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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社会阶层政治参与的前提条件

时间:2022-08-27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3]就目前我国新社会阶层政治参与的实际状况而言,我国社会整体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为新社会阶层政治参与提供了良好的经济环境。当代中国新社会阶层之所以能够参与政治,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是现实为其提供了法律上和政策上的保障。而在社会主义国家中,无产阶级政党领

(一)新社会阶层政治参与的经济条件

政治参与的首要条件是社会经济基础。在马克思主义的著作中,虽然没有关于社会主义条件下新社会阶层政治参与的具体理论,但是,马克思、恩格斯特别注重从每一个时代的经济现象入手,研究该时代的政治、精神及其他社会现象,并且把各种社会现象发展和变化的终极原因归结于经济,相应地,人们的政治思想、政治观念、政治关系、政治参与实践行为等也都根源于经济,并且受到经济状况的制约和影响。一般而言,经济的富足能够为政治生活提供必要的物质条件,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可以促进政治参与的扩大。研究表明,人均GDP达到1000美元是一个关键点,当一个国家的人均GDP在1000美元以下时,人们对于政治民主的要求要低于对于发展经济、提高生活水平的要求。只有当人均GDP达到1000美元时,人们才开始关注政治方面的要求,对政治民主的渴望比以往要强烈得多。韩国新加坡等国就是在人均GDP到达1000至3000美元时才开始迅速走上政治民主道路的。当然,经济地位与政治地位的关系极其复杂,未必成正相关的关系,二者之间的相关性可能因时因地而异。经济发展是民主发展的重要前提,中国经济的整体发展为发展民主政治扩大公民政治参与提供了一定物质基础。政治社会学家李普塞特曾经指出,“国家越富裕,出现民主的可能性就越大。从亚里士多德迄今,一般的观点是,只有在没有什么真正穷人的富裕社会中广大公众才可能有效地参与政治,不受不负责任的宣传鼓动的蛊惑。”[2]因为,“经济发展增加收入,带来了更多的经济安全,普及并提高教育,使得低层阶级眼光较远,政治观点更复杂、更接近渐进主义。”[3]就目前我国新社会阶层政治参与的实际状况而言,我国社会整体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为新社会阶层政治参与提供了良好的经济环境。同时,新社会阶层自身经济实力的增强,更是其政治参与扩大的经济条件。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逐步确立了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建立并在逐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促进了新行业繁荣发展,民营、私有企业等非公有制经济在经济体制改革的大潮中,得到充分发展,这不仅消除了人们对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种种疑虑,而且使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不再担心政策多变,坚定了发展的信心。在某种意义上说,市场经济体制在中国社会中的实际运行,既是中国政治参与的基本背景,也是中国社会各个阶层或主体参与到政治过程的重要动力。在这种情况下,新社会阶层必定更加希望通过政治权利上的争取来保证自身的经济利益不受到损害,诱使他们通过参与政治来取得经济利益。新社会阶层中一些人是我国较富有的群体,他们掌握着雄厚的经济资源,这为他们参与政治提供了有力的经济保障,他们为了保护和争取自身利益,必然会积极地参与政治。因为经济实力强大后产生政治诉求是很正常的事情,当然我们应该注意和警惕资本对政治的不良影响,要将新社会阶层政治参与纳入有序轨道。

