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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经验借鉴

时间:2022-01-30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在德国,循环经济已经成为民众的一种自觉意识和一种自然而然的责任。1996年,德国的《物质循环和废弃物管理法》正式生效,成为德国发展循环经济的主要法律。日本在发展循环经济方面最为突出的做法就是立法,它是世界各国中循环经济立法最为完善的国家。
国外经验借鉴_基于循环经济的区

4.1.1 国外经验借鉴

在西方国家,循环经济已经成为一股潮流和趋势。自从20世纪90年代确立可持续发展战略以来,发达国家正在把发展循环经济、建立循环型社会看做是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途径和实现方式,并在实践中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发达国家多从本国的具体国情出发选择发展循环经济的切入点和发展目标,并由此形成各自的特色和优势产业。总体来说,发达国家走的是“先污染,后治理”的发展道路。

(1)德国。德国在发展循环经济方面走在了世界的前列,是最早倡导循环经济的国家之一,是欧洲国家中循环经济发展水平最高的国家之一。在德国,循环经济已经成为民众的一种自觉意识和一种自然而然的责任。在20世纪60年代德国已进入后工业化时代,工业装备和精密化程度都达到相当高的水平,在资源和能源的高效利用等方面处于世界领先地位,因此,其循环经济的发展自觉不自觉地都以回收利用废弃资源和发展可再生资源为重点。德国循环经济起源于垃圾处理,然后逐渐向生产和消费领域扩展与转移,因此又被称为“垃圾经济”。德国在循环经济立法方面也比较完善。早在1972年,德国就颁布了《废弃物处理法》,初步确立了垃圾无害化处理的基本原则。1991年,德国按照“资源——产品——资源”的物质循环思路,制定了《包装废弃物处理法》和《避免和回收包装品垃圾条例》,扩大了废弃物再利用的范围。1996年,德国的《物质循环和废弃物管理法》正式生效,成为德国发展循环经济的主要法律。为了监督企业发展循环经济和处理垃圾的情况,德国还设立专门的监督机构,生产企业必须要证明其有足够的能力回收废旧产品,才会被允许进行生产和销售;产生垃圾的企业也必须向监督机构报告生产垃圾的种类、规模和处理措施等情况。在法律体系的引导和有效的监督下,德国社会形成了良好的循环经济意识,统计数字表明,德国的垃圾再利用行业每年创造的价值为410亿欧元

德国双向系统(Duales System Deutschland,简称DSD)也称绿点公司,该公司是由近100家生产和销售企业组成的非盈利的民间组织(回收网络),专门针对包装废弃物进行分类收集和回收利用,将整个消费和生产改造成为统一的循环经济系统。该公司接收企业的委托,组织收运机构对它们的包装废物进行回收和分类,送达相应的资源再利用厂家进行循环利用,对其中可以直接回收的包装废弃物送返原制造商再次规整利用,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浪费。DSD系统的建立极大地促进了德国包装废弃物的回收利用,有效地保护了原材料资源,1997年仅包装废弃物的回收率就高达89%,循环利用率高达86%。

总体而言,德国的循环经济建设已取得一定的效果,垃圾再利用率在最近10年中提高了25%,垃圾数量大大减少,这些都说明德国的环境政策已经达到可持续发展的首要目标,国家资源生产力得到极大的提高。

(2)日本。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经过经济恢复期,日本进入了以重工业为中心的高速增长期,迅速发展成为世界经济大国。然而,在这一过程中,日本的生态环境遭到了严重破坏,加上日本人多地少、工业原料大部分依赖进口基本国情,为了实现经济、社会和环境协调发展,提升资源利用效率,发展循环经济成为日本政府的必然选择。日本在发展循环经济方面最为突出的做法就是立法,它是世界各国中循环经济立法最为完善的国家。2000年,日本召开有名的“循环国会”,通过了《建立循环型社会基本法案》,明确提出“将2000年定位为循环型社会元年,谋求制定循环型社会建设的基本框架的法律”。日本促进循环经济发展法律体系可以分为三个层面:一是基本法,即《建立循环型社会基本法》;二是综合性的法律,包括《废弃物处理法》《资源有效利用促进法》等;三是专项法,包括《容器和包装物分类收集与循环法》《特种家用机器循环法》《建筑材料循环法》《可循环性食品资源循环法》《多氯联苯废弃物妥善处置特别措施法》等。这些法律构成一套完整的发展循环经济法律体系,为日本社会循环经济的后续发展奠定了坚实的法律基础。日本还设立了资源回收奖励制度,该制度的目的是要鼓励市民回收有用物质的积极性,如大阪市对社区、学校等集体回收报纸、硬纸板、旧布等发给奖金;在全市设立80多处牛奶盒回收点,并发给奶盒卡,盖满回收图章后可凭卡免费购买图书;对于市民回收100只铝罐或600个牛奶罐可付给100日元。正是因为有了完整的法律制度、明确的责任体系以及一些具体的奖励制度,日本在发展循环经济方面取得了长足的进步,逐步在废弃物的回收处理、生态城市建设方面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3)美国。美国在1976年就制定了《固体废弃物处置法》,20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加利福尼亚、新泽西、俄勒冈等州陆续制定了促进资源循环利用的法规,逐步使“循环经济”的概念深入人心。加利福尼亚于1989年通过了《综合废弃物管理法令》,要求通过削减或再循环的方式减少50%废弃物,未达到要求的城市将处以每天1万美元的行政罚款,并且规定玻璃容器必须使用15%~65%的再生材料,塑料垃圾袋必须使用30%的再生材料。威斯康星州规定,塑料容器必须使用10%~25%的再生原料。美国的许多州都规定新闻纸的40%~50%必须使用由废纸制成的再生材料。20世纪90年代,美国制定了针对废电池处理的法规,对电池生产过程中汞含量加以限制,并规定充电电池和汽车用铅电池使用后要送回汽车修理站或指定的电池零售商店。1990年美国国会通过的《净化空气法》则规定,禁止在制冷设备的制造和使用过程中排放含有氟氯化碳的制冷剂,并要求进行回收和循环利用。在制定相关的法规的同时,美国还通过财政和税收政策鼓励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和资源的循环利用。美国不仅拨款资助可再生能源的科研项目,还为可再生能源的发电项目提供抵税优惠。同时还通过“新鲜材料税”“填埋和焚烧税”等税收方式促进资源的减量化和再生利用。1995年设立了“总统绿色化学挑战奖”,鼓励和支持那些具有基础性和创新性、并对工业界有使用价值的化学新工艺新方法,以通过减少资源消耗来实现对污染的防治。

