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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税收协调研究

时间:2022-08-27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具体就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关税协调而言,具有突出的贸易创造效应和投资促进效应。因此,总结和借鉴欧盟税收协调的经验,就成为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税收制度协调研究不可或缺的参照和重要环节。首先,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税收协调的研究,本质上就是对国际税收协调理论和实践的一种实证。其次,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税收协调现状和效应的分析,是该课题在主要研究内容上对实证方法的运用。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税收协调研究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是中国在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中组建的第一个自由贸易区,是中国实施自由贸易区战略、实现和平崛起的重要举措。税收协调作为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的基本内容和制度安排,是有效解决自由贸易区进程中不可避免的各种税收问题最为重要的手段。因此,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税收协调研究,其目的在于构建完善的自由贸易区税收协调机制,促进区域社会经济的发展,为推动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和实现我国自由贸易区战略提供理论支持、政策建议和决策咨询。同时,该课题的研究,还是对国际税收协调理论与实践的拓展和实证,是探索加强云南与东盟国家经贸关系的重要切入点,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该课题在全面梳理国内外有关研究成果的基础上,以税收协调是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的重要内容和内生因素为主线,从税收协调现状、协调效应、国际比较和对策建议等几个方面,对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税收协调进行了研究,较为全面、系统地阐述和构建了促进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税收协调的基本框架。

一、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税收协调的现状及问题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税收协调,表现在各国税制改革的趋同、关税协调的展开、重复征税的减除、双边税收协定的签署等方面,并由此初步奠定了自由贸易区税收协调的基础。但是,受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经济、政治文化以及税制差异等因素的制约,自由贸易区税收协调目前还存在着内容和形式单一、协调范围小、程度不够、缺乏专门的组织机构和深入的理论研究等问题。因此,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税收协调,既有协调困难多,协调滞后性较明显,求同存异难度大的一面;更有迫切需要应对这些情况,循序渐进,加大区域内税收协调力度,拓展税收协调空间,最大化地消除税收障碍,加强区域经济交往与合作的一面。

二、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税收协调的效应分析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税收协调,具有明显的社会经济效应:不仅有利于直接推动自由贸易区各国税制的完善,防范有害税收竞争,避免重复征税,遏制偷税避税和维护自由贸易区各国税收权益,创造和谐的税收关系,而且有利于提高自由贸易区资源配置效率,形成自由贸易区规模经济效应,增进自由贸易区整体福利水平和推动自由贸易区建设的进程。具体就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关税协调而言,具有突出的贸易创造效应和投资促进效应。

三、欧盟税收协调的经验与借鉴

欧盟作为区域经济一体化程度最高的典范,其税收制度协调最为全面、深入,对区域性税收协调具有重要的导向意义。因此,总结和借鉴欧盟税收协调的经验,就成为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税收制度协调研究不可或缺的参照和重要环节。

四、促进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税收协调的对策研究

促进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税收协调,必须遵循效率与公平相统一、协商一致与灵活务实相结合和全面协调与渐进发展相统筹的原则,按照夯实税收协调基础、构建完善的税收协调框架、维护税收权益和提升区域税收竞争力的总体思路,既要积极深化各国税制改革,加强税收征管合作,又要不断健全和完善多层次的税收协定网络;既要积极探索和推动税收协调内容的深化,又要着力构建完善的税收协调机制,加强税收协调的理论研究。

五、加强云南与东盟国家经贸关系的税收协调建议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建设和澜沧江—湄公河次区域的合作开发,为云南经济实现跨越式发展提供了难得的历史机遇。立足于云南与东盟国家经贸关系的现状,加强云南与东盟国家经贸关系,真正变区位优势为对外开放优势和经济优势,服务东盟,服务全国,发展云南,就必须充分重视和有效利用关税协调的成果,不断强化云南与东盟国家在相互投资等领域的税收管理和特许优惠政策,积极争取在云南试点与东盟国家的税收协调,努力开拓创新经贸合作的新机制和新平台,加大云南与东盟经贸发展涉及的有关税收政策及税收协调的宣传和调研力度。

总体来看,该课题在研究视角、研究内容和研究方法等方面具有一定的创新和特色,提出的对策建议既有前瞻性又有一定的现实性,主要表现在:

(1)在研究思路和视角上,课题报告将税收协调置于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进程中,视税收协调为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的重要内容和内生因素。

(2)在研究内容上,课题报告对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税收协调进行了全面、系统的研究和阐述:既有对自由贸易区税收协调现状和问题的全面梳理和剖析,又有对自由贸易区税收协调效应的深入分析和思考;既有对区域性税收协调尤其是欧盟税收协调的经验总结和借鉴,又有对促进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税收协调的原则、思路和对策的系统阐述,以及对加强云南与东盟经贸关系的税收协调建议的具体探讨。

(3)在研究方法上,课题报告较好地将经济学的实证分析与规范分析等方法有机地结合起来。首先,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税收协调的研究,本质上就是对国际税收协调理论和实践的一种实证。其次,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税收协调现状和效应的分析,是该课题在主要研究内容上对实证方法的运用。再次,立足于实证分析的基础和支撑,课题报告还从规范分析的角度,对促进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税收协调的对策和加强云南与东盟国家经贸关系的税收协调建议进行了探讨。最后,课题报告还从制度分析和比较分析的角度,将税收协调看做是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的重要制度安排和内生因素,并通过对欧盟等区域性税收协调的比较借鉴,多角度地对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税收协调进行了分析和研究。

(4)在对策建议上,课题报告对促进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税收协调和加强云南与东盟国家经贸关系的税收协调建议的研究,既有前瞻性的考虑,更有出于现实需要的思索,相关对策及措施的可行性较强。

该课题研究不仅具有较强的理论性和学术价值,而且在促进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和推动云南与东盟国家经贸关系的进一步深入发展等方面,应用价值前景广阔,预期具有良好的社会影响和效益。首先,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税收协调框架的构建,既是对区域经济一体化尤其是自由贸易区建设理论的拓展,又是对国际税收协调理论的实证和丰富,并直接为院校本科和研究生“国际税收”课程的教学和研究提供了具体的案例和分析思路。其次,该课题为推动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和实现我国自由贸易区战略提供重要的理论支持、政策建议和决策咨询。研究报告最后所关注的加强云南与东盟国家经贸合作关系的税收协调建议,其意义不仅在于为云南扩大与东盟国家经贸关系、服务云南地方企业提供税收方面的决策支持、政策建议和咨询,而且在于探索提升云南对外开放水平、服务东盟、服务云南、发展云南的新的合作机制和平台。

课题名称: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税收协调研究

课题负责人:赵仁平

所在单位:云南财经大学

主要参加人:王 励 李树奇 杨向英

结项时间:2010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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