(二)新社会阶层政治参与的制度条件

我国是人民民政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坚持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这就决定了我国的政治体系是面向人民大众的开放式的民主,这种开放式民主使得全体人民得以文明、有序、和谐地参与政治,因此,平等、民主、开放是我国社会主义政治体系的基本特征,也是新社会阶层政治参与的制度前提。第一,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是新社会阶层政治参与的政治根基。在不同性质的国家中,政治权利的归属是不同的:在资本主义国家中,政治权利为少数资本家所享有;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坚持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在政治权利面前人人平等,由于新社会阶层在整体上属于人民的范畴,因而在政治参与方面也应该与其他社会阶层一样,享有平等的权利和机会,其中就包括政治参与权利。第二,平等、开放式民主是新社会阶层政治参与的制度依据。民主是自有阶级社会以来,人类就不断追求的社会发展目标之一。民主作为国家制度的重要形式,具有鲜明的阶级性和时代性,在不同发展阶段的不同国家里,民主形式和内容有所不同,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我国的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它是真正民享、公平、开放性的民主,这种民主为我国新社会阶层政治参与提供了制度上的可能性。第三,代表会议和监督体制是新社会阶层政治参与的基础平台。在我国的民主政治体系中,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政治协商会议制度、社会监督体制和各种民意表达机制,构成了社会各个阶层广泛性政治参与的基础平台,因而也就为新社会阶层在政治上登堂入室、表达阶层意愿和输送政治诉求提供了重要渠道。第四,新社会阶层政治参与必须有法律上和政策上的保障。当代中国新社会阶层之所以能够参与政治,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是现实为其提供了法律上和政策上的保障。我国新社会阶层是在党和国家的政策支持下发展起来的新的社会阶层,他们与其他各阶级、阶层一样,在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的同时,也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各项政治参与权利。同时,在新社会阶层成长过程中,党和政府面向变化发展了的实际,采取了许多灵活性的政策,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和新社会阶层政治参与提供必要的积极的支持,为新社会阶层人士以合法途径参与政治开辟了方便之门。

(三)新社会阶层政治参与的政党条件

现代国家政治实践中,政党作为重要的团体性组织,其作用之一就是政治参与。“它能够代表、聚合、反映其组织成员的利益要求,若一个公民加入了一个党派,实际上他就是参与了政治。”[4]同时,“政党是民主政治的重要制度机制,作为公众与政府之间的联系中介,它提供了一种能将公众的利益要求与偏好信息传递给公共政策制订者,从而影响公共政策的稳定的组织机制。对个人而言,政党通过发挥政治参与中介作用,有助于使政府被理解,使公众参与富有实际意义。”[5]因此,参加政党组织是公民参政的一条重要渠道。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曾代表整个无产阶级指出:“共产党人可以用一句话把自己的理论概括起来:消灭私有制。”[6]然而,在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中国共产党不仅没有随意消灭私有制,而且允许甚至鼓励私有制经济在我国存在和发展,还在党章中提出新社会阶层人士可以加入中国共产党,为新社会阶层大开入党之门。政党理论与政治参与理论都是马克思主义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政治斗争和政治参与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无产阶级在没有取得政权之前,只有政治斗争,没有政治参与。而在社会主义国家中,无产阶级政党领导人民群众经过阶级斗争,已经取得了国家政权,成为执政党,这不仅从实践上证明了无产阶级政党进行阶级斗争、政治斗争的重要意义,而且也证明,无产阶级政党只有处于国家政治领导核心的前提下,才能成为真正意义上的政治参与者。因此,在社会主义条件下,一个人如果加入了共产党,不仅意味着这个人在政治上进入了国家的领导阶级阶层,而且意味着这个人可以更直接地参与政治,甚至可以说,在社会主义国家中,加入无产阶级政党本身就是一种政治参与行为。建国以来,中国共产党在对待新社会阶层人士入党问题上经历了一个曲折的认识过程,在实践中采取了具有不同时代特征的规定:从建国初期党内对富农党员问题认识上存在严重分歧,到改革开放初期对新社会阶层,尤其是私营企业主入党问题的有意回避,再到2001年江泽民“七·一讲话”首次确认新社会阶层可以入党,呈现了中国共产党对新社会阶层入党问题上的“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这种形式,循环往复以至无穷”[7]的辩证发展过程。在我国现阶段,新社会阶层加入中国共产党,已经是新社会阶层政治参与的重要渠道之一,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当然,由于新社会阶层在总体上是私有财产的所有者,具有剥削者的属性,对于他们加入共产党我们还是需要严格标准,不能为了发展而发展,对新社会阶层入党后的行为和思想状况要进行跟踪考察。

