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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与国家的构成要素

时间:2022-08-27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国家是一种政府结构,人们通常认为民族是先于国家而存在的。所谓四要素说即认为国家中除三要素中的土地、人民与主权外还应包括政府这一要素。代表人物有美国著名的政治学者加纳。国家的第一个要素,自然是人民。在国家的初始状态,一个国家内的人口的民族性比较单一或简单,但是随着国家的发展,有更多的民族的人口居住在一块共同的土地上,中国就是由56个民族构成的国家。

3.1.3 民族与国家的构成要素

1.民族与国家

民族(nation)与国家(state)孰先孰后?民族是人们在历史上形成的一个有共同语言、共同地域、共同经济生活以及共同心理素质的稳定的共同体。国家是一种政府结构,人们通常认为民族是先于国家而存在的。因为,国家是人为创造的,它们在历史的长河中来去匆匆,不断变换着形式。民族无疑是个基础性的因素,具有宗族情感的人群肯定比政府结构出现得早。但是,民族形成的过程也有人为的事例,或者说是权力强制的一种结果,中国历史上北魏政权的民族融合运动就是国家强制的结果。与此类似,南非的祖鲁族并不是一个部族,而是人为创造的民族,在不到两个世纪之前,一个强大的武士把许多部族聚在一起使之成为一个民族。

所有民族中人为色彩最浓的当属美利坚民族,它是由一群来自13个不同殖民地的人在费城集会期间经过精心策划而联结起来的。在融合同化千千万万个具有不同语言和文化的移民的同时,美利坚合众国历经多年发展出了自己的民族意识,这在很大程度上是建立在开国文献中明确表达的理想的基础上的。民族不是天上掉下来的,它们是由品性各异的能工巧匠们创造出来的。[3]

所以说,民族与国家是相互促进相互融合的进程,而且这种进程从古至今没有停止过,直到现在依然在延续。

2.国家的要素

国家要素说一般可分为三要素说和四要素说。所谓三要素说,主要是以主权为中心,认为国家是由人民、土地及主权构成的。如梁启超认为:“夫国家者何物也?有土地,有人民,以居于其上之人民,而治其所居土地之事,自制法律而守之。有主权,有服从,人人皆有主权者,人人皆服从者,夫如是斯谓之完全成立之国家。”

所谓四要素说即认为国家中除三要素中的土地、人民与主权外还应包括政府这一要素。代表人物有美国著名的政治学者加纳。不论是三要素说还是四要素说,均仅从国家的外部特征来描述国家,并没有揭示国家的本质。同时,由于它从国家的构成要素出发来定义国家,因而混淆了国家与“国度”之间的区别。因此国家要素说实际上是以地理意义上的国家(country)来代替政治意义上的国家(state),以此来模糊国家的政治性质及其统治的本质。

事实上,两者并没有什么本质的区别。《韦伯斯特新国际英语词典》对国家的定义是:国家是一种政治团体;占有确定的领土,政治上有一个政府,特别是有在有主权的或不受外来统治的政府之下而组织的任何人民的团体。我们这里采用的是四要素说,即人民、领土、政府、主权。

(1)人民

国家的第一个要素,自然是人民。[4]每个国家都应该有一定的人口,有了人才会有组织进而形成国家。理论上,国家里面的人口应该是有相互认同感,有一定凝聚意识的。当然,在过去拥有共同语言也是个标准,但现在通常并不是这样。例如,英语已经成为世界上大多数国家的通用语言,甚至是一些国家的唯一语言,但是这些说英语的人跟英国并没有什么联系。

在国家的初始状态,一个国家内的人口的民族性比较单一或简单,但是随着国家的发展,有更多的民族的人口居住在一块共同的土地上,中国就是由56个民族构成的国家。现在,一个有着不同语言、文化或身份的人口的国家被叫做多民族国家。而像美国那样由不同的移民构成的国家,人们也往往称其为移民国家。

当然,现实中也会出现国家中一部分有相互认同感的人对所属的国家失去了认同感,这时候往往会出现分裂的行为。例如,西班牙的巴斯克人想形成一个独立的国家,加拿大的魁北克人和印度的锡客人也都想这么做。但是,在现在并不是一部分人彼此有认同感就可以成立一个国家的,其必须达到一定的程度,例如许多斯洛伐克人不想接受捷克人的统治,他们于1993年建立了独立的斯洛伐克国。斯洛文尼亚人和克罗地亚人反对塞尔维亚人的统治,1991年他们脱离南斯拉夫宣布独立。所以说,人们对国家的认同感的程度往往影响着国家的稳定,低度的认同感可能会导致国家分裂。

z(2)领土

《奥本海国际法》认为:国家领土是一国主权支配下的地球确定部分。[5]每一个国家都应该有自己明确的领土范围,有了一定的领土,才能供居民定居,才能组织政权,才能为国家行使主权提供空间,才能生产居民和国家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物质财富。领土的大小并不是决定国家存在与否的条件,但无领土的国家是没有的。一个民族如果没有领土,甚至有可能会面临灭绝的危险,例如曾经在世界上享誉一时的吉卜赛人,他们“流浪”的生活方式不需要领土,但是现在我们只能从历史的尘埃里找到他们曾经的辉煌。

