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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的管理

时间:2022-09-03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由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参保缴费凭证,在新就业地参保,只需用人单位或本人提出转续关系的书面申请,其他的审核、确认、跨地区转续等手续由社保机构经办。原参保地或户籍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收到《建立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通知书》后,经办机构为参保人员进行信息登记和建立专门标识。

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由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参保缴费凭证,在新就业地参保,只需用人单位或本人提出转续关系的书面申请,其他的审核、确认、跨地区转续等手续由社保机构经办。

1.《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2.《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

3.《建立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通知书》。

1.参保单位到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人员中断手续,申请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经办机构根据参保人员提供的户口本及居民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材料,核对缴费信息后,出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2.收到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发出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后,核对有关信息并生成《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办理基金划转手续,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传送给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终止参保人员在本地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每月16日后的工作日。

1.《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2.《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3.转移单上须列明以下信息:

(1)职工基本情况。包括:姓名、首次缴费时间、建立个人账户时间、缴费截止时间、实际缴费年限、办理转移日期等。

(2)基金转移情况。包括:1998年1月1日前账户个人缴费累计储存额、1998年1月1日至转出上年末账户累计储存额(个人缴费和单位划转)、上年记账利率、当年缴费月数、养老保险基金转移总额。

(3)个人账户记载情况。包括:至上年末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其中个人缴费储存额、当年记账金额、其中个人缴费额。

(4)个人历年缴费基数记载情况。包括:起始时间、截止时间、本期缴费基数。

1.参保人员或参保单位向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并出示《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2.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根据《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和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向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3.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收到《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和转移基金后办理以下接续手续:

(1)核对《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及转移基金额。

(2)根据《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及参保单位或参保人员提供的相关资料,接续参保人员的历年缴费及个人账户,并记载养老保险基金转移信息。

(3)将办结情况通知参保单位或个人。

40 、50人员指参保人员女满40周岁,男满50周岁流动就业。流动到非户口地就业需参保时,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保留在原参保地,并在新参保地建立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在非户口地首次参保的,参保地也应为其建立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

1.《建立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通知书》、《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转移申请表》、《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转移联系函》(临时建账地发起)、《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转移接续联系函》(转入地发起)。

2.参保人员身份证或户口本印件等相关资料。

1.新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对新参保人员或异地转入人员告知政策依据,并为其建立临时缴费账户。如在异地参保需向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建立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通知书》,如新参保需向户籍所在地发出《建立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通知书》。原参保地或户籍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收到《建立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通知书》后,经办机构为参保人员进行信息登记和建立专门标识。

2.办理临时缴费账户转移的,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临时缴费账户建账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转移申请,填写《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转移申请表》。

3.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收到《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和转移基金后,对临时缴费账户建立专门标识,对缴费账户中的个人账户储存额继续按规定计息。

每月16日后的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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