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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关系民主化

时间:2022-08-28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国际关系民主化与国内政治中的民主化概念有关。国际关系民主化的主要目标与内容都体现在国际法基本准则里。这是国际关系民主化的基本前提。排除民族压迫是人类健康和自由发展的基本条件,是国际关系民主化的必要前提。霸权主义是强权政治的孪生姊妹,是国际关系民主化的最大障碍。反对霸权主义,就是要消除国际关系中的专制压迫、内政干涉,因而成为国际关系民主化的基本任务之一。

三、国际关系民主化

如同“人生来本是而且始终是自由平等的”一样,世界政治中的主权国家也十分珍视国家“生来的自由与平等”。自1648年威斯特伐利亚和约面世以来的一部近400年的国际关系史,就是各主权国家追求主权平等、独立自主的历史。但是缔造国际民主的难度远远大于国内民主的构建,当不少国内社会已进入民主政治状态后,缺乏世界政府的国际社会基本上还处于充满强权政治与霸权主义的“热带丛林”中:大国之间霸权战争频仍,中小国家受尽压迫,国际关系处于强权专制之下,全球事务为少数几个大国所垄断,国际通行的是弱肉强食的“自然法则”,整个国际关系基本上是支配与被支配这样一种极不平等的权力关系。因此,国际公正、平等和民主成为绝大多数国家所追求的理想。国际关系民主化,就是以统治和服从为特征的强权型国际关系,向以独立自主、平等参与和互利合作为特征的民主型国际关系的转化过程。国际关系民主化是与殖民体系的瓦解、国际法的强化、强权政治的式微、科学技术的进步、经济全球化的拓展和经济相互依存的加深相依而行的。如果说,17—19世纪是强权政治占绝对统治地位的时代,20世纪则是强权政治相对衰落,国际关系民主化曙光大现的时代,而21世纪必将是国际关系民主化加速发展的时代。

(一)国际法基本准则:国际关系民主化的基本内容

国际关系民主化与国内政治中的民主化概念有关。理解国际关系民主化,首先要了解国内政治中民主的含义。民主可能是政治学里最难定义的概念,它的基本表现形式至少有四个方面:一是民主表现为每个个体有基本的自由权利,可以自由地决定各自的事务。二是民主还表现在每个个体之间的权利是平等的,无论个体差异如何,都享有平等的权利,不允许任何特权存在。三是民主还遵循多数裁决原则,民主意味着全体个体对公共事务的自主自决,对于一些需要作决定的公共问题,每个个体都有权平等地参与决定,并在自由讨论的基础上,依照一定程序,将各种不同意见付诸表决,按“每个个体一票,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按照多数人的意见作出决定。四是,平等不是平均主义,它尊重每个个体的性格特征,肯定每个个体都有平等的自由发展的条件和机会,提倡公平竞争,并承认公平竞争下由于能力、水平上的差异而造成的结果上的不平等。不难发现,国家间的民主平等大多含有国内民主的延伸意义和比照意义。

国际关系民主化的主要目标与内容都体现在国际法基本准则里。这些普遍原则既是世界各主权国家对平等、民主的向往,也是国际社会反抗强权政治的历史成果。20世纪以来,被压迫民族、中小国家以及具有进步精神的新兴大国,不断与旧式的强权政治作斗争,特别是二战中,世界各民主力量联合反对法西斯势力的侵略取得了伟大胜利,这是世界绝大多数主权国家民主团结的胜利,它直接推动了国际关系民主化的发展,其成果是《联合国宪章》等一系列国际法文件的诞生。这些文件规定了国际法基本准则,用以规范国家间的平等、民主、合作与和平相处。到20世纪70年代,发展中国家最终完全摆脱西方殖民统治获得独立,都加入到主权国家行列,进而要求发展平等互利的南北关系和建立公正、公平的世界政治经济新秩序,进一步推动了国际关系民主化的进展,并将其斗争成果载入联合国大会通过的多个文件中,从而丰富、充实了国际法的基本准则,使之成为国际关系民主化的主要目标与基本内容。它们主要有:

