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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企业应对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贸易法律环境的对策研究

时间:2022-08-27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对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贸易法律环境的认识。云南企业应对东盟贸易法律环境的外部性困境主要是指,指导云南企业进入东盟市场面临的困境因素。课题提出,云南企业应从以下三个方面应对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贸易法律环境:一是建立健全东盟国家或相关国家法律法规的信息服务机制。

云南企业应对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贸易法律环境的对策研究

一、课题研究的目的和意义

目前介绍东盟主要国家贸易法律制度的内容的文章(或研究)在逐步增多,但是云南企业走向东盟国家,如何运用这些制度,避免法律纠纷,保护云南企业的合法权益的对策研究还比较少。因此,该项研究对于云南企业走向东盟国家就显得非常必要。

该课题立足东盟主要国家,针对云南企业应对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贸易中贸易纠纷解决机制中具有普遍性、紧迫性、典型性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和探讨。本课题研究的实际意义,一是为云南的公司、企业与东盟国家进行货物贸易提供有效的法律规范;二是为云南的公司、企业与东盟国家公司、企业开展贸易提供法律依据;三是为云南的公司、企业与东盟国家的公司、企业的贸易合作提供法律依据。

二、研究成果的主要内容、重要观点或对策建议

随着云南企业进入东盟国家数量的增多,贸易额的增加,云南企业应对东盟国家贸易法律环境的困境也凸显出来。

该课题的主要观点:其一,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法律环境既包括框架协议,也包括区域内各国贸易主体的法律行为规范。其二,了解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框架协议是中国与东盟发展贸易关系的前提条件,了解和适应东盟国家贸易法律环境是公司、企业、经济组织和个人进入东盟市场的必要条件。其三,由于东盟国家具有所属法律体系不同,各国的法律制度有差异的特点,中国的企业与东盟国家进行贸易活动,必须了解和掌握东盟主要国家的相关的贸易法律制度,并运用法律武器处理好在对象国发生的商务纠纷、诉讼、仲裁等方面问题,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一)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贸易法律环境的基本框架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贸易法律环境具有一定的特殊性。由于它是区域经济区域一体化的产物,因此,东盟自由贸易区的贸易法律环境既有宏观的法律环境,即贸易区内各成员国达成的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又有微观的法律环境,即各国制定的贸易法律、法规以及贸易政策、贸易争端和贸易纠纷解决机制等。

(1)对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贸易法律环境的认识。(2)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贸易法律环境宏观框架。(3)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贸易法律环境微观框架,包括货物贸易法律环境、贸易交易主体法律形式、边境货物贸易法律环境、贸易管制法律环境、贸易纠纷解决法律环境。(4)东盟国家法律体系和主要国家法律制度的特征,如法律体系多元化、法律信息不对称性、贸易法律方式多样性、贸易法律环境复杂性。贸易法律环境复杂性最突出地表现为中国与东盟自由贸易区法律的框架性,中国与东盟自由贸易区法律的灵活性,中国与东盟自由贸易区争端解决机制的滞后性等方面。

(二)云南企业应对东盟自由贸易区贸易法律环境困境

云南企业应对东盟贸易法律环境的外部性困境主要是指,指导云南企业进入东盟市场面临的困境因素。主要包括:(1)了解和掌握东盟国家贸易法律的条件不成熟;(2)系统介绍东盟国家贸易法律制度的机构不健全;(3)指导中国企业适应东盟国家贸易法律环境的对策不完善;(4)法律服务体系不完善。

云南企业应对东盟自由贸易区贸易法律环境的内部性困境主要是指,国内的法律环境对云南企业进入东盟市场的影响的困境,主要有:(1)云南企业融资法律法规不健全;(2)贸易管理法律制度存在问题;(3)政府服务的法律法规不完善;(4)规范贸易中介机构的法律法规不健全;(5)货币结算兑换体系不规范;(6)公共信息服务法律不健全。

(三)云南企业应对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贸易法律环境的对策

为了使云南企业尽快适应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主要国家的贸易法律环境,避免贸易争端和贸易纠纷的发生,或者使贸易争端和贸易纠纷得到圆满的解决,就需要为云南企业提供解决贸易争端和贸易纠纷的制度和对策、措施,这样才能不断完善贸易法律环境。

(1)建立和健全系统介绍东盟国家贸易法律制度的机构。(2)通过各类信息渠道发布成功解决贸易纠纷的信息。(3)组织专业人员指导云南企业适应东盟国家贸易法律环境。(4)加强法律信息传递功能克服法律信息不对称。(5)健全和完善云南省东盟经贸发展信息服务制度。(6)加强企业对法律风险的管理意识,如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增强企业员工法律风险意识完备的法律管理体系。(7)云南企业应掌握更专业的外贸技能,如积极争取获得订立合同法律适用的主动权,云南企业应积极地学习和掌握外贸专业知识,防范贸易合同的风险。(8)加强对云南企业进入东盟市场的贸易法律服务。(9)正确了解和掌握解决贸易争端和纠纷的方法,充分掌握处理经济贸易纠纷的法律手段,选择适应性较强的方式解决争端和争议。(10)为企业提供良好贸易管理法律环境,为云南企业提供便利的贸易管理条件,完善云南企业开拓东盟市场融资法律环境,建立促进云南企业进入东盟国家的中介机构。

课题提出,云南企业应从以下三个方面应对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贸易法律环境:一是建立健全东盟国家或相关国家法律法规的信息服务机制。二是运用现代技术手段,如互联网及时向云南企业发布解决相关贸易争端或争议的方法和结果,以便企业借鉴和运用。三是在与东盟国家发展贸易的过程中,还应重视培养熟悉和掌握东盟国家贸易法律法规的人才,以便及时、低成本地解决贸易纠纷。

三、研究成果的学术价值、应用价值及社会影响和效益

目前国内对于中国企业与东盟国家法律环境方面的研究,多从宏观的角度和国内的一般性研究。如在货物贸易方面、服务贸易方面、知识产权方面以及法律服务环境建设方面,主要从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贸易法律环境建设进行探讨。

王义明主编的《东南亚国家经济贸易法律研究丛书》(2006),共21卷,约650万字,从法律的角度对东盟10国的经济贸易法律制度进行较全面的介绍。但是这套丛书并不适应国内或云南的相关企业。这些企业特别需要的是简单化和明确化的东盟主要国家贸易法律法规的指导,以便他们在进行贸易时,既能遵循,又能采取应对措施。然而,对于这种需求的研究却比较少。因此,该项研究对于国内企业走向东盟国家就显得非常必要。

该课题的学术价值在于立足东盟,面向世界,针对中国或云南企业应对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贸易争端和贸易纠纷解决机制中具有普遍性、紧迫性、典型性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和探讨,对云南企业尽快适应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法律环境的建设,促进企业在区域内贸易合作的进程,具有一定的现实指导意义。同时也能对自由贸易区的贸易法律环境建立和完善,起到一定作用。

课题名称:云南企业应对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贸易法律环境的对策研究

课题负责人:蔡四青

所在单位:云南大学

主要参加人:郑冬渝 许 毅 毕 治 张天龙

结项时间:2010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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