而我们现在最常听到的就是领土争端,可以说现在大部分国家都面临着领土争端的问题。对此如果不能采取很好的措施,其结果往往是用战争来说话。犹太人对于领土的执著具有鲜明的代表性。从摩西带领犹太人出埃及开始,犹太人就一直在为他们的领土进行不懈的战斗。对于领土的争端从实质意义上讲并没有什么意义,更多地是一种符号的战争与地图的战争,西奈半岛早已经成为不毛之地,无数的阿拉伯人与犹太人命丧于此,而如今依旧是军事禁地。领土问题是最能触痛民族感情的问题,现如今没有哪个领导人胆敢放弃一寸土地。这里我们需要说明的是,未来的世界需要人们彼此之间和谐共处,对于领土的争端,各方应该保持应有的理智,尽量用和平的方式加以解决,而不是无谓地诉诸武力。

(3)政府

没有政府那么人们就会处于一种无组织的状态,彼此之间也就没有多少规则可循。而现在,无政府状态更多地意味着混乱与分裂。没有一个统一的政府行使国家主权,一个国家事实上就不存在,虽然政府不同于国家——国家是既定的,而政府可以更迭,但是一个国家之内必须有一个统一的政府。例如索马里由不同的军阀划地而治,国际社会就很难承认作为一个国家的索马里,索马里事实上成为一个部族社会。

当然,政府在一定情况下能够独立于国家而存在。例如,1940年,戴高乐将军在伦敦宣布成立“自由法国”政府以驱逐德国人,许多主要国家都把它当做法国政府而予以承认。随着1944年巴黎解放,它成为一个拥有领土和人口的独立的政府。

合法政府的存在也并不必然意味着它能有效控制它的领土和人口。弱政府在面对国内外的反对时就可能遇到继续存在的麻烦。例如,现在的巴格达政府就无法控制伊拉克的广大地区,那里受到部族势力或是宗教势力的控制。

(4)主权

主权是国家的最重要属性,是国家在国际法上所固有的独立处理对内、对外事务的权力。主权不可分割,也不可让与。主权是国家最主要、最基本的权利,是国家所固有的权利。主权作为国家的固有权利,表现为三个方面:对内最高权、对外独立权和自卫权。所谓对内最高权,是指国家行使最高统治权,国内的一切中央和地方的行政、立法和司法机关都必须服从国家的管辖。所谓对外独立权,是指按照国际法原则,在国际关系中享有独立权,即独立自主地、不受任何外力干涉地处理国内外一切事务,如国家有权按照自己的意志,根据本国的情况,自由选择自己的社会制度、国家形式、组织自己的政府、制定国家的法律、决定国家的对内对外政策等。这就是国家行使主权权利的自主性和排他性。所谓自卫权,是指国家为了防止外来侵略和武力攻击而进行国防建设,在国家已经遭到外来侵略和武力攻击时,进行单独的或集体的自卫的权利。我国一贯主张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的外交原则。

但是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后,国家主权受到了一系列的挑战,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国家主权受到国际组织等超国家机构的约束。经济全球化使国际组织迅速发展,据《国际组织年鉴》提供的数字,截至2000年,全球各类政府间组织为6556个,非政府组织达45647个。[6]

第二,跨国公司的迅速发展造成了国家主权的弱化。据联合国贸发会议《2001年世界投资报告》提供的数据,到2000年,全球跨国公司总数为63312家,国外分支机构的数量为821818家,国外分支机构的销售额为156800亿美元。目前跨国公司占据着全球生产总量的40%,全球贸易总量的60%,全球技术交易总量的80%,全球跨国投资的85%,全球研发投资的90%,全球高新技术的95%。跨国公司几乎成为民族国家的对等单位。当今世界100个最大的经济单位中一半是民族国家,另一半则是跨国公司。由于公司属于投资者而不属于它的雇员和原料供应商,也不属于它所在的地区,这些跨国公司的全球活动日益不受母国的约束,而且不以母国的利益为准绳。随着政治经济化趋势的发展,它们的权力越来越大,使国家很难发挥最高权威的作用,在某种程度上削弱了国家主权。

第三,文化霸权和新干涉主义在日益侵蚀着民族国家特别是发展中国家的文化主权。西方发达国家将利用其经济技术上的优势,大力推进和扩张西方的意识形态和文化模式,试图建立起与其地位相一致的“西方中心模式”,甚至西方的“文化霸权”。文化侵略使发展中国家人们的价值观念、道德观念受到侵蚀,国家的文化主权面临着丧失的危险。

第四,网络技术发展使国家行使主权的能力受到极大的挑战,使得国家不能对其人民有很好的控制。各个国家、民族之间的信息交流达到了前所未有的程度,国家不可能再单纯地依靠意识形态的灌输来培养公民的国家意识,也不可能通过封锁或是垄断消息对人民进行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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