1.主权平等原则。联合国在其宪章中将主权平等列为首要原则,并在以后的有关会议文件加以明确阐述,“各国一律享有主权平等。各国不问经济、社会、政治或其他性质有何不同,均有平等权利与责任,并为国际社会之平等会员国”。各国在国际法面前一律平等是指,在就国际公共事务进行表决时,每一个国家都有一个投票权,最弱小的国家的投票和最强大国家的投票具有同等分量;在国际政治中,没有一个国家可以对另一个国家主张管辖权。这是国际关系民主化的基本前提。

2.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由中国、印度与缅甸于20世纪50年代共同倡导,主要包括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构成了一个密切相关的统一整体。主权是国家固有的本质属性,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是五项原则的核心,以此引申出其他四项原则:在国际关系中不得以武力或武力威胁以及以任何借口侵犯他国,这是建立在尊重他国平等拥有的自卫权的基础上的;不得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地干涉他国属于主权范围内的事项,这是主权原则中的独立权的推论,反映了社会制度、价值观念和意识形态多样性的世界各国对独立处理本国事务的独立权力的强烈愿望;大小国家在互利基础上实现真正的平等。实现主权平等原则的终极目标是实现世界各国的和平相处。和平共处五项原则高度概括了国际关系中最主要的、最核心的原则,是中国对国际法和国际关系民主化事业做出的杰出贡献。

3.民族自决权。是指各民族有权按照本民族的意志和愿望来决定自己的事情。这是一切被压迫民族反对民族压迫的彻底表现。它既表现为一种独立权、政治分离权,成立单独的民族国家的权利,也表现为自愿与其他民族组成国家的权利,两者不可偏废。民族自决权已成为国际社会普遍公认的基本准则,但它不能简单地解释为可以让所有的多民族国家解体。如果让各民族都分离,建立成千上万个小国,世界就会陷入无休止的对抗与战争,陷入四分五裂。坚持民族自决权的目的是反对民族压迫,实现民族平等,而没有分离自由,就不可能达到各民族自愿的、平等的联合。对冷战后民族分离倾向的判断,必须根据各国的历史、国情、民族特点与民族关系以及对国际关系的影响来进行。当然,民族自决作为一项公认的、不可动摇的国际集体人权,只要存在被压迫民族,就永远不会过时。排除民族压迫是人类健康和自由发展的基本条件,是国际关系民主化的必要前提。

4.反对霸权主义原则。这是国际关系中的新原则,由中国在20世纪60年代率先提出,到70年代反对霸权主义原则作为一项国际法基本准则最终确立。霸权主义是强权政治的孪生姊妹,是国际关系民主化的最大障碍。反对霸权主义,就是要消除国际关系中的专制压迫、内政干涉,因而成为国际关系民主化的基本任务之一。

可以说,国际关系基本准则凝聚了现代条件下公认的世界民主、平等、正义和国际道德,对它们能否遵循、多大程度上遵循,是衡量和判断国际关系民主化进程的基本参照系。

(二)两项主要制度建设途径

国际关系民主化是个长期的历史进程,从根本上有赖于世界政治经济的均衡发展,中小国家反对强权政治的条件与力度,以及国际法基本准则的渐进落实。但这个长期进程的外在形式表现和阶段性成果却反映在制度变迁上。改革联合国安理会与变革国际旧秩序是目前国际关系民主化最现实也是最紧迫的两项制度建设途径。

