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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政府信息公开的发展历程

时间:2022-02-29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事实上,从2001年开始,国务院信息办就对政府信息公开进行调研。到2005年底,中央政府部门共制定30部政务、政府信息公开的法规文件,北京、上海等多个地方颁发了政务、政府信息公开的法规文件。2004年12月28日,国务院新闻办首次公布了国务院有关部委的75位新闻发言人的联系电话。
我国政府信息公开的发展历程_公共信息资源的多元化管理

(三)我国政府信息公开的发展历程

尽管我国没有专门的信息公开法,但许多法律分别从不同的角度对政府信息公开问题作出了具体规定:如《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暂行条例》规定,行政法规一律刊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公布是行政法规制定程序的重要环节;立法法第61条规定了行政法规和规章的公布程序;行政处罚法第4条规定了行政处罚遵循公开的原则;行政许可法第30条规定行政机关应当将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有关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等内容向社会公开。上述法律法规均已不同程度地涉及了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方式、程序等,是推动我国政府信息公开的法律尝试。同时,我国还加入了《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和《世界人权宣言》,二者都规定了公民享有寻求和利用信息的权利,标志着我国信息公开立法开始与国际惯例接轨。

我国政府信息公开进程始于20世纪80年代,1987年党的十三大报告提出建立社会协商对话制度,提高领导机关的开放程度,重大事情让人民知道,重大问题经人民讨论。1988年,河北省藁城市在全国首创公开办事制度、公开办事结果、接受群众监督,接着河北省海兴县借鉴藁城市的经验,并对政务公开的内容和形式进行了规范。此后,政务公开进一步得到中央的重视,1989年李鹏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处理同广大人民群众利害相关的事情,要积极推行公开的办事制度,公开办事结果,要增加政府活动的透明性,强化各种制约机制。”在党和政府的积极引导下,国家机关纷纷转变工作作风,不同程度地公开了办事程序并由此带来了政府相关信息的公开。

1992年3月,为了统一国家对外经济贸易政策,增加外经贸管理的透明度,国务院办公厅发出了《关于重申制定、发布全国性对外经贸法规、政策有关规定的通知》,明确规定全国性的对外经贸法规、政策均由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审核并统一对外发布(需立法或需由国务院发布的除外),首开政府信息公开的先河。随后村务公开、厂务公开、警务公开直到法院的审务公开、检察机关的检务公开以及人大的信息公开等,都需要以信息的公开为表现形式。

2003年1月,广州市在全国率先实施《广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明确政府信息原则上都要公开,成为我国地方政府制定的第一部全面、系统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的政府规章;2004年5月1日,《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出台,成为我国第一部省级政府制定的有关信息公开的规章。随后,北京、上海、重庆、武汉、杭州等城市也分别制定了有关本地区政府信息公开的条例,与此同时,中央各部委也对政务信息公开积极回应,如2003年底,商务部公布了《商务部政务公开暂行办法》;2004年2月,国家环保总局发布了《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政务信息考核办法》;同年5月国土资源部推出《关于切实加强国土资源政务信息网上公开促进依法行政和行政为民的通知》;2006年5月水利部颁布了《水利部政务信息公开规定》等。

2005年,酝酿多年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草案和说明稿已起草完成,国务院法制办和国务院信息办已将草案上报国务院。事实上,从2001年开始,国务院信息办就对政府信息公开进行调研。到2005年底,中央政府部门共制定30部政务、政府信息公开的法规文件,北京、上海等多个地方颁发了政务、政府信息公开的法规文件。[35]同时,全国已累计有28个不同层级的地方政府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规定。2007年1月17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原则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07年4月5日温家宝总理签署了该条例,并将于2008年5月1日起正式执行。

为加大政府信息公开的力度,保证政府信息发布的及时性和权威性,1983年外交部率先任命了新闻发言人,此后上海、北京等少数国家机关和省市开始任命新闻发言人,2003年9月和11月,国务院新闻办举办了两期新闻发言人培训班,从而揭开了中国新闻发言人制度全面推行的序幕,随后,北京、上海、广州、南京等15个省级政府纷纷建立了新闻发言人制度。2004年12月28日,国务院新闻办首次公布了国务院有关部委的75位新闻发言人的联系电话。从各地已经开展的实践来看,新闻发布主要采取了两种方式:一是自主发布,由政府新闻发言人定时、定点、定人发布信息;二是搭台发布,由各地新闻办公室牵头,由具体政府部门发布信息或者回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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