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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高校学报的互认机制研究

时间:2022-02-27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民办高校学报游离于我国学术期刊的评价体系之外,只是得到本校科研体系的认可。笔者认为,在民办本科高校间有条件地开展学报间的互认,既为民办本科高校教师提供更多的科研园地,又可让学报抱团发展。这一形式可看作为民办高校学报互认机制的初级模式。
民办高校学报的互认机制研究_中国科技期刊新挑战:第九届中国科技期刊发展论坛论文

民办高校学报的互认机制研究

陈汉轮 毛红霞 孟莉英

(《浙江树人大学学报》编辑部浙江杭州310015)

作者简介:陈汉轮,助理研究员,《浙江树人大学学报》编辑;

     毛红霞,助理研究员,《浙江树人大学学报》编辑;

     孟莉英,《浙江树人大学学报》编审

摘 要:在学术期刊供不应求的情况下,民办高校教师的科研能力比较薄弱,在激烈的竞争中处于劣势。文章指出,通过民办高校学报互认机制的确立,扩大民办高校学报的覆盖面,满足民办高校教师的科研需求,对有效实现民办高校学报的交流和提升民办高校科研能力有一定的帮助作用。

关键词:民办高校;民办高校学报;学报评价

民办高校为我国高等教育由精英型向大众型发展作出了巨大的贡献,成为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从规模发展向内涵式发展迈进。民办高校要提升质量,需要从教学质量、人才培养质量和科研水平等各个层面和多种途径进行探索。其中创办和办好学报是一条一举多得的途径。创办并做好学报工作,可以为民办高校教师提供科研阵地与交流平台,满足民办高校教师职称晋升的需要;可以推广民办高校的科研成果,加快科研成果转化为物质成果的速度,为民办高校科研力量的壮大提供强而有力的保障;可以扩大学校的影响面,是民办高校对外宣传的有力渠道。

1 民办高校学报现状

在全国公开出版发行的1000所左右高校学报中,公办高校大约平均每2所就有1份公开出版发行的学报,而民办高校仅只有4份公开出版发行的学报,仅占全国公开出版发行学报的0.5%。绝大部分民办高校学报只能停留在内部交流的阶段,这与民办高等教育占整个高等教育15%的比重极不相称[1]

全国民办高校已有学报近200种,其中有100多种获各省市、自治区新闻出版管理部门颁发的内部出版准印许可证,还有为数不少的民办高校还在筹办中[2]。可见,绝大多数民办高校学报是非公开出版刊物,导致不能吸引高质量的稿件,大多发表在校内的科研成果,有自娱自乐的嫌疑;再者,在现有职称晋升的制度影响下,校内的优质稿源也纷纷流出去。在这种局面下,民办高校学报在未来很难有好的改观。

民办高校只承认公开的学术刊物和自己的学报,而把其他非公开出版的民办高校学报拒之门外。这并不代表其他的学报没有一定的学术水平,只是缺乏相应的评价标准。民办高校学报游离于我国学术期刊的评价体系之外,只是得到本校科研体系的认可。由于民办高校学报整体实力较弱,分散发展对民办高校学报发展而言会显得比较艰辛,因此寻找一条改善或提高民办本科高校学报质量的路径非常必要。笔者认为,在民办本科高校间有条件地开展学报间的互认,既为民办本科高校教师提供更多的科研园地,又可让学报抱团发展。

2 民办高校学报实行互认的理由

民办高校科研工作滞后,除了学校科研投入不足、教师科研意识薄弱、教学任务繁重等原因外,就是发表科研成果的学术期刊有限。我国学术期刊从数量上难以满足需求,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曾开展调查显示,每年我国研究生(包括硕士生、博士生)和大学教授全年发表论文需求应该在480万篇左右。但是,目前我们科技期刊、学术期刊实际能够满足这个需求的不到200万篇[3]

民办高校教师科研能力相对而言比较薄弱,在激烈的论文发表的竞争中,处于劣势地位,且通过高昂的版面费来换取发表机会,已经成为公开秘密。但是教师要晋升职称、取得省市的科研课题,就必须发表在更高水平的刊物上,这给处于非公开出版的民办高校学报极大压力。再者,学报一年仅有的版面,也不能满足全校教师发文的需求。

