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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自由贸易区

时间:2022-06-12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第二节 自由贸易区自由贸易区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通过达成某种协定或条约,取消相互之间的关税和其他贸易壁垒,在主权国家或地区的关境以外,划出特定的区域,准许外国商品豁免关税自由进出。狭义的自由贸易区仅指提供加工出口所需原料等货物的进口豁免关税的地区。协定于1994年1月1日正式生效,北美自由贸易区宣告成立。它与欧盟和北美自由贸易区并称世界上三大区域经济合作区。

第二节 自由贸易区

自由贸易区(Free Trade Zone)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通过达成某种协定或条约,取消相互之间的关税和其他贸易壁垒,在主权国家或地区的关境以外,划出特定的区域,准许外国商品豁免关税自由进出。狭义的自由贸易区仅指提供加工出口所需原料等货物的进口豁免关税的地区。世界上比较有名的自由贸易区包括欧洲联盟、北美自由贸易区、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和亚洲太平洋经济合作组织。

一、欧洲联盟

欧洲联盟(European Union,简称欧盟)由欧洲共同体(European Communities,又称欧洲共同市场)发展而来,是一个集政治实体和经济实体于一身、在世界上具有重要影响的区域一体化组织,也是当今世界上经济实力最强、一体化程度最高的国家联合体。欧盟总部位于比利时首都布鲁塞尔,目前有28个成员,总面积是4 325 675平方千米,人口突破5亿。2012年10月12日,欧盟被授予2012年诺贝尔和平奖。

欧盟的形成主要经历了三个阶段。期初由法国、联邦德国、意大利、荷兰、比利时和卢森堡6国于1957年3月25日在意大利首都罗马签署《罗马条约》,建立欧洲经济共同体和欧洲原子能共同体;后各国于1965年4月8日在比利时首都布鲁塞尔又签署《布鲁塞尔条约》,合并了前两大共同体和欧洲煤钢共同体;随后,欧盟扩张,1992年成员国签署《欧洲联盟条约》,通称《马斯特里赫特条约》,欧洲联盟正式诞生。

欧盟政治体系主要有五大主要机构,其中有两个超国家机构“共同体委员会”和“欧洲议会”,两个国家间机构“部长理事会”和“欧洲理事会”,还有一个独立的欧洲法院。超国家机构代表欧盟利益,国家机构则代表各成员国利益,它们共同掌握和行使主权国家转让给欧盟的各项权力。两种机构权力的分配、地位的升降、关系的变化直接影响着欧盟的地位、发展方向和联合的进程。

2012年欧盟经济总量达到17.5万亿美元,比美国高出1.9万亿美元,是中国的2.1倍。但2000年至2012年间,欧盟平均增长率为1.47%,比发达经济体低0.29个百分点,不到世界总体平均水平(3.67%)的一半,不及新兴经济体和发展中经济体(6.07%)的四分之一。总体来看,欧盟属于典型的高收入低增长经济体。2008年金融危机发生后,希腊等欧盟国家发生主权债务危机,即由于政府的债务负担超过了自身的承受范围,引起了国家的违约风险。欧债危机的蔓延影响了欧洲国家甚至是世界其他地区国家的经济复苏步伐,使国际社会开始重新审视欧元制度、欧盟财务体制、欧洲经济实力、欧式社会福利等一系列问题。

欧盟在未来十年内将重点关注科技创新、研发、教育、清洁能源及劳动力市场自由化。为此,欧委会在欧盟发展战略中设定了一系列具体目标:到2020年,20~64岁适龄人群就业率由目前的69%提升至75%;研发投入占欧盟总体GDP比重由1.9%增加至3%;二氧化碳排放量在1990年基础上削减20%,可再生能源占最终能耗来源的比重达到20%,能耗下降20%;削减贫困人口2 000万左右。该计划并未设定2020年欧盟GDP增长目标,但欧委会主席巴罗佐认为,2020战略的实施将可能使欧盟潜在增长率达到2%。

二、北美自由贸易区

北美自由贸易区(North American Free Trade Area,NAFTA)由美国、加拿大、墨西哥三个国家组成,是全球范围内最为典型的自由贸易区。它通过垂直分工来体现美、加、墨三国之间的经济互补关系,促进各方经济发展,是典型的为共同发展与繁荣而组建的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

1988年美、加两国正式签署了《美加自由贸易协定》。经美国国会和加拿大联邦议会批准,该协定于1989年1月生效。由于该协议的签署和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蓬勃发展,墨西哥开始把与美国开展自由贸易区的问题列上了议事日程,于1990年7月正式达成了美墨贸易与投资协定(也称“谅解”协议)。同年9月,加拿大宣布将参与谈判,三国于1991年6月12日在加拿大的多伦多举行首轮谈判。三个国家经过14个月的磋商,于1992年8月12日达成了《北美自由贸易协定》。协定于1994年1月1日正式生效,北美自由贸易区宣告成立。协定决定自生效之日起在15年内逐步消除贸易壁垒、实施商品和劳务的自由流通,形成世界最大的自由贸易集团。

