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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分析与假设的提出

时间:2022-09-03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增加公司价值并不一定是大股东财富增长的最佳方式,大股东与管理者的合谋侵占行为往往还是导致公司价值下降的主要原因。

委托代理理论认为,现代企业最突出的问题就是两权分离导致的企业出资人和管理者之间的委托—代理问题。委托人(出资人)拥有企业剩余索取权,追求企业剩余最大化,代理人(管理者)拥有企业剩余控制权,追求自身效用最大化。委托人无法观测到代理人工作能力和努力程度的信息集,因此代理人常常以牺牲委托人的利益为代价获取控制权私有收益,产生代理成本。要解决代理问题,就要消除委托人与代理人之间的行为目标的差异。对管理者进行激励就是消除委托人和代理人行为目标差异的手段。在企业的实践中,对管理者的激励方式主要有薪酬激励和股权激励。薪酬激励一般由在一定时期内相对固定的工资、津贴和与企业短期绩效相关的奖金构成,属于一种短期激励方式。这种激励方式会刺激管理者选择有利于企业短期绩效而不利于企业长期价值提升的行为,或者放弃不利于企业短期绩效提高而有利于企业长期发展的行为。股权激励是以公司股权为利益载体,通过向管理者让渡公司一定比例的股票,或者给予管理者一定的股票期权,而使管理者的目标函数与公司股东的目标函数趋于一致的一种长期激励方式。这种激励方式最早产生于20世纪50年代的美国,它使得管理者的收入与公司股票在证券市场的表现直接相关,管理者只有通过努力工作提升公司长期价值从而提高公司股价,才能增加自身收入,因而有助于克服管理者的短期行为。20世纪70年代后股权激励收入逐渐成为美国等发达国家的企业高管报酬的重要组成部分。

然而,La Porta等人的一系列研究发现,世界上大部分国家的公司股权不是高度分散而是相当集中的。即使是在美国和英国这两个被普遍认为公司股权最为分散的国家,大多数公司都存在一个以上持股比例较高的大股东。大股东凭其持股优势获得了公司的控制权,并与公司中小股东分化为两个不同的利益群体。掌握了公司控制权的大股东不再满足于通过增加公司价值来增加自身财富,而是频繁地通过与管理者合谋,以牺牲中小股东的利益为代价来获得自身财富的快速增长。此时,大股东的目标就不仅与中小股东的目标发生了背离,而且也与公司目标发生了背离。增加公司价值并不一定是大股东财富增长的最佳方式,大股东与管理者的合谋侵占行为往往还是导致公司价值下降的主要原因。既然大股东的目标与公司目标出现了冲突,他们就不期望管理者的努力方向、行为方式和价值观与公司目标一致,而是期望管理者努力服务于大股东的利益侵占行为。而股权激励是使管理者目标与公司目标实现激励相容的手段,因此大股东对管理者进行股权激励的动力就会下降,股权激励的程度就会降低。Mehran(1995)通过研究发现,随着企业外部大股东持股比例的上升,经营者的长期激励(包括股票期权、影子股票和限制性股票等)程度会下降,这可能是大股东持股比例越高,对公司的利益侵占程度越严重,从而对管理者的股权激励程度越低导致的结果。大股东采取什么方式激励管理者支持自己的利益侵占行为呢?给予管理者较高的薪酬就是一种很好的方式,因为薪酬至少有一部分不与公司绩效挂钩,大股东可以根据管理者对自己的支持程度进行调整。因此,大股东对公司的利益侵占程度越高,就可能给予管理者更高的薪酬。基于以上分析,我们提出以下两个假设:

假设2:管理者持股比例与大股东管理者合谋侵占程度负相关。

假设3:管理者薪酬与大股东管理者合谋侵占程度正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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