改革联合国安理会。联合国是最大也是最有影响的全球性国际组织,几乎囊括了所有主权国家,各国对于主权平等、互利合作、和平共处的政治诉求,往往通过联合国这一最主要的全球论坛,引起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和道义支持;而安理会又是联合国的核心职能部门,是联合国最重要的权力机构,只有它作出的决议具有强制性,联合国全体会员国都有义务接受并执行。在许多国家看来,要对国际事务具有较大的发言权,并在事实上参与国际民主,关键是要进入安理会,特别是要占有常任理事国席位。所以,改革安理会成为改革联合国、推动国际关系民主化的焦点问题。应该说,联合国及其安理会的产生与发展,是历史进步的积极成果,因为它成功地超越了国际联盟,特别是它规定的许多国际关系准则显然是人类文明和国际道义的进步;同时,它本质上是雅尔塔体制的产物,是美英苏三个大国讨价还价、政治妥协的结果。随着第三世界的崛起,两极格局的瓦解,世界多极化的发展,联合国已面临着与1945年旧金山会议时完全不同的情况。联合国成员国由成立时的51个会员国增加到目前的192个,发展中国家已成为这个国际组织中最庞大的力量,二战中的战败国德意日等都已是联合国的成员。广大发展中国家希望通过改革,增加其在联合国安理会及其常任理事国的席位,加大对世界事务的参与程度,使之更好地服务于建设一个“和平、平等、公正、合理”的世界。一些世界经济强国如德国、日本也希望改革联合国,特别是希望挤入安理会常任理事国的行列,因此,安理会的改革势在必行。1945年联合国成立时,安理会有11个成员国,其中包括5个常任理事国和6个非常任理事国,共占联合国成员国总数(51个)的20%;20世纪60年代大批亚非拉国家独立后加入联合国,为适应这个巨大变化,安理会于1965年将非常任理事国数目增加到10个,常任理事国数目不变,这个比例一直维持到现在。目前,联合国会员国已增加到192个,15个安理会成员国所占会员国总数不足8%,这说明安理会的代表性已大大下降,必须进行改革。可见,扩大安理会的组成,以适应不断增多的成员国数目这个现实,让更多的地区和国家拥有联合国安理会的席位权,已是众望所归,成为不可转移的发展趋势。

国际社会已就改革联合国安理会的必然性和必要性达成了共识,但在改革原则和方案上却意见相左,互不相让,反映出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霸权主义国家与反霸权主义国家之间的巨大利益冲突。发展中国家从国际关系民主化的考虑出发,本着“平等正义”的精神,就扩大安理会组成提出了两条原则:一是国家不分大小、强弱,一律平等,反对只接纳一两个大国作为常任理事国而把发展中国家排除在外的做法;二是安理会成员国的扩大要实行平等的地区分配。而美国认为,扩大安理会主要应从“均衡正义”的精神出发,将能否对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做出实质性贡献,以及能否担负完成《联合国宪章》规定的各项任务,如提供政治、军事和财政上的有力支持为标准,地理分配原则并非唯一标准。实际上,这是为发达国家代言,也是为其扩大在安理会主导优势制造依据。我们认为,总体上要支持安理会的扩大,包括常任理事国的有限扩大;支持广大发展中国家在新扩大的席位中占有与其数目与地位相适应的比例,这是国际关系民主化的必要前提;反对对过去的侵略战争历史不作彻底忏悔的任何大国成为常任理事国;反对具有地区霸权主义倾向的大国加入常任理事国。总之,合理的、经过深思熟虑的联合国改革应有助于加强其在世界上的权威和作用,以便在国际事务中发挥主导作用,安理会在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方面负有的首要责任、具有的地位和作用,不仅不应受到任何置疑和削弱,反而应该加强,保持《联合国宪章》赋予安理会现常任理事国的权力不变,是保证联合国效能和稳定的必要条件。

