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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阵营内部矛盾的发展

时间:2022-08-29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20世纪50年代后半期,特别是在第二次中东战争爆发之后,美国与其他西方大国间的矛盾和斗争有了不同程度的发展,与此同时,西欧联合运动得到了进一步的加强。随着西欧、日本经济的迅速发展,美国的经济优势相对削弱。欧共体的建立,对成员国相互之间的关系产生了重要的积极影响。欧共体的建立也使西方阵营的内部关系受到了新的考验。当时的岸信介内阁自然不会支持广大民众的这一立场。然而,艾森豪威尔政府对此不予理会。

西方国家间经济力量和军事力量对比的变化,决定了它们之间政治关系的变化。20世纪50年代后半期,特别是在第二次中东战争爆发之后,美国与其他西方大国间的矛盾和斗争有了不同程度的发展,与此同时,西欧联合运动得到了进一步的加强。

1.西方国家力量对比的变化

由于资本主义发展不平衡规律的作用,在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十年以后,西方国家的力量对比发生了重要的变化。一方面,这表现在经济领域。随着西欧、日本经济的迅速发展,美国的经济优势相对削弱。1948年,美国工业生产、出口贸易和黄金储备分别占资本主义世界的53.4%、32.5%、74.5%,英、法、联邦德国与日本合在一起这三项的比重仅为20%、14.7%、6.7%。然而,到了1960年,美国工业生产、出口贸易和黄金储备占资本主义世界的份额分别降为39.5%、24.4%、38.5%,而欧洲经济共同体与日本合在一起这三项的比重则上升为48.1%、56.2%、46.4%,都明显地超过了美国。并且,这一变化趋势还在进一步发展之中。

另一方面,西方国家间的军事力量对比也发生了一定的改变。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初期,美国垄断着核武器,西欧国家和日本几乎完全地将自己的“安全”寄托于美国的保护。20世纪50年代中期前后,它们纷纷加快了发展自己军事力量的步伐。1952年10月,英国进行了第一次原子弹爆炸试验,成了世界上第三个核国家;1960年2月,法国也成功地进行了首次核爆炸试验。与此同时,西欧国家和日本的常规军事力量也得到了重要的增长。法国和德国分别建立了拥有50万人的武装力量。1957年6月,日本制订了以“整备骨干防卫力量”为中心的第一个防卫力量发展计划(1957—1960),在奉行“日美共同防卫”的前提下提高防卫自主性。[28]同年,防卫厅还将导弹研究列入了工作重点,并在年底决定购入美国的“响尾蛇”型空对空导弹。

2.欧洲经济共同体的建立

1957年3月25日,参加欧洲煤钢共同体的六个国家——法国、联邦德国、意大利、比利时、荷兰和卢森堡——在罗马举行会议,签署了《欧洲经济共同体条约》。它规定共同体的主要活动包括:第一,“在各成员国之间取消商品进、出口的关税和定量限制”以及类似的其他措施;第二,“建立对待第三方国家的共同关税率和共同贸易政策”;第三,“在各成员国之间,废除阻止人员、劳务和资本自由流动的各种障碍”;第四,建立共同的农业政策和运输政策等。[29]该条约还规定,共同市场应设置委员会、部长理事会、议会、法院等机构以保证上述任务的执行。与此同时,六国还签署了《欧洲原子能共同体条约》。原子能共同体的任务是:“通过建立使核子工业迅速形成和增长的必要条件,对成员国中生活水平的提高和与其他国家的交换作出贡献。”[30]它也要求设置相同的机构。这两个条约又被统称为罗马条约,都在1958年1月1日生效。这样,加上欧洲原有的煤钢共同体,西欧就有了三个共同体。

欧洲经济共同体的建立反映了形势发展的客观需要。第一,它是西欧经济迅速发展的产物。当时,在先进科学技术的强烈推动下,不仅西欧各国的生产力有了巨大增长,而且彼此的相互依存性急剧增强。这就迫切要求打破国界的限制,以扩大市场、加强资本和技术的协作以及政策的协调。第二,欧共体也是西欧承受的巨大外界压力的产物。到20世纪50年代中期,尽管西欧各国的经济力量已显著加强,但其中任何一国同美苏相比都还相差甚多。它们只有联合起来,才能凭借集体的力量,加强在国际经济和贸易竞争中的地位。与此同时,战后西欧形势的发展,也为欧共体的建立提供了可能性。一方面,在战后的经济恢复过程中,通过国有化、国际投资以及政府对生产、流通、消费各个领域的调节和干预,国家已普遍和直接地介入经济生活,其经济职能全面强化。另一方面,西欧国家在建立和发展煤钢共同体过程中获得的经验也推动了经济共同体的诞生。

