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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者“有机统一”关系形成的历史背景

时间:2022-10-23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积极回应民众的政治诉求,并将民主与法制(法治)作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目标。[4]为什么中国共产党在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中,要求坚持党的领导,并强调三者之间“有机统一”的关系?这需要结合特定的历史背景来加以理解。
三者“有机统一”关系形成的历史背景_国家治理现代化丛论

文化大革命”的惨痛教训,使中国社会各界对民主与法制(法治)发出了强烈呼唤。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积极回应民众的政治诉求,并将民主与法制(法治)作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目标。早在1978年邓小平就提出,解放思想是当前的一个重大政治问题,民主是解放思想的重要条件。他强调:“当前这个时期,特别需要强调民主。因为在过去一个相当长的时间内,民主集中制没有真正实行,离开民主讲集中,民主太少。”[1]同时,他将民主巩固与法制建设联系起来,主张“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加强法制。必须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2]。1980年12月邓小平在中央工作会议上再次强调,“要继续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这是三中全会以来中央坚定不移的基本方针,今后也绝不允许有任何动摇”[3]。在科学总结我国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同时也是为了适应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1997年中国共产党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将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确定为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重要目标。将“法制”与“法治”并提,表明中国共产党不仅要加强法律制度建设,而且要从治国方式上根本抛弃“人治”传统。1999年九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宪法修正案》,在宪法总纲第五条中增加一款规定,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2001年江泽民首次明确提出“政治文明”概念,并强调法治属于政治建设、属于政治文明。中国共产党在十六大、十七大确立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基础上,根据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在十八大报告中就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方面提出了新的要求,其中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政治目标明确为:“民主制度更加完善,民主形式更加丰富,人民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进一步发挥。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基本建成,司法公信力不断提高,人权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中国共产党不仅在民主法治领域上有明确的建设目标,同时也清醒认识到当前民主法治建设中存在的一些不足。2014年习近平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指出:“我们一直认为,我们的民主法治建设同扩大人民民主和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还不完全适应,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体制、机制、程序、规范以及具体运行上还存在不完善的地方,在保障人民民主权利、发挥人民创造精神方面也还存在一些不足,必须继续加以完善。”[4]

为什么中国共产党在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中,要求坚持党的领导,并强调三者之间“有机统一”的关系?这需要结合特定的历史背景来加以理解。

改革开放过程中,在我国大力推进民主政治建设的同时,西方敌对势力企图利用“民主”牌来“西化”、“分化”中国,使我国实行西方式民主。1997年9月至2001年4月间,江泽民针对这一政治图谋反复多次强调党在政治体制改革中的领导作用以及党的领导与民主法治建设的关系。他指出:“西方一些人对我们在农村进行村民委员会直接选举很感兴趣,有的评价拔得很高。这里面,有的人可能确实认为这样做好,但也有不少人是有政治目的的。他们实际上就是想要我们按照西方的那一套办。……扩大社会主义民主要坚定不移,但必须有计划有步骤,必须看是否有利于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有利于坚持和巩固社会主义制度、有利于保持社会安定团结的局面。”[5]“推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必须处理好党的领导、发扬民主、依法办事的关系。……政治体制改革,必须在党的领导下,有步骤有秩序地进行。以为发扬民主、强调法制就不需要党的领导,这是错误的。”[6]随着我国民主政治建设在理论与实践层面探索的深入,丰富了我党对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规律性的认识。2002年5月江泽民进一步将三者之间的关系表述为:“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统一性,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优势。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最根本的是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结合和辩证统一。”[7]

在“政治文明”概念提出后,有些人错误地认为,只有西方议会制、多党制等才是人类政治文明的成果,认为我们应该全盘照搬西方政治制度模式。2003年2月胡锦涛在中共十六届二中全会讲话中指出:“推进政治文明建设,最根本的是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这是我们推进政治文明建设必须遵循的基本方针,也是我国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区别于资本主义政治文明的本质特征。”[8]

在我党提出“依法治国”、“依宪治国”、“依法执政”、“依宪执政”等概念之后,有人借题发挥,用西方“宪政”理念来解读这些概念,其混淆概念的实质是妄图取消中国共产党在中国的领导地位。习近平在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说明中明确指出:“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一条基本经验。我国宪法以根本法的形式反映了党带领人民进行革命、建设、改革取得的成果,确立了在历史和人民选择中形成的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对这一点,要理直气壮讲、大张旗鼓讲。要向干部群众讲清楚我国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特征,做到正本清源、以正视听。”[9]2014年10月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上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也明确指出:“汲取中华法律文化精华,借鉴国外法治有益经验,但决不照搬外国法治理念和模式。”[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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