因此,在不改变目前民办高校学报未公开出版的前提下,使民办高校学报向其他的民办高校敞开大门,即民办高校学报通过互相认可作为公开出版学术期刊出现,能缓解当下民办高校学报尴尬的局面。

3 互认机制的确认办法

互认,即互相认可、相互承认,民办高校学报互认可采取高校间学分互认的方法,即办有未公开出版学报的不同民办高校之间,互相认可自己学校的教师在对方学报发表的论文。民办高校肯定承认自己的学报,如果要承认其他民办高校的学报,笔者认为有两种办法:其一,通过学校间行政式的合同或备忘录进行合作;其二,民办高校学报群体进行相应的评价,通过评价选择符合标准的学报得到民办高校的承认。

3.1 学校间双方或多方互认

由两家或多家学科相近民办高校共同发起,以合同或以备忘录的形式确立学报的互认,在校内修改科研政策,承认合作方的学报。这一方式的优点在于合作形式简单,可操作性强且操作成本低廉,缺点在于以行政命令的方式确立其他学报,以行政的力量替代了学术的杠杆作用。这一形式可看作为民办高校学报互认机制的初级模式。

3.2 民办高校学报群体参与的评价

民办高校学报的评价,涉及评价标准及评价主体的确立,这是一项系统工程。因为涉及面较大,民办高校也没有这样大的精力在较短的时间完成。民办高校管理者、学报办刊人以及有关专家学者一直在呼吁有条件将民办高校学报公开出版,但是主管部门始终不放闸。虽然主管部门没有将民办高校学报视为公开出版刊物,以至于民办高校学报得不到应有的待遇,但是民办高校自身可以通过自己的操作方式承认民办高校学报,使民办高校学报互通有无,不断提升办刊质量,满足民办高校教师的需求。

第一种互认的方式对于少量学报可以顺利进行,而面向所有民办高校学报的互认通过民办高校自身完成是不现实的,因此由第三方机构进行评价是最佳的选择。在评价之前,首先落实参评资格,笔者认为参评资格可依照省级出版部门的年审是否通过作为依据比较权威。因为目前不管是公开出版,还是未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都要接受出版部门的年审,所以在近几年只要将一次未通过或在年审中出现问题刊物除去参评资格。然后,根据相应的评价标准进行评价,评价标准包括:学报刊文质量占60%,编校质量占40%。

(1)学报刊文质量评价。刊文的学术水平直接决定了学报的质量,因此所刊文章的学术水平应在整个评价中占有较高的分值。由于大部分民办高校学报没有公开出版发行,所以不能以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的评价标准进行衡量,在影响因子、他引自引数、下载量不能真正体现其真正水平。笔者认为,可选择人工的手段进行。组成专家组对近三年的学报进行阅读,然后进行评分;为保证评分的公平公正,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再取平均分。

(2)学报编校质量评价。学报质量由内在的学术质量和外在的编校质量组成;学术质量是根本,编校质量是保证。编校质量评价应严格按照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对图书出版质量的要求,差错率在万分之一以下,否则实行一票否决制。

(3)专家的选择。评价专家由专评学术质量和编校质量两个不同领域的学者组成:学术质量评价专家由学报刊文的相应学科学者组成,由参与学校公认或选择公办高校的知名学者组成;编校质量评价专家由学报界的专家组成,选择资深的民办高校学报办刊人和学报界权威人士组成。

(4)评价机构的选择及操作过程。全国民办高校学报研究会成立于2007年,会员单位由民办高校学报组成,现有会员60多家。因为该研究会对民办高校学报的情况比较了解,因此评价操作机构由此研究会担任是合适之选。待学术质量评价专家和编校质量评价专家落实后,该研究会将各个民办高校学报的报送材料分送两个评价专家组评审,然后将两个评分进行综合,最终选择一定数量的学报入围,在民办高校内视这些学报为公开出版学术期刊。

参考文献

[1]赵成.民办高校科研现状与对策研究——以湖南涉外经济学院为例[D].湖南师范大学,2008:28.

[2]毛红霞.民办本科高校学报建设实证研究[J].北京城市学院学报,2010(5):25-30.

[3]张友.国家或将放开期刊审批范围[M].(2008-01-08).http://www.21cbh.com/HTML/2008-1-8/HTML_UAL90NDG2M04.htm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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