变革国际旧秩序、建立国际新秩序是推动国际关系民主化的另一项重要制度变迁途径。冷战结束后,两极格局和平地向多极格局过渡,世界秩序的重构为世人关注,也给国际关系的民主化带来了重大契机。不少国家提出了建立国际新秩序的主张,应该说,除美国极力谋取世界领导地位的新秩序概念与国际关系民主化格格不入、背道而驰外,广大发达国家的战略主张有其合理的一面,而以中国为代表的广大发展中国家的建议,则从根本上反映了国际关系民主化的要求。日本从自己的国家利益出发,希望解决自己的“大国身份”问题,一方面,它主张建立一个由日美欧组成的三极世界来主导世界;另一方面,它又企图排斥广大发展中国家参与国际秩序的构建。以法德为首的欧洲各国提出了不同于美国的新秩序主张,提倡加强欧洲联合,建立与美国平起平坐的伙伴关系,由欧洲与美国共同支配世界事务,反对由美国独霸世界。尽管日本与欧洲都在一定程度上不满美国的国际专制主义,要求参与主导世界事务,但在本质上属于国际社会“上层社会”内部的斗争,对于广大发展中国家来说,发达国家享受的民主已经够多的了。中国的新秩序主张是国际关系民主化方面最为彻底的变革纲领。中国认为,建立国际新秩序的指导原则应当是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新秩序应当包括政治秩序和经济秩序两个方面,后者是前者的基础。中国主张在平等互利基础上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国际社会无法像国内社会那样,可以通过政府的再分配政策来促进民主、平等,所以发达国家应该为改善国际经济环境,特别是解决南方国家的巨额外债问题和资金不足问题做出贡献。国际关系中的政治新秩序应该体现出有别于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的新型国际关系,其核心内容应该包括:各国不分大小、强弱和贫富,都是独立自主的,都应平等相待,不能有任何歧视;不得以大欺小、以强凌弱、以富欺贫,国际事务应由世界各国平等参与、协商处理,不能由一个或几个大国越俎代庖或垄断;任何国家都不应在世界或某个地区谋求霸权或推行强权。这种新秩序必须尊重各国人民自己决定自己命运的权利。世界各国都有权按照本国的国情,选择其社会制度、意识形态、经济模式和发展道路,任何国家都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于别国,以“人权”、“人道主义”等各种借口干涉别国内政;各国应该相互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国际争端和冲突应由有关各方通过政治途径和平谈判,合理解决,反对诉诸武力或以武力相威胁,反对武装入侵和用战争手段解决国际争端。

建立国际新秩序并非一蹴而就的易事,若要真正实现,至少要注意处理好几个问题:要反对霸权主义,不但要反对全球霸权主义,也要反对地区霸权主义,既要反对单极霸权主义,也要反对合作霸权主义或制度霸权主义;采取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的方式建立国际新秩序,要充分利用目前旧秩序中的一切可以利用的资源为新秩序的建立服务,要尽可能地融入旧秩序的“合理部分”去,先获得制订规则的机会,不能一味地对现存秩序说“不”,渐进地而不是激进地变革旧秩序;国际社会是由各个“次区域社会”和“区域社会”组合起来的,可以先从地区事务的民主化做起,对于中国来说,首先要推进东亚地区国际关系的民主化,主要是协调好与美国、日本和俄罗斯的关系;要处理好程序民主与实质民主的关系,实质民主更多地依赖于实力,在实质民主一时难以有重大突破性进展的情况下,努力争取程序民主,并以国际法和国际机制的形式固定下来,为以后建设实质民主准备重要的理论和道义基础。

(三)国际关系民主化的新趋势

国际关系民主化是一个长期演进、不断进步的历史过程。长期以来,整个国际关系呈一种等级结构,几个主要大国争夺世界霸权,霸权国家压迫中小国家,国际社会盛行弱肉强食,根本无民主可言。一战后,世界上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苏联奉行和平、民主的外交政策,这为国际关系民主化带来了希望和机会。但威尔逊总统的《十四点和平纲领》和国际联盟的最终失败说明,在广大被压迫民族和国家没有形成重要的国际力量之前,国际关系中的民主只能是大国游戏时玩弄的美妙辞令。二战后,世界殖民主义体系土崩瓦解,占世界国家总数2/3以上的发展中国家获得独立,奉行不结盟政策,坚持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积极参与国际事务,反对不平等的国际秩序,成为推进国际关系民主化的主力军。当然,不少中小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也对国际关系民主化做出了积极贡献。中国是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又是安理会常任理事国,一直为国际关系民主化做出自己的重大贡献。

进入20世纪70年代特别是90年代以来,随着国际关系的深刻变化,国际关系民主化的内涵在不断丰富,涵盖国家、政府间国际组织、非政府间国际组织、跨国集团及跨国运动等各种国际角色之间错综复杂的关系,也牵涉国际关系的所有领域,包括政治、经济、军事、社会、文化等领域。同时,推动国际关系民主化的因素大为增多,至少有以下几个。

