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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就业制度回顾

时间:2022-06-20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建国后,我国大学生就业制度为适应社会经济发展需要不断进行改革,以有效促进大学毕业生充分合理的就业。这种就业制度简而言之就是高校毕业生的就业由国家负责统一安排分配。我国就业制度经过50多年的改革形成了“市场导向、双向选择、自主择业”的就业制度,取得了显著成效。然而,“双向选择、自主择业”的就业制度在现有阶段也存在这样那样的缺陷,大学生就业的体制性和非体制性障碍依然存在。

第一节 大学生就业制度回顾

建国后,我国大学生就业制度为适应社会经济发展需要不断进行改革,以有效促进大学毕业生充分合理的就业。60年来我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制度演变经历了三个阶段:一是“统包统分”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制度;二是“双向选择”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制度;三是“双向选择、自主择业”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制度。

一、“统包统分”的就业制度

新中国成立以来至20世纪80年代中期,高校毕业生就业制度实施的是“统包统分”的就业制度。新中国成立后,国家百废待兴,各行各业需要大量人才,尤其是国家的一些重点项目,需要很多高级技术人才。在这种情况下,从五六十年代初始,逐步形成了“统包统分”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制度。这一时期,我国高等教育无论招生还是就业均带有鲜明的计划特性,学校招生计划属于指令性计划,学生分配亦属于指令性分配。这种就业制度简而言之就是高校毕业生的就业由国家负责统一安排分配。这种就业制度是与计划经济时代的要求相吻合的,不但缓解了当时各行各业对大量人才的需求,同时也鼓舞了年轻知识分子建设社会主义国家的热情,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是,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这种“统包统分”制度的弊端,表现得越来越明显。在这种就业分配制度下,首先学生学好学坏都一样,毕业时反正由国家统一分配。所以,学习缺乏压力和动力;其次用人单位没有选择权,只能被动地接受分配去的学生,接受的学生往往和需要不符。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市场经济的逐步确立,这种矛盾更加突出,高校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势在必行

二、“双向选择”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制度

改革开放以后,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以及就业制度的相应变革,“统包统分”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制度演变为“双向选择”的就业制度。1983年,国务院批转了国家计委等《关于1983年全国毕业研究生和高等学校毕业生分配的报告》,决定实行学校与用人单位直接见面的就业办法,即“供需见面”,使培养、分配与使用更好地结合起来。国家对传统的“统包统分”制度进行改革,逐步形成了以供需见面为主要形式,以双向选择为指导目标的就业政策。1985年《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的发布标志着中国教育体制改革正式启动,也标志着我国从计划导向到市场导向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正式拉开帷幕。1989年以后入学的学生实行在一定范围内双向选择、择优录用的办法,确立了“双向选择”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制度。双向选择就业是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直接见面相互选择的就业方式,也是以毕业生和用人单位为主体的市场就业方式。这是为顺应国家经济发展、教育体制改革的要求,所进行高校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的方向和目标。这种就业制度的转变,对于打破长期以来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由国家统一安排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就业观念,有效推进就业制度改革,更有效地推动教育发展,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双向选择”就业制度引入了竞争机制,充分调动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方的积极性,做到优生优派,择优选人;提高人才的使用效率,促使用人单位自觉形成尊重知识,珍惜人才的良好风气;推动教育、教学体制的改革,促使学校的教育培养与社会的客观实际相结合,最终让学校培养出来的毕业生,成为社会上有用的人才。

虽然“双向选择”的就业制度比“统包统分”的就业制度具有较大的进步,但是这种就业制度,仍然是建立在当时总体经济体制改革尚未到位以及仍然是国家计划指导下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制度,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尤其是市场化的总体就业制度改革的持续深化,这种“双向选择”的就业制度的改革也是必然之势。

三、“双向选择、自主择业”并存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制度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为适应市场对资源配置的调控,1993年《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的颁布标志着“双向选择、自主择业”高校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的全面铺开。1997年,教育部《普通高校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提出,供需见面和双向选择活动是落实毕业生就业计划的重要方式。2000年教育部决定将毕业生就业“派遣证”改为“报到证”,标志着“双向选择、自主择业”高校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的确立。这期间,国家还出台了一系列其他关于就业制度改革的重要文件,确保了“双向选择、自主择业”就业制度改革的稳步推进。

我国就业制度经过50多年的改革形成了“市场导向、双向选择、自主择业”的就业制度,取得了显著成效。首先,大学生的就业自主性得到了充分发挥,大部分毕业生能自主择业、自谋职业甚至自主创业。其次,用人单位具有更大的用人自主权,可以根据单位岗位要求,招聘与之相符的毕业生,减少人才资源的浪费。第三,“市场为导向、双向选择、自主择业”的就业制度促使高校教育系统的内部制度改革,包括专业设置改革、教学管理改革、课程建设改革等。然而,“双向选择、自主择业”的就业制度在现有阶段也存在这样那样的缺陷,大学生就业的体制性和非体制性障碍依然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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