美国不仅重视对废品和垃圾进行处理和加工,使其成为再生资源,并且十分重视循环消费。所谓循环消费是指当你认为某件物品没有使用价值,想扔掉它时,应先想想对其他人是否还有使用价值。由于循环消费观念的普及和循环消费社会机制的建立,循环消费已成为美国社会和经济生活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其社会效益和经济规模并不亚于以废品、垃圾处理和加工为中心的资源再生工作。

(4)国外生态工业园区先进经验借鉴。生态工业示范区正是许多国家工业园区改造和完善的方向。一些发达国家,如丹麦、美国、加拿大等工业园区环境管理先进的国家,很早就开始规划建设生态工业示范区。一些发展中国家,如泰国、印度尼西亚、菲律宾、纳米比亚和南非等也正积极兴建生态工业园区。20世纪90年代以来,生态工业园区开始成为世界工业园区发展领域的主题,并取得了较大的进展。以下几个生态工业园区是世界上较为成功的工业园区,很具有代表性:

①丹麦的卡伦堡(Kalunborg)生态工业园区。丹麦的卡伦堡生态工业园区模式是最典型的区域层面的循环经济模式,它被称为企业之间的循环经济。其方式是把不同的工厂联结起来,形成共享资源和互换副产品的产业共生组合,使得一家工厂的废气、废热、废水、废渣等成为另一家工厂的原料和能源。卡伦堡工业园区是目前世界上工业生态系统运行最为典型的代表,这个工业园区的主体企业是电厂、炼油厂、制药厂和石膏板生产厂,它以这四个企业为核心,通过贸易方式,利用对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或副产品,作为自己生产中的原料,不仅减少了废物产生量和处理的费用,还产生了很好的经济效益,形成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的良性循环。卡伦堡生态工业园还进行了水资源的循环使用。炼油厂的废水经过生物净化处理,通过管道向电厂输送,每年输送电厂70万立方米的冷却水。整个工业园区由于进行水的循环使用,每年减少25%的需水量。

②美国的Chattanooga生态工业园区。田纳西州小城Chattanooga曾是一个以污染严重闻名全美的制造业中心。在该园区,以杜邦公司尼龙线头回收为核心推进企业零排放改革,不仅减少了污染,而且还带动了环保产业的发展,在老工业区发展了新的产业空间。其突出特征是通过重新利用老工业企业的工业废物,以减少污染和增进效益。而今,旧钢铁铸造车间已变成一个用太阳能处理废水的生态车间,而旁边是利用循环废水的肥皂厂,紧临的是急需肥皂厂副产物作为原料的另一家工厂,这样有可能建立起一个完整的生态工业网络。这种革新方式对老工业区改造很有借鉴意义,并且更能适应老工业密集的城市。

③加拿大多伦多的Portland生态工业区。这一工业园区汇集了有废物和能量交换潜力的多种制造和服务行业。目前,加拿大约40个生态工业园区中有9个被认为具备很强的生态工业性质,其中,涉及的工业组合主要有:蒸汽发生器、造纸厂、包装业的组合;化学工业、发电、苯乙烯聚氯乙烯、生物燃料的组合;发电、钢铁、造纸厂、刨花板厂的组合;热电站、石油提炼、水泥厂的组合;石油冶炼、合成橡胶厂、石化工厂、蒸汽发电站的组合等。

总结这些西方国家他们在区域经济发展过程中应用循环经济的理念进行战略指导的做法,主要有以下这些方面的成功经验和措施可以借鉴:a.进行宣传教育或示范工程,提高公众对循环经济的认识和参与程度,让其意识到循环经济的重要性,从而最大限度地发挥公众的积极作用和有效性。b.健全法律法规制度,做到有法可依。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制定了许多循环经济的相关法律。c.采用政府奖励、税收优惠、政府采购、收费、征税等各种政策,来调节循环经济建设主体的经济利益,引导企业和个人参与循环经济建设,成为一项经济活动。d.企业责任的明确。发达国家强调企业在废弃物产生方面的源头作用,明确废弃物处理的企业责任制,正是由于法律明确企业在维持循环经济发展中的责任,使得发达国家的企业把循环经济的理念作为自身发展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对促进废弃物的循环利用起到了积极作用。e.以技术进步推动循环经济发展。发达国家经济的增长,带动了技术进步,也推动了循环经济关键技术的进步,促进了循环经济的快速发展。f.从本国具体国情出发,选择切入点。搞循环经济,各国的出发点有所不同,如德国从垃圾处理和废弃物回收利用入手,日本则从资源减量化入手。但大都是在面临资源和环境的巨大压力情况下,逐步推行循环经济建设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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