(四)新社会阶层政治参与的文化条件

新社会阶层的政治参与不是空中楼阁,它要建立在一定的硬件设施和社会软环境基础之上。新社会阶层政治参与必须依托于一定的社会物质条件。亨廷顿说:“高水平的政治参与总是与更高水平的发展相伴随,而且社会和经济更发达的社会,也趋向于赋予政治参与更高的价值。”[8]我国经过多年的改革和发展,经济实力不断提升,各项社会事业也获得了长足进展,通讯、互联网、交通等政治基础设施建设突飞猛进,为新社会阶层政治参与提供了通畅的渠道和广阔的舞台。另外,随着社会经济不断发展,我国的社会软环境不断改善。我国是一个有着悠久历史的农业国家,传统文化中对农业非常重视,视工商业为“末业”,对商人和商业的描述都是带有轻蔑的色彩。在漫长的封建制度中,以土地为核心的农业生产方式占据支配地位,商人的地位低下而又卑微。主流文化思想中以“无商不奸”来怀疑商业活动的价值,以“为富不仁”来否定对财富的积累,传统商人在其人格化的社会中往往无所归依,其心路历程既复杂又悲壮。难怪法国历史学家布罗代尔在研究市场经济起源时,曾经追问:为什么中国在元末明初就已经出现了现代市场经济的萌芽,但是民营经济的发展并没有为中国带来成熟的现代市场经济制度?他认为这是传统体制和官僚习性对市场制度的束缚造成的。新中国成立后,长期搞计划经济,压制商品经济的发展,把商业经营视为资本主义的因素加以铲除。改革开放以来,商业地位得到了极大的改变,商人的命运也彻底扭转,从传统社会的“弃儿”到市场制度的“宠儿”,也可以说,人们对于新社会阶层由以前的怀疑、不认可到今天的羡慕、佩服和接纳。新社会阶层整体形象的改变,一是因为他们自己努力的结果,二是因为我国在政策上的肯定,尤其是媒体上大力宣传的结果。因此,社会的宽容、理解、支持、鼓励以至舆论上的褒奖,是新社会阶层得以实现政治参与愿望的重要条件。当前的私营企业主和民营企业家,大多数是高学历知识型人才,他们更好地带动了整个新社会阶层的政治参与热情,因此,新社会阶层不但在经济上是我国建设的重要力量,也必须是政治参与上的有力参加者。

(五)新社会阶层政治参与的主观意识条件

我国新社会阶层的政治参与既是党和政府鼓励、引导的结果,也是新社会阶层人士的自觉自愿。党和政府日益开明、开放的政策只是为新社会阶层政治参与提供了客观可能和政策空间,而新社会阶层随着自身经济地位的提高,主动追求从“经济人”向“政治人”转变,期望实现经济地位与政治地位的平衡是其政治参与的主观目的和动力。新社会阶层政治参与的主观意识条件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新社会阶层的自我意识不断增强。马克思主义认为,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人们的观念、观点和概念,一句话,人们的意识,随着人们的生活条件、人们的社会关系、人们的社会存在的改变而改变。”[9]我国的新社会阶层也是如此。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使得新社会阶层的主体意识被逐渐唤醒,其政治参与意识随之产生。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党和国家对非公有制经济政策的调整,新社会阶层的社会地位也在不断变化,在总体上经历了一个从被社会排斥到逐渐被认可的过程;相应的,新社会阶层由原来的游离于传统权力中心之外,到越来越得到承认和肯定,在这个凤凰涅槃般的变化中,新社会阶层的自我意识逐渐增强,自我感知和自我评价也随之提高。这种主体意识的变化,为新社会阶层参与到党和国家的政治体系中来,奠定了主观认识基础。二是新社会阶层的阶层意识逐渐明朗。马克思曾指出,人的本质是社会关系的总和,新社会阶层作为现实的人,必然要与其所在阶层的人员发生种种联系,由此形成一致的心理倾向和利益关系,进而形成阶层意识。随着阶层意识的不断强化,新社会阶层人士在涉及本阶层总体利益的问题上,也就能够站在同一立场上,用一致的声音说话,形成代表本阶层利益的统一的政治意愿和诉求。三是新社会阶层的政治参与意识日渐提高。古希腊哲学家亚里士多德曾提出:“人类自然是趋向于城邦生活的动物。”[10]这句话也常被译为:“人类在本性上,是一个政治动物。”马克思主义也认同亚里士多德的观点,认为“人是最名副其实的政治动物,不仅是一种合群的动物,而且是只有在社会中才能独立的动物。”[11]我国的新社会阶层人士同样摆脱不了作为“政治动物”的命运,因而,作为经济地位较高的社会阶层之一,新社会阶层绝不会满足于曾经所处的“经济上的巨人,政治上的侏儒”的尴尬境地,相反,他们一定会在自我认知提高的基础上,萌生强烈的政治参与意识,并在现实中逐渐走进政治舞台,成为一支不可忽视的政治参与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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