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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求“清静无为”的道家“隐士人格”

时间:2022-03-06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一)道家的理想人格——隐士人格与儒家积极入世的态度不同,以老庄为代表的道家,设计了一种企图超越世俗的游世型的理想人格,即“隐士人格”。以老庄为代表的道家的人生理论对中华民族的心理文化结构和人生观的塑造产生了重大的影响。“无为”要求人们因循事物的自然状况、顺应万物的本性及其内在规律。这一修养方法,庄子又称之为“心斋”。
追求“清静无为”的道家“隐士人格”_中国传统文化概观

(一)道家的理想人格——隐士人格

儒家积极入世的态度不同,以老庄为代表的道家,设计了一种企图超越世俗的游世型的理想人格,即“隐士人格”。或许春秋战国时代动荡不安的社会局面使老庄感慨:“祸兮福所倚!”所以,人活在世上最重要的是要懂得明哲保身,要明哲保身就要与世无争,宠辱不惊,大智若愚,随遇而安,知足常乐,吃亏是福,难得糊涂等等。

1.道家理想人格的特征

道家的理想人格特征是主张淡泊名利,平和心性,主张“轻利寡欲”、“致虚守静”、“无私不争”,强调“复归于朴”、“绝圣弃智”,崇尚清静无为,提倡无欲,“是以圣人不行而智,不见而明,不为而成”(《老子》第四十七章)。反之,如果图荣华、享宝贵、争名逐利,恣情纵欲,胡作妄为,必然背“道”而驰,离“道”更远,不能得到“道”了。

2.道家理想人格的实质

道家的理想人格实质是“道通为一”、“抱一为天下式”,一就是道的意思,意思是,圣人守道,以作为天下的法则,道就是顺其自然。道家认为委屈反而可以保全,弯曲反而可以伸直,底下反而可以盈满,破旧反而可以更新,少了反而可以得到,多了反而变得疑惑,所以老子认为一切要顺其自然,在顺其自然中保持人的精神自由和意志独立。在道家看来,现实的个人在社会中是极其渺小的,人所要做的是保持其自然本性,不为物欲蒙蔽,不为他物牵累,“致虚极,守静笃”,“依德而行,循道而趋”,纵情于山水间,逍遥于天地外,做到不辨物我,不执是非,不论善恶,安时处顺,全真保性,从而达到本性与大道统一。

总的来说,道家主张取“遁世”态度,主张与世无争,回避社会矛盾,向后退让:退回自然,返璞归真,实现与自然的和谐共处;退回自我及其内心情感,清静无为,陶情冶性,寻求自我内心的和谐宁静。以老庄为代表的道家的人生理论对中华民族的心理文化结构和人生观的塑造产生了重大的影响。道家反对人为物役,主张不为礼法所拘、追求个体身心自由,直接影响了魏晋时期人的觉醒,开后代个性解放思想之先河;道家超迈旷达的人生态度,培养了中国人的乐观精神,陶冶了人们的豪放性格;道家要求人们超凡脱俗、自然无为,返璞归真,保持纯洁的天性和心境的虚静淡泊,也极大地影响了中国人的人生态度和生活情趣,使人们在纷繁复杂的现实生活中保持心灵上的宁静和心理上的平衡。

(二)道家的人格修养方法——清静无为

道家提出了无为、绝仁弃义、“坐忘”、“心斋”等具体的人格修养方法。

1.无为。老子说:“道常无为。”庄子说:“无为而尊者天道也。”无为是道家根本的政治主张,同时也是其重要的道德修养方法。“无为”要求人们因循事物的自然状况、顺应万物的本性及其内在规律。在道家看来,纯朴天真、自然无为是天道的属性,人们应该效法这种德性,保持纯朴率真的自然本性,保持和发展自身的本质和规定性。庄子笔下的“神人”、“至人”、“真人”之所以具有种种神奇的异于常人的特点,就在于他对一切世事都能漠然置之,自然无为,根本不会抱有为的态度,不会采取任何实际行动去介入或解决现实问题,他只是在内心世界改变问题的性质,或干脆在心理上将问题取消,从而达到精神上的绝对自由境界。反之,如果对外界进行过多的干预,事事有为,则往往会适得其反,最终戕害自己的本性。

2.绝仁弃义。道家认为,人最可珍贵就是人的本心、本性,人一旦丢掉了属于自己的东西就会变得空虚,丧失任何价值。庄子认为,在远古时代,人民安居而无所谓,悠然而无所往,一派安然自适。等到圣人出现,用礼乐来匡正天下人的形态,用仁义作标榜来安慰天下人心,人们就变得本性迷乱,开始奔竞用智,汲汲争利,以致一发而不可收,各种奸诈虚伪的行为也随之出现。因而在庄子看来,仁义礼仪是损伤人的本性的,人们应该绝仁弃义。应该说,道家这种绝仁弃义的道德修养方法过于偏激,但是有一点却能够引发我们的进一步思考,那就是在世俗的名誉、地位等之外,人们纯朴的本性、本真的情感是更崇高、更神圣的东西,它值得人们去珍惜与追求。

3.“坐忘”。在道家看来,世人之所以不能达到这一境界,根本原因在于“有待”,即摆脱不了对周围事物的种种依赖关系。他们或追求荣华富贵,或沉溺于是非毁誉,或汲汲于仁义道德,身心深受残害,隐入了无边的苦海。要达到逍遥无为的至人境界,就必须要做到“无待”,对一切都无所欲求,不受任何外在条件限制,而“无待”的根本方法则在于“无己”或“坐忘”。所谓“无己”或“坐忘”,是指从精神上超脱一切自然和社会的限制,泯灭物我,泯灭我之好恶之情,以致达到形若枯槁、心如死灰的地步。这是道家道德修养的根本方法,是达到逍遥境界的必经阶段。

4.“心斋”。在道家看来,泯灭物我、人我是人生修养的重要阶段,但是,到这一步还只是消除了我与外界、外物的矛盾,而“我”却仍然存在,会自觉或不自觉地产生这样那样的杂念。人生修养的最高层次还要最终泯灭自我。在《庄子·齐物论》中,庄子提出了“吾丧我”的修养方法。其中所谓“吾”,指的是得道之我,“我”指的是世俗的、追求功名利禄、荣华富贵之我。“吾丧我”就要求不仅要将外界的一切事事物物、是是非非全部忘却,甚至连一切自我意识都要彻底泯灭、取消。这一修养方法,庄子又称之为“心斋”。“心斋”的基本要求是心志纯一,消除任何杂念,心神停止与外界接触,摆脱一切外物之累,达到精神意识上的虚一而静,进入绝对自由的逍遥境界。

客观来说,儒家和道家两种人格精神是互补的,前者要求人们从事道德实践,即在从事政治、经济、军事等活动时按着儒家的道德规范去做;而后者则力主人们从事俗务,并不要求践行儒家的道德规范。这种互补,是内在精神与外在实践性的辩证的互补。正是有了这种互补性,中华人格才基本上成为一个完整而健全的系统,成为从内在精神到外在表现,从理想上的超越到现实中的经世致用都一应俱全的健康的人格思想体系。正是这种基本由儒道两家奠定的人格观念,成就了历代无数的高尚人物。在后世的屈原、陶渊明、苏东坡等知识分子身上和张良、诸葛亮以及东晋南北朝时期的王猛、陶弘景,唐代的魏征,宋代的陈抟,元代的刘秉忠,明代的刘基、周颠,清代的范文程等政治人物身上,这两种人格都或多或少地共同存在并相互作用着,从而使他们显现出相当高的人生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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