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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性加疏导

时间:2022-03-1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公司工会在第一时间向金桥工会联合会通报了裁员的信息。公司安置员工的初始方案确定的经济补偿金再次引起了员工的极大不满,他们纷纷要求工会维权。经过激烈的辩论,12条意见中过多考虑个人利益,或要求过高经济补偿金的,由于法律依据不足予以删除,最终确定7条意见作为职代会的共同意见,正式与公司行政方协商。6月29日,公司公布最终方案,员工普遍满意,当场签订解除劳动合同协议,领取经济补偿金。
理性加疏导_充满活力的热土:金桥开发区党建创新研究

三十一、理性加疏导 彰显工会作为

订单大幅下降,流动资金短缺,造成企业运营困难。源于美国的金融危机不可避免地影响了实体经济。为了生存,威旭电子(上海)有限公司行政方不得不采取了减员的措施。第一次公司行政减员12%的方案出台时,并没有及时听取工会的意见,未按法定程序操作,被裁员工情绪激动,引发了劳资纠纷,有18名员工诉至法庭。半年后,企业决定关闭,由于企业行政方积极与工会协商,在短短9天时间内,423名员工全部签订了经济补偿协议,顺利解除了劳动合同。

在处理劳资纠纷的实践中,工会认为,以职工代表的形式与企业行政方进行沟通,以集体协商的方式确定企业关闭过程中涉及员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才是稳定职工情绪的关键。

引导员工理性维权,变无序为有序

受金融危机影响,从2008年10月起,威旭公司订单逐步缩水达50%左右,大中国区执行总部决定在上海的三家公司(闸北、嘉定、金桥)一律裁员12%。为此,公司行政方于2008年11月初作出裁员60人的方案。11月7日在公司工会召开的职工代表大会上,公司总经理到会通报了裁员的决定。公司工会在第一时间向金桥工会联合会通报了裁员的信息。在上级工会的指导下,公司工会就裁员方案向公司行政方提出了“裁减人员尽可能少”的总体原则和“理性裁员、人性疏导、合理安排”的操作原则。同时提出了七点意见:“如能坚持,尽一切可能努力不要裁员;如要裁员,应尽快告知员工,让员工有思想准备;时间最好放到春节之后,让员工过—个安静祥和的节日;裁员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操作;有情操作,鉴于春节期间工作难找,除2008年12月的工资外,年终奖照发”等。但是,公司行政方没有采纳工会的意见,被裁员工中有无固定期限员工和家属无其他人员就业的人员。名单一经宣布,被裁员工情绪激动,围困公司外籍总经理,扬言要与总经理一起跳楼,并要找到总经理在上海的家。一些被裁员工还声称要到人民广场进行集访。被裁员工的情绪严重影响了公司的正常生产秩序。

金桥工会联合会干部和派出所警察几次到现场做疏导工作,要求员工保持冷静,做到“三不”,即:劳资矛盾不出厂区;劳资纠纷不发生肢体冲突;不得损坏公司设备、财物。金桥工会联合会主席吴慧芳也亲自到公司稳定员工情绪。要求总经理即刻回到公司与员工协商,并明确表态,在公司还有大量外来务工人员和退休回聘人员时,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公司应优先留用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员工。经过反复沟通疏导,员工的激烈情绪得到了初步平复,员工诉求方式逐步趋于理智。

由于劳资双方的意愿差距较大,最终无法达成一致。经过反复研究,工会最终建议员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维护权益。为此,工会还特别聘请律师为员工进行法律咨询

经过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18名员工最终理智地选择了法律途径维权,企业正常的生产秩序得到恢复。

职代会方式辩论,统一员工思想

由于金融危机对实体经济的影响进一步加深,企业的订单继续下滑。企业生产无以为继。半年后,公司宣布关闭。公司安置员工的初始方案确定的经济补偿金再次引起了员工的极大不满,他们纷纷要求工会维权。

2009年6月21日,公司通报了停产和清算方案,明确6月29日前完成员工清退工作,留给工会的工作时间只有一周。工会要召开党、工联席会议;要商量出对公司安置清算方案的意见;要召开员工代表大会;要研究出工会安置员工的建议方案;要选出谈判代表与公司行政方协商;在29日公司清退前通过协商达成较理想的安置方案……在短短的7天时间内完成这些工作,时间之紧、任务之重可想而知。金桥工会联合会接到报告后,当即指派人员全程参与公司工会的各项工作,对员工安置方案的修改与公司行政方的协商等进行全程指导。经过研究,大家认为经济补偿方案的合理性是平息劳资矛盾的关键。在分析、摸清了员工情况,听取了员工意见的基础上,公司、工会组织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将员工原先提出的27条意见归纳为12条,但这12条意见还是与公司行政方提出的方案相距甚远。为了使职代会集中的意见更加合法、合情、合理,具有可操作性,职代会采取正反方辩论的方式,具体考量职工代表12条意见的合法性与合理性。经过激烈的辩论,12条意见中过多考虑个人利益,或要求过高经济补偿金的,由于法律依据不足予以删除,最终确定7条意见作为职代会的共同意见,正式与公司行政方协商。

集体协商,切实维护职工权益

在职代会明确职工意见的基础上,职工协商代表与公司行政方代表展开了集体协商。

职工代表推选出了以工会主席为主的5名协商代表,同公司行政方代表进行了长达3天的艰苦协商。最终,公司行政方除不同意“续保雇主责任险”外,其余6条意见全部接受。根据职工建议,公司对原来的员工补偿方案作了较大修改。至此,双方达成了一致意见,职工协商代表与公司行政方代表均在协议上签字。

修改后的补偿方案的主要内容是:对无固定期劳动合同协商解除劳动关系的员工,另外增加5 000元补偿金;对工伤医疗期协商解除劳动关系的员工,另外增加4 000元补偿金;对双下岗、单亲、配偶或子女有重大疾病协商解除劳动关系的,另外增加4 000元补偿金。按照签订“协商解除协议”时间段的不同再分别给予2 000元至7 000元不等的奖励费。

6月29日,公司公布最终方案,员工普遍满意,当场签订解除劳动合同协议,领取经济补偿金。公司曾一度出现员工排队签约的场景,签约率在3天内达到了99.5%,5天内即达到了100%。

(载《上海工运》2009年第9期,作者:龚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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