者的力量,在此基础上:(1)切实地把总需求与总供给的差额控制在一定范围内;(2)周密地安排价格改革的方法、次序和范围;(3)搞好与其他方面改革的协同配合,我们完全有可能闯过难关,走上坦途。

首先,采取控制和疏导并举的方针,把总需求同总供给的差额控制在一定范围内是有可能做到的。

1.目前无论是在投资方面还是在居民的消费收入方面,总量膨胀和结构偏畸的情况都是存在的。这增加了压缩需求的难度,可是与此同时,也提供了压缩总规模,但不伤及生产的后劲和基本群众利益的可能性,关键在于实施区别的政策。压缩的重点,在投资方面,是目前仍在大量兴建的楼、堂、馆、所、旅游娱乐设施和一般加工工业。其方法则可灵活多样。在消费方面,则是大小不法“倒爷”、贪官污吏的非法所得和挥霍公款的行为。

2.有位经济学家曾经提出,国家手中仍有金(黄金储备)、木(国有房产)、水(引进外资)、火(国有工厂)、土(土地使用权)等雄厚的家底和资金来源可以运用,因此,不必过分担心爆发恶性通货膨胀。这种意见,作为低度通货膨胀无害的论证,是不妥当的,因为,如果作为一种权宜之计,动用这笔资金来支撑无效益的高速度和“放权让利”,由于它将有去无回,就只能是一种损害长远利益的短期行为,我们期期以为不可。不过,它又包含着某种合理的因素,因为这些家底和资金虽然并不能无限制地动用,可用部分至少也有一两千亿元。有节制地运用其中的一部分作为支持改革的成本支出,例如,与产权改革和企业经营机制的改革相结合,有计划、有领导地用有吸引力的价格出售或分股出售一批国有小企业,用分期付款方式出售国有房产,实行土地批租制,首先是房基地的批租制等。用这些收入建立起不得用于其他方面的改革专项基金,保证安全渡过价格改革这一大关,却是一件一本万利的事情。当然,我们也要注意到在出售企业和房产时可能出现加剧财富分配不公的问题,应采取积极的措施加以防止。

3.为了更有效地扑灭行贿贪污之害,平息群众的愤懑之情,可以考虑制定特别条例:明确规定豁免日期,以前的行为不予追诉,在此之后,任何公务人员如享有与工资收入不相称的生活水平而无从解释时,便要受到法律追究。政务类公务人员在任职时要公布个人财产清单;对那些利用特权搞违法倒卖活动的个人和单位,要以严厉的手段予以打击。

4.应当看到,即使做到以上各条,因为改革已经错过了几次较好的机会,经济结构上积累的问题日重,同时累积的膨胀因素太多,在推行价格改革时也必然会出现较高的通货膨胀率,社会震动不会太小。因此,这项改革只有在取得大多数人民群众的谅解的基础上才能做好。要对全国人民进行大规模的、深入细致的宣传教育运动,使“改革是实现现代化的唯一出路”、“改革需要付出成本”、“要为改革忍受暂时的困难和痛苦”等基本指导思想深入人心;同时,在全体党员和干部中实行总动员,重申和严格执行改革时期的纪律,然后,将经过内部缜密研究的改革措施有秩序地推出。

为了减少震动和风险,价格改革也要分步骤地进行,争取在“七五”末期放开大部分竞争性部门的产品价格。

1.目前许多同志都认识到了如果不按照价值规律办事、放开农产品价格,我国农业(种植业)生产即使在近期能有所缓解,也终难有根本的改善。但是,率先放开农产品价格,如不给予充分补贴,将对城市居民生活造成过大的冲击,而在目前工业效率很差的情况下,给予职工的充分补贴却是国家财力所无法承受的。因此,在近期内对农产品最好还是根据国家财力的可能,酌情实行调价补贴的办法,同时进行生产资料价格的改革。

2.相比较而言,在各大类产品中,生产资料,包括原材料、能源和交通运输价格的改革,是收益最大、风险最小的。一方面,生产资料主要在国有部门内部流通,传导到零售商品的流程很长,国家有多种手段在传导过程中缓解对居民的冲击;另一方面,生产资料价格是影响工业企业生产经营的最重要的因素,生产资料价格理顺了,改善企业经营机制,提高工商业经济效益就有了基本前提。