针对三国不同的经济发展状况,《北美自由贸易协定》在纺织品、汽车产品、农产品、通讯、汽车保险、能源等行业做出安排。该协定的总则规定,除墨西哥的石油业、加拿大的文化产业以及美国的航空与无线电通讯外,取消绝大多数产业部门的投资限制。对白领工人的流动将予放宽,但移民仍将受到限制。协定规定由执行规定而产生的争执,将交付由独立促裁员组成的专门小组解决;如果大量进口损害一国国内的工业,将允许该国重新征收一定的关税。

《北美自由贸易协定》旨在通过扩大自由贸易区内的贸易及投资机会,促进美、加、墨三国的就业机会和经济增长,增强三国在全球市场的竞争力。自由贸易区建立后,美、加、墨三国取消了贸易壁垒,开放了市场,较好地实现了经济增长。尤其是墨西哥的加入,使得NAFTA成为十年来南北区域经济合作的成功范例。北美自由贸易区的实践证明,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可以通过自由贸易实现经济的共同增长并实现经济一体化。

三、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China and ASEAN Free Trade Area,简称CAFTA),是中国与东盟十国组建的自由贸易区,于2010年1月1日正式建立。自贸区建成后,东盟和中国的贸易占到世界贸易的13%,成为一个涵盖11个国家、19亿人口、GDP达6万亿美元的巨大经济体。目前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是世界上人口最多的自由贸易区,也是由发展中国家组成的最大自由贸易区。它与欧盟和北美自由贸易区并称世界上三大区域经济合作区。

中国和东盟成员都是发展中国家,经济实力有限,经济增长对外部市场的依赖度高,全球经济的变动会对其经济产生重大影响。正是为应对经济全球化中的负面影响和应对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快速发展,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应运而生。

1992年的东南亚国家联盟(ASEAN,Association of Southeast Asian Nations,简称东盟)第四次峰会提出了东南亚自由贸易区或亚洲自由贸易区的构想。自由贸易区计划在成员国之间消除关税和非关税贸易壁垒,进而提高经济效益、生产率和竞争力。2002年11月第六次中国-东盟领导人会议上,中国和东盟10国领导人签署了《中国与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标志着中国-东盟建立自由贸易区的进程正式启动。协议提出了中国与东盟加强和增进各缔约方之间的经济、贸易和投资合作;促进货物和服务贸易,逐步实现货物和服务贸易自由化,并创造透明、自由和便利的投资机制;为各缔约方之间更紧密的经济合作开辟新领域等全面经济合作的目标。随后中国与东盟先后签署了《货物贸易协议》(2004年)、《服务贸易协议》(2007年)以及《投资协议》(2009年),并最终于2010年建成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是中国和东盟合作历程中历史性的一步。

四、亚洲太平洋经济合作组织

亚太经济合作组织(Asia-Pacific Economic Cooperation,简称APEC)是亚太地区最具影响的经济合作官方论坛,也是亚太地区最高级别的政府间经济合作机制。亚太经济合作组织始设于1989年,总部位于新加坡。亚太经合组织包括21个经济体,这其中有美国、加拿大、日本、中国、澳大利亚等国家和地区,涵盖总人口达26亿,约占世界人口的40%;成立时国内生产总值之和超过19万亿美元,约占世界的56%;贸易额约占世界总量的48%。每年11月中旬,该组织召开一次经济领袖会议,讨论由部长级会议及企业顾问委员会所提供的战略建议,随后通过经济领袖宣布达成的正式政策。亚太经合组织在全球经济活动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20世纪80年代末,随着冷战的结束,国际形势日趋缓和,经济全球化、贸易投资自由化和区域集团化的趋势渐成为潮流。同时,亚洲地区在世界经济中的比重也明显上升。这两点背景因素促成了亚太经合组织的建立。1989年11月5日至7日,澳大利亚、美国、加拿大、日本、韩国、新西兰和东南亚国家联盟6国在澳大利亚首都堪培拉举行亚太经济合作会议首届部长级会议,标志着亚太经济合作会议的成立。1993年6月改名为亚太经济合作组织。1991年11月,海峡两岸和香港地区(1997年7月1日起改为“中国香港”)正式加入亚太经合组织。

亚太经济合作组织的宗旨是:保持经济的增长和发展;促进成员间经济的相互依存;加强开放的多边贸易体制;减少区域贸易和投资壁垒,维护本地区人民的共同利益。在这一宗旨下,亚太经合组织以促进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和建立国与国间经济技术合作(E-COTECH)的运行方式发挥作用。尽管亚太经合组织仍存在经济技术合作的发展大大滞后于贸易投资自由化等问题,但其已经成为促进亚太地区贸易和政治经济合作的一个基本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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