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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的有关知识

时间:2022-11-2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主要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等。生育保险是指妇女劳动者因怀孕、分娩导致不能工作,收入暂时中断,国家和社会给予必要的物质帮助的社会保险制度。工伤保险是社会保险的一个组成部分。

第四节 社会保险的有关知识

社会保险是国家或政府通过立法的形式,采取强制手段对公民或劳动者因年老、疾病、生育、失业、死亡等社会特定风险而暂时或永久失去劳动能力、失去生活来源或中断劳动收入时的基本生活需要提供经济保障的一种制度。主要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等。

社保具有强制性的特点,就是用人单位和个人都需要缴纳。社会保险作用就在于:老有所养、病有所医、生有所保、伤有所疗、失有所得。也就是让你在老、病、伤、失的时候,能获得一定费用的补偿和救济。

缴费个人只需要缴纳养老、医疗和失业三种,生育和工伤由用人单位缴。单位和个人缴纳比例为:养老保险单位承担20%,个人承担8%;医疗保险单位承担6%,个人承担2%;失业保险单位承担2%,个人承担1%。

一、养老保险

养老保险是劳动者在年老退出劳动岗位后,由政府提供物质帮助,保障其基本生活需要的一项社会福利制度。政府建立养老保险基金,并以税收优惠的形式负担部分费用,职工和用人单位按工资收入的不同比例,按月向社会保险机构缴费。职工缴费的全部加上用人单位缴费的一部分实行个人账户储存。劳动者在到达退休年龄和缴费年限时,可按月领取政府的养老金和享受其他的养老待遇。

二、医疗保险

医疗保险是社会保险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医疗保险是指由国家立法,通过强制性社会保险原则和方法筹集建立医疗保险金,当参加医疗保险的人员因疾病需要获得必要的医疗服务时,由经办医疗保险的社会保险机构按规定提供医疗费用补偿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医疗保险与养老、失业、工伤、生育等其他保险一起,共同对劳动者的生、老、病、死、残起着保障作用。

三、生育保险

生育保险是指妇女劳动者因怀孕、分娩导致不能工作,收入暂时中断,国家和社会给予必要的物质帮助的社会保险制度。建立生育保险的目的,是为了保证生育状态的劳动妇女的身体健康,减轻其繁衍后代而产生的经济困难,同时也是为了保证劳动力再生产的延续。生育保险不单是指对女职工生育子女所花费的生育手术费、住院费用等费用的补偿,还应当包括通过建立社会生育基金的方式,对女职工在规定的生育假期内因未从事劳动而不能获得工资收入的补偿。

四、工伤保险

工伤保险是社会保险的一个组成部分。它通过社会统筹,建立工伤保险基金,对保险范围内的劳动者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所发生的或在规定的某些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职业病以及因这两种情况造成死亡,在劳动者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时,劳动者或其遗属能够从国家、社会得到的必要物质补偿,以保证劳动者或遗属的基本生活,以及为受工伤劳动者提供必要的医疗救治和康复服务。

五、失业保险

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对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的制度。它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之一。它具有几个主要的特点:一是普遍性;二是强制性;三是互济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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