欧共体的建立,对成员国相互之间的关系产生了重要的积极影响。一方面,它促进了成员国的对外贸易,特别是推动了成员国相互之间贸易的扩大;反过来,这又刺激了成员国投资的增长和生产的发展。另一方面,欧共体的建立也为成员国之间的政治合作提供了一条特殊的途径。此种合作是在经济共同体的躯体中发展起来的,与在西欧联盟等传统的同盟组织中的合作不同。当然,在经济共同体中的政治合作乃属于政府间的合作,和经济共同体本身具有的超国家性质不同。

欧共体的建立也使西方阵营的内部关系受到了新的考验。第一,美国对欧共体显示了一种复杂的态度。尽管它从遏制苏联这一根本利益出发支持欧共体的建立,但是从一开始就为其“排外性”和发展成为“第三种力量”的倾向感到担忧,并对美国工农业产品在六国市场将受到的限制怀有不满。因此,美国一直力图将欧共体纳入自己的轨道,发展它的有利方面,克服它的不利方面。第二,欧共体的建立加剧了其成员国(特别是法国)与英国之间的矛盾。英国既不愿牺牲它与英联邦国家的特别经济联系而加入欧共体,又不愿忍受本国产品在六国共同市场上受到的歧视。作为一种对抗。它在1960年1月联合瑞典、丹麦、挪威、瑞士、奥地利和葡萄牙签订了七国《欧洲自由贸易联盟公约》(小自由贸易区)。这样,西欧就出现了两个相互竞争的经济集团。第三,欧共体成立未久,特别是当戴高乐1958年再次成为法国总统以后,围绕着共同体究竟应是一个“超国家性质”的组织还是一个国家间的组织的问题,在法国与其他五国(特别是比利时和荷兰)之间出现了旷日持久的斗争。

3.新日美安全条约的签订

1951年的《日美安全条约》从问世之日起就遭到了日本人民的强烈反对。1957年开始的美军远东基地核武器化更加激化了他们要求废除这一条约的斗争。当时的岸信介内阁自然不会支持广大民众的这一立场。但是,在日本经济力量以及军事力量已经得到了不同程度加强的背景下,岸信介试图以维护日美同盟体制为前提,对日美安全条约作出一些修改,以提高日本的国际地位,同时平息日本人民的愤懑情绪。为此,他在同年6月访美时提出了修约的愿望。然而,艾森豪威尔政府对此不予理会。

直到一年以后,情况才发生了变化。由于日本人民要求废除日美安全条约的斗争一浪高过一浪,1958年9月,当访美的外相藤山爱一郎再次提出修约的问题时,杜勒斯表示了首肯。显然,美国政府指望,通过某种程度上满足日本的这一要求,可以稳定日本的亲美政权,确保日本对美国的长期依附,并促进日本军备的继续扩展。换言之,美国政府试图利用日美安全条约的修改维护美国在远东的长远战略利益。

1958年10月,日美开始了修约谈判。1960年1月,双方在东京签署了《日美共同合作和安全条约》(新日美安全条约)。它以日本方面的提案为基础,一方面保持了旧安全条约的基本内容,包括美军可继续驻在日本,并为了日本和东亚的“安全”使用“在日本的设施和地区”。另一方面,它又包含了若干旧安全条约所没有的内容:第三条规定,缔约国“将在遵循各自宪法规定的条件下来维持并且发展它们抵抗武装进攻的能力”。第五条规定:缔约国都认识到,“对在日本管理下的领土上任何一方发动的武装进攻都会危及本国的和平和安全,并且宣布它将按照自己的宪法规定和程序采取行动以应付共同的危险”。[31]此外,新日美安全条约删去了旧条约中有关驻日美军可镇压日本国内的“暴乱和骚动”的条款,并使日本得到可以“废除”该约的权利。这些变化在某种程度上提高了日本的国际地位,反映了日本人民反对美国控制的要求。但是,从总体上看,新日美安全条约并未改变日本紧紧依附于美国的状况,与日本人民的愿望相去甚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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