一是国际关系的多极化。世界多极化是当代国际关系民主化的最基本也是首要的基础和前提。在霸权体系或单极体系下,国际权力分布呈等级结构,霸权国与其他国家的关系属自上而下的支配与被支配关系,“国际大事由一国做主或少数几个大国操纵”,国际关系处于专制统治或近似专制统治之下,国家间的公正与平等无从谈起。如在冷战时期,在两极体系下,美苏共同控制世界事务,两大集团之外的国家不是被当作“幕后交易”的牺牲品,就是成为两个超级大国激烈争夺的“中间地带”,难以与大国同堂论事,集团内部国家的国际空间也不甚广阔,在外交上要处处服从集团利益,不可能真正做到自由、平等地参加与其自身实力或愿望相符的国际活动,稍有越轨,便会遭到惩戒甚至入侵。只有在多极化迅速发展的今天,国际权力分散化和均等化程度日益加深的情况下,霸权主义干预广大发展中国家的能力日益下降,国际压迫者、剥削者与被压迫者、被剥削者的力量对比逐渐发生有利于后者的变化,越来越多的国家才有可能真正加入到国际社会的各种议事日程中来。当代伊始,美国往往是国际政治的“独行侠”,后来盛行美苏首脑会晤,从20世纪70年代起,又定期召开“西方七国首脑会议”,90年代“七国会议”扩大为包括俄罗斯参加的“八国会议”,1999年12月16日由上述八国集团、欧盟以及一些有代表性的亚洲、非洲、拉丁美洲和大洋洲国家组成的二十国集团在柏林创始,成员囊括中国及世界主要的发达、发展中国家,这些国家的人口将近世界总人口的2/3,GNP约占全世界GNP总量的85%,该组织的目的是就国际经济、货币政策举行非正式对话,促进国际金融和货币体系的稳定,以应付经济全球化的挑战。这说明越来越多的国家可以较以前更有机会进行平等对话,参与国际事务。在全球化与相互依存的新的历史条件下,出现了走向合作与和谐多极化的现实可能性。

二是国际关系的整体性发展趋势。所谓整体性发展,是指在科技革命及经济全球化的作用下,国际关系不是以传统的条块分割式、区域性、分散地发展,而是表现出相互依存、全球性、密切联动的演化态势。具体地讲,在一轮又一轮科技革命的推动下,世界生产力在20世纪得到迅猛进展,将越来越多的国家纳入世界性市场经济体系之中,国际分工的深度、广度和水平不断加强,世界贸易自由化、金融国际化和生产一体化速度加快,使得世界各国对国际资源和国际市场的依赖性也大为增加,国内经济与国际经济的界限日益模糊,总体上各国经济连接成了一个密切联动的有机整体。国际关系的整体性发展昭示,世界各国的共同利益领域不断扩大,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大国与小国、强国与弱国都因经济全球化和“全球性问题”而形成了一个相互依存的命运共同体,即使是最强大的国家也不能不在有关领域与其他国家进行合作,从而使得过去很少参与国际事务的国家,也广泛地投入到愈来愈多样化的国际议事日程中去。70年代的石油危机是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大国自冷战以来遇到的、来自第三世界的最大安全挑战,阿拉伯石油输出国组织的广大成员国团结斗争,提高油价,沉重打击了西方各国经济,也引发了严重的世界经济危机,迫使它们调整在中东问题上的立场,答应了广大阿拉伯国家的合理、正义的要求,提高了发展中国家在国际事务中的地位。20世纪80年代的第三世界债务危机、90年代的墨西哥金融危机和亚洲金融危机,都引起了美国等西方国家的严重关注,并不止一次地拿出数以百亿计的美元来“消灭”危机,与发展中国家共同寻求解决办法。此外,在环境保护、国际恐怖主义、国际贩毒、核扩散等领域,发达国家必须与有关中小国家进行合作,才能找到真正有效的解决途径。这一切只有在国际民主的基础上才能有效地进行。