3.各种产品要分别情况采用不同方法实施价格改革。例如,某些高低价差不大的产品,如水泥,可以一步放开。某些价差很大的产品,仍需分两步走,先调后放。钢材第一年可先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石家庄的办法,将调拨价调到接近于均衡价的水平,差价随指标返还,第二年即可放开。由于国营大型煤矿和乡镇煤矿的生产成本差别悬殊,可能还需要在相当长的时期中实行双轨制,只对统配煤价作适当的调整。对于天然垄断部门(如城市公用事业、铁路运输等),仍继续采用由物价部门定价和调价的办法,但要尽快实现“多价归一”。

4.生产资料价格理顺以后,其他商品的价格问题就较易处理了。

实现价格改革是保证新经济机制能够有效运行的必要条件,但却不是它的充分条件。为了使新经济机制得以运转起来,价格以外的多重环节上的配套改革是至关重要的。

1.价格改革推出的同时,税制、财政体制、内外贸体制等方面的改革都要相机跟进。在以上几个方面,1986年拟定的价、税、财、金、贸配套改革方案中的合理部分可以作为参考。

2.在国内贸易方面,目前的关键是批发贸易的组织建设。不同类型的批发贸易市场可采取不同的交易方式和组织规则。物资部门和批发部门的基层单位改组成批发贸易企业。一级站转化为现货或期货交易所。对进入批发交易市场的资格要有审查和限制,不具备资格的企业可以委托代理的方式进行交易。此外,还要组织一些大型批发贸易公司,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业务活动。在国际贸易方面,应该采取措施,防止抬价抢购和削价竞销,冲击国内市场。必要时可动用储备和筹借外资,组织进口国内受供给能力限制短期内一时上不去的短线生产资料,以支持国内价格改革。

3.立即着手拟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正竞争法,经过试行成为正式的立法,以制止垄断和其他非公正竞争行为,形成有规则的市场竞争。

4.在实现价格改革和硬化财务约束以后,将有一些产品缺乏销路,原材料没有保证和经营不善的企业面临破产的威胁。如果它们的职工生活缺乏基本保证,破产法在事实上将难以执行。因此,应当加快进行社会福利制度改革,建立社会化的养老金、医疗保险、失业救济等制度。

5.具有独立性、自负盈亏的企业,既是市场信号的接受者,又是市场活动的主体,为了保证新经济机制有效运转,必须与价格改革相配合,大步推进企业经营机制的改革。价格改革推出以后,现有的承包指标显然需要作较大的调整。要在作这种调整时,引导承包制逐步走向规范化,即不是一户一率地“承包”,而是实行税利分流,统一税率,税后留利和税后还贷的制度。同时,应当在国营大中企业中,积极推行以基金会、投资公司以及其他法人持股为主的股份制。股份制经营体制的改革,可以同社会保障制度等的改革结合进行,例如,可以将国有资产的一部分以股票形式交给各个年金基金会分散持有,让公司用股息和红利弥补养老金支出。可以把部分股票出售给某些基金会。也可以将国有资产以股票形式拨付给大学和研究机关,形成它们自己的基金。不过,这类性质的改革,和目前已经发展起来的产权转让等改革相同,要以明确产权为前提,否则将会引起国有财产的大量流失。所以,当前就要迅速建立各级国有财产管理部门,进行清产核资和登记建账工作,为开展企业组织改革准备条件。

以上这些考虑,在具体做法上肯定有许多不完善甚至疏漏错误的地方,但我们反复考虑,贯穿其中的基本脉络,即控制需求、疏导货币、放开价格、改造企业、形成市场,却是我们整治双重体制造成的混乱局面、走出困境、进入坦途的唯一通道,而且它所带来的困难与风险,也是在中央的坚强领导下,经过全党一致的团结努力所能够克服的。

【注释】

[1]这是本书作者和李剑阁写给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领导的研究报告。载《世界经济导报》,1988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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