三是国际组织特别是政府间国际组织(IGO)的空前发展。以联合国为代表的数以千计的国际组织,已经成为国际社会从制度上保障国际关系民主化的一支重要力量,它们在促进世界经济发展,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制订、监督与执行国际法,以及提供国际公正与道义的论坛等方面,做出了应有的贡献。联合国大会是国际社会的“民主”讲坛,在那里各成员国不论大小、强弱,都拥有平等的发言权,各国代表可以利用它来申明本国政府的政策和对国际事务的主张,特别是那些弱者、被压迫者都能在联合国得到申诉和发言的机会,并寻求国际社会的支持。虽然国际组织和国际制度目前很大程度上仍由强国支配,未能充分发挥其有效功能,但强国绝对操纵的时代已经一去不复返了。

四是“全球市民社会”的兴起。在国际关系民主化的当代进程中,一个不可忽视的重要现象是,雨后春笋般出现的非政府性的跨国利益集团和国际组织,正在成为“加速国际关系分化的一支重要力量,它同其他非国家行为体一起,培育着全球的民间社会领域”。这些国际组织和跨国利益集团种类繁多,数量庞大,已达3万多个,在贸易往来、文化交流、人权保障、环境保护、军备控制等领域十分活跃,不但能够影响各国政府的对外政策,而且在运作规范、组织管理上自成体系,正在形成一个独立于国家体系的全球市民社会。一些新闻组织常常扮演了为全球市民社会代言的角色,它们往往与传统权力、传统观念以及强权政治保持较大的距离,甚至发生正面冲突。据国际新闻工作者联合会和国际新闻学会调查显示,1999年全世界共有86名记者遇害,其中包括中国记者在内的25人在南联盟殉职。国际新闻工作者联合会秘书长艾丹·怀特严厉批评1999年4月北约对贝尔格莱德的新闻机构悍然发动袭击,在对塞尔维亚电视大楼的轰炸中炸死16人,他称这是“错误和轻率的行为”。他强调指出,在冲突地区,某些组织出于政治和军事策略,总将新闻工作者作为首要攻击目标。在对南联盟长达两个多月的轰炸中,北约曾多次攻击电视发射塔和新闻传播设施。然而,形势比人强。NGO在国际社会的影响力越来越大,似乎已形成不可阻遏之势。自1992年以来,NGO成功地与联合国共同举办了里约热内卢世界环境与发展会议、开罗世界人口会议、哥本哈根社会发展会议和北京世界妇女大会等。这表明,NGO参与世界事务的能力和影响力都远远超过了某些国家和国家集团,难怪当时的联合国秘书长加利曾言及,NGO是当今世界上一种“人民代表制的基本形式”,联合国将“提高和加深”同NGO的关系,并将其活动纳入联合国日常工作中来。此外,在世界经济中举足轻重的近4万个跨国公司对世界事务的决策力和影响力也在增加,已有学者建议允许跨国公司作为一个整体参与联合国事务。看来,在主权国家层面进行得并不顺利的国际关系民主化进程,却在超国家层面和跨国家层面取得了明显的进展。可以说,国际社会从此呈现出一分为三的权力结构景观,即主权国家、政府间国际组织体系与日渐形成的全球市民社会。

国际关系民主化作为一种趋势,它是不可逆转的;作为一种历史进程,它是长期演进的;作为世界爱好和平、民主、自由的国家的奋斗目标,则任重道远。由于它与国际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格格不入,针锋相对,所以在强权政治凸显的时代里,在超级大国竭力追求世界霸权和维持制度霸权的今天,它遇到的困难可想而知。在世纪转换的几年里,美国在海地、索马里、波黑、海湾、南联盟以及伊拉克等地的战争行为,明白无误地表明,国际关系中的非民主化势力还顽强存在,强权、实力、战争、专制还将继续在新世纪里扮演它们在过去的4个世纪里所扮演的一切角色。但是,理性使我们有理由坚信,科技的进步、世界生产力的发展、全球化的开拓、相互依存的深化和人类的良知,最终必将拂去历史的尘埃,塑造一个民主化的新世界。

思考题

1.为什么和平与发展成为世界的主题?

2.国际关系组织化有哪些主要表现形式与影响?

3.试分析国际关系民主化的基本内容、